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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加强全面领导的百年历程与基本经验

时间:2024-09-03

◇王可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这种优势的突出表现,就是强调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明确党的领导是对国家政权和所有社会力量、社会事务的全面领导。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正是凭借对一切工作、一切力量的领导,带领中国人民赢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党的全面领导以来,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大量涌现。学者们探讨了党的全面领导的科学内涵[1],考察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缘由、保障及价值指向[2],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方法和路径[3],以及党的全面领导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统一关系[4],有的学者将党的全面领导上升到“党领导一切原理”的高度[5],等等。但是,还较少有人对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实践历程和经验进行梳理总结。当然,这不是说没有人关注党的全面领导的百年发展。例如,徐可纯梳理了“党领导一切”原则的发展历程,但是仅限于历史梳理而缺乏对经验的概括总结[6],王健睿分析了百年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逻辑[7],却忽视了对其历程的梳理。实际上,结合党坚持和加强全面领导的百年历程,概括总结这方面的实践经验,对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领导,实现2035年国家发展目标及本世纪中叶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远景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逻辑

作为一个在后发现代化国家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无产阶级政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着深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缘由。这既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上的规定,也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所在。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规定

无产阶级政党和资产阶级政党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后者一般产生于国家体制之内,资产阶级政党通过赢得选举而上台执政,不必推翻现存的国家体制而实现政权的更迭,资产阶级政党和国家体制之间更多是一种共生关系。与此不同的是,无产阶级政党与现存的国家体制之间主要是一种对抗关系,其目标是要推翻现有的国家体制,建立无产阶级自己的政权。正如《共产党宣言》中所说,“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8]除了这种政治上的革命之外,经济上,无产阶级还将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而实行无产阶级的所有制,思想上,无产阶级将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可见,无产阶级革命要实现的是对人类社会从各个方面进行最彻底的改造,这必将遭到资产阶级的顽固抵抗。因此,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同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必须集中和凝聚一切力量,否则无法取得胜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提出,大工业生产的无产者在领导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时引导着所有的群众。在总结1848至1849年德国革命的经验和教训时,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到,工人阶级“应该谋求在正式的民主派旁边建立一个秘密的和公开的独立工人政党组织,并且应该使自己的每一个支部都成为工人协会的中心和核心。”[9]这里实际上就提出了无产阶级政党对工会等各类组织的全面领导问题。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也十分重视坚持和加强无产阶级政党的全面领导。列宁强调,在革命时期,社会民主党的“直接的和责无旁贷的义务就是领导无产阶级的一切表现形式的阶级斗争”[10]106,在建设时期,“国家政权的一切政治经济工作都由工人阶级觉悟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10]353俄共(布)十大上,列宁批驳了那些否认共产党对非党无产阶级等劳动群众具有领导作用的工团主义,强调共产党才能“在政治上领导无产阶级,并且通过无产阶级领导全体劳动群众。不这样,便不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10]299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后起的无产阶级赢得与掌权的资产阶级的革命斗争,以及革命胜利以后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历史上,中国曾经长期领先于世界发展的潮流。近代以后,中国的封建王朝越来越封闭保守,致使中华民族落入被动挨打的局面。1840年至1949年的百余年间,中国和西方列强的接触中,连续经历了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到抗日战争等等,中华民族不断陷入亡国灭种的危险境地。自那时以来,中国社会各阶级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救国方案。从封建地主阶级的洋务运动,到康有为、梁启超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及至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无不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封建地主阶级专注于学习西方的器物,以达“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目的。而资产阶级改良派则希望在不触动专制皇权的前提下,移植西方的政治制度。此二者无不是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而忽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力量,从而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成功。即使是资产阶级革命派,在推翻清王朝以后,也是希望模仿西方的宪政民主制度,“把人民群众反帝反封建的斗争纳入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轨道。”[11]结果也是“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理想在袁世凯的复辟闹剧中被击得粉碎。以至于孙中山逝世之前仍然感叹“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此后,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更是背叛了革命。实践证明,在近代中国,无论是民族资产阶级还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抑或农民阶级,都不可能担负起挽救中华民族危亡的命运,只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才能担负起这样的历史使命。但是,由于中国革命的敌人异常强大和极端凶残,“革命力量就非在长期间内不能聚积和锻炼成为一个足以最后地战胜敌人的力量。”[12]634这种力量的聚积和锻炼不可能是自发形成,只能由具有高度组织性和纪律性的中国共产党来领导而实现。这也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对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的领导,而必然是一种全方位和全领域的领导,“涉及党所领导的方方面面,不仅有党自身的组织,而且有军队、有国家、有社会,不仅涉及政治领域,而且涉及经济、社会与文化领域。”[13]非如此,中国共产党便不能凝聚起全社会全民族的力量以战胜强大的敌人。

