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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标准与教师创造精神

时间:2024-09-03

郁正民

中国学校音乐教育的历史,严格地说起始于20世纪初帝国主义的大炮轰开了闭关锁国几千年的大门之后,以沈心工、李叔同和萧友梅等一批先辈在西方先进教育思想的影响下,编写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批用于学校教育的音乐课本,并先后开设了音乐课程。学堂乐歌,是作为中国学校教育史上的美育课程的首创。20世纪30年代,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曾颁布了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部音乐教学大纲,对中小学音乐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教育部曾先后三次制定和修订音乐课程的教学大纲(50年代,7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应该说,从近现代音乐教育史中看,这几部音乐教学大纲的制定,规范、推动和发展了我国的学校音乐教育,使之为中国完整的教育结构做了一个最后的补充。但就其思想、目的、任务以及考核标准而言,也使原本的审美教育核心置于一旁,加上专业音乐教育模式的影响,基础音乐教育生成为单一的技能教育。

2001年由教育部主持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广泛实施。由于《课标》在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学内容、评估标准等方面做了较大的调整,因此被称为一场伟大的革命。所以被称之为革命,是针对近一个世纪的中国基础音乐教育的蹒珊,其方向始终在徘徊之中。新的音乐课程标准的出台,是以科学的态度,在总结近百年来音乐教育教学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教育思想,结合我国具体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她所以在极短时间内为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所接受,原因之一,即:她解放了音乐教师的创造精神。

一、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价值取向

九年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究其实质而言,是标志着作为计划经济时代产物的音乐指令性课程范式的即将终结和音乐新课程的诞生。这无疑是音乐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性事件。她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l. 变课程的统一和求同为尊重多元和个性差异

指令性课程范式,将音乐教师和学生双方都束缚在狭窄的课程流水线上,统一目标、统一内容、统一进度、统一作业、统一练习、统一考试和评分,作为艺术学科本应有的不同见地、不同体验和感受等分歧和争鸣均被拒斥于课程之外。而音乐课程新标准,在基本理念部分指出:“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在课程目标中更是直言“启发学生在积极体验的状态下,充分展开想像;保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将“发展个性”视之为音乐课程本应有的价值指向。这样,在其实施建议中提出的一系列具体要求自然是顺理成章的推论了,诸如“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与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而音乐创作、视唱与听力的训练则需要强化学生的自主性,因此,“要尊重学生的独立感受与见解,鼓励学生勇于表述自己的审美体验”,“不要用‘标准答案去束缚学生。同一个练习,可能有多种答案;同一首歌曲,可能有多种处理方法:同一首乐曲,可能有多种理解。应重视音乐实践中的创造过程,培养和鼓励学生的创造精神”。至于关键性的课程实施与终端评价,更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评价的重点应放在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上”等等。这就必然促进音乐课程走向多元化和个性化,使之成为师生“自己的课程”。

2. 变音乐课程的预定性和封闭性为课程的生成性和开放性

指令性课程范式必然将音乐课程视为教学周期之前和教学情境之外预先设定好的凝固的目标和计划,甚至连课程终端的结果也是精确划一地预期好了的。教师则从课程目标到课程材料均需依赖事先的规定而无任何修正的必要和可能。音乐课程标准在基本理念部分则明确指出:“音乐课的全部教学活动应以学生为主体,师生互动,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位置。”“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情景,发展学生的想像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更需要师生双方自我调节、更新发展。具体实施中,强调“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尤其是确认了“要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家庭和社会运用电脑网络方面所蕴藏的巨大教育潜力,引导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学习音乐”的教学的“合法性”。在这种课程中,音乐教师摆脱了既定课程计划和课程目标的执行人角色;学生则赢得对音乐知识、音乐能力的有意义、有价值、更多时间的无限建构。音乐课程进展中的不确定性和非预期性必然要突破其预期目标和既定计划的限制而走向生成、开放的创造天地,使音乐课程的创造性品格趋向充分表现的极致。

3. 变音乐课程的知识本位为学生发展本位

知识本位向学生本位的转变是音乐课程新标准的核心所在。在指令性课程范式中,知识居于主宰地位,音乐课程被视作知识与技能系列的叠加,重认知而轻育人,致使课程运作与学生审美体验的能力发展,尤其是与学生情感要素和谐健康的发展相疏离。而音乐课程标准则确立了崭新的理念:“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串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良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在实施建议部分,更是具体要求:“教师要引导学生喜爱音乐,要加深对音乐的理解,充分挖掘作品所蕴涵的音乐美,用自己对音乐的感悟激起学生的情感共鸣;要不断提高音乐教学技能,用自己的歌声、琴声、语言和动作,将音乐的美传达给学生;要善于用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教学,让学生在艺术的氛围中获得审美的愉悦,做到以美感人、以美育人。”音乐课程标准着眼于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去设计课程目标,培养和优化学生综合性的音乐素养。而“音乐素养”是一个内涵深厚、外延宽广的音乐课程新概念,既包括以审美为中心的唱、奏、识、创的音乐实践能力,更囊括学生的品德修养、审美情趣、良好个性和人生态度。这样,就广度而言,“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就长度而言,“促进学生持续发展”。最终,音乐新课程就将使学生摆脱因把知识本身视作目的这种“知识奴隶”的厄运而回归生命、回归心灵,就超越了从音乐教师手中承受知识这种直观外在线型的关系而追求完整意义上的“人之发展”。

