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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学伦理学视角看托尼·莫里森的小说《家》

时间:2024-09-03

尹 萍 王艳华 吕晓娜

(黑河学院 通识教育学院,黑龙江 黑河 164300)

一、话语转型的嬗变

从晚清到民国,学术界的外国文学译介呈现百家争鸣的态势,建构了多元共生的外国文学话语,为转型期中国文化的重建提供了参考。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学界在一元独尊的阶级斗争话语系统中,确立了具有鲜明意识形态特色的外国文学新秩序。外国文学话语重建和转换是20世纪80年代的鲜明特色,以1985年为界,将80年代分为前后两段。这一时期外国文学研究的主流话语是人道主义话语和现代派话语。80年代后期基本形成了重视19、20世纪西方文学、重视西方当代理论话语的外国文学新秩序。与此同时,阶级分析话语模式虽已淡出,社会历史批评依然是外国文学研究的主要模式,形式审美研究呼声渐高,但并未形成规模。西方话语强势凸显是90年代以来学界对西方话语所表达的质疑。通过对比90年代与80年代在理论引介、作家作品研究视野上的异同,呈现西方当代理论对外国文学研究模式渐深入的影响;剖析“殖民文学论争”“全球化与民族化”“理论”三次重要论争所折射的学科困局与问题意识。21世纪以来,外国文学研究模式呈现多元化的态势;概括理论退热、注重文化转向在批评实践中的应用。2004年6月,在《外国文学研究》与江西师范大学共同主办的“中国的英美文学研究:回顾与展望”全国学术研讨会上,聂珍钊作了题为“文学批评方法新探索: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大会发言,揭开了国内学界建构这种新批评话语的帷幕。近年来,《外国文学研究》成为这种新批评话语理论建构与实践的主要阵地,截至2019年6月,已经发表相关理论探讨与批评实践论文30余篇。“聂珍钊的大力倡导和其他学者的积极响应之下,文学伦理学批评目前己经成为学界非常活跃、颇有影响的一种批评模式。”[1]从伦理方面而言,叙事的伦理学具有理性伦理学所没有的道德实践力量。从文学方面而言,伦理视角扩展了人们看待作品的视野,深化了对作品的理解。学术界把伦理选择作为理论基础,认为伦理选择的途径是教诲,而教诲的基本手段则是文学,文学在起源上是道德的产物,在本质上是关于伦理的艺术,强调文学及其批评的社会责任。从话语转型下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分析托尼·莫里森的《家》,可以看出作品所映射的不同维度的伦理关系,以及作家通过作品所诉诸的群体和个人企翼。

二、莫里森小说的生存伦理

托尼·莫里森出生在种族仇恨比较浓重的工人家庭。从小刻苦读书,先后取得本科学位和文学硕士学位。托尼·莫里森既遭遇婚姻的变故,又遭受来自白人世界和黑人男性的歧视以及欺凌。尽管外部世界残酷无道,托尼·莫里森却有着惊人的毅力和非凡的韧性书写了自己的传奇人生,成为世界文学界一颗璀璨的明珠。在其小说中,把有色人种在争取平等道路上的血泪史刻画得淋漓尽致。作家在传统、现实、未来之间的裂隙产生的张力之下苦苦求索。这种困境和迷茫在其小说中彰显无疑。小说《家》中的主人公弗兰克·莫尼一心想通过参军改变自己的生活境遇。在朝鲜战场,他时刻冲锋在前,英勇杀敌,目睹了自己挚友和战友惨死沙场,他仍然毫不退缩,获得一枚勇敢勋章。退役后,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反倒被当成了病人,遭受折磨。那些人拿走了他的上衣和系带的靴子,但把裤子和军装夹克挂在了衣柜里。“他的第一个逃脱计划是等克莱恩下次来给他清理污物时把那家伙打昏。但那需要先弄松手铐,两天前戴着手铐在警车后座时,他拼命地四处张望,想弄清楚自己在哪儿,又要被带去哪儿。”[2]15因为弗兰克的鞋被拿走了,他在逃跑前必须弄到鞋,否则冬天不穿鞋在室外任何地方走动绝对会让他再次被逮捕并送回病房,直到以流浪罪被宣判。这让弗兰克想起20年前,4岁的他有过一双鞋,其中一只的鞋底他每走一步都会扑扇一下。那时,镇子边上的15户人家被勒令在24小时之内离开他们小小的街区。否则意味着死亡。命令是大清早下达的,因此人们在困惑、愤怒和收拾行李中度过了那一天余下的时间。夜幕降临之前,大部分家庭都已经搬走了。一位姓克劳莱德的老人坐在自己家的门廊上,拒绝离开。24小时的时限在黎明来临后告终,老人被人用钢管和枪托打死,又把他的眼睛挖了出来,捆在县里最老的那颗兰树上,这场面是何等惨烈。“人权的概念大致包含生存权、自由权、追求幸福权、财产权、保卫自身安全权和以暴抗暴的反抗权。”[3]这只是黑人苍茫大海中惨痛遭遇的一滴水。他们没有人权,是被压迫者,是受人奴役的小丑。弗兰克在医院被绑了两天,被注射了镇静剂,在寒风刺骨的冬夜,弗兰克最终光着脚逃出了疯人院。在洛克牧师夫妇的悉心照料下,弗兰克逐渐恢复了体力,也让他有了一些去佐治亚的路费。当洛克牧师问他:“你到底是怎么被关进疯人院而不是监狱的?大多数光着脚、衣衫不整的家伙都会进监狱。”[2]58弗兰克自己也不记得,只记得声音很大,非常吵。他在一支黑白混合的军队里,受的苦只会加倍。出去打仗回来了,仍然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莫里森探究生命感觉的个体法则和人的生活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观念,通过讲述个人经历的生命故事,提出关于生命感觉的问题,建构具体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诉求。黑人在白人的生活中没有尊严,一直在找寻自我,在实现自身价值的旅程中漂泊。

