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 滕姗姗
3·15晚会是中国中央电视台联合国家政府部门主办并且直播的大型公益晚会,旨在通过对某些行业或企业的非伦理行为进行曝光,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市场健康稳定发展①。本文梳理了2009~2018年3·15晚会曝光的相关企业行为及其公关回应,以了解近十年以来企业危机公关与公关伦理的发展、演变。首先,针对晚会曝光的企业及其行为——就曝光数量分析,据3·15晚会官方网站不完全统计②,2009~2018年晚会共曝光了86起有关具体企业/行业的非伦理案例,其中国内企业超过100家,国外企业超过20家;就曝光领域分析,涉及行业主要包含医疗美容保健领域(15起,17.44%),互联网隐私安全领域(13起,15.12%)、食品安全领域(11起,12.79%),以及车辆购买与维修领域、科技产品质量领域、金融机构风险领域等(见图1),曝光领域趋于多样化,由原来关注于医疗美容保健与食品安全问题逐渐发展至对互联网安全问题、日用品消费问题、运营商隐私问题等全领域、多层次的监督;就曝光对象分析,曝光对象趋于明确化,由原先仅指出某行业的非伦理现象,发展至现今直接披露具体企业的非伦理行为,具有更强的针对性与冲击性。
其次,针对企业采取的公关回应进行数量分析,在86起曝光案例中约有37起案例的超过50家相关企业主动或被动地做出正面回应,其回应/曝光比逐年稳健上升;就回应速度分析,做出正面回应的企业大多迅速及时,约50%的企业能够在3月15日当晚做出回应,约90%的企业能够在3·15晚会曝光之后的24小时内做出回应;就回应渠道分析,企业回应方式从原先被迫回应传统媒体采访,到借助官方微博、微信与网站主动发声,再发展至目前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而官方网页与微博仍然是企业主动回应曝光时选择的主要平台(超过70%的企业在主动回应时采取微博与官网发布声明)。由此可见,企业对危机公关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运用公共关系以解决企业经营过程职中出现的危机事件,并借此挽回企业声誉、重塑企业形象。
图1 3·15晚会曝光行业领域汇总
虽然企业开始逐渐重视公共关系并借此缓解企业危机,但不同企业对公共关系的理解程度与实践水平却大相径庭。首先,对于曝光事件的公关回应能够直接体现企业是否存在公关意识,86起事件中涉及的超过100家企业中,仅有37起事件的约51家相关企业做出正面回应,所占比例不到50%,从侧面上反映出企业的危机公关意识仍存在不足;其次,在这51家企业的公关回应中,仅有约9家(占比17.65%)企业在首次回应中直接承认曝光问题,约21家(41.18%)企业选择回避面对,而在剩余21家(41.18%)否认曝光问题的企业中,则仅有“无印良品”出具相关证明,由此可见“事实真相”作为企业公共关系的底线伦理并没有得到较好履行;再次,在51家企业的公关回应中,约18家(占比35.29%)企业在首次回应中存在态度傲慢、敷衍回应、推卸责任等现象,其中仅有个别企业在后续回应中转变态度,企图扭转与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发展颓势,由此体现“重建信任”作为公共关系的伦理追求同样没有得到理想实践。综上所述,在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在公共关系运用,尤其是公关伦理实践层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在当下这个传媒高度发达的信息化社会,“公共关系”已成为被人们广泛熟知的词汇③和被企业普遍运用的传播手段。3·15晚会后企业的公关回应证明,由于企业需要与股东、员工、消费者、政府和媒体等多方利益相关者打交道,而其中每一方都有自己的期望与要求,因此尤其容易出现冲突与矛盾。正因如此,伦理问题广泛存在于企业公关活动之中,而针对企业公关伦理实践的研究却尚未形成完整体系。
企业伦理领域。在国外相关文献中,企业伦理指为道德上合理的行为提供各种指南的规则、标准、规范与原则,遵循这些道德规范的行为属于伦理行为,而违背这些道德规范的行为则属于非伦理行为④。企业非伦理行为往往在道德上不为社会大众所接受与认可⑤,同时会对股东、员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造成危害⑥。而国内相关研究则指出,企业行为应当始终遵循与利益相关者关系相一致的善恶价值取向及行为规范要求,违背这些规范的行为即非伦理行为,企业非伦理行为强调对其利益相关者造成实际损害⑦。由此可见,对于利益相关者关系的遵循或违背,构成了判断企业实践伦理性的必要条件。
