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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私有财产权—自由”话语范式与马克思的破解方式*——对提升中国价值观念国际话语权的启示

时间:2024-09-03

■ 莫 凡 李惠斌



西方“私有财产权—自由”话语范式与马克思的破解方式*——对提升中国价值观念国际话语权的启示

■ 莫凡李惠斌

【内容摘要】 “提升话语权”的前提是“破解话语霸权”;而“破解话语霸权”的关键是破解旧的“话语范式”。西方“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具有形成、演进的生成史,对此,马克思通过深刻揭露这一价值观话语范式的虚假性,并科学表述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价值观,提升了马克思主义“自由”价值观的国际话语权。这对提升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国际话语权具有启示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能一味迎合西方社会的评价尺度,二是必须不断破解当代的西方价值观话语范式,三是进一步深化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科学表述”。

【关键词】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国际话语权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以人为本实现路径的利益机制协同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3BKS027)、扬州大学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马克思恩格斯财产权思想与当代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研究”(项目编号:XJJ2014-20)的研究成果。

价值观问题是重要的战略问题。中央文献多次强调了价值观建设的重要性,如2015年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重申:“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1)当前,学界在该领域的研究中尤其注重将“价值观”与“话语”问题结合起来探讨,主要有三个研究方向:其一,价值观与话语的一般性探讨。如强乃社在《价值的话语形成》中通过分析哈贝马斯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论著,提出价值观的生成依赖于话语的建构,正是在话语交往中,特定价值取向得以获得普遍认同。(2)其二,具体价值观领域的话语分析。如张军在《政治价值及其话语基础分析》中以政治价值领域为落脚点,探讨了“必须”概念的内涵、作用、影响,并将其看作是人类世界生成政治价值目标的话语基础。(3)其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表述研究。如章剑锋在《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话语方式建构》中通过文献梳理和实证考察,认为核心价值观的话语表述尚存多个问题,如解读上的问题、表述形式的问题等。(4)从研究现状来看,学界的研究尽管初步探讨了价值观与话语的关系问题,但是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仍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例如,资本主义价值观对于当代的社会大众仍然具有较强的迷惑性、诱导性,我们在批判其虚假性的同时,是否应当进一步深思西方社会为资本主义价值观作论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价值观话语范式”?这种“价值观话语范式”有什么魔力能够支撑起整个资本主义价值体系?同时,马克思在其论著中是如何对这种“价值观话语范式”进行破解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破解方式”在西方社会提升了马克思主义的话语权,原因何在?这对提升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国际话语权又有何启示?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

一、新的价值观念如何在旧的价值秩序中提升话语权?

1.提升“话语权”以破解“话语霸权”为前提

当前,在世界各国展开交往、交流的过程中,价值观领域的博弈、冲突、对抗,不断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但是不可否认,此时在国际价值观领域仍然是旧的价值秩序起主导作用,西方价值观话语体系在国际价值生态中处于优势地位,正如德里克所指出的:“全球化本身在许多方面正是美国的经济和文化霸权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因而实际上充当了向全世界输出美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实践的借口”。(5)在这种情况下,新的价值观念如何提升其国际话语权?笔者认为,其前提是破解旧的价值观念业已建构的话语霸权。具体而言,主要有三个方面:

其一,破解话语渗透。西方国家的霸权性话语并非独立地、单打独斗式地灌输给大众,而是以“话语”为形式,渗透于人类文化发展的整个历史进程当中。它以极其隐蔽的方式渗透于人类主流文化的大潮当中,并与这种主流文化融为一体,进而自称“普世价值”,使人们难以摆脱这种意识形态幻象。

其二,破解话语垄断。西方国家由于在语言上处于优势地位,文化上处于强势地位,往往垄断着世界事务的解释权。这种垄断使得广大发展中国家无法在国际交往中“发声”,并且日益受到发达国家的“文化入侵”。这种话语垄断往往是通过跨国公司的商业广告、好莱坞的动作大片、全球热销的西方名牌商品实现的。