(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所在

2012年11月,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梦想的重要论断。十八大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到2020年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中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但是,正如***在党的十九大上强调的那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是敲锣打鼓、轻轻松松就能实现,需要全党和全体中国人民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随着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国面临着异常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从国际来看,以美国以首的西方国家越来越加紧对中国的遏制,力图阻止中国的快速发展;从国内来看,虽然中国的经济总量自2010年以来一直稳居世界第二的位置,但是,区域之间、阶层之间、行业之间的发展差距不断拉大,发展的不平衡状况不容忽视。物质生产的生活方式决定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中国社会的不平衡发展带来了多元的价值观念和多样的价值追求。这既为中国的社会发展带来了活力,同样也放大了中国社会的离心力量。这些都决定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一个非同一般的现代政党,以将中国社会凝聚为一个有机整体,并全面主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在当代中国,这个政党非中国共产党莫属。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轴力量,中国共产党的优势在于,在价值追求上,能够代表全体中华民族的利益,而不是代表某个党派或阶层的利益;在组织体系上,广泛分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在行为方式上,其党员时时处处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着社会大众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只有这样的中国共产党能够实现对整个社会的全面领导,凝聚起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磅礴力量。

二、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加强全面领导的百年历程

所谓党的全面领导,从对象上来看,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在同级各类组织中起领导核心作用,党的组织领导诸如人大、政府、司法机关、政协、人民团体以及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等。从过程上来看,是指党的组织对各类组织的活动全过程起领导作用,而不只是在某个环节中起领导作用。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全领域、各环节,即是党的全面领导之意。从概念来看,党的全面领导在党的十九大上初次提到。但是,实践中,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发展进程。总体上,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加强全面领导的百年实践进程,经历了如下四个主要的阶段性发展: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全面领导从初步探索到基本形成

中国共产党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认识有个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虽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和远大的政治理想,但是,囿于自身力量弱小,对革命的领导权尚且没有明确的认识,更谈不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甚至到1923年4月,陈独秀还提出所谓“幼稚的无产阶级”和“革命的资产阶级”,认为在民主革命中无产阶级的任务只是帮助资产阶级并获得若干自由,因此,“和革命的资产阶级合作,也是中国无产阶级目前必由之路。”[14]227-228随后中共三大通过的《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中仍然强调,在当时的中国,“只有国民党比较是一个国民革命的党”[14]258,而工人阶级还不够强大,也就无法造成一个强大的群众性的共产党,因此,中国共产党应该致力于将革命分子集中到国民党中,以满足当时中国国民革命的需要。这就必然在策略上忽视无产阶级对革命的领导权。中共四大虽然首次提出了领导权问题,但是对争取革命领导权没有明确的意识。这些导致了对大资产阶级背叛革命丧失警惕,对国民党的突然袭击毫无准备。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以后,中国共产党被迫走上了独立领导中国革命的道路。党认识到仅将领导权局限于群众运动已经不够,而要着力加强对军权和政权的领导了。1927年5月,瞿秋白提出,“我们对于过去所谓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现在更要深入,以前所谓领导权仅仅指群众运动中的领导权,至于政权与军权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以外的,现在这个无产阶级领导权初创的形式已经不够了,现在无产阶级应当参加革命的政权,应当指导革命中的武力。”[15]紧随其后的八七会议上,毛泽东就提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著名论断,经过“三湾改编”,确立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初步建立起了对革命军队的领导权。到1929年古田会议上思想建党、政治建军原则的确立,党建立起对革命军队的绝对领导权。在此期间,中国共产党还进一步完善了共产党和共青团的关系,以及党和苏维埃政权的关系。党和团之间,针对共青团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错误观念,1927年12月,《中共中央、共青团中央关于党团关系通告第十九号》指出,“各级党部应经常听团的工作报告,随时加以指导与帮助……兼团员的党员应努力参加团的工作,负有领导团员群众的责任。”[16]这里虽然还没有从组织上确立党对团的领导关系,但是已经提出了党领导团的工作的要求。党和政之间,中共六大通过的《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中明确指出,思想上 ,党是苏维埃的领导者,而且这种领导应该随时随地存在。组织上,“党在各处苏维埃中,均应有党团的组织,经过这些党团,经过党员所发的言论,表示党对苏维埃工作上各种问题的意见。”[17]这里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已经由早期忽视对革命的领导权,转向加强对军、政、团等领域的领导。随着中国革命不断向前发展,党的全面领导初步发展起来。

