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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类学生个体德性建设的探讨

时间:2024-09-03

杨 玲,谢保峰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 211170)

船员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有其特殊的专业技术要求和道德规范,而高等航海类院校在船员发展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可以说,航海类学生是准船员。STCW78/10公约修正案也强调船员应着重于会做,而不是能说会写,因此,素质教育是高等航海教育的重中之重。有些专业技能过硬、思想政治意识较为薄弱的航海毕业生送入航运市场,会给航运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但是,面对全球社会道德生活中出现的 “道德失范”、“道德滑坡”等如此严峻的道德危机困境,特别是社会各种文化思潮、各种价值观的冲击给航海类学生造成负面影响,使其中的一部分人在思想行为上发生偏差。有些学生在主观上放松了自我约束与修养,导致思想行为上的偏差。

1 航海类学生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

1.1 责任感的遮蔽

航海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组织性、纪律性要求非常严格,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都讲究集体协作和个人的配合,每个人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容不得半点疏忽和大意。有些情况下,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全船的危险。这就需要海员始终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义务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一条船就是一个小社会”,每个人对这个社会都有义务。每个船员不但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还要关心和帮助其他人。特别当海难事故或紧迫事件发生时,更要讲究全船的协同配合,上下一致,充分体现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集体主义精神,力求把损失降低到最小[1]。

随着大量独生子女进入航海类学校,航海类学生们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越来越淡薄。很多学生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的是这件事情该不该由自己来做、做了之后会得到什么样的好处,而几乎从不考虑这件事做了之后会给大家带来什么、社会会收益什么,往往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就做,没用的事情坚决不做[2]。责任感和正义感是一个人应具有的优秀道德品质,是高尚道德理性的重要体现。在社会各种文化思潮的影响下,航海类学生的责任感被遮蔽了[3]。

也就是说,航海类学生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坚强的意志品质,能积极应对复杂的海上环境提出的挑战,才能履行自己承担的职责,从而保障船舶、海上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1.2 “去道德化”

航海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表现为诚实守信 、吃苦耐劳 、爱岗敬业 、遵纪守法。诚信的最基层含义是真诚相待、信守诺言、讲究信誉。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是为人处事时必须遵循的基础性道德规范,也是船员的基本人格要求。

而在社会转型期,由于受到双重甚至多重道德标准的影响,航海类学生在价值判断中往往陷入矛盾状态,“私德”发达,“公德”欠缺。自私自利,价值取向个人至上,蔑视高尚的道德理想,过分关注自身现实利益的实现,缺乏对人生终极意义的思考,缺乏集体观念等等。

航海类学生,也就是 “准海员”,要求具备协作精神,集体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情感、情绪和行为服从于船舶的集体利益。而且,在海员生涯中经常会面对生死二极之间的考验,如缺乏对人生终极意义的思考,当面对复杂的海上恶劣环境时,往往就不能机智果断、临危不乱。

船员具有危险性、单调性、流动性、涉外性、技术性和国防性等突出特点,只有具备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良好的集体主义精神及艰苦奋斗的品质,才能胜任海上工作的要求。

1.3 人文精神的缺失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学校的目标始终应当是:青年人离开学校时,是作为一个和谐的人,而不是作为一个专家。”这里所谓 “和谐的人”,应当是达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统一的人[4]。

航海院校将培养目标定位于 “胜任某种岗位需要”,以此来设置课程、教学内容,并在实际教学中强调培养学生的一技之长。同时,迫于就业的压力,航海院校也要求学生考这个 “资格证”,那个“等级证”,考了 “中级证”,再考 “高级证”,学生疲于考 “证”。由于过分夸大了操作技术的价值,忽略了专业基础和文化修养,特别是人文精神的缺失。不少用人单位对一些航海院校学生的评价是:有知识,缺文化;有学问,缺修养;我们培养出了“才”,却丢失了 “人”。