其三,破解传媒垄断。西方国家在国际社会拥有绝对的传媒优势,从CNN到BBC,从VOA到FOX,无不是所谓的“传媒大鳄”。国际上发生的各种事件、热点,绝大多数是通过西方媒体传播给公众的,尽管这些媒体大多声称秉持真实、客观、准确等新闻报道的原则,但是由于价值观差异或是刻意为之,事实上在新闻报道中常常打上的是西方价值观念的烙印。

2.破解“话语霸权”以破解旧的“话语范式”为关键

如果说,新的价值观念提升其话语权的前提是破解旧价值观念的话语霸权,那么在具体的破解过程当中,“关键一招”在何处?从价值观传播的实践来看,关键是破解旧的“价值观话语范式”。这里涉及到一个问题,亦即何为“话语范式”。对此,学界有多种解释,有的学者认为它与“话语规范”等同,(6)有的学者将它看作是一定理论或宗教的表述路径,(7)笔者在这里较为赞同第三种解释,亦即认为它“是指话语被结构组织成一种有效的外在表达方式”。(8)从这个解释出发,本文的“价值观话语范式”可以被界定为:用以表达一定价值观的话语体系的结构或架构,或者说是用以表达一定价值观的话语体系中的各个术语、概念之间的关系与结构。这种结构事实上是一定价值观表述方式的具体体现,并在一定程度上表征着该价值观区别于其他价值观的特点与特色。西方社会的“价值观话语范式”有很多种,如将私有财产权作为自由基础的“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将市场经济看作是自由前提的“市场经济—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将程序看作是实现正义关键之处的“程序—正义”价值观话语范式、从个人本位出发理解自由的“个人—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等。其中,笔者认为,“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在西方价值观话语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这些话语范式不仅是西方社会维持其统治的意识形态工具,而且也是西方国家在全球建构话语霸权的价值观工具。在很多情况下,中国在推行正常的经济、政治、文化政策时常常遭到旧的价值观话语的责难和非议。例如,西方在现有价值观话语范式之下对中国“和平发展”理念的种种非议,对中国人权状况的各种指责,等等。所以,要走出这种“理亏”的状态,必须破解旧的话语范式,打破话语霸权,提升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国际话语权。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破解西方“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任务。

二、西方“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的生成史

1.西方“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的形成

如前所述,西方“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本质上是将“私有财产权”作为“自由”之基础的一种话语范式。要破解这种话语范式,必须首先了解它的形成史。在中世纪末,西方国家的经济社会状况逐渐发生变化,较之以往,各个国家的人口数量不再是缓慢提升,而是形成了急剧膨胀的趋势,这导致很多人无法在原来的土地上耕作、生活,于是他们走出故乡,到其他地方去生活。这一群体被人们称作“客籍民”,他们拥有自身的价值观念,那便是“渴望摆脱依附地位,获得自由”。(9)同时,很多贵族为了招揽这一群体来为自己服务,使用他们进行农业生产,所以便将“自由”权利的赋予作为优惠政策,从而对当时的经济价值观造成了巨大影响。

但需要注意的是,“自由”本身无法失去一项特殊权利的支持,这项特殊权利就是“财产权”。这是因为,对于当时的普通民众而言,“私有财产权”的界定十分模糊,也尚未得到认可。与此相对应的是,“占有”却是一个常用词,它并不意味着私有财产权的归属,而只是意味着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支配一定的物质资料。当时价值最高的财产可以说是“土地”,它的所有者是“领主”。但是,在大部分土地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都实行了分封的方式,于是便在同一块地上形成了若干个占有者。在这一前提之下,对于人数众多的农奴而言,他们由于没有“私有财产权”,于是在其去世后,很难完整地将自身的财产转交给自己的后代,这是其“自由”权利的一个缺失之处。