抗日战争时期,面对以现代化武器装备起来的日本帝国主义,生产方式远为落后的中国要取得与敌斗争的胜利,必须将全国一切力量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并实施有效的领导。这种领导,必然是对各个方面力量的全面领导,而不是对某些方面的片面领导,否则无以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张闻天在六届六中全会的发言中就提出,“每一地方的一切党、政、军、民的工作的领导,均统一于当地最高党部,以提高党的威信。”[18]如果说这里强调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较高层级组织的全面领导的话,那么1939年6月,陈云则提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的要求。在《党的支部》一文中,陈云指出,支部是党的最下层的组织,也是党的最基本的组织,“根据地内的党支部要领导党、政、军、民、学各项工作。”[19]从这里可以看到,党的全面领导的内涵逐渐明晰起来,即横向上包括党政军民学各个领域,纵向上,党的组织要在各自的层级中起领导作用。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对国民党政府采取政治诱降为主、军事打击为辅的政策,而将主要力量用来对付中国共产党,对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采取“三光”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各根据地之间、根据地内的各种力量之间本应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反击日本帝国主义。但是,在一些地区却存在着诸如“统一精神不足,步伐不齐,各自为政,军队尊重地方党、地方政权的精神不够,党政不分,政权中党员干部对于党的领导闹独立性”[20]422等不协调的现象。为此,1942年9月1日,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党的全面领导问题,指出“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和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他应该领导一切其他组织,如军队、政府与民众团体。根据地领导的统一与一元化,应当表现在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20]423这就从组织形式上规定了党组织和其他组织间的关系。同年12月,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领导与精兵简政工作的指示》中,针对各根据地系统分立、单位太多而指挥不便,且许多人谁也不服谁导致缺乏领导中心的情况,要求在军区和军分区两级建立领导一切的区党委或中央分局、地委。[20]558此后,1943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6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领导方法的决定》等文件中,都提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1945年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中,必须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切革命的群众组织及革命的国家组织之中坚。”[21]至此,党的全面领导体制基本确立起来。此后,随着纵向上党内的请示报告制度逐步建立,二者共进,大大增强了中国共产党的内部凝聚力和外部聚合力,为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制度基础。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全面领导继续强化和曲折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的党转变为在全国范围内执政的党。如何有效地领导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却又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稳步地从新民主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并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成为中国共产党亟需考虑的首要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肃清残余敌人、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战争的客观环境,需要一个权力集中的指挥中心”[22],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而此时的各级政权大都处于初创阶段,只有党的机关和各级组织比较严密,且对各项工作有较多的领导经验,这样,革命时期党的全面领导原则得以延续并不断强化。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各级政权建设的同时,还注重将党的组织贯穿到政权组织当中,形成自上而下的党政双重科层体制。[23]这种双重科层体制中,党和政之间不是并列关系,而是逐步形成了党对政的全面监督和全面领导关系。1949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委员会的决定和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并规定按党员人数及工作部门的性质分设政法、财经、文教等六个分党委,在各院、委、部、会、署、行、厅等处组织党总支和支部,这样就基本确立起了党对政府各部门的归口领导制度。1952年7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省以上党委设农村工作委员会的指示》后,中央至省级党的组织基本设立了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对应的机构,如农村工作部、财贸工作部、工业交通部等。随着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完成,和社会主义改造及第一个五年计划即将开始,更需要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又由于1953年春“新税制”风波的发生,导致毛泽东对政府工作中的分散主义作出严厉批判,提出“大权独揽、小权分散”的原则。紧接着,3月10日,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强调为了防止政府工作脱离党的领导,此后政府工作中所有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要事项,“均须事先请示中央,并经过中央讨论和决定或批准以后,始得执行。”[24]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提出要加强中央对全国各地方,以及上级对下级的巡视巡查,建立“一定的党的工作部门监督一定的国家工作部门的制度”[25],为达此目的,中央决定各级党委设立与政府对口的工作部门,形成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分口领导政府工作的制度。这些都进一步强化了党对政府工作的全面领导。到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毛泽东提出只有一个“政治设计院”,没有两个“政治设计院”、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都是一元化的;以及1962年初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明确提出“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26]原则,这些都是此前党政关系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逻辑延续。