在企业公关领域,企业公共关系在某种意义上是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在“事实层面”与“价值层面”的对话,强调公共关系实际上既反映了组织与公众之间事实层面的权利关系与利益关系,又反映了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各种价值关系⑧。企业公共关系在“事实”层面表现为信息传播与利益互惠,在“价值”层面表现为信任生产与意义分享⑨,对事实真相的传播与对和谐关系的追求构成了企业公关实践的基本伦理要求。由此可见,“事实”与“价值”实际上整体构建了企业公关实践的伦理框架。综上所述,所谓“企业公关伦理实践”,是指企业在公共关系的动机、过程与结果中,一方面坚持了传播事实真相的基本底线,另一方面遵循了与实现相关者利益的价值追求。
“事实”与“价值”构成了企业公关伦理实践的基本框架与判断标准,由此,本文构建“事实—价值”二维坐标系,对企业公关实践的伦理属性进行类别划分(如图2),横轴表示“事实”维度,分为真与假,反映企业公关实践是否传播了事实真相;纵轴表示“价值”维度,分为价值冲突与价值一致,反映企业公关实践是否维护了相关者利益。“事实”与“价值”将坐标系划分为四个象限。
第Ⅰ象限,企业伦理型公关行为:企业公关实践在事实取向上符合事实真相,在价值取向上与相关者利益一致,其作为最为理想的公关伦理实践模式有利于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和谐。2012年3·15晚会曝光“家乐福”返包白条鸡冒充鲜柴鸡,当晚22点25分,家乐福通过官微声明称对曝光问题高度重视并已展开调查,同时向消费者道歉;次日在主流媒体采访中,家乐福郑州花园店负责人承认存在欺诈销售并已停业整顿,家乐福中国食品安全总监承认企业监管问题并向消费者道歉;17日,家乐福通过官微声明已下架花园店所有问题产品,并推出多项整改措施;同时召开媒体见面会,表示愿意退货及赔偿,并指出将组织培训、加强考核等。总体而言,家乐福在此次危机公关中承认了事实真相,并尝试减少相关者既有损失与保障相关者未来利益,基本符合企业公关伦理要求。而在上述提及的51家回应企业中,仅有8家(13.73%)企业基本实现公关伦理实践,企业公关伦理发展形势严峻。
图2 企业公关行为的伦理划分
第Ⅱ象限,企业价值导向型非伦理公关:企业公关实践在价值取向上与相关者利益一致,但在事实取向上不符合事实真相,具体可以表现为回避事实与转移矛盾但却进行道歉或承担责任。2014年3·15晚会曝光“中国电信”为垃圾短信提供渠道便利赚取暴利,2015年3·15晚会曝光“中国联通”为诈骗电话提供虚假主叫服务,运营商回避事实而以“重视曝光内容、已成立调查小组、加强技术支持”等说辞进行回应;2013年3·15晚会中“大众汽车”DSG双离合自动变速器被曝存在安全隐患,大众公关部总监将其归咎于软件升级问题,却为用户带来的不便进行道歉,并采取强制召回措施。两组案例中企业或回避事实或转移问题,但均表达歉意并承担相应责任,属于价值导向型非伦理公关。而在上述提及的51家回应企业中,约13家(25.49%)企业表现“回避事实”,约11家(21.57%)企业表现为“转移矛盾”,共24家(47.06%)企业在危机公关中出现纯事实取向失范问题。
第Ⅲ象限,企业完全利益导向型非伦理公关:企业公关实践在事实取向上违背事实真相,在价值取向上违背相关者利益。即企业在公关实践中仅考虑自身利益,不仅欺骗公众,而且忽视关系维护,具体可以表现为拒绝回应、简单否认与恶意推卸等形式。2012年3·15晚会曝光“麦当劳”北京三里屯店销售过期食品,当晚门店即否认曝光事件,其公关高级经理则指出公司有发言人制度,因此一问三不知且拒绝媒体采访;2014年3·15晚会曝光“面包新语”使用过期食品原料,面包新语将责任推卸给广琪贸易公司并否认购买过该公司原料;大唐电信高鸿股份则被曝泄露个人隐私、植入恶意程序,该公司否认并将矛头转向百度与360,企图推卸责任、转移矛盾。在上述提及的51家回应企业中,约4家(7.84%)出现拒绝回应问题,约13家(25.49%)出现简单否认问题,约7家(13.73%)出现恶意推卸问题,其中超过5家企业同时出现了上述两种甚至三种非伦理公关回应,共约16家(31.37%)企业在危机公关中出现事实、价值取向双失范问题。