所以,对农奴来说,两个看起来存在很大差异的事物——“私有财产权”与“自由”,基本上是在同等意义上来探讨的,没有了前者,后者也失去了存在的根基。而当时很多“客籍民”由于被贵族赋予了“自由”权利,所以他们在从事商业经营时便有了十足的“合法性”。对此,皮朗的观点是:“没有自由,那就是说没有行动、营业和销售货物的权利……没有自由,贸易就无法进行”。(10)于是,西方社会的以上经济实践促发了“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的形成,但在这个时候,该话语范式依旧是一种日常话语,同时“私有财产权”与“自由”二者的具体关系尚未得到明确界定,可以说,这一话语范式由民众日常话语上升为学者学术话语的任务,是由一系列西方思想家来完成的。

2.西方“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的演进

西方“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的演进史,同时也是西方学者对该话语范式的论证史。在西方学术史中,以洛克为代表的一批西方学者认为,私有财产权是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得以实现的保障和基石。原因在于,私有财产权不但可以确保经济增长的速度,还可以让各种经济主体“自由”地获取自身所需的生产原料、机器厂房、劳动力等物品。同时,为了使这种“自由”的状态可以得到长期化、制度化的维持,必须让各种“拥有财产权的人”构建国家政权,这样他们可以用民主的方式来维护所谓“自由社会”的日常运转。于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将私有财产权看作是自由意志的体现,在人类权利演化的历史长河中,绝大部分权利的保障均将私有财产权的维护作为前提。倘若私有财产权被剥夺,那么人的生命、荣誉、尊严等“附属品”也都将被剥夺。而在黑格尔之前,康德也有类似的观点。在他看来,私有财产权是人之“自由”权利的外在实现,而“自由意志”是社会权利体系的“原点”。人之外的财产被人所拥有,如果从浅层的意义来说,其表征着人和物之间的关系,但从法权的角度来说,它表现了人对于自身之外的事物的实践能力。因此,人们享有财产所有权的合法性依据是所谓的“自由意志”。不被别人所支配的“自由”是人类的天然权利,可是源于人们“意志的冲突”,人们的自由往往得不到保障,只有让财产关系上升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利”,由此才能长期地确保人们对自由的享有。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洛克、黑格尔等西方思想家事实上把私有财产权看作是自由的基础,甚至常常把他们等同起来看待,由此初步构建出西方“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

但是,从西方学者的论述当中,我们隐约可以看出一种内在矛盾:如果拥有“私有财产权”才能获得“自由”的话,那么广大“无产阶级”并没有拥有私有财产权,他们是否就理应没有“自由”呢?如果是这样的话,“自由”岂不是成为了资产阶级的“特权”?隐约看到这个内在矛盾的西方学者是卢梭。“一方面,卢梭认为财产权是自由和人权的保障;另一方面,他又认为财产权是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1)于是,这个内在矛盾后来为马克思破解西方“私有财产权—自由”话语范式提供了突破口。

三、马克思自由观在“私有财产权—自由”话语范式的破解中提升话语权

1.马克思对“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虚假性的揭示

马克思对西方“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虚假性的深刻揭露,是从当时的社会经济现象以及附着其中的价值观话语入手的。随着西方社会商品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主体的独立化趋势日益明显,生意场中的经济主体改变过去对于天国的期许,转而争相追逐尘世间的物质利益。洛克将私有财产权的合法性归咎为劳动;魁奈也认为农业劳动是赋予物品价值的唯一手段;而斯密将劳动范畴抽象化,将一般性的劳动作为价值的来源;在此基础上,李嘉图进一步将抽象化的劳动升华为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信条。然而,在马克思看来,这种经济学流派在方法上并没有走出旧式形而上学的泥潭,其阐释劳动的方式是“非历史”的,没有看到隐藏在价值背后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深刻关系。于是,从经济活动的浅层现象出发,交换关系成为了主体之间关系的唯一表征。

