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儒家“和而不同”思想对高校思政教育的启示

时间:2024-09-03

李 想

(安徽师范大学 皖江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8)

“和”与“同”是我国古典哲学中非常重要的两个议题,所谓“和”即指融合、合并、团结、和谐等意思,所谓“同”即指相同、一致等。然而事物之间根本不可能做到“同”,人与人之间更是如此。因此,在“和”与“同”的争辩之中,儒家先贤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主张,认为只有在承认并尊重“不同”的前提之下所形成的“和”才是事物发展的根本,一味的对于“同”的追求只会将事物的发展推向枯竭。可以说只要是有事物存在的地方就会存在“和”与“同”的辩证关系。在当代思政教育中,“和”与“同”的争辩依然存在,而且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思政教育的目的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方法来有目的性地塑造学生的意识形态,使学生具备符合社会发展的政治观点、道德规范、价值体系等的过程。但这并不是追求“同”的过程,而是追求“和”的过程,因为当代是一个价值多元化的时代,大学生在进入大学接受思政教育之前并不是一张白纸,其具备一定的政治观点、价值体系、思维习惯、道德标准,这本就是一个“不同”的局面[1]。然而当代许多思政教育者却在致力于“同”的追求,而没有对于“不同”的局面给予应有的重视和深刻的认识。这就使得当代思政教育不仅没有因为教育技术和教育理念的发展而发展,反而呈现着由于内部矛盾加剧而困难重重的局面。作为教育者,应积极借鉴儒家的“和而不同”思想,从中寻找可以给予当代思政教育的启示,重新树立“和”的目标,尊重并重视“不同”的局面,在“和”的基础上开创思政教育创新发展的新局面。

一、儒家“和而不同”思想的内容及特征

(一)儒家“和而不同”思想的内容

“和而不同”思想是一种极具现实意义的思想,对当代的社会发展以及教育有很高的价值。“和”可以认为是包含着矛盾的统一,是具备辩证性质的方法论。而“同”则意味着无视差异性的苟同,是本来存在的内部矛盾的不稳定性状态。从形而上的角度而言,“同”具有很强的片面性和非客观性。从现实意义角度而言,“同”更多意味着媚俗谄世之苟同,大有同流合污之意,久而久之,必然会由于内部矛盾的累积而产生分裂。而“和”则意味着尊重、包容,是一种寻求和谐相处的处世之道。

“和而不同”更多地意味着为人清正,不随波逐流。其强调君子在与他人相处之时既可以从善如流,又可以独善其身。当面对不同意见和观点时,君子会选择虚心听取、理解,同时也会坚持自己的观点。“和而不同”思想的可贵之处在于其超脱了单纯意义上的“和”与“同”的争辩,而去追求在承认并认可“不同”之时的“和”,以及“和”的内容及方式。如在政治方面,儒家思想强调“事君以忠”,强调在政治方面的积极作为。这种思想源自于“和而不同”思想,以“清正”“仁爱”等君子思想为内涵,追求一种以“和”为表现的,内含王道大同政治理想的和谐局面。可以说儒家“和而不同”思想中的“和”更具有现实、积极的意义,强调在包容的基础之上寻求和谐的相处方式,并以此为基础来开创更为美好的新局面[2]。

(二)“和而不同”思想的特征

1.矛盾中的统一

“和”与“同”从释义角度具备一定相似性。和是指不同的事物通过一定的方式和谐地整合在一起,同则是指绝对意义上的不同的事物的整合,这些事物必须排除差异性。从表面来看,“和”与“同”很相近。然而仔细观之则不免发现,两者有着近乎于本质上的不同。“同”意味着单一,因为不同事物之间已经去掉了差异性,也就是成为了一种事物。通常单一的事物并不具备多样性,内部缺少发展和变化的源动力。而“和”则保留了不同事物的差异性,只是在进行整合时寻求一种适当的方式和方法而已。这就意味着“和”的事物集合是具备内在活力和发展变化可能的。从这一点来看,“和”与“同”又是完全对立的矛盾体。然而“和”意味着“不同”,因为只有“不同”才具备“和”的可能,“不同”是“和”的前提,“和”是“不同”的理想的存在方式。从这一角度而言,“和”与“同”又是统一的。而从万事万物发展的规律而言,“和”是最为根本的存在之道,任何事物都是由诸多的“不同”以一定的方式组合,以“和”的状态而存在,包括人类本身。