三、莫里森小说的人际伦理

人类属于群居动物,每个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上都与他人在某种程度上有着某种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关系的视角来看,人类被认为正在经历着对联系和情感纽带强烈的需求。这种联系以相互性为基础。“在相互的联系中,个体可以对自己的存在和他人的存在有清晰的认识,逐步提高自己采取有意义行动的能力;提高自己的活力感和加强联系的能力。”[2]230弗兰克从疯人院逃出来之后,首先得到了洛克牧师夫妇的热情帮助,尤其是洛克的妻子在生活的细微处为弗兰克考虑周全,但他们的能力有限,只能给弗兰克要去的地方提供一半的费用。随后,洛克牧师把弗兰克介绍给了另一座城市的杰西·梅纳德牧师。这位牧师对扶贫济困的投入毋庸置疑,但那只限于对待穿戴整齐的穷人,而不是一个年轻健壮且相当高大的退伍兵。梅纳德牧师对弗兰克并不友善,但也给了他有用的出行建议。但弗兰克的心里总是感到恐惧和不安。向火车站走去时,他放松下来,感到那种无法控制的、可疑的、毁灭性的、不合法的状况不会发生。而且,他有时可以预见那种断裂的来临。它第一次来临时,他正拿着退伍证书。“眼前无色的风景让他在恼火之余感到轻微的恐惧。”[4]黑人之间存在对彼此的漠视和不信任,白人对黑人的无视和残暴令人发指。在回佐治亚的途中,弗兰克结识了热情友好的比利·沃森,比利邀请弗兰克去他家过夜,在见到比利8岁的孩子时,弗兰克问比利发生了什么,比利用手臂摆了个扛步枪姿势。他有把玩具枪,在人行道上跑来跑去冲人乱比画。某个新来的白人乡巴佬认为其他人低估了他的勇气,就对他开了枪,警察想崩谁就崩谁。弗兰克说:“那也不能对一个孩子开枪。”[2]102庆幸的是,只是他的胳膊坏了。比利的儿子非常优秀,在好多比赛中得过奖,奖学金拿了一笔又一笔。当弗兰克问他,长大后想成为什么?他的回答是一个男人。从孩子的简短回答中能深刻感知他们渴望有尊严地活着。弗兰克自身又何尝不是在苦苦挣扎。他经常会做各种诡异可怕的梦,经常在梦中惊醒。弗兰克回到床上,心想,这个格外真实的梦同他做过的另外一些梦相比,并没有那么糟糕。“有一次,他坐在城市公园的玫瑰园里的一条长凳上,产生了幻觉,看到狗或是鸟在吃他战友的遗体。”[2]109弗兰克之所以会梦到这些恐怖的画面,是他在朝鲜战场亲眼目睹了自己最好的两个战友也是他的同乡惨死在战场——迈克和斯塔夫,一个被炸得不剩什么了,一个被炸断了胳膊,弗兰克帮他在二十英尺外找到了半埋在雪里的断臂。一连几个月,只有酒精能让弗兰克暂时忘记他最好的朋友,这些徘徊不去的鬼魂。人际伦理探讨的是个体与群体的社会行为关系,另一方面也是对具体社会关系的必然性和或然性的认识。朋友间的相互支撑,在弗兰克一类黑人的生活中被彻底摧毁了。种族歧视这一无形的牢笼使个体在群体中的安全感、存在感被践踏得体无完肤。