二、音乐教师创造精神的解放

就音乐教师而言,新课程与旧课程的本质区别在于:后者已经列出了必须执行的一系列详细指令,而前者则是卸除了束缚教师创造精神和创造才能的种种桎梏,未知边界的课程空间正待音乐教师的自由心灵去尽情飞翔———最大限度地去展现独特的、不可为他人所取代的教育智慧。从这层意义上说,新课程标准无疑是对音乐教师创造精神和创造才能的一次真正解放。

德国当代杰出哲学家哈贝马斯把人类兴趣分成三层,其中“解放兴趣”置于最上层。它是人类对“解放”的一种基本兴趣,其价值指向是主体的诞生。从艺术学科课程的基本特征出发,音乐课程标准已经赋予课程主体双方以极大的“解放兴趣”,其中更具有关键意义的是音乐教师以新思维和新视角来观照课程的本质,在为“音乐课程标准”“解放”的鼓舞下再去自觉主动地“解放”课程的另一主体学生,彻底放弃指令性课程范式中“支配者”的传统角色。那么,在获得“自主”、负有“责任“的新课程环境下,音乐教师怎样去发挥创造精神和创造才能呢?

1. 要由教科书的忠实执行者而成为“自己的课程”之创造者

所谓“自己的课程”,是指教师在兼顾音乐课程共性的前提下而自主设计、选择、开发、实施和评价的个性化过程。这种不同程度的个性化课程,是判断音乐教师创造精神和创造才能优劣强弱的最重要标志。概而言之,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就既定课程而言,教师要对音乐教科书做出适当的“裁剪”,取舍多寡、增删与否,均要依据该校、该班、该生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相宜的安排,切忌盲目照搬学科专家的方案而忽视特定的教学情境和活生生的具体的“人”。尤其是百般珍视“童心世界”的课程资源价值,从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化选择出发去拓深、拓宽音乐课程的内涵与外延。

(2)就课程的动态性建构而言,音乐教师要以强烈的母语课程(中国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资源)意识主动建构与社会、世界和日常生活的广泛联系。诸如让影视、广播、网络、广告、自然风光、民俗民情等素材性课程资源进入教学流程。

(3)就课程具体实施而言,音乐教师要努力改善和优化教学流程,使课程进展充溢创造性的生机和活力。英国著名课程论专家劳伦斯·斯滕豪斯教授在论及人文学科课程实施时,认为应遵循以下五条程序原则:课堂应提出有争议的问题,教师要持中立准则,教学的主要方式应是讨论而不是讲授,教师要保护不同观点,并对课程学习的质量和标准承担责任。这五条标准的精髓,可以营养日益走向开放性、生成性和创造性的音乐课程。

2. 要由学生课程成绩的裁判者而成为“超越型学习主体”的创造者

从指令性课程范式到新课程环境,学生的角色同时发生着从知识容器到“超越型学习主体”的深刻裂变。所谓“超越型学习主体”,具有显著的双重特征,即既超越母语课程知识而获得有创意的并对音乐的审美体验和艺术的表达,又超越智能要素的片面发展而获得智能与情意要素的全面发展。因此,音乐教师要构建新的母语课程价值观,恰如加拿大著名课程论专家大卫·杰弗里·史密斯教授所说的:“教师所关注的并不是教———即通常所谓的灌输条理分明的知识,而是保护使每个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的环境条件。”这方面,音乐教师的创造性职能表现为两点。

(1)教师要成为自主化学习的促进者。由于音乐课程的发展方面同样是“使每个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那么,音乐教师的课程使命就在于引导和促进学生主动求知,尤其要通过平等和诚挚的对话,为学生个性化的课程体验铺设多种路向,使之拱破音乐知识和技能体系的“茧缚”而燃烧起创意体验、创意感受、创意表达的强烈激情,以期最终发现那条开发自我、更新自我的音乐艺术发展的独特道路。

(2)教师要成为学生各种精神资源的开发者。体验、感受、表达是心灵运行的轨迹,生命活动的本身,故以体验、感受、表达的教学为主要形式的音乐课程,必然要成为人的精神资源的开发过程,成为生命品位的提升过程,成为人生质量的优化过程。

总之,以封闭、僵化和垄断为特征的指令性课程范式的即将终结,为音乐教师创造精神和创造才能的解放提供了自“学堂乐歌”以来,绵亘近百年的音乐课程发展史上的一次难得契机。“在解放教育的实践中,教育工作者作为受教育者的教育者必须‘死去,以便作为受教育者的受教育者重新‘诞生。”《学会生存》中的警句,将给以创造者新形象而面世的音乐教师以深远的教育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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