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文/刘海明 西南科技大学新闻系主任
惩治“卡腐败”,工夫在卡外
文/刘海明 西南科技大学新闻系主任
日前,中纪委发起的清退会员卡行动,受到舆论关注。不可否认,短时间内,“卡腐败”现象有所控制。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反腐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何一种腐败现象的蔓延,都有其特定的土壤。遏制腐败如“割韭菜”,若不能建立长效机制,暂时取得的成效,将面临付之东流的可能。此番清退会员卡行动,就遇到了诸多困难。
有商品就有交易。商品交易是把双刃剑,其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腐败打开了便利之门。商品可以被当做贿赂的道具,并且古今中外皆然。
信用卡的出现,打破了现金交易对商业活动的垄断,避免了现金交易的不便。腐败也搭上了信用卡的便车。可以说,只要有信用卡流通的领域,就可以为腐败行为提供便利。
非货币信用卡的会员卡,是商家为促进消费,针对特定群体发行的身份识别卡。这种卡采取一次付费,多次自主消费的方式,受到广泛的欢迎。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商场、宾馆、健身中心、酒家等消费场所,都在发行自己的会员认证卡。
具有消费性质的会员卡,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消费方式。一种消费方式的形成,势必增加社会成员的依赖度。年轻一代喜欢随身携带多种会员卡。对于那些有求于官员的单位和个人而言,自然发现了会员卡的特殊作用。讨好官员,不用再沿袭传统的行贿方式,拎着大包小包的礼品。一张不起眼的会员卡,几乎可以随时随地递到目标官员的手中。
模仿是人类的天性。以赠送会员卡讨好官员,一个行贿人的成功,足以给不少人带去“智慧的启迪”。同样,对于官员来说,一个人觉得会员卡这玩意儿受用,自然会引起其他官员对会员卡的兴趣。这样,会员卡成为一种钱权交易的媒介物,既满足行贿人和受贿人的需要,也极大地刺激了商业活动。越是高档的消费场所,越是会员卡的天堂。
清退会员卡行动,遇到的第一个阻力就是如何戒除官员对会员卡消费的“毒瘾”。
2013年6月8日,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希贤做客中新网的《新闻大家谈》栏目。张教授在谈到近期中纪委“清退会员卡”活动时表示,一些干部“官商”利益勾结太深,会将吃喝转向会所这一“隐蔽战线”。至于原因,他解释说:“过去30年中国粗放发展,有些干部吃喝上瘾了,成习惯了。市面上不让吃了,那就去私人会所、高尔夫球场相对隐蔽的场所继续平常的消费习惯。而这些会所提供的是会员卡,一张会员卡动辄价值二三十万,足够一个官员在数个月里随意消费。”由此可见,清退会员卡的麻烦在于,这显然已经不是简单清退腐败卡的问题,而是如何改变官员的腐败习惯问题。
3.县级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各县设置社会保险事业局,主要负责本县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受理单位和个人缴费申报、审核并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
在清退会员卡行动的风口浪尖上,最能检验会员卡行动难易度的,莫过于看看清退行动期间,会员卡的使用情况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2013年5月30日,《法制日报》披露了北京市昌平区某高档会所的一幕。知情人士透露,真正顶尖级的会所,客人消费的时候未必需要刷卡,更常见的是刷脸。报道援引工作人员的话说:“还有的根本没有任何凭证,也不需要名字,完全靠会所工作人员对宾客进行‘刷脸’认证,也就是说,贵宾的脸就是会员卡。”
应该说,在中纪委开展清退会员卡之前,会员卡在一些场所已经失灵。“刷脸”,即是会员卡变成“隐身卡”的例证。会所认人不认卡,有权者的脸就是最好的会员卡。对于行贿者来说,谁有权力谁的脸就是自己的“金字顾客”,给顶级会所提供“刷卡”的照片,就足够了。显然,刷脸不刷卡,让会员卡清退活动遇到了一个更为尴尬的难题。
清退会员卡,还有一个不小的阻力,这就是退卡意味着什么。会员卡并不像豪宅、名车和美女那样惹眼,只要你一使用,就有被曝光的危险。会员卡不显山不露水,使用的时候具有私密性。中纪委发起会员卡清退行动,若非掌握了付费申领会员卡的具体对象,掌握了所有开展了会员卡业务的商家内部资料,掌握了持卡官员的信息,如何通过一纸规定,让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官员拱手让出他们的会员卡。按照官场的规则,谁主动退卡,就表明这个人有了“经济污点”。污点主动展现给纪委,基本上等于把自己送到了被重点监控的名单。所以,有的干部宁可扔了也不退,因为他退就证明他有问题。出于保护自己,宁可选择扔掉。正如张希贤教授所说的那样:在利益链条当中,很多官商走到一块,也不好掰开,对方也会要死要活,死活把你捆到监狱去。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会员卡成为一种腐败的媒介物,变成官场的一大“时尚”,应该说有其历史渊源。中国最早的会所——“红楼”开辟的会员卡刷脸传统,给不少地方官员提供了模仿的蓝本。赖昌星已经落马多年,但会员卡腐败,顶级会所腐败,并没有因为赖昌星东窗事发而退出历史舞台。事实恰恰相反,“红楼”从一家到遍地开花,变成了一种腐败次文化现象。