第Ⅳ象限,企业事实导向型非伦理公关:企业公关行为在事实取向上符合事实真相,但在价值取向与利益相关者利益不一致。即企业公关向公众传递了真相,但在价值层面未能承担起相应责任或处理好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主要表现为敷衍回应。如2012年3·15晚会曝光汕头某工场回收垃圾制造有毒玩具,工厂回应将会严格查处相关渎职人员,而并没有对消费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道歉或补偿;2017年3·15晚会中“无印良品”被曝销售核污染区食品,虽无印良品出具相关资料证明曝光现象并不存在,但其高姿态让社会大众无法接受。而在上述提及的51家回应企业中,共3家(5.88%)企业出现纯价值取向失范问题。
综上所述,在51家回应企业中,仅有8家企业实现了基本的伦理公关实践,占总体的15.69%;24家(47.06%)企业出现单纯事实取向失范问题;3家(5.88%)企业出现单纯价值取向失范问题;而16家(31.37%)企业则出现事实与价值取向双失范问题。由此可见,目前我国企业公关伦理实践形势严峻,一方面公关意识不足,无法妥善运用公共关系处理企业危机;另一方面,过分强调“价值”层面的关系维护,而忽略了“事实”层面的真相传播,重“价值”轻“事实”易使得公共关系沦为企业处理危机的工具,从而无法实现其真正意义。企业公关实践中非伦理形态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决定其不仅会对以品牌资产为核心的企业自身造成严重的品牌伤害,而且可能影响整个行业乃至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对股东、员工、消费者、政府、媒体等利益相关者造成不良影响,严重阻碍企业公关伦理秩序的构建。
“在事实层面传递真相”与“在价值层面重建信任”,构成了企业公关伦理实践的核心追求。为实现企业公关伦理实践对“事实”与“价值”的统一,应该建构企业公关伦理决策对“道德”与“策略”的平衡。单纯追求“道德”的公关决策虽然尝试传递真相与重建信任,但往往由于缺乏策略而使公关效果无法达到预期,导致公关效率偏低;一味追求“策略”的公关决策则可能出现事实回避或价值忽视,进而导致企业公关伦理的失范。公关决策对“德治追求”与“术治取向”的平衡,决定并影响着企业公关伦理实践的事实传播与价值构建。
在企业公关决策中,“德治公关”是指以追求伦理道德为主要目标的,与事实真相和价值标准一致的企业公关决策模式,强调以道德至上、以伦理为纲,其最终目的是必须实现“企业—组织—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和社会整体福利的不断增长。以“德治公关”为追求的企业公关决策容易沉浸于道德至上主义之中,一方面无法满足公关实践的传播与公关效果的扩散;另一方面则可能会导致企业在公益公关的重担之下失去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
在企业公关决策中,“术治公关”是指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的,可能违背事实真相或价值标准的企业公关决策模式,强调金钱至上、利益为纲,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系列技巧及手段为企业及个人谋求经济利益。而以“术治公关”为取向的企业公关决策在企业利润与个人利益的驱使之下容易采取非伦理行为,对社会和企业的长远发展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德治公关”与“术治公关”体现了企业公共关系不同的伦理追求与决策模式——“德治公关”强调企业公关决策对伦理道德和社会福利的单纯追求,而“术治公关”则突出企业公关决策对经济利益和自身获益的局限关注。在不同伦理追求的指导下,企业公共关系将面临不同的伦理决策与伦理实践,进而产生不同的伦理效果。
“德治”与”术治”的价值取向矛盾,是企业公关决策的基本矛盾,也是决定企业公关实践是否能够实现“事实”与“价值”兼具的理想状态的关键因素。对3·15晚会曝光后企业公关回应的伦理性分析,揭示了目前企业公关决策往往难以在“德治”与“术治”中寻得平衡而使其陷入公关实践的伦理困境。
