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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保供稳价工作的推进路径研究

时间:2024-09-03

黄诗厦 余 翔

保供给就是保民生,稳物价就是稳民心。近年来,南宁市价格主管部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体系,不断实施精准、高效管控,保供稳价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十三五”期间,南宁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12.5%,年均涨幅2.4%,价格总水平保持在合理可控目标范围内。2021年南宁市CPI全年上涨1.4%,排全国36个大中城市第9位,排全区14个市第2位,圆满完成年度调控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的叠加,使得国内外新要求新挑战不断涌现,对保供稳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需要南宁市采取针对性举措,全面提升保供稳价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重要民生商品的有效供给和引导价格在合理区间波动。

一、南宁市保供稳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南宁市多措并举、综合施策,聚焦重点商品、突出重点时段、关注重点群体,有效地保障了重要民生商品的价稳量足。

(一)粮食蔬菜供应更有保障

近年来,南宁市粮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生产供应能力有效提升,为保供稳价打下坚实基础。粮食生产总体向好,供应充足,据统计2020年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260公斤(其中稻谷超过186公斤),超过南宁市全年人均口粮消费水平;企业粮食商品库存增加较多,稻谷商品库存处于历史高位,防范风险能力得到有效增强。经过持续三十多年的“菜篮子”工程建设,蔬菜、生猪产量大幅增长,质量不断改善,市场流通体系基本完善。目前南宁市蔬菜年种植面积已发展到46.83万亩,建成国家级标准蔬菜种植园4个,生产条件得到显著改善,2020年人均蔬菜产量达到830.22公斤(蔬菜产量比2012年增加74.78%)、猪肉产量30.60公斤(2021年预计人均产量在50公斤左右),人均蔬菜产量是全国人均产量的3倍,完全能够满足市民正常需求。

(二)CPI运行调控更趋平稳

自2012年开始,南宁市严格实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及时、高效、科学调控CPI,做到了见事早、行动快、实效高。统计数据显示,2012-2015年间,南宁市CPI同比分别上涨2.9%、2.1%、1.6%、1.9%,均顺利完成当年的价格调控预期目标。“十三五”期间,南宁市CPI价格走势更加平稳,各年分别为 1.4%、2.3%、2.5%、3.4%、2.3%,平均为2.4%,比“十二五”、“十一五”时期分别回落0.4和0.7个百分点。2021年CPI全年上涨1.4%,价格总水平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内,且进一步有所下降。

(三)价格调控手段更为精准

南宁市不断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日监测、周分析、月总结”制度,努力实施精准调控。严格执行常规价格监测,每日监测全市20家农贸市场65种“菜篮子”产品1300条价格信息,包括生猪、特色农产品价格,初步构建了覆盖全市的生猪全产业监测数据链;严格执行常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对价格走势进行分析研判;每日通过官方网站及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价格信息,解读价格波动原因和后期走势,释放量足价稳信息有力稳定市场预期;设立平价超市,每天按照低于网点周边农贸市场15%以上幅度、略低于社会化超市的原则制定指导价,以此平抑物价并带动周边市场价格稳定,2020年全市平价商店以低于市场价格15%以上的幅度销售平价蔬菜430万公斤。

(四)民生兜底让老百姓更有获得感

近年来南宁市面向困难群众的保供稳价,全方位、无死角地做到了保民生、稳民心。2019年4月,南宁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到2020年9月,南宁市已连续18个月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其中,2020年的9个月时间内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58亿元,惠及困难群众305万人次,特别是3-6月份阶段性“扩围提标”价格临时补贴,增加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至保障范围内,并将实际发放标准提高1倍以上,实现向126万人次发放补贴共计1.3亿元。

二、南宁市保供稳价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南宁市保供稳价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就,但在消费结构、生产供应、制度建设和资金保障、流通能力建设、价格调控手段等方面仍面临着不少问题,可能导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波动较大,影响保供稳价的实现。

(一)消费结构不尽合理

一般而言,食品的供给价格弹性小、需求价格弹性大特点,使得其相对其他商品价格的波动性要大,从而CPI波动受食品类价格波动的影响要大。并且,CPI中食品类价格的权重越大,这种影响就越大,反之则越小。而食品类价格权重的确定,又主要是由各地区的恩格尔系数决定的,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恩格尔系数越低,食品类价格占CPI的比重就越低,反之则反之。因此,各地区恩格尔系数即消费结构中食品所占比重的大小,决定了食品类价格变动对CPI变动的影响大小。对于像南宁市这样的地区,居民消费结构不尽合理,食品占比较大,恩格尔系数较高(2020年南宁市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7,比全国高3.5个百分点),食品特别是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的波动,就会对CPI的波动产生较大的影响。这增加了南宁市CPI调控的难度,不易于稳定物价。