对于当时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众多经济活动而言,其交换行为或规则,与过去曾经存在过的简单商品交换的行为或规则相比,存在着较多不同之处。就后者而言,交换行为只是经济主体在满足了他的基本物质需求之后,将多余的物品送入市场,同他人所进行互补余缺的互换行为;而从前者来讲,经济主体将交换上升为普遍原则,他使得全部事物都成为可以进行交换的东西,包括劳动力本身。在这里,西方“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得以再次出场,他以买卖双方的等价交换为实践基础,正是这种你情我愿、完全自主的交换活动,粉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假象。至此,“私有财产权—交换—自由”的三位一体范式,成为了资本主义经济活动道德合法性的深层根基。可是,马克思并不认同这一根基,他对其进行了一针见血地批判,并指出:“商品表现为价格以及商品的流通等等,只是表面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的背后,在深处,进行的完全是不同的另一些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个人之间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就消失了”。(12)由此可见,私有财产权基础之上的自由权利是完全靠不住的梦幻之物。以此为基础,马克思从生产出发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异化劳动的罪恶,认为在这种生产方式中,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不是一种“自由”或“平等”的相互关系,而是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斗争性关系。这样,“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的虚假性便被充分地展现出来。

对于“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批判”并非马克思的唯一着力点,“科学表述”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价值观才是对该话语范式的最终破解。在马克思那里,无论社会状况如何变迁,“物质生产”却总是与人们的谋生行为脱不开干系,是其在不同程度上被迫从事的活动。因此,这个场域无疑应当划分到“必然王国”的领地当中。与此不同,“真正的自由王国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是每个人能力的自由全面发展”。(13)从马克思经典著作的解读中,关于该问题可以得出彼此相关的两个结论:一方面,自由王国的建立必须有丰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另一方面,自由王国的建立必须超越物质基础的牵绊,充分发挥每个人的天然禀赋,在充分的自由时间当中展现其主体性能力。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马克思对这两个观点的论证过程。他首先从理论批判切入,认为自由的实现倘若离开了物质基础,就会陷入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误区。在以往的历史实践当中,人们变革外部世界程度与水平的高低,直接表征着其自我实现能力的强弱,这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物质基础对于自由的重要性。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这种自我实现能力的发挥是无法变为现实的,它至多也只是掌握私有财产权的资产阶级的特权,对于丧失了一切财产、受困在异化劳动中的广大无产阶级而言,无非是一种奢侈的想象。因此,只有在废除了“私有财产权”的共产主义社会,“自由”才能得以实现。正如马克思所说:“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14)值得注意的是,在共产主义社会,人们所废除的并不是“财产权”,而是“私有财产权”。在这样的社会阶段中,劳动者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实现了对于劳动资料的真实占有,从而让劳动成为了普遍性的行为,是每一个主体都必须承担的任务,于是,在扣除劳动时间以后,每一个主体又都获得了充足的自由时间。这样,便实现了真正的“自由”,亦即社会主体在获得和花费自由时间上的“自由”。正是从这个角度来说,马克思对自由的论述全面破解了西方学界树立起来的“私有财产权—自由”话语范式,从而打破了这一话语霸权。

3.马克思“自由”价值观国际话语权得以提升的表现

马克思通过深刻揭露西方“私有财产权—自由”价值观话语范式的虚假性,并科学表述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价值观,破解了这一话语范式。倘若将“对国际学术与舆论的主导权”看作是话语权最重要之处的话,那么马克思通过破解“私有财产权—自由”话语范式,极大地提升了马克思主义“自由”价值观的国际话语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引导了发展中国家“自由”价值观研究的探索方向。如墨西哥思想家迪德里齐的研究受马克思价值学说的影响极深,他认为,倘若人们能够理解马克思对于无产阶级文化价值观方面的学说,那么他们便不但可以洞悟到他为社会主义构思出的自由景象,而且可以科学地看到自由、民主等范畴的本质。(15)

其次,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部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学者对待工人阶级的价值立场。如美国学者熊彼得在研究马克思经典著作时,用赞美的语言表达了自己对马克思所一贯秉持的价值理念的认同,他说:“这些创作,很可以称之为伟大的创作——我们的定义把伟大和生命力联结在一起,是没有弊病的。按这个意义来说,伟大这个词无疑适用于马克思的理论”。(16)

