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杨 帆 梁伟民
(1.内蒙古财经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1;2.内蒙古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3.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人口是国家持续发展的力量源泉,人口问题是关乎国运兴衰的大问题。自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中国人口数量得到了明显控制,在一定时期内缓解了人口快速增长给社会带来的压力。而今时不同往日,由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可知,2020年中国生育率为1.3,远不及更替水平,新生儿数量下降,老龄人口数量攀升。人口结构的重大变化,不仅缩减了中国经济赖以发展的人口红利,也严重削弱了中国长期的经济增长潜力。在此背景下,中国于2011年开始实施“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开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但都收效甚微。为提振出生率,2015年出台“全面二孩”政策,2016年出生人口数量曾一度回升至1786万,成为2000年以来的峰值,但随后便出现下降趋势,2018年和2019年分别降至1523万和1465万,2020年和2021年分别为1200万和1062万,这表明提高新生人口数量的长期政策目标未能实现。人们的生育行为选择往往受多重因素的影响,观察发现:自1998年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中国住房市场逐渐建立了市场经济制度,从2003年开始,房地产市场价格不断攀升,住房开支成为青年人不可忽视的负担,而青年人是生育的主力军,在此背景下,探讨房价与居民生育决策是否相关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Becker G S.(1960)将孩子视为一种有价格的正常品,而其所需的投入决定了其价格水平,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新家庭经济学理论。[1]该理论提及的标准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是生育决策中的关键权衡要素。若将房价纳入理论框架考量,从一个角度来看,对已经拥有住房的家庭来说,房价的上涨代表住房的增值,家庭财富总量随之增加,从而可能产生促进家庭生育的正向收入效应。从另一角度来看,多生育一个孩子将增加对住房面积的需求。另外,结合中国文化背景,孩子未来成婚的购房“刚需”,可能会将孩子这一正常品的消费挤出去,由此房价上涨可能产生负的替代效应。因此,房价上涨对于生育的影响可正可负。
目前,国内外对于房价与生育率的关系已有一些研究,但也未获得一致性结论。国外部分学者的研究表明家庭房产的增值会很大程度促进生育率的提高[2-3],而另一些研究表明房价上涨会降低生育意愿,不利于家庭子女数量的增加[4-5]。还有一些国外学者认为房价上涨对生育率的影响要区分群体,就已经拥有住房的居民来说,其影响以收入效应为主,而就租房的居民来说,则以替代效应为主,但总的来说,房价上涨对生育率提高仍呈现积极影响。[6-7]国内学者分别对香港、湖北、长三角等地区进行研究,认为房价的上涨对人口出生率有显著的抑制作用。[8-10]
以上研究对住房价格与生育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索,给后期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发。综合来看有以下特点:学者研究对国内外情况均有涉足,对国外研究居多且较为深入,而对国内的研究较少且存在一些不足,国内学者研究所使用的样本数据局限在部分地区,研究结论具有区域性特点。如易君健、易行健在研究香港房价上涨对生育率的影响时提及,对其结论的外推应持谨慎态度。[8]另外,在国内学者的研究中,未能同时关注“全面二孩”政策对生育的影响。因此,本文使用国泰安数据库2000-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使用差分GMM模型考察中国31个省区市房价上涨对人口出生率的影响,并考虑2015年10月“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影响,尝试对国内房价上涨与出生率之间的关系进行探索。
图1 2000-2019年中国人口出生率和住宅价格变化情况
住房价格的上升一方面带来收入效应,使得家庭总体财富上升,家庭生育孩子的意愿增加;另一方面则使购房相关支出极大增加,从而挤占了生育孩子的支出,给生育孩子带来负的替代作用。因此,从理论上进行简单分析,由收入和替代效用共同决定的净效应才是房价上涨对生育行为影响的关键,而净效应值并不确定,因而作用的方向也不确定。本文受易君健、易行健[8]和李江一[11]相关研究的启发,对家庭生育建立理论模型,并对模型进行适当简化,通过数理模型推演分析房价上升对人口生育的影响。假设丈夫h和妻子w构成一个典型家庭,其养育子女的数量为N。此时,Lh表示丈夫闲暇,Lw为妻子的闲暇,此时家庭总效用由N、Lh、Lw决定,即U=U(N,Lh,Lw)。
设丈夫的工资率为Wh,妻子的工资率为Ww,住房单位面积的价格(元/平方米)为Ph,生育一个孩子的生育成本为Pn,家庭拥有的初始财富为I,初始住房禀赋为H0,需消费的住房总面积为H,丈夫和妻子的时间禀赋标准化为1,则家庭面临的预算约束为:
PnN+Ph(H-H0)
=I+Wh(1-Lh)+Ww(1-Lw)
那么,还可以进一步合理假定:家庭对房屋H(面积)的需求与孩子的数量有正相关性,即H=H(N),且H'(N)。因此,不妨设H=a+b N,即住房的需求与孩子的数量正相关。
对最大化家庭效用问题进行表达:
Max U=U(N,Lh,Lw)
s.t.PnN+Ph(a+b N-H0)=I+Wh(1-Lh)+Ww(1-Lw)
为求解上述最优化问题,构建拉格朗日函数如下:
Z(λ,N,Lh,Lw)=U(N,Lh,Lw)+λ[I+Wh(1-Lh)+Ww(1-Lw)-PnN-Ph(a+b N-H0)]
为了得出房价Ph对该家庭养育的孩子数目N的影响,上述方程(1)-(4)对Ph进行全微分,可得表达式如下:
根据克莱姆法则,可得
其中|F|表达式(5)左边的第一项,F为4*4的加边海森矩阵,|F|为其行列式。根据最优化相关定理,必有|F|<0。将|F|划去第i行第j列后可得到代数余子式|Fij|。
将方程(1)-(4)对初始财富I进行全微分,同理可得
为了检验上述微观理论分析的正确性,本文以中国31个省区市(除港澳台)为对象,搜集2000-2019年的面板数据,使用差分GMM模型,分析房价对人口出生率的影响。数据源于国泰安数据库、中国历年统计年鉴以及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
本文构建的模型如下:
首先,birthi,t表示第i个省份,第t年的人口出生率,是被解释变量。其次,由于采用动态面板GMM模型,解释变量为被解释变量的滞后一期birthi,t。ln hpi,t-1是本文的关键解释变量,也就是中国各省份的住宅平均价格(元/平方米)。根据前面理论部分的分析,可以预期ln hpi,t-1的系数α2为负,即房价越高,出生率越低。此外,本文在模型(1)中加入了三个控制变量,分别是通货膨胀率inf l ationi,t、人均GDP ln rj gd pi,t、男女性别比genderi,t,从而得到了模型(2)。这些控制变量都可能影响出生率,一般来讲,通货膨胀率inf l ationi,t越高,家庭的实际收入越低,从而降低了出生率;人均GDPln rigdpi,t越高,一般家庭的收入越高,则养育孩子的数量可能越大,因此人均GDPln rigd pi,t与出生率正相关。男女性别比genderi,t越大,表明男性越多,女性越少,婚姻市场竞争激烈,从而使得出生率越低。最后,由于2015年10月中国正式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为了评估该政策对于中国人口出生率的影响,本文还在模型(2)的基础上加入了政策虚拟变量Policyi,t,Policyi,t的定义如下:
因为“全面二孩”政策在2015年10月实施后,家庭的生育行为最快也要到2016年才开始实施,所以在t≥2016时,取政策变量Policyi,t=1,其他年度的Policyi,t=0。加入政策虚拟变量后,模型为:
图2 人口出生率和房价的关系
差分GMM回归方法能够缓解变量的内生性和异方差问题,因而得到的回归结果更加稳健。通过运用Stata 16计量软件,使用xtabond得出回归命令,回归结果见表1。
表1 动态面板模型回归结果
扰动项μi,t无自相关性是该模型的适用前提,因此需要进行AR(1)和AR(2)检验,对模型(1)(2)(3)进行检验。检验的原假设H0是“扰动项无自相关”。结果见表2:
表2 扰动项自相关检验P值
由表2可知,模型(1)(2)(3)AR(1)的P值均小于0.05,而AR(2)的P值均大于0.05,表明扰动项差分均存在一阶自相关而不存在二阶自相关。因此可以接受原假设H0,即扰动项无自相关性。
由于模型(1)(2)(3)分别使用了155、158、159个工具变量,因此需要进行过度识别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过度识别检验P值
由表3可知,模型(1)(2)(3)P值均大于0.05,因此不能被拒绝过度识别检验的原假设“所有工具变量均有效”,即工具变量有效。
从表1的模型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加入inf l ationi,t、ln rigd pi,t、genderi,t等控制变量后,关键解释变量l n hpi,t的系数显著,不为0且为负数,即房价的上涨对人口出生率存在负向作用。
在加入的控制变量中,模型(2)和(3)通货膨胀率inf l ationi,t的系数分别为-2.7232和-2.1841,表明通货膨胀率越高,则人口出生率越低。人均GDP lnf l ationi,t的系数为正,说明人均GDP越高,则人口出生率越高。男女性别比genderi,t的系数并不显著,表明男女性别比对人口出生率并没有显著影响。
“全面二孩”政策变量Policyi,t系数为正但并不显著,说明“全面二孩”政策对于提高人口出生率的作用并不明显。
通过对2000-2019年中国人口出生率和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上涨对人口生育率有显著的负向作用,房价越高,则人口出生率越低,房价的上涨挤占了生育孩子这一正常商品的消费,导致家庭生育意愿的下降,产生负的替代作用。因此,房价上涨是中国人口出生率走低的重要原因,提高人口出生率使我国综合生育率达到更替水平,需要切实解决住房这一现实问题。
第二,在通货膨胀率、人均GDP和男女性别比等三个控制变量中,通货膨胀率和人均GDP对人口出生率有着较为显著的影响。其中,通货膨胀率对人口出生率的影响为负,通货膨胀使得家庭财富“缩水”,潜在的生育和养育孩子的成本增加,从而降低夫妻生育意愿,影响生育行为的选择。人均GDP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生活水平,人均GDP对人口出生率的影响为正。
