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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战略机遇 大力推进黄岛区蓝色经济发展

时间:2024-09-03

高嵩

(青岛市黄岛区海洋与渔业局,山东 青岛266555)

2011年1月4日,国务院以国函 〔2011〕1号文件批复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标志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同月14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就加快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青岛在蓝色经济区建设中的定位是走在前面、当好龙头,并将西海岸作为蓝色经济发展的试验区和先行区。黄岛区处在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核心位置上,如何释放海洋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推动蓝色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是亟待解决的课题。当前,最为重要的是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摸清底数、找准定位,抢抓机遇、激情创业,努力建设蓝色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

1 基本情况

黄岛区地处胶州湾西岸,南临黄海,海岸线长116.3 km,海域面积1 281 km2。海洋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丰富。自北向南分布着黄岛前湾、海西湾、唐岛湾等多处海湾,前海一线建有地方港口和货主码头5处,渔港码头8处;拥有竹岔岛、连三岛、牛岛等大小岛屿14个,海岛岸线长10.57 km,面积0.632 1 km2;滩涂岩礁面积19.87 km2,2~10 m等深线浅海面积108 km2,海底总体上向东南倾斜,平均坡度1‰~2‰,海底平缓开阔,20 m等深线距岸最大垂直距离7 km。海洋经济基础良好、优势明显。2002年以来,黄岛区共受理报批涉海项目94个,用海面积3 300 hm2;通过多年发展,全区海洋经济已形成了以北船重工为代表的海洋船舶产业、以中海油为代表的海洋装备制造业、以前湾港为代表的临港产业、以唐岛湾为代表的滨海高端旅游业、以石岭子礁为代表的现代海洋渔业等高端产业集群分布的良好局面,从而在区域功能、综合实力、港口资源、产业发展等方面形成了比较明显的竞争优势。

2 黄岛区蓝色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2.1 海洋三次产业项目用海矛盾突出

目前,胶州湾内已停止围填海项目审批,黄岛区可开发利用的海域空间进一步缩小。然而随着蓝色经济区建设相关规划逐步实施,海域空间利用的密度和强度将不断加大,项目用海需求与海域资源稀缺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对海域使用集约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海陆统筹任务繁重,用海方式亟待转变。

2.2 海域管理基础比较薄弱

全区尚未开展过全面系统的海域调查,对辖区海域基本信息掌握不够全面,主要表现在近海地理信息、海流信息、海洋生物信息等基础资料缺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海域使用管理、海洋开发建设、海洋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2.3 海域资源开发利用不平衡

多年来,海域使用一直采用“陆地延伸”式开发模式,岸线资源开发的多,海域纵深资源开发的不够,致使辖区海域的内湾、岸线等资源开发进度不断加快。目前,全区岸线资源已开发利用超过三分之二。但外部深水海域开发进程相对缓慢,仅实施了深水网箱、人工鱼礁等少数渔业项目。

2.4 海洋生态环境承载压力持续增大

黄岛区沿海一线涉海大项目建设比较多,在拉动海洋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围填海、海洋倾废、海洋排污、盗采海砂等生态环境承载压力,而黄岛区目前在海洋环保方面资金投入不足,软硬件建设相对落后,海洋环境监测、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尚未启动,海洋环保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2.5 渔业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受渔业发展空间不断萎缩、渔业资源整合力度不强、渔业基础设施相对比较薄弱等因素的影响,黄岛区传统养殖业和近海捕捞业竞争力明显弱化。目前,黄岛区渔业产业和水产品加工主要集中在产业链的前端和价值链的低端,发展方式比较粗放,迫切需要加快推进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3 推进蓝色经济发展的构想与举措

紧紧抓住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重大机遇,深化海洋与渔业重大问题研究,力争在海陆统筹、人工岛建设、海洋环保、远洋渔业等方面有所突破,实现海洋产业优势叠加,助推海洋经济二次腾飞。

3.1 积极探索海陆统筹发展模式,提高海域资

源集约化水平

围绕黄岛区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深入开展海陆统筹政策研究,强化综合协调与管理,为蓝色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3.1.1 建立健全海陆统筹发展规划体系

重点抓好 《黄岛区海洋功能区划》、 《黄岛区海洋与渔业十二五规划》与 《黄岛区城市功能区划》、 《黄岛区旅游发展规划》、 《黄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统筹谋划海岸带传统产业有序转移与深海资源、岸线资源开发的推进程序;启动 《黄岛区海岛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海岛分类保护的具体措施,科学实施海岛开发;完善 《黄岛区海洋防灾减灾规划》和 《黄岛区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细化量化规划指标,形成有机联系的海域使用规划体系。

3.1.2 大力推进海域管理信息化建设

启动“数字海洋”建设工程,对辖区海域基本状况、海岛基础信息及相关海洋地理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完成区域间海陆勘界和全区养殖用海规范办证工作,切实摸清和掌握海洋家底情况,建立和完善海域信息数据库。建设海域使用管理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对全区沿海重点海区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提升海域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

3.1.3 积极推进用海方式转变

切实用足用活国家及省市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政策措施,争取省市足额保障黄岛区围填海指标,切实保障全区重大基础建设和重点海洋产业用海需求。大力推进凤凰岛国际旅游岛建设,启动南部海域“翡翠凤凰观光中心”和“月亮湾旅游观光园”人工岛项目建设;完成 《凤凰岛海洋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用海规划》编制,启动大桥岛、小桥岛海域大型离岸“人工岛”建设;完成竹岔岛人工鱼礁项目规划论证和用海审批工作。加快推进岸线整治工程,全面完成凤凰岛滨海步行道及景观工程涉海事项协调办理工作,推进唐岛湾南岸岸线四期整治、唐岛湾游艇会等重点涉海项目的论证审批等服务工作。探索海域使用市场化运作机制,规范开展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抵押贷款登记等工作,推动海域使用权依法有序有偿流转。