再次,对部分地区学者的学术研究产生了“视角”与“方法”上的引导。如日本学者河上肇在研究社会经济状况的过程中,广泛涉猎了各种学说、流派,但他不赞同“西方自由观”,认为这种自由观鼓吹每个人绝对的自由,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由此产生的自私自利的倾向,势必造成每个人的“不自由”。他说:“在现代经济组织下的利己心的无拘束活动,与事实上酿成可悲的不健全状态,造成大多数人的贫困”。(17)而河上肇对马克思“自由观”大加赞赏,认为其坚定了自身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把它看作是解决经济与社会问题的正确方法。

近年来,灵渠基础设施及人文环境不断改善,同时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相应知名度也在日渐提升,灵渠旅游已逐渐成熟。但笔者在田野调查之后,发现其中仍存在众多问题。灵渠文化遗产旅游不仅是一种经济产业,更是是一种文化活动,文化是灵渠旅游的灵魂。文化结构分为三个层面,外层的物质层面,中层的制度层面、内层的精神层面。灵渠旅游发展的一系列问题侧面反应了灵渠旅游规划的基本思想存在一些偏差,致使出现一系列不利于旅游发展的矛盾。笔者在此运用人类学理论对灵渠旅游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四、对提升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国际话语权的启示

1.不能一味迎合西方社会的评价尺度

面对西方话语霸权,在价值观领域的斗争当中,我们理应采取相应的话语策略。于是,这里就存在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即提升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国际话语权是否要迎合西方的评价尺度,同时满足他们的心理需求和认知习惯。关于这一问题的最终回答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但至少要把握适度原则,不能一味迎合西方社会。实际上,马克思在价值观层面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资本主义价值观发展的路线。在当代国际社会,西方国家在宣扬其自由价值观念时,仍然没有超越马克思对其本质的批判,他们宣扬的仍然是一种商品交换意义上的自由。例如,富国和穷国的国际商品交换在表象上是以双方自由、自愿的面貌示人的,但从本质来说,却是富国资本向穷国侵袭的过程,或者说是消解穷国经济自主权的过程。正是因为马克思对西方自由价值观虚假性的深刻揭露,加之当代西方社会内部冲突不断呈现出多样化、多元化的特征,很多思想家开始修正传统的西方价值理论,产生了一系列新的观点和方法,其中不乏创新性的成分,可是,这些观点和方法所扮演的角色仍旧是“资本的遮羞布”。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的“不迎合”态度不仅没有削弱其话语权,而且具有增强话语权的实践效果,这对提升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国际话语权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作用。既然“中国道路”的成功在一定意义上已经证明了“中国声音”的合理性、正确性,那么中国人就应当有信心和勇气挑战西方话语霸权,在表述方式符合西方学者和民众的语言习惯的前提下,突出自身的理论特色、理论方法,以理论自信提升“话语自信”,以严谨的逻辑和成功的实践破解西方各种处于霸权地位的价值观话语范式。

2.不断破解当代的西方价值观话语范式

在当代,以维持话语霸权为目的的西方价值观话语范式有较多种类,除了马克思所破解的“私有财产权—自由”话语范式之外,还有一种十分重要的类型,亦即基于“华盛顿共识”的价值观话语范式,随着中国道路不断取得新的成功和胜利,这种话语范式已经展现出破解的契机和入口。如何利用好这样的“入口”破解这一价值观话语范式?在笔者看来,主要是将当代中国价值观念融入到国家外交活动当中,正如李北方所说:“外交是一门现实的艺术,核心目的是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但大国外交不能仅仅从现实主义原则出发,大国外交需要价值观的支持,不但需要描述理想中的世界格局是什么样的,还需要说明是依据什么样的价值准则来建设这个世界格局”。(18)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曾高举价值观大旗,对抗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取得了一系列外交成果。诚然,当时的价值观念与今天有较大区别,但是,对于西方价值观话语范式的破解却有相似之处,今天的西方霸权和过去一样给世界和平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麻烦,例如,当今中东国家的乱局很大程度上是美国等西方国家进行价值观输出的结果。因此,中国的外交活动必须实实在在地体现中国的当代价值观念,把“和谐世界”等价值观话语从理念的描述升华为具体实施的路径与方案。只有如此,才能破解西方国家污蔑中国外交为“金元外交”等意识形态的幻象,树立中国的良好国际形象。此外,破解当代西方价值观话语范式还有若干种路径:一是拓展学术研究的对象和领域,强化面向全球热点地区和热点问题的学术探讨;二是加速当代中国价值观念话语体系的建构与完善,搭建更为便利的对外交流平台;三是拓展对外宣传的路径与渠道,利用新媒体、自媒体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

