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刘嘉慧
【摘 要】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会由于与生俱来的道德风险的发生而给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冲击,乃至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将立足于此探讨金融创新过程中的道德风险,以及如何使用法律手段预防金融创新的道德风险所产生的不良后果。
【关键词】金融创新;道德风险;法律责任
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仍历历在目,它不仅对美国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而且使亚洲的经济也产生了震荡,全球经济发展进入萧条时期。追求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这与美国金融的过快发展、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金融市场缺乏管制等因素密切相关。我们不可否认的是金融创新会给国家经济的发展带来活力。但是任何事情都要有个度,尤其是金融产品本身就自带风险,若不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一旦风险发生将会产生比收益更大的损失。接下来本文将探讨金融创新的道德风险、法律责任以及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规避金融创新的道德风险。
一、金融创新的道德风险
美国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所造成的破坏力之大,让人们不得不反思究竟是何原因造成了这场危机。金融机构及成员为了自身利益在开拓金融市场的同时,不断地创新金融产品,由于金融产品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使得金融风险得以巧妙的地转移到金融投资者身上。而一旦金融产品的道德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势必会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金融创新的道德风险与一般意义上的道德风险既有差别又有联系,即都是指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采取对他人不利的手段和方法,以致对它人造成不利影响。不同的是金融创新的道德风险是通过金融创新产品的转移而实现的,通过金融创新产品的转移实现收益最大化。其具有潜在性、隐蔽性和突发性等特点。由于金融创新产品是知识密集型产品,使得普通的投资者对于其风险难以衡量,这就进一步促进了金融创新产品的流通转让。
金融机构为了规避我国法律制度的管制,以及满足人们渴望利益的需求,在我国金融管制领域的灰色地带创新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只有不断地转移和分散道德风险才能够得以持续。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可以说由于市场经济的存在人们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不可避免的会产生道德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再加上人们本身知识的有限性和对金钱欲望的存在。当投资人与金融机构达成协议时,金融机构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不可避免的会产生道德风险。因此,我们必须从道德约束和法律责任两个方面入手控制道德风险的发生。
二、金融创新的法律责任
伴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法律制度也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为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21世纪以来在实体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虚拟经济也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这里所指的虚拟经济主要是指金融领域,即各种证券及股票的买卖流通。特别是近几年来金融创新产品的层出不穷。但是若把实体经济领域的法律制度用于虚拟经济这必然是不行的,毕竟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是不同的。美国由于次级贷款危机而产生的金融危机恰好验证了这一点。表明各国在金融领域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伴随着金融产品的创新也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缺失必然会助长金融创新的不良风气,导致金融创新产品道德风险的发生。因此,为了预防金融创新产品道德风险的发生我国需要建立合理高效的法律体系,使法律体系能够与金融创新与发展相适应。不至于重蹈美国次贷危机的覆辙。为我国金融领域的发展保驾护航,使实体经济能够与虚拟经济相互协调配合,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经济健康的发展。
追究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的原因,我们主要归结于以下4个方面:(1)在金融创新产品不断出现和增多的同时,美国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由于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这就为金融创新产品道德风险的发生的提供了宽松的市场环境。(2)美国的信用评级系统成为一纸空文,许多美国商业评级机构把一些次级债券甚至评为A级。许多投资者由于自身储备知识有限不能很好的辨别和认清这一虚假的现象。(3)过分夸大了保险的作用。尽管当时许多投资者意识到许多高风险投资产品的存在,在购买它们时会小心谨慎。但是由于保险行业如火如荼的发展,并且涉足到金融投资领域。这就为投资者吃了一颗定心丸,促进了债券的流通转让,也为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4)忘记了风险与收益并存这一亘古不变的道理,在投资者疯狂的追求高收益的同时却忘记了这些投资产品背后的高风险,以及风险发生的危害性。金融法律制度的意义就是维护市场的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在美国的次级贷款危机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次级贷款经过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原本可以控制的风险被逐级放大成为难以控制的市场性风险,最后成为引发全球金融市场风险的诱因。从次级贷款危机已经发生的事件和过程反思,现有法律制度的根本问题在于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功能没有发挥出来,出现了法律控制不足或失灵的问题。
三、如何加强金融创新管制及法律责任
对于金融创新产品道德风险的管制,我们要不断加强和完善法制建设,合理的管制金融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法律制度的建设不至于使我国金融市场活力的丧失;另一方面又要保证金融虚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实体经济的发展。加大对金融犯罪的界定和惩罚监督机制。根据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的发展制定合理有效的法律条例。并定期对金融市场的发展进行监督和检查。
参考文献:
[1]卓武扬,《以金融道德风险责任机制为契点的法律规制机理研究》,《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
[2]卓武杨,《金融创新、道德风险与法律责任》,《管理世界》,2013年第6期.
[3]郝云,《金融创新与道德风险控制》,《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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