(二)生产供应存在短板

囿于产业发展水平较低,导致南宁市重要民生商品的生产供应存在短板,影响到价格的稳定。一是重要民生商品生产供应结构不合理,主要指生猪生产能力过剩,但加工能力不足。南宁市生猪存栏量连续多年排在全国前列,人均生猪存栏量排名更高,但是本地缺乏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能通过屠宰、商业库存来调节供应和需求,使得价格波动较大。二是农产品品牌不强,定价权旁落。据天眼查数据,截至2022年3月18日,南宁市农产品生产存续企业有注册商标的为1435户,而成都为3778户、长沙为1542户,南宁市不足成都市的一半。 农产品品牌实力不足,对销售会有很大影响。拥有强大品牌的生产者在交易中更容易掌握定价权,甚至有品牌溢价,产品价格相比无牌产品价格更加稳定。南宁市生产的蔬菜约40%外销到区外,由于没有品牌,蔬菜价格定价权全部由外地采购商根据外地需求制定,价格自然波动较大。三是设施蔬菜发展晚面积少,不具备错峰调节生产供应的能力,造成价格波动较大。在蔬菜集中上市时期,蔬菜经常供过于求,容易出现滞销现象,价格容易下跌;而在生产淡季,蔬菜又经常供大于求,价格容易上涨。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资料显示,2021年南宁市设施蔬菜约占总产量的0.6%,而全国设施蔬菜占总产量约为42%,差距很大。四是农业科技不发达,生产波动大,导致价格不稳定。南宁市在农产品方面的科研投入不够,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的政策不多,导致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偏低,生产抗风险能力弱,主要看天吃饭,产能波动大,不利于价格稳定。据天眼查数据,截至2022年3月18日,南宁市农产品生产存续企业有专利的为202户,而成都为342户、长沙为328户,差距明显。

(三)制度建设和资金保障存在不足

制度建设上,一是在出台引领性的制度和规划方面存在不足。目前,南宁市出台的关于保供稳价的相应文件都是针对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尚未出台引领性的制度和规划,未有长远性的布局和谋划。特别是欠缺针对“十四五”时期保供稳价工作的文件。二是激发市场主体参与保供积极性的制度不够。目前南宁市除了能在平价商店实行“先控后补”的政策外,仍未与其余企业甚至大型国有企业签署相关保供协议,缺乏相关政策进行引导,无法有效调动其资源。这使得南宁市在充分调动市场主体保供积极性,构建政企合力保供格局,从而提升政府调控能力上,与其他省会城市存在差距。三是同周边地区协同做好生产供应的制度缺失。南宁市目前暂未与区内外其他城市制定相关合作机制、制度,蔬菜和生猪生产保障基地不多,在同周边地区协同做好生产供应方面存在短板。

资金保障上,2016年南宁市取消价格调节基金后,价格调控工作资金保障虽可列入财政预算,但因财政资金困难,申请程序也较为繁琐,使得资金到位存在困难,不利于及时进行市场调控。且在资金扶持覆盖面上,南宁市价格调控资金主要用于平价商店的补贴扶持,其余经营主体无法享受类似补助,受益面小,对大规模的价格调控储备的保障能力不足。

(四)流通能力建设仍有不足

一是农产品新业态销售的培育不够。南宁市在保障农产品产销方面,政策不多,除了在平价商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与蔬菜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或流通经营者实现产销对接,并签有产销对接合同的优先考虑批准开设平价商店”外,暂未出台实质性鼓励发展线上销售等农产品新业态销售的政策文件。二是降低流通交易成本力度不大。目前南宁市规定,“凡开办平价商店,符合价格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取得主管部门资质认定和签定协议的,可给予一次性的宣传、装潢、软硬件配置等建设资金补贴,对涉及平价商店经营管理的各种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除经自治区以上有关部门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南宁市有减免权的一律减免,或按照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这些政策起到了一定的降低成本效果,但是由于财力不足,仅从租金、装潢等方面给予补贴,力度不够,效果不够明显。三是组织外地货源能力有待加强。目前,南宁市尚不具备能力有效统筹组织区内外的批发市场或蔬菜基地,更没有在市外建立“菜篮子”供应基地的规划,组织外地货源能力不强,蔬菜、生猪的供应基本靠自给,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供应将出现紧张。

(五)价格调控手段仍需加强

一是储备品种和规模仍然不足。截止2021年10月,南宁市企业储备稻谷43.65万吨,小麦2.19万吨,大米3.46万吨,面粉0.1万吨,食用油3.5万吨。 但与其他大中城市相比,南宁市本级政府储备品种偏少、规模偏小、保障天数不长,从而供给能力有限,通过收储、放储调节物价的能力较弱,这使得南宁市属地保供稳价主体责任发挥还不够。同时,南宁市县(市、区)级政府储备制度也还需完善。二是价格监测及预期引导能力仍待提高。南宁市市场监测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还不够完善,价格监测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共享尚不充分,使得市场监测现代化、程序化、规范化操作水平较低,制约了价格监测的效率和效能,与反应迅速、协调有序、准确及时的要求有一定距离,也不能更有效的引导市场预期。三是价格监管手段震慑力仍不够强。由于涉及价格管理执法人员人手不够、多次进行机构调整问题,加上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和商务部门联合检查的机制没有形成,多部门、多方式开展监管工作的协同性不够,以及运用现代技术完善价格监管的手段不多,使得南宁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存在缺位、不到位问题,监督管理能力弱化,对违法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震慑力不够。