对于一个致力于集聚一切力量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执政党来说,坚持和加强对政权的领导,只是党的全面领导的一个方面,党的全面领导还包括对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民众和力量的领导。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企业、农村、学校和部队中党的基层组织,应该领导本单位的工作,这就为党对社会领域的全面领导提供了制度基础。这样,在农村,政党不断向农村社会推进,逐渐“将一个传统的乡绅社会改造为一个现代政党领导和组织下的政治社会”。[27]在城市,党的组织贯穿到各种类型的公有制单位中并起着领导作用。例如,在企业中,党的八大提出对国营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在学校中,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强调,一切高等学校都应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到20世纪60年代初,中央连续发出的科学工作十四条、高等教育六十条以及工矿企业七十条[28]等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党在这些领域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这就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社会全部的工作和生活当中,形成以政党为中心的同心圆式社会结构,党在社会各个领域起着领导作用。

这种以政党为中心的一元化领导结构,迸发出了强大的组织力和动员力,为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集聚了强大的力量。但是,这种结构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邓小平后来所批评的,“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29]328-329“文革”的发生便是这种异变的结果。改革开放以后,党的全面领导不可避免地需要调适优化。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全面领导的调适优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果断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就更加需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集聚起来。但是,在反思“文革”错误的同时,一些人对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产生了怀疑,怀疑社会主义道路,以至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此,1979年3月底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邓小平明确提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要求,强调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邓小平指出,“党的领导当然不会没有错误……,但这决不能成为要求削弱和取消党的领导的理由。”[29]170中国共产党在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同时,着力优化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其中重要一点,就是重新解释党的领导的内涵。1982年中共十二大党章提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这意味着党的领导的内涵在收缩。与此相应,自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厂长(经理)负责制以后,中国共产党在全民所有制企业、高等教育、科技体制等领域都进行了相应的改革,这些改革的共同特点,就是建立行政首长(如企业的厂长或经理,学校的校长,研究所的所长等)负责制,党在这些领域的组织更多起监督和保证的作用。

在这些改革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逐步提出党政分开的改革思路。并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上明确提出了党政分开的要求,强调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是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领导,这就将党的领导的内涵进一步收缩。同时,十三大党章取消在国家机关、经济组织和文化组织中成立党组的规定,在企业和学校继续推行首长负责制。1988年4月13日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在企业建立以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这就从法律上正式取消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这些改革举措在将党从以往包揽一切的环境中解脱出来、增强社会各领域活力的同时,也弱化了党的领导。这种弱化的直接结果,就是80年代末的政治风波,给党和国家带来重大损失。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明确强调,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并重新明确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1989年12月,在中宣部等单位举办的党建理论研究班上,江泽民指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是取消党的领导,而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强调党要正确处理与政府的关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并领导工会、共青团及妇联等群众组织,加强这些群众组织中党组织的建设。其后,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重新加强党在各领域的领导核心地位。党的十四大以后,中国共产党更多地强调党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目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组织制度上,党的十四大党章恢复了党组制度,并扩大了党组的权限。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在新兴经济社会领域(如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覆盖。在城市社区,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在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30],在单位制逐渐解体的条件下,社区成为中国共产党链接社会和国家治理新的战略空间。