3.进一步深化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科学表述”

从马克思提升话语权的历史考察中,我们还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提升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国际话语权,应进一步深化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科学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毛泽东对“为人民服务”价值观的表述是一个典型的范例。从历史发展的进程看,对这一价值观的表述并非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的,应当是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在青年毛泽东的探索历程中,他最先认识到的是“民”这一范畴,如他参与创立的“新民学会”就使用了这个范畴。“民”表征着革命者艰苦奋斗的受益者,是其不断前进的价值坐标;此后,在《湘江评论》上,毛泽东多次使用“民众”这个范畴,作为对“民”的发展与深化,二者的区别在于,“众”代表着一种革命的依靠力量,是社会成员中的绝大多数,因而是历史的创造者;到了“大革命”时代,艰难行进在探索道路上的毛泽东开始运用“大群众”这一范畴来代表处于农村最底层的贫农;在土地革命时代,毛泽东常用的一个范畴是“工农群众”,这个范畴进一步将“群众”范畴精确化、具体化。在这一历史阶段,尤其值人们得关注的是,“1933年毛泽东在《注意经济工作》一文中首次使用‘人民群众’一词”。(19)由此,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价值观话语体系又多了一个富有特色的范畴。当然,表述方式的探索并不会就此止步;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缅怀张思德的重要讲话里,用全部篇幅阐释了“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至此,这一极具代表性的中国价值观话语得以成形。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一个范畴或是一个术语的诞生,是话语主体不断强化话语准确程度、丰富话语内涵与容量的过程,所以,“科学表述”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也需要一个艰辛的探索过程。

注释:

(1) 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日报》,2015,3(17):1.

(2) 强乃社:《价值的话语形成》,《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3) 张军:《政治价值及其话语基础分析》,《新视野》,2004年第2期。

(4) 章剑锋:《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话语方式建构》,《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9期。

(5) [美]阿里夫·德里克:《反历史的文化·寻找东亚认同的“西方”》,《文艺研究》,2000年第2期。

(6) 苗茁:《现代性视域中增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的思考》,《现代教育科学》,2010年第9期。

(7) 陈坚:《从榜样到边缘——“佛教范式”在中国宗教中的地位变迁》,《世界宗教研究》,2005年第1期。

(8) 唐圣:《论现当代中国文学理论话语的“无语”》,《社会科学评论》,2006年第3期。

(9) 张健:《财产权与财产权屏障下的言论出版自由——对美国新闻业私营企业制度的政治学阐释》,《新闻大学》,2008年第1期。

(10) [比]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0页。

(11) 李惠斌:《从亚里士多德难题到卢梭悖论——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时代取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5年第2期。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00页。

(13) 李淑梅:《论马克思自由平等观的变革》,《教学与研究》,2008年第6期。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6-97页。

(15) 海因兹·迪德里齐等:《全球资本主义的终结:新的历史蓝图》,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7页。

(16) [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9页。

(17) 《河上肇集》,东京:筑摩书房1977年版,第207页。

(18) 李北方:《呼唤有价值观的中国外交》,《南风窗》,2012年第2期。

(19) 范晓丽、李超:《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历史演变和时代价值》,《毛泽东思想研究》,2014年第5期。

(作者莫凡系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李惠斌系中共中央编译局中国现实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张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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