2.既体现整体性,又体现系统性

“和”的思想本是一个整体性的思想,其所描绘的是不同事物之间通过某种方式方法整合到一起的状态。由于是由不同事物组成的,且成为了和谐的整体,那么具备“和”的状态的组合性事物必然具备系统性,否则其内部不可能稳定,其本身也不具备整体性。

3.体现事物的动态发展性

“和”并不是一种固定的状态,其包含着“不同”之间的冲突与争斗,同时也在不断的冲突与争斗之中不断形成新的“和”的状态。从事物的发展角度而言,其发展的源动力正是由于内部的不稳定状态,才会使其呈现发展态势,在事物发展的任何时间点,“和”都是暂时的,且不是绝对的,都只是下一次变化之前的临时性呈现。可以说“和”自身就是动态性的,其会随着事物内部的“不同”之间的变化而变化[3]。

二、儒家“和而不同”思想对当代思政教育方法的启示

(一)从辩证的角度看待灌输与疏导

思政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塑造学生的意识形态,其包含灌输与疏导两个过程。通常状况下,学生意识形态的变化往往是主动的,尤其是大学阶段的学生,其需要的往往是疏导而不是灌输。但思政教育却并不能完全脱离灌输的过程,因为灌输的过程涵盖了思政教育的主要内容。作为教育者,应通过渗透、影响等方式将包含于灌输之中的内容融入到学生的意识之中。

从教育本质以及教师实践的角度来看,学生对于灌输往往是不接受的,甚至是有些抗拒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教师往往会运用疏导的方式。从两种教育方式发生的过程来看,灌输与疏导在表面上具备一致性,然而却也存在着本质性的区别,就像“和”与“同”的关系一样。灌输是为了给疏导提供教育内容,疏导是为了给灌输提供更好的教育效果。在实际教育过程中,教师要合理把握两者的关系,并且对二者的用法与用度给予高度重视,让思政教育不僵化,同时让思政教育内容更丰富。

(二)以辩证的眼光把握方式与方法

所谓方式与方法即说理性教育与约束性教育、思想问题的解决与实际问题的解决等。通常状况下,对于学生采取的思政教育应以说理性教育为主,尤其是针对大学生群体。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应采取约束性教育,以控制、规范的方式来限制大学生的道德行为,以此来逐步影响大学生的思想理念。同时,在思政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也要合理把握思想与实际之间的平衡,每个学生都处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之中,都有其需要扮演的社会角色,都有其一定的实际性的社会需求[4]。教育者在塑造学生的思想一致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学生实际社会身份的不同,如同“和而不同”思想要求的那样。教育者没有必要要求学生处于“同”的状态之中,应要求学生以“和”的思想意识出世,学会约束自我,学会与社会相处,学会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

(三)合理运用“小道理”与“大道理”

所谓大道理即指马列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能够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思想理论,而小道理则指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思想、理论等。思政教育既要有大道理的坚持和体现,同时也要有小道理的渗透,让学生真正感受到思政教育值得信服和依赖之处。“和而不同”思想是一种既包括大道理,又包括小道理的思想体系。“和”如同大道理一样指导着“不同”的宏观结合,但同时也在微观层面解决着如何解决和谐、组合等问题。作为教育者,应积极借鉴“和而不同”思想,从大道理之中细化出可以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的小道理,同时也让所有小道理最终指向大道理,彼此之间形成完善而缜密的理论架构,从而更好地提高思政教育的说服力和可信度。