党的十六大强调,“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31]十六大党章增写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增加了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规定。这就进一步从党内最高大法的高度规定了党在各个领域的领导核心地位。在基层,十六大党章增写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组织建设相关内容,加强党的组织在新兴领域的覆盖,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强调,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32]十七大和十八大做出了基本相同的规定。从这些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全面领导在调适中不断优化。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全面领导的创新加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肩负领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有效地统合社会各方力量,凝聚各路人心,使全党全社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更好地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这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的角度出发,多次强调党领导一切这个“基本原理”。2015年2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将中国政治体系中各主体间关系比喻为“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33]9这个“月”在国家治理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2015年7月,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国家治理这个复杂系统的核心所在,党是领导一切的。“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军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一个都不能少。”[33]9-10这就更进一步明确了党的组织和其他一切组织的基本关系。王岐山从中国历史传统出发,深刻阐明了党的全面领导的历史渊源,认为中国的历史传统强调“政府”的广义性和无限责任性,在当代中国,“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对此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34],在这样的认识之下,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当中,强调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明确“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35]14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成为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最突出特征。

根据“党领导一切”这一要求,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原则,并从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要求。***在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指出,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考虑是“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主线,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各领域各环节。”[35]239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强调,要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36]上述这些改革的有序推进,都大大增强了党的全面领导的效力。

国家政权机关之外,中国共产党全面加强在各领域的领导地位。在农村、城市社区、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等领域,中国共产党连续发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19)《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2019)《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2019)《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2021)等文件,这些文件的共同特点,就是强调要坚持党对各领域工作的领导。例如,在农村和城市社区,根据这些文件的要求,着力推进党政“一肩挑”改革,鼓励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居民委员会主任。鼓励和支持党的组织和工作向其他组织(如农村的经济合作组织、城市社区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覆盖,创新党组织与其他组织实现成员交叉任职等,中国基层社会基本上形成了以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为核心的“一核多元”治理结构。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经历了从“一元化”领导——“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政治领导(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全面领导”的发展演进历程。这不是简单的回到原点,而是在创新和优化党的领导方式后而实现的党的全面领导的螺旋上升,并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发挥了强大的作用。正如***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所说的那样,“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我们就一定能够形成强大合力,从容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和风险挑战。”[37]这也正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因。

三、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基本经验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巨大成就,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重要前提。纵观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百年历史实践,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经验:

(一)充分认识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权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前提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首要前提,是党要充分认识并始终坚持自身在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领导权。列宁直截了当地提出,“社会民主党必须全力以赴地争取对民主群众的领导权,争取发挥这些群众的革命力量”[38]可以看到,坚持无产阶级政党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中的领导权是无产阶级政党实现历史使命的重要前提。

但是,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并不是一开始就认识到争取领导权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对革命领导权的认识就有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尤其是建党之初,党的力量十分弱小,没有可能,甚至也“不敢”争取对民主革命的领导权。胡乔木曾谈到,到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还“只是搞群众运动,认为掌握政权、军权是卑鄙的东西,不是无产阶级应该干的事。”[39]由于大资产阶级背叛革命,中国共产党不得不走上独立领导中国革命的艰难道路。此后,随着中国共产党力量的不断壮大,党有了争取民主革命领导权的可能性。尤其到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在领导民族独立战争中的软弱表现,使得党争取民主革命领导权有了必要性。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提到,中国革命包括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中国共产党肩负领导这两重革命的任务,“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任何革命都不能成功。”[12]651毛泽东在1945年中共七大预备会上再次强调,没有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要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毛泽东的这些判断,准确地指明了中国革命胜利的核心领导力量所在。

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更加明确地强调,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提出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面对东欧剧变、苏联解体,许多社会主义国家纷纷放弃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严峻局面,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的高度来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指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40]这些重要论述既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又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认识。可以看到,充分认识和始终坚持无产阶级政党对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权,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前提。

(二)严密党的组织体系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基础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从纵、横两个方面加强自身组织体系建设。从纵的方面来看,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初期仅有中央层面的机构,逐渐延伸到党的省委、地委、县委、区委,及至最基层的支部组织。中共四大首次将党的组织从纵向上划分为中央、省、市或县、区和生产单位五级,并将支部确立为党的基本组织。到1927年毛泽东领导“三湾改编”确立“支部建在连上”的基本原则以后,中国共产党就一直注重将党的组织建立在最接近群众的生产生活单位之上。到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刘少奇在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已经拓展到工厂、矿山、农村、机关、学校和部队的连队当中。1956年中共八大上,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也强调,党的组织已经分布到全国的每个城镇和县区,以及重要的企业和各个民族当中,并在这些领域中起着领导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进一步向基层社会延伸。例如,在农村,党的组织从原来的行政村一级向自然村延伸;在城市社区,党的组织从街道、社区向居民区延伸,居民区党支部成为连接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