三、“十四五”期间南宁市推进保供稳价的路径

“十四五”期间,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南宁市需要做好“六强”以全面推进保供稳价工作。

(一)强机制,完善价格调控长效机制

一是合理制定价格调控目标,宏观指引价格调控的进行。二是完善政策协同机制,加强价格政策与投资、财税、金融、质量安全管理等政策的协同配合,强化政策衔接,实施协同发力、全方位管控。三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如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丰富危机应对和应急管理的价格调控工具,提升调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四是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南宁市粮食、生猪等价格调控与外省及自治区内各市的协作,互通声讯、互调丰欠、互补长短,共同抑制物价的波动。

(二)强供给,谋划扶持高质量农业项目

一是做优做强现代特色农业。努力自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涉农资金,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大力打造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基地和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和南宁农产品名片。二是积极发展特色设施蔬菜。根据南宁市气候环境、市场布局和主攻品种,推广适宜设施类型,发展优势特色品种,构建冬春设施蔬菜、供粤港澳设施蔬菜、反季节设施蔬菜和城市郊区设施蔬菜四大特色产区。三是坚持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进一步提升生猪大户规模,提高中小养殖户规模,促进生猪养殖集约化、标准化。完善生猪产业链,重点发展加工环节,提升生猪养殖附加效益。降低生猪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四是加快产品品牌化。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建立品牌发展政策激励机制,支持品牌创建、品牌认证、品牌宣传推广等品牌培育工作,持续提升一批“邕系”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出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名牌产品。五是推进生产标准化。实施标准化提升工程,积极制定重要民生商品的生产标准,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实现全过程标准化生产。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三)强流通,促进产销环节有效衔接

一是结合南宁市特色产业,打造粮食、蔬菜、生猪等大宗重要民生商品交易集散中心和储运基地,形成面向周边、辐射东盟的集散枢纽。二是落实南宁现有物流发展规划,以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南宁铁路港等为载体,大力引进一批国内外品牌物流企业,努力培育一批本土物流龙头企业,提高重要民生商品的流通能力。三是支持大型批发市场配套建设“菜篮子”商品加工物流中心,对其给予专项补贴、贷款贴息、税收等扶持政策。四是大力建设“15分钟社区生活圈”,改造新建一批农贸市场、社区生鲜门店,力争“十四五”末基本实现生活圈内农贸设施全覆盖,使南宁市民买菜更方便、更舒心。

(四)强储备,提高应急物资调控能力

一是健全储备调控体系。针对重要民生商品,尽力增加储备品种、提高储备数量,形成常规储备与临时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有机结合的储备体系,提升收、放储调节物价的能力。二是完善进出口调节。根据南宁市重要民生商品的供求形势,及时调节进出口数量,以作为平衡本市市场供需的有效手段。三是鼓励重点企业参与价格的储备调控。可参照厦门、贵州等地,鼓励重点企业参与价格调控,发挥骨干企业作用,完善保供稳价与应急保障网络体系,提升调控效率和保障能力。例如,可以鼓励南宁市周边的重要批发市场,通过建设或改造形成储备能力,参与储备调控。四是对于生猪,严格执行以猪粮比价离差为基础、母猪存栏变化率为辅助参照的定比收储和放储政策,尽力确保价格上涨和下跌时的回调速度趋同,以降低价格波动幅度。五是优化储备调控政策的启动、中止信号发布,反向对冲市场高、低物价预期,平抑物价。

(五)强监测,提高价格预测预警质效

一是建设层次完整、内容全面、功能齐全的市场信息监测体系。重要民生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都需要客观权威的信息作为支持,应加快健全市、县(区)联动,生产、流通、消费全履盖,数据收集、处理、加工于一体,多部门、全社会信息共享的重要民生商品信息监测体系,对重要民生商品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测。二是健全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精准选择预警指标,动态跟踪分析评估市场风险,开展常态化风险识别、评估、提示和预警。建立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危机等突发事件的应急价格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重大价格风险。三是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建立统一权威的重要民生商品信息发布平台,提升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规避不实信息造成的价格扰动。四是完善农产品成本调查制度,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产供储销的成本调查,尽力避免异常成本波动对价格带来的冲击风险。

(六)强监管,以信用监管实现智慧监管

打造“互联网+”价格信用管理业务平台,对价格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处理、整合,形成价格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功能,提供价格信用的积分、预警、查询等监管应用服务。围绕异常价格波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需求,建设南宁市价格信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现信用监管与市场价格监管的有机结合。事前,针对重点商家、重要行业的价格信用进行监测;事中,通过价格信用风险提示、失信登记、行政处罚和奖励表彰等方式,进行事中价格干预;事后,通过失信黑名单管理、失信行为等级管理,开展失信惩戒处理。探索建立价格信用二维码,可以在南宁市主要农贸市场摊铺中启用价格信用二维码,使消费者“扫一扫”便可查看摊铺包括价格信用承诺、消费者评价、消费投诉举报、经营年限、受处罚情况等在内的全部价格信用信息,通过社会监督增强商家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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