四、莫里森小说的家庭伦理

大约一个多世纪以来,社会和政治的关心所在一直是将孩子的抚育和健康与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联系在一起。包括青少年犯罪在内的各种犯罪行为,大到军事挫败和工业衰败都被和家庭内部孩子抚养方式的无知、错误做法联系在一起。“在孩子周围,大方面包括政府的目标,小方面包括与家长婚姻、家务和行为习惯等相关的细节都构成影响孩子的力量。”[5]弗兰克的父母都不在了,一个死于肺病,一个死于中风。但他还有一个妹妹需要照顾,他也时常想,为什么他的战友都死在了战场上,只有他还活着。也许他的命就是为他妹妹茜留下的,这很公平,因为她是他第一个照顾的人,那是不求物质或情感回报的无私守护。在妹妹学会走路之前,他就开始照顾她了。妹妹学会的第一个词就是弗兰克,他给她的每一块瘀伤或是割伤擦过药。他唯一无法为她做的是驱散他入伍时她眼中的忧伤,或许是恐惧。他努力向她解释军队是他唯一的出路。“家乡洛特斯让他和他的两个最好的朋友无法忍受。他们都决定参军。”[2]176弗兰克作为哥哥从小就有保护妹妹的意识,他同时担负起做爸爸和妈妈的角色。在妹妹的眼中,弗兰克不仅是哥哥,还是她的保护神和精神依靠。她的妹妹茜,是弗兰克现如今唯一的家人,在他的大部分生命里,妹妹就像一个影子,如果没有妹妹那双饥饿期盼的眼神,弗兰克不知道自己是谁。正是有了这份责任,在他最绝望的时候,都要拼命地活下来。当他接到写着妹妹就要死的信时,这是他无法接受的。在朝鲜战场上,我曾经把迈克拖到掩体后,赶走那些黑鸟,可他还是死了。我不肯放弃,在他耳边唠叨了一个钟头,可他还是死了。斯塔夫被炸断的手臂的断口开始渗出血来,我帮他止血,帮他在20英尺外找回了断臂,指望能缝回去。可他还是死了。“我再也不想看到自己无能为力,再也不想看着亲近的人死去。再也不。”[2]220奄奄一息的妹妹正在等待着这个可靠勇敢强大的哥哥来救她。在莫里森的认知经验中情感因素与理性因素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莫里森笔下的主人公弗兰克在情人全心全意爱的滋养下使他看到了未来生活的一缕曙光。弗兰克的情人在抚平他遍体鳞伤、羸弱不堪的心灵上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对情感欲望的压制会导致人丧失对善的感受力,他敏于寻找和发现美的信息并作出激情的回应。莫里森正是通过弗兰克对情人和妹妹的情感回应,来达到对善的认识和理解的。弗兰克成功地把处于昏迷状态的妹妹带离了变态医生的魔爪。黑人在得不到社会认可的悲惨境遇下,亲人、爱人间的相互支撑成了他们情感支持系统最为强大的动力。

五、结语

美国黑人在白人的世界里遭受的种种不公平待遇,是由来已久的。非裔美国人的刻板形象从 17 世纪开始就已经存在了。这些刻板形象源于中世纪人们对于黑人的过度敏感:黑皮肤暗示着邪恶、缺乏基督教信仰,落后。“奴隶制时期,黑人奴隶被描绘成:天性懒惰、智力低下、本性驯服。”[6]在白人主导的世界里,黑人被妖魔化、弱智化。他们不是一个完整的人,更难有一个完整的家。在夹缝中生存的黑人总是渴望逃脱生存的环境,弗兰克、斯塔夫、迈克等人,为了寻求改变离开了让他们快要窒息的佐治亚的洛特斯,参了军。其中两个战死沙场,只有弗兰克侥幸活了下来,被部队遣散后,他整天过着神不守舍的生活,精神几度陷入崩溃。本以为自己钟爱的女友已经治愈他备受煎熬的心灵,女友莉莉最终也忍受不了他时常崩溃的情绪,离开了他。弗兰克唯一的妹妹——茜,为了逃离毫无生存希望的洛特斯,跟着一个相识几天的陌生男子去了另一座城市。这个叫普林斯的陌生人带她离开是为了得到她的福特车,没过多久,陌生人自己开着福特不声不响地消失了。茜辗转打过几份工,最后沦为一个变态医生的试验品,差点惨死。哥哥及时赶到,解救了危在旦夕的妹妹。小说的结尾,兄妹两回到曾经让他们饱受桎梏的家乡,站在一棵树下,尽管树已被从中间劈开,看起来却是那么茁壮,那么生机勃勃。莫里森小说结局是开放的,鼓励读者与作者相遇在融洽而愉悦的对话中——独特个人的生命奇想和现实的深度情感世界的融合。其作品中的伦理关系既彰显了个人主义,又强调了个人与集体关系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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