从横的方面来看,中国共产党始终注重将党的组织贯穿到其他非党组织当中,坚持党的组织的领导作用。建党之后不久,中国共产党就已经注意到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强调要在这些组织中建立党团,并以之指导各类群众组织。1925年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中就提出,组织问题是中国共产党生存发展的一个最重要问题,“吾党在国民党及其他有政治性质的重要团体中,应组织党团,从中支配该党和该团体的活动。”[41]这实际上是将党的组织向其他非党组织延伸的尝试,并强调党的组织对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此后,中国共产党逐渐认识到在苏维埃政权、统一战线等组织中的领导作用。1945年中共七大党章将党团改为党组,规定在政府、工会、农会、合作社及其他群众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以加强党的影响、实现党的政策。这一格局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得到继续和加强。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原来的单位制党建同时,更加注重在因体制变革而带来的新兴经济和社会领域建立自己的组织。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共产党逐渐将党的组织延伸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和新兴社会组织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创新组织设置方式,将党的组织延伸到城市楼宇、商圈、园区、产业链、互联网企业等新领域和新业态中。确保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得到贯彻执行。可以看到,严密的组织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坚持和加强全面领导的重要组织基础所在。

(三)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关键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后发展国家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胜利的必然要求。列宁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既十分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也十分重视改善党的领导方式。1922年3月,列宁给莫洛托夫的信中就提到,“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不是象目前那样进行过分频繁的、不正常的、往往是琐碎的干预。”[42]没有党的全面领导,就不可能聚集全社会全民族的力量来赢得最终胜利。但是,到底什么是全面领导,从理论上看,这个问题很长时间内并不明确;从实践上看,全面领导有时候滑向包办一切,反而弱化党的领导。

党的全面领导不是党包揽一切工作,中国共产党很早就对此有明确的认识。中共六大通过的《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中就提出,要防止党代替苏维埃或是苏维埃代替党的危险。而在实践中,恰恰是前者更甚。1928年11月毛泽东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井冈山的斗争》中就提到,相比政府来说,党在群众中有更大的权威,以至于当时被派到政府工作被人看作是一种惩罚的现象。20世纪40年代,邓小平对抗日民主政权中党包办一切的现象也有过严厉的批评,强调“党的领导责任是放在政治原则上,而不是包办,不是遇事干涉,不是党权高于一切。”[43]1956年中共八大上,刘少奇指出,党的领导应该是对一切工作进行思想上、政治上和方针政策上的领导,而不是包办一切、干涉一切。20世纪60年代,周恩来也多次强调,党能够领导一切,问题是要明确什么是一切,党又如何领导一切。这些论述实际上都包含着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的意识。只是,在当时的条件下,还未能提出明确的改善党的领导方式的具体办法。

改革开放以后,面对“文革”造成的混乱,邓小平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邓小平强调,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此后,中国共产党经历十三大前后的党政分开改革试验,到十四大以后,党政分开的改革试验慢慢淡出,而更多地强调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党的十五大提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这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原则。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十八大都强调要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十八大以来,***多次强调党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并强调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一个突出特点和重要优势。所谓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意味着党是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上进行总体把握,而不是事事自己包办;是支持各方力量发挥各自的积极性主动性,办好各自领域的事情;是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协商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可以看到,坚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关键所在。

(四)完善体制机制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的体制机制是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进程中,尽管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和按章办事,但是,由于经验不足以及革命时期激烈的斗争经历的影响,即使到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间,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依然不高。很多时候,把民主革命时期的阶级斗争经验搬用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来,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关于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根本性的看法成为人们的共识,制度化法治化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1982年中共十二大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强调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党应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44]党的十六大再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要“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协、政府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45]十六大党章首次将完善领导体制,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写进党章当中。十七大提出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如果说上述这些论述主要是原则性和规范性的话,那么,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则进一步走向具体化和操作化。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46]此后,中国共产党连续发布《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范性文件,都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进一步操作化。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36]这些都体现了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的自觉意识和行动,也成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保障。

纵观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之所以能够带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其中关键一条,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一切力量的坚强领导,凝聚起全党全国人民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因此,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再次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应当说,这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前提和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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