三、儒家“和而不同”思想对当代思政教育主客体关系建构的启示

(一)在“和”的基础上尊重“不同”的前提

思政教育的目标是塑造学生的意识形态,让学生的意识形态适应并符合社会的发展需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思政教育的目标在于消灭其他意识形态,这样既做不到的,也完全违背教育原则。每一个大学生在进入大学校园接受思政教育之前都不是一张白纸,都有着特有的意识形态。作为教育者,应认可并尊重学生的“不同”,放弃对于“同”的追求,而将全部的教育目光放在“和”上。这也意味着教育者需要以宽容的目光来看待学生的既有意识形态,在此基础上寻求适当的方式和方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到学生的价值体系之中,并通过疏导、引导、渗透等方式来逐步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促进学生意识形态的自主性变化,从而让学生逐步达到“和”的状态。在此过程中教师不应强行要求学生摒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外的价值思想,而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来引导学生自己取舍和选择,尊重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所形成的“不同”的状态。

(二)以“同”为目标,调和诸多“不同”

儒家思想强调“和而不同”,却并不是在完全意义上否定“同”,而是以对于“和”的追求来替代对于“同”的追求,也以“不同”的尊重与承认来表达对于“同”的一定程度上的需要。任何事物如果完全不具备“同”的可能,则其彼此之间的结合便是不牢固的,“和”的状态也不会存在。儒家“和而不同”思想否定的是绝对意义上的“同”,而非相对意义上的“同”。以人为例,如果人与人之间不存在共通性,其彼此之间也不可能维持“和”的局面,也不会产生相互依存的社会关系[5]。

从思政教育的角度而言,“同”与“不同”的这种讨论更具有现实意义。教育者在尊重学生的“不同”时也要坚持一定的“同”,这个“同”便是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作为教育者,可以允许学生有不同的人生理想、职业规划等,但却应尽其所能在学生的价值体系核心部位注入一份相同,这份相同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未来社会的中流砥柱,每一个大学生都是国家的未来,都是未来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其核心思想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未来社会的核心价值思想,作为教育,应给予高度重视,在实际教育过程中,既保持对于“不同”的尊重与调和,同时也要保持一份对于“同”的坚持。

(三)在“和”的前提下,极力塑造学生的“不同”

“同”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事物发展的枯竭,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同样也是如此。在思政教育过程中,教育者要合理性把握“同”与“不同”,掌握好哪些应当“同”,哪些应当“不同”。当代是一个多元文化与多元价值理念并存的时代,教育者不应当要求每一个学生的意识与价值理念完全相同,这样既做不到,同时也极其危险。现代化的社会分工很细,每个行业、每个领域都有其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教育者应鼓励学生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前提下,形成更符合自身职业理想的价值理念和思维方式,从而促进社会的多元化发展[6]。

然而在缺少“和”的坚持之下,诸多的“不同”很容易走向各自发展的方向,其彼此之间的联系也会渐渐模糊。作为教育者,在鼓励“不同”的同时,也要笃定对于“和”的坚持,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纽带,以中华民族利益为根本,以社会和谐发展为前提。在“和”的前提之下,学生的“不同”才会更具实际的、积极的意义,才会更符合学生本人的个人发展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四、结语

儒家“和而不同”思想对于当代高校思政教育有非常高的价值,其既在方式方法方面给予启示,也在教育主客体关系构建方面给予参考价值。将“和而不同”思想引入当代高校思政教育之中,可以更好地促进教育者对于教育本质的还原,即对于“和”的追求,同时也可以让教育者更加清楚看到对于“不同”的认可与尊重的重要性。唯有“不同”才会有“和”,才会有事物的发展。对于思政教育而言同样如此,教育者应更为深入地研究以“和而不同”思想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发觉其当代教育价值,积极将其引入当代思政教育体系,在塑造学生良好意识形态的同时,树立学生的文化自信。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