本文就企业公关决策关于“德治”与“术治”的价值取向矛盾,将“道德”与“策略”置于企业公关伦理决策的两端,构建二维坐标,如图3所示:其中横轴代表策略取向,纵轴代表道德追求,X1点、Y1点分别代表在特定公关投入水平之下企业对公关决策所提供的最大策略投入与道德投入,由此形成的线条(图中曲线,根据边际转换率递增,曲线向外凸出)为公关投入曲线。
图3 企业公关决策的策略取向与道德追求
在图3中,A到E分别代表了企业公关决策的五种不同状态——A状态对道德的追求程度较高、对策略的重视程度较低,属以“德治追求”为指导的公关决策,具体表现为企业将大部分经营收入投入到公关行为中,仅留下小部分用以维持企业生产。由于企业的逐利本质及资金对于企业扩大再生产的必要性,企业往往无力承担如此庞大的公关开支,因此除具官方背景和公益性质的企业,一般企业并不可能长时间维持。与之相反,C代表以“术治取向”为指导的公关决策,表现为企业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对伦理道德的建设,虽然在短期内可能为企业带来收益,但长远来看对企业自身和社会发展将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例如2017年3·15晚会曝光耐克气垫门虚假宣传事件,耐克在3月15日当晚与3月16日连发声明表示道歉并承诺全额赔偿,然而其较高的姿态与对三倍赔偿问题的反对招致消费者更进一步的讨伐,忽视消费者情绪与诉求的策略式的公关回应并无法实现危机平息,因此耐克不得不在3月17日承诺三倍赔偿,然而舆论逐渐平息后消费者的消极品牌态度却依旧延续。由此可见,上述两者均会导致企业公关实践的伦理失衡。
D、B、E所反映的公关伦理决策则较为中和,兼顾了企业公关行为的伦理标准与策略选择。此时的企业公关决策一方面以伦理道德为追求,坚持企业公关的道德标准和伦理规范;另一方面则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力求实现企业持续发展。道德与策略的平衡,有利于企业兼顾伦理责任与经济效益,从而实现企业公关效果最优化和社会福利最大化。其中,受到公关投入的限制,D是对公关资源的浪费,E则是目前企业公关决策所无法实现的、更为理想的伦理决策。2011年双汇关于“瘦肉精”问题的回应在企业危机公关中属于相对符合伦理道德的成功案例。在危机公关不甚发达的2011年,双汇在被曝光次日便查明真相、公开承认并诚挚道歉;17日双汇免职相关高层管理人员并全面收回问题产品;此后召开万人全国经销商会议二度致歉,并将3月15日设立为“双汇食品安全日”。此外,区域经理大吃火腿肠、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检测质量、全面销毁问题猪肉、调整经营方式等举措,慢慢帮助双汇重回市场领导地位。由此可见,道德与策略是企业公关伦理实践的两大必要条件,只有实现两者的平衡统一,才有机会力挽狂澜,在企业危机中寻找出路。
不同的企业公关伦理决策奉行不同的公关伦理标准,进而使企业公关效果大相径庭。分析图3可以发现:以OB为对角线的矩形的面积明显大于以OA、OC为对角线的矩形的面积,即,或是受到较低策略取向及较高道德追求的制约,或是由于较高策略取向及较低道德追求的纵容,企业公关决策在A点与C点均无法实现公关效果最大化。当且仅当企业公关决策的伦理状态处于B点,即实现了道德与策略的平衡统一时,才能够真正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发展,达到最佳企业公关效果。
公关决策对“德治追求”与“术治取向”的平衡是企业公关实践实现“事实传播”与“价值共享”的关键。而企业公关管理主体作为企业公关实践伦理性选择的重要主体,其不同伦理意识与伦理取向决定了企业公关的差异导向,其对企业公关的参与程度与扮演角色也决定了企业公关的不同效果。上述51家回应企业中,有惠普、双汇、家乐福等12家企业的总裁或高层领导在企业危机公关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占比23.53%;其中约5家企业在一开始就实现了事实、价值兼备的伦理公关,约3家企业在管理者参与之后实现了公关伦理的提升,由此可见企业公关管理主体在企业公关决策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与作用。本文尝试从企业公关决策者的三大心理因素:诱惑识解水平、道德解脱心理与自我实现意识,探讨如何建构“德治”与“术治”融合统一的企业公关伦理决策,进而实现符合“事实”与“价值”的企业公关伦理实践(如图4)。
