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吴悫华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5)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题,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支持重点领域特色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在此背景下,期货市场如何发挥其管理农业风险的职能,更好服务于“三农”,为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话题,期货市场理应能够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发挥自身独特的作用。
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期货市场可以为这些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作用,具体表现在:
农产品期货市场集合了买卖双方对未来价格走势的判断,由此形成的期货价格能理性地反映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供求预期,从而引导各类农产品生产者以及相关的贸易商、加工商、物流商等涉农企业据此组织生产,优化资源配置,使生产要素在农业领域得以均衡配置,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农业是天然的弱质产业,农产品生产具有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的特点。农业生产者往往根据当期农产品价格来决定下一年的生产,常常会造成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这就是经济学里著名的“蛛网理论”。这种现实既不利于农业生产、农产品价格的稳定,也不利于农业生产者收入的提高。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是套期保值,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农业生产者可以提前锁定农业生产价格,有效管理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从而保证获得合理的收益。
我国传统意义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农业生产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推动传统农业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已经成为历史必然趋势。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农业生产者由于受知识、资金的局限,参与期货市场的意愿和动因不足。农业生产者只有当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才有足够的意愿参与期货市场。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探索出的“期货+保险”模式针对的就是农业专业合作社、农场等规模化农业生产主体,期货市场的发展将有助于农民土地向专业化农业生产者集中,从而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向现代化方向转变。
期货合约到期后,有一部分合约的持有者有交割的要求,这就需要在农产品的主产地和流通地设置交割仓库,从而促进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的建设,将农产品供需双方对接起来,繁荣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
指生产规模较大的农户及农业企业、农业经济合作社组织等涉农组织在农产品上市前为了防止价格下跌的风险,提前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套期保值。这种模式能规避农业生产中的价格风险,但不能规避自然风险,并且需要由懂期货市场的专业人士来操作,不适合广大农户,此模式有着先天的不足。
2015年8月,人保财险大连分公司会同大连商品交易所联合推出了国内首单玉米、鸡蛋期货价格保险,这是国内通过“保险+期货”模式运作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的首次实践尝试。
“保险+期货”模式的基本原理是:保险公司依据期货市场上相应的农产品期货价格,开发出相应的价格保险品种,农民或涉农企业通过购买保险产品来提前锁定收益;保险公司购买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提供的场外看跌期权产品来对冲赔付风险,达到“再保险”的目的。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在期货市场进行相应看跌期权复制,从而转移和分散市场价格风险,并通过权利金收益获取合理利润。
“期货+保险”模式涉及主体包括农业经营主体、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子公司以及政府部门。该模式是“期货农业”模式的升级,它将期货市场和农业保险联系起来,使农业经营风险在两个市场之间实现承接、转移和对冲管理。同时降低了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进行风险管理对专业性的要求,提高了农业经营的效率和效益,该模式最终能实现三方参与者共赢的结局。
“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期权)”,是对“保险+期货”模式的版本升级。2017年以来我国陆续成功上市了豆粕期权、白糖期权、玉米期权、棉花期权、橡胶期权,填补了国内市场期权品种的空白,为市场风险管理提供了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工具。近年来,订单农业在实践中的运用日益广泛,因而该模式可以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链接更多农户,使受益群体更广泛,能有效解决农业生产领域风险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目前有20多个期货品种和5个期权品种。据统计,截止2017年底,国内三大交易所累计投入1.5亿元,支持30多家期货公司与多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展了104个试点项目,涉及10多个省市,覆盖农业种植面积数百万亩。从实践数据来看,“保险+期货”模式的规模仍然太小,与我国农业经济总量相比,比例偏低,但从另一个角度讲,这意味着潜在的市场空间非常巨大。
例如: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其费用支出包括承保理赔费用和期权费两大部分。其中期权费用属于保险公司的刚性支出。保险公司在向农业生产者收取保费时必须要综合考虑市场的接受能力和自身的盈利性,既要防止保险费过高挫伤参保人的积极性,也要防止因保险费过低引发的经营亏损。只有降低各方的参与成本,才能使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农业生产者三方均从中受益,这种模式才能持续经营下去。
国内期货市场现有的农产品期货品种仍然偏少,市场覆盖面不足,投资者选择空间小,很多涉农企业因期货市场缺乏对应的品种无法通过期货市场来规避风险。另外,“保险+期货”模式发展受农产品期货交易规模、市场流动性的制约。利用期货市场实现套期保值就必须有足够的投机者作为交易对手方。目前期货市场的一些品种活跃度不够,特别是流动性、持仓量都不够大,制约了套期保值功能的发挥。
我国农户具有数量多,经营规模小的特点,加之专业知识的匮乏,参与期货市场天然处于劣势。“保险+期货”或“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要能持续扩大规模,广泛推广普及,必须在农户、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之间合理分摊成本,因此需要加大财政补贴的力度,使农户参与市场的成本降低,提升其参与意愿和能力,进而吸引更多的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参与进来。
目前,我国“保险+期货”模式试点主要由地方政府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农户负担较重。要从政策上进行完善,形成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相结合的财政补贴机制,推动农业补贴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扩大农业保险项目覆盖范围和补贴额度。在保费分摊上,建议采用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农户三方分摊保费的方式,其中农户自己承担的比例不宜过高,最终使“保险+期货”模式成为国家政策性的商业保险,惠及更多农户。
要在现有农产品期货市场品种的基础上,推出更多的新品种,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能参与其中。此外,还要加快农产品期权的推出步伐,在原有白糖、豆粕、棉花、天胶等期权品种的基础上,尽快推出更多在中国种植面积大的农产品期权,降低市场参与者的成本。同时,还要推出农产品指数期货,完善我国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在农产品期货市场引入境外机构投资者,扩大我国期货市场的容量,使套期保值者有足够的交易对手。
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推出引导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业务合作的举措,在两个行业内部从组织架构、人、财、物等各方面组建服务“三农”的专职体系,并形成有效的业务对接。保险公司要重新整合现有的“涉农”保险服务部门,加大农产品价格保险品种的开发力度。期货公司要充分利用其下属的风险管理子公司,探索科学管理风险的办法和操作策略,增强对风险的承接能力,扩大“保险+期货”模式发展速度和规模。
要利用现代广泛应用的手机微信公众号、APP、手机短信向涉农生产企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宣传期货市场的基础知识。地方政府要采用各种形式的培训班,进行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提高各类涉农企业、农户参与期货市场的自觉性和信心。同时还要加强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内部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让他们更好地熟悉业务流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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