整顿“卡腐败”,不是会员卡本身的问题,应该从戒除已经蔚然成风的卡腐败现象开刀,对官员的出入场所进行约束。以前,提出过官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问题。其实,只要没有监督,八小时工作时间,同样可以给工作腐败提供活动的时机。腐败不分工作时间的内与外。当前的许多官场腐败,已经让一些官员具有了某些“腐败基因”。这些基因不除,他们的腐败冲动就会保持。腐败的冲动,会让官员对腐败怀有太多的期待。所以,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官员活动场所的监控,不给他们涉足会所的机会,久而久之,他们去高档休闲娱乐场所的次数少了,卡腐败的习惯自然会逐步衰减。
卡腐败属于连锁性腐败。没有发卡单位,没有购卡人,卡腐败就是无稽之谈。或者说,没有把消费卡当作贿赂媒介,会员卡就是纯粹的商业消费手段,对社会有益而无害。现在,中纪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交出会员卡。笔者成文之时,尚无权威数据发布,不知道全国各地清退会员卡的具体情况。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采取“连坐”制度,凡是以会员卡形式行贿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为会员卡腐败提供便利的商业机构,特别是那些用“刷脸”来暗中支持卡腐败的机构,一经查出一例,即依法处理一起。把购卡、用卡和此类发卡单位一并处罚,相信过不了多久,卡腐败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遏制“卡腐败”,清退会员卡,彰显了中纪委惩治腐败的决心。也许,先前有关部门低估了整治“卡腐败”的难度。针对目前在打击“卡腐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需要总结经验,针对问题,对症下药。既然某些官员享用会员卡已经上瘾,清退会员卡的第二阶段,可以采取“戒瘾”疗法,用绝缘的形式慢慢戒掉官员到会所和娱乐场所使用的习惯。
卡腐败既是隐形腐败,更是群体腐败。要消除这种腐败现象,不从与之相关的每个环节布防,卡腐败自然还会以形形色色的形式出现。卡腐败的“刷脸”范围,甚至可以从刷官员一个人的脸,辐射到刷官员随从和亲属的脸。针对追究购卡人和提供腐败消费场所机构的法律责任,会员卡收缴不收缴,都已经不大重要,因为腐败的成本增加了,一旦腐败成本高于所投机的收益,行贿者自然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官员不愿意主动与会员卡进行割断,在于担心主动坦白,弄巧成拙,连累自己。建议中纪委出台补充规定,对于在特定期限内,肯于主动上交会员卡、坦白卡腐败经历的官员,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这样的“激励措施”,包括免于反腐败的追究责任。虽然这样的措施未必能产生蝴蝶效应,起码会暴露一批行贿人和秘密会所,这些对象可以纳入纪检监察部门的重点监督范畴。
不可否认,清退之策只能在短期内有效。要根除卡腐败,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来避免类似现象蔓延。
法律的滞后性,无法跟得上腐败的脚步。当代社会的卡腐败,产生于电子商务时代。要整治卡腐败,显然有待于从完善既有的法规监督机制入手来规避。
目前,我国还尚无专门针对“会员卡”发行和使用的法律法规。没有针对官员持卡的法律限制,没有限制购卡的规定,没有针对商业机构(含餐饮、健身、美容、旅游、娱乐等行业)暗中给腐败提供便利的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会员卡不被商家相中,不被行贿者看好,反倒不大正常。如果完善了这方面的法规,制定一套相对健全的追责机制,不管是刷卡还是刷脸,只要发现腐败行为,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样的治理,才具有长期效应。
卡腐败,因为其隐蔽,单靠法律和纪检监察部门还远远不够。引入网络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天候搜集网络舆情,对于揭露腐败的帖文,不论真假一律立即启动追查程序。查实后,对爆料人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全民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互联网的普及,微博的草根监督热情不减,相信再私密的地方,也逃不出网民的眼睛。如果再对“会员卡”的购买、使用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对于持卡消费信息责令商业机构必须上报税务机关。那么,几乎就等于给卡腐败布下了天罗地网。
对卡腐败最有效的办法,当属实行官员退出机制。一个官员只要被发现一次卡腐败,就坚决罢免其一切公职,逐出党政机关,永不录用。现在,一些官员被问责后,不久就重返官场。这种“爱戴”官员的传统,从很大程度上给问题官员以暗示,让他们不用担心犯事。再大的问题,一旦舆论忘记了,自己就可以重返政坛。这样的惩罚机制,相信再胆小的官员,也会被训练得胆大包天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讲话中指出:“会员卡虽小,折射出的却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反映的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惩治“卡腐败”,也应站在政治的高度,从具体整顿入手,做好长远打击的准备,还祖国一片蔚蓝的天空。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