图4 企业公关伦理实践框架
伦理诱惑(moral temptation)是指行为者在面对伦理决策时,由于意志力较为薄弱而屈从于诱惑,或是被诱惑蒙蔽了伦理理性,从而未能成功将伦理意识转换成伦理行为,最后导致个体伦理沦陷。伦理诱惑通常表现在跨期选择冲突及多重利益相关者冲突中,而公共关系则是典型的涉及多重利益相关者的跨期决策。
面对伦理诱惑现象,识解水平理论(construal Level theory)提供了有效解释机制。识解水平是指个体对于同一认知客体可能存在不同抽象水平的心理表征,高水平识解表现为个体对事件概括性、抽象性的表征与结构化、去情景化的认知,低水平识解则关注事件具体、细节的表征与非结构化、情景化的认知。根据识解水平理论,高识解水平的公关管理主体倾向于采用抽象的思维认知问题,同时更能意识到行为的长远意义和战略影响,从而避免采取非伦理行为;而低识解水平的管理主体在面对伦理诱惑时,诱惑本身会被表征为一种工具性的实质收益,低成本、强影响和高效益迷惑了公关管理主体,导致其产生非伦理决策。
因此,提升企业公关管理主体对伦理诱惑的识解水平,需要培养其对待心理距离正确的认知及判断——首先,保持对待公关实践效果更长远的眼光,认识到现在的公关实践可能对未来产生的影响,不局限于短期利益;其次,在决策时不应只考虑与自己紧密联系的利益相关者,而应充分兼顾主次关系,实现“企业—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再次,公关实践的影响不局限于一个地区或国家,当企业是跨国企业时,要尤其注意各国伦理文化,公关效果会传染与蔓延,不要妄图封锁影响的扩散;最后,对公关实践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合理预期,不能因非伦理行为被揭发的可能性小就肆意采取非伦理决策;与此同时,公关管理主体还需避免由于忽略细节导致的计划谬误(planning fallacy),即对待公关实践效果不合理的预计阻碍公关目标达成。
道德解脱(moral disengagement)是指一系列使道德自我调整过程无效的认知机制,包括道德辩护、委婉标签、有利对照、责任扩散、责任推诿、忽视或曲解结果、非人性化和责任归因这八种机制。学界根据这八种机制的作用对象差异将其归为道德合理化、模糊因果关系以及曲解有害影响三类,以解释现实中商业伦理缺失现象背后的心理过程。
“道德合理化”指个体在进行非伦理决策时会通过心理暗示将非伦理行为进行合理化,提高自身的道德接受能力,使其行为在道德上实现“合理化”,从而使自身获得道德释怀;“模糊因果关系”指个体通过模糊有害行为与其后果间的关系来弱化自我约束,其重点在于将非伦理行为归咎于他人或集体而使自身免受罪责;“曲解有害影响”则指通过歪曲结果、非人性化和责任归因等重新解释非伦理行为造成的影响,将不良后果归因于受害者自身问题以弱化自我约束。
因此,为防止企业公关管理主体在道德解脱心理下采取公关非伦理决策,必须加强企业伦理文化塑造——首先,以伦理道德为核心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有效运用各种文化资源和手段,塑造企业良好的伦理氛围和统一的伦理价值:企业公关管理主体一方面应身体力行,发挥率先垂范的人格力量,为企业员工提供优秀的示范,另一方面应在组织内部制定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目标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民主管理机制等,将企业伦理建设渗透至企业日常的各个方面。其次,必须建立权责明确的人力资源制度,降低道德解脱的制度基础:道德解脱属于公关人员的个体倾向,若将企业履行公关伦理实践的希望寄托于公关管理主体自觉的心理约束,将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必须将这种约束外显化。最后,注重公关人员个体的伦理性格特征,制定相应的评判标准和奖惩机制:企业公关管理主体的伦理道德素养不仅受到企业伦理氛围与权责制约影响,而且是其本身所具有的伦理道德内涵的体现,每个公关管理主体在个体性格和伦理追求上均存在差异,企业一方面可以在招聘时选择雇用拥有较高道德修养、与企业伦理目标一致的管理层;另一方面则可以设置或调整企业奖惩体系、伦理守则等,以减少公关管理主体道德解脱的心理。