在海损事故发生时,人的行为能力普遍降低,比如易激动 (冲动)、恐慌、焦虑、个人问题、精神创伤、注意力不集中、伤害、思维疾病、疲劳、士气低落、视力障碍、工作负荷过大等等,这些行为的错位大多数是由于人文道德精神的缺失所引起的。

2 航海类学生个体德性的建设

如何解决航海类学生道德失范现象,笔者认为,必须加强航海类学生个体德性的建设。

2.1 从道德他律到道德自律

道德他律的直接涵义,就是指人或道德主体赖以行动的道德标准或动机。首先受制于外力,受外在的根据支配和节制,这些外力或外在的根据,是超出道德自身和道德主体自身之外的。停留他律阶段的道德规范,无论人们怎样尽职地去遵循它,它终究是一种外在于道德主体的 “异己”的力量,只有道德主体将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道德品格,即从他律到自律阶段。也就是说,航海类学生把自身的行为动因由原来的外在约束,转换为内在导向。换言之,转换为主体自己的意志约束。

道德自律具有两大基本特点,首先道德自律是自觉性。所谓自觉是指主体在自我认知基础上的觉醒、觉悟及主动行为,是自己理性的认知而行为上积极响应特定要求。作业船员,应该把社会的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内在律令,担负一定的道德义务,以实现道德自律与他律的统一。其次道德自律具有内化性。中国古代思想家所说达到 “内圣外王”,而“内圣”正是 “外王”的前提和基础, “内圣”和“外王”是相互统一的,这就说明人要履行好社会的责任,首先就要修练内功,通过道德修养,提升自身的道德觉悟,即要养 “心”,其是一种向内用功的过程。也就是说,航海类学生根据自己的道德需要,对道德规范要求进行选择,并加以认同、接受、纳入自己的道德结构中,成为控制自己的内在道德力量。

2.2 慎 独

慎独,是我国古代儒家学者提出的具有民族特色的自我修身方法。它最先见于 《礼记◦中庸》:“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慎独是指道德主体在个人独处时,能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审慎地对待自己的言行,以避免违背道德准则的欲念和行为发生,从而达到内外兼修的理想境界[5]。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西方一些腐朽思想乘机侵入,航海类学生因今后工作性 质的原因,更容易受到腐朽思想的影响。因此,慎独就显得尤为重要。航海类学生学会运用慎独在个体德性中的作用,是个人内心世界对外界事物作用的反应,它通过行为主体对自身行为的判断、纠错、选择、崇尚这样一个不断循环反复过程,达到内不欺己、外不诈人的双重行为效果,最终以自身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

2.3 “和谐”的航海精神

恩格斯曾经说过:“能最清楚地说明需要权威,而且是最需要最专断的权威的。要算在汪洋大海上航行的船了。那里,在危险关头,要拯救大家的生命,所有的人就得立即绝对服从一个人的意志”[6]。在船舶航行中,海员总是有差别的。他们是处在不同的权力等级和负责地位上,构成一个差序的系列。

和谐的航海精神实现则能促进公平的形成,和谐航海精神能够使每个船员都有权利、有机会在不影响他人权利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和幸福,从而使得全体船员的积极性、创造力都能得到极大程度的激发,最终达到 “和谐”的航海精神的统一。

3 结 语

个体的德性修养是一个人外在的气质表现,是内涵的奠基,更是一个人魅力的基础。良好的德性修养体现一个人的品位与价值,展现一个人的个性和人格魅力。

随着世界航运业的发展,航运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因此,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航海类学生,职业的特殊性要求他们不仅要有较高的思想素质,扎实的业务素质,更要有良好的德性修养。

[1]朱国锋.我国航海心理学研究的现状与展望[J].中国航海,2001,(2):88-91.

[2]李世芬.大学生心理健康现状与教育对策[J].长春大学学报,2000,(6):84-86.

[3]陈嘉映.教化:道德观念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83-84.

[4]彭柏林.道德需要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156-160.

[5]秦越存.追寻美德之路:麦金太尔对现代西方伦理危机的反思[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209-217.

[6]吴然.优良道德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45-49,242,26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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