第三,从长期来看,“全面二孩”政策对人口出生率的影响并不显著。计划生育政策曾有效地降低了人口出生率,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而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全面二孩”政策包含着适度提高人口出生率以实现人口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期许,虽然在开始实施的当年人口出生率有明显提高,但长期来看,并不能对人口生育的提振有显著的影响。
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人力资本支撑。目前,中国总和生育率已跌破警戒线,出生人口的下降严重影响到长期的经济发展潜力,对消费、投资乃至科技创新都有着重要影响。为了保证中国人口结构的良性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结合上述结论,提出三点政策建议。
第一,坚持“房住不炒”,推进房地产市场稳中有序发展。“住有所居”是人民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民众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支点。长期以来,房地产价格的攀升既受产业成本提高及城镇化推进等理性因素的影响,也不乏投机炒作等非理性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购买住房是家庭主要支出项目,而房价的不合理上涨挤占了家庭消费,从而降低了家庭的生育意愿,因此平抑房价、提高居民的生育意愿已经成为学界的共识。日本等国家的经验也表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依赖于较高的人口出生率,没有人口的长期支撑,房地产行业也将陷入低迷,因此抑制炒房动机,使房地产行业真正回归“住房”的消费品属性,对人口出生率的提升和经济的长期发展有重要意义。***总书记指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李克强总理特别强调,要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无论是“房住不炒”的总基调还是“三稳”的具体目标,都反映出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目前,房地产行业受新冠疫情的冲击较为明显,但随着疫情防控的深入推进,市场需求重新释放,各行各业将逐步恢复活力。“房住不炒”仍应是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稳房价”也是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更是增强民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选择的重要方略。
第二,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保障刚性需求。过高的房价不仅对刚需人群提出购房前提高自身储蓄率的潜在要求[12],也使得该群体购房后的负债增加,从而长期处于较大的财务压力中。城镇年轻人正值安家立业之时,是住房刚需人群的主体,同时也处于黄金生育年龄,是生育的主力军。因此,降低城镇年轻人安家的住房成本,可以减轻家庭财务负担,一定程度上激励生育行为。具体来看,一方面,应给有“刚需”且具备一定购房能力的人群优惠,如给予首套房屋的群体一定补贴以及贷款优惠等。另一方面,对购房能力欠缺的群体,应通过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其现实困难。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从支持政策、基础制度等多方面予以指示,为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群体提供了有力支持。
第三,系统构建生育友好的制度环境。生育与养育密不可分,以往单一的人口政策往往集中聚焦于人口生育,而少有视野关注与养育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民生痛点,因而未能使生育潜能充分释放。2021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简称《决定》)发布,表明中国人口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决定》不仅提出实施“三孩”人口新政,更是将其融入社会发展背景中,提出与之紧密相关的配套支持措施,明确将婚育、生育、养育以及教育综合考虑。《决定》为今后人口及配套政策指明了方向,而各级政府在落实过程中,更需从涉及婚姻、孩子出生及成长、女性个人发展等诸多方面细化措施,只有形成系统的生育友好制度环境,减轻育龄人群顾虑与负担,才有可能提升生育意愿。当前,已有一些地区实施了延长产假和陪护假、增设生育经济奖励以及住房政策倾斜多子家庭等措施,虽有一定积极意义,但仍存在单一化、碎片化的问题,而系统的生育友好型环境,既强调“友好”,也需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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