企业公关管理主体在公关决策过程中的自我实现意识具体体现在超越、和谐与创造力三方面。企业公关管理主体具有强烈的自我实现意识时,首先会拥有较强的超越自我、超越他人、超越社会和文化的决心和信心,能够克服自身软弱性与依赖性,不因他人态度和意见轻易改变自己的伦理判断,从而在非伦理行为盛行的社会背景下始终坚持公共关系的伦理原则;其次会更加注重与自身、与他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追求内心和谐与利益相关者关系和谐,并以此为目标进行公关伦理决策;最后表现为具有较强的洞察力与创造力,对公关伦理保持独到判断,能够对公关效果进行准确预估,以进行理性的公关决策。反之,当企业公关管理主体自我实现意识较弱时,则往往会忽视公关决策与自身、与社会、与利益相关者的和谐统一,仅仅注重金钱、利益与地位的追求,产生非伦理公关行为。
自我实现需求是个体的一种理想的存在方式与状态,每个个体的自我实现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企业公关管理主体必须提高自身思想层次,加强自我实现意识,最大可能地避免非伦理公关决策——首先,正确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无法对自己进行正确的认知和评价,常常导致决策脱离实际。一方面要对自己的心理活动、个性特点、心理品质有清晰认识,并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选择加强对策略的学习或是对伦理的重视;另一方面则要充分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社会地位,意识到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以及大企业所需要作出的先锋表率。其次,实现个人理想与社会需求的有机统一。企业与社会不是独立生存的,而是相互依存的,“企业-公众-环境”三者关系决定企业发展,要实现自身的理想和价值,必须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将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摆在首位,将企业、个人的自我实现与整个社会的进步发展相结合。最后,充分发挥个人特点和创造精神。企业公关活动的形式在近年来呈现出趋同化,企业之间对公关活动和行为相互模仿、抄袭以减少公关成本、保障公关收益。
注释:
① 央视网:《中央电视台2015年3·15晚会成功直播》,http://jingji.cntv.cn/2015/03/15/ARTI1426434157697675.shtml,2015年3月15日。
② 央视网:《2017年315晚会:用责任汇聚诚信的力量》等,http://315.cctv.com/,2017年3月15日。
③ 刘志明:《“公共关系”再定义》,《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11期。
④ Lewis P.V.Defining‘BusinessEthics’:LikeNailingJellotoAWall.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vol.4,no.5,1985,pp.377-383.
⑤ Jones.T.M..EthicalDecisionMakingbyIndividualsinOrganizations:AnIssue-ContingentModel.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vol.16,no.2,1991,pp.366-395.
⑥ Kaptein M..BusinessCodesofMultinationalFirms:WhatDoTheySay?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vol.50,no.1,2004,pp.13-31.
⑦ 袁靖波:《企业非伦理行为的形成机制研究:一个整合的理论模型》,《外国经济与管理》,2016年第1期。
⑧ 胡百精、杨奕:《现代公共关系伦理史纲》,《现代传播》,2013年第1期。
⑨ 胡百精:《公共关系的“元理由”与对话范式》,《国际新闻界》,2007年第12期。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