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何子玉+张贵珍
【摘 要】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调整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流转的发展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时代强音,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也要加快农业发展的规模。如何把握趋势,积极开展农村流转的协调服务,使得流转途径更加的便利。本文经过调查分析,基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探讨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流转;问题;思考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作出了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决策,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形成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工农城乡发展的过程中农民土地流转问题。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特点
截至2016年统计,寿宁县辖区14个乡镇,200个行政村,农户数6.37万户,总人口25.73万人,全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承包面积18.85万亩,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5.32万户。全县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户数0.62万户,流转耕地面积4.38万亩,其中:l?Al1.99萬亩、转让方式流转0.07万亩、互换方式流转0.18万亩、出租方式流转1.80万亩、股份合作0.02万亩、其他形式0.32万亩。土地流转方式还是以转包方式为主。土地流转主要有以下特点:
1.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
在农村中,随意地流转土地,私下流转土地,,大部分的土地流转是经过出租,在出租过程中多是口头协商,缺少文字协议。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土地流转仍然处于自发无序的流转关系。如果流转合同不规范或者是缺乏流转合同。那么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不明确,极易造成土地承包关系的混乱,农民对流转过程中通过各乡缜成立的土地流转平台签订流转合同的不多,没有通过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手段保护的口头流转较多,为今后引起的土地纠纷留下隐患。有些村干部组织村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低价转让给他人和企业,从中收取回扣,有些村干部借机不与农户签订流转承包合同,使得大多数的农户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在这个过程中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2.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存在困难
一是集中连片流转难。家庭承包经营,地块零星分散,而各个农户情况千差万别,一旦少数或个别农户不愿意流转,连片规模经营就可能“流产”。二是基础设施建设难。流转期限短,又担心农户毁约,缺乏可靠的收益预期,经营主体不愿加大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三是贷款融资难。从事规模经营前期投入较大,需要有足够的资金作支撑。而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比较效益低,回报见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
3.服务引导存在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乡、村干部认为土地流转是流转双方自己的事,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工作主动性不够。二是政策引导不足。虽然各地出台了一些激励政策,但宣传不够深入,引导不够有力,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土地抛荒或季节性抛荒。三是流转服务不够。主要表现为土地流转信息不畅,农户有意流转土地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需要土地的人又难以找到有流转意向的农户,造成转入转出两头难。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治理探索
1.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行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承包经营权,有效地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县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业务指导,要依托“三农”服务联动中心,构建农村土地流转网络体系。乡镇“三农”服务联动中心要建立土地流转管理信息库,将农民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质量、等级、价格、期限所有数据全部进入网络平台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审查签订及鉴证,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对土地流转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要立卷归档,专人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要对委托依法流转的农户土地提出参考底价;出面协调、帮助农户签订规范的流转协议;出面牵线搭桥,克服因没有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和交易网络导致土地供需信息不灵,流转困难的问题。
2.加大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宣传力度
加快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改变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土地规模经营小的问题,提高农业经营效益,解决人地矛盾问题,是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迫切需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明确土地流转带来的好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依托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并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县、乡镇和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为土地流转提供相关的法律宣传、政策咨询、流转信息、合同签订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和档案管理等系列服务。
3.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农村土地承包地流转
加大农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创造土地成片化集中,用大的项目来带动农业的产业化,吸引城市资金流向农村,使得农村土地承包进行规模化经营。政府加大农业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农业经济效益,降低农业经营的风险性。引进高新技术,积极支持承包大户发展生产,形成农村经济规模化发展。培育新型的农业经营模式,在新型农业经营模式中能够将农民的权益得到提高。土地实用的集中化,可以改变土地资源的粗放发展,规范土地资源浪费的行为,响应国家节约用地的土地政策。利用闲置的土地资源,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结束语
十八届三中全会,***总书记提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新型农村城镇化必须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整合农村社会资源,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减少农村土地流失,让广大农民共享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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