3.2 大力加强海洋环保能力建设,打造海洋生

态文明示范区

进一步树立生态优先、环保优先的发展理念,着力完善监管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蓝色经济发展模式,实现海洋资源利用与海洋生态环境和谐统一。

3.2.1 突出重点海域生态整治

进一步加强围填海管理,划定胶州湾内黄岛区人工岸线和围填海控制线,停止审批湾内围填海工程,对已批围填海工程组织重新论证,严格保护胶州湾内海域、岸线和滩涂湿地。坚持海域使用金“取之于海,用之于海”原则,探索从海域使用金中列支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建立海洋环境保护资金保障机制,推进河道入海区、半封闭海湾区等重点海域的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按程序完成大小桥海域倾倒区关闭工作,启动新的海洋倾倒区选址规划。强化对陆源排污口、涉海生产企业废弃物等主要海洋污染源管理,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直排海和企业生产污水不达标排放等损害海洋环境行为。积极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加快推进人工鱼礁建设,确保黄岛区蓝色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3.2.2 强化海洋环境监测

建立稳定的海洋环境监测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季度监测制度,切实加强石化区、港口区、造修船区、国际旅游岛区、唐岛湾区等重点海域水质监测和特征物检测,系统掌控海水水质变化趋势,进一步提高海洋环境保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启动黄岛区海洋与渔业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增强海洋环境自主检测的能力和水平。

3.2.3 加强海洋防灾减灾

坚持科学防灾、主动避灾、有效救灾基本原则,加强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和海上应急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浒苔、风暴潮、海冰、赤潮等各类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积极做好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完成潜水员招聘和装备购置工作,组建海洋渔业应急救生队伍,提升渔业安全保障能力。

3.3 加快推进渔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现

代高端高效渔业品牌

针对黄岛区渔业发展空间不断萎缩、养殖业逐步减退的实际,坚持产业融合与结构升级相结合,谋求现代渔业发展新突破。

3.3.1 打造“海洋牧场”

认真抓好青岛市人大7号议案的贯彻落实,加快石岭子礁人工鱼礁建设步伐,用3年左右时间,投放礁体20万空方①空方为人工鱼礁礁体体积单位。该单位出自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编写的 《青岛市人工鱼礁建设规划》,是对人工鱼礁礁体中空、多孔支架式结构的专业描述。,在石岭子礁海域建设面积超过200 hm2的大型人工鱼礁区,实施开放式渔业资源增养殖活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深海开发力度,全面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以年均50个的增长速度,在“十二五”期间建成总量超过300个的大型深水网箱规模化养殖基地。从而在凤凰岛以南深海海域,构建一个以人工鱼礁增殖为主导、以深水网箱养殖为补充的年产值过亿元的海洋牧场区。

3.3.2 突破“远洋渔业”

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普通渔船“并小建大,拆木建钢”,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远洋渔业船队。以青岛鲁海丰食品集团为龙头,成立远洋渔业公司,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在现有4艘706 kW远洋渔船的基础上,再建造1 471 kW鱿钓船6艘、706 kW钢壳冷冻渔船4艘、331 kW中型渔船4艘、大型收购辅助船10艘,建成全省领先、全国先进的规模化远洋渔业船队,发展过洋性、大洋性渔业,进一步加快黄岛区海洋捕捞业“走出去”步伐。同时,扩大海洋捕捞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建立1~2个涉外远洋渔业服务基地,提升参与国际渔业资源开发与竞争的整体实力和保障能力。

3.3.3 建设“品牌渔业”

坚持开拓国际市场与扩大国内市场并举,以市场多元化战略促进黄岛区渔业发展。组织开展薛家岛海珍品、竹岔岛鲍鱼等地产水产品品牌认证;加强与驻青科研院所的联合与合作,建立金沙滩水产公司金乌贼国家级原良种繁育基地;积极组织渔业企业参加相关会展活动,大力推介促销黄岛区特色水产品,培育黄岛区知名渔业品牌。制定水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扶持办法,着力提升地产品加工能力,加快推进鲁海丰星鳗鱼加工园区、老尹家海参海珍品加工园区和友清海产海藻类加工园区等“三大加工园区”建设,建立“公司+科研+基地+养殖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

3.3.4 发展“休闲渔业”

依托凤凰岛国际旅游岛建设,规划建设一产传统渔业与三产旅游业相融合的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突破传统渔业发展瓶颈。在东南部,以竹岔岛附近海域为试点,依托海岛生态优势,发展以旅游观光为特色海岛旅游与餐饮住宿业,建立具有海岛风情的休闲旅游新景区。在西南部,依托石岭子礁人工鱼礁和深水网箱养殖基地,以休闲度假为特色规划建设“海洋生态园”,打造以垂钓、潜水体验、海鲜品尝、海上住宿休闲等为特色的体验式休闲渔业示范区。

3.4 全面加强海洋与渔业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为蓝色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充分做好海洋产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积极维护和营造蓝色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3.4.1 大力加强海洋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黄岛区渔港码头现状,重点做好薛家岛国家一级渔港的相关配套建设,提高渔船停靠能力和卸驳能力,建设两岸水产品交易中心和水产品出口备案基地,进一步丰富渔港的功能。逐步推进黄岛渔港、南屯渔码头、顾家岛渔码头、甘水湾渔码头等群众性渔港维修加固进程,以满足渔民群众渔船停靠的现实需求。配合南部深海海洋牧场建设,在南岛区前海规划建设渔人码头,为南部深海开发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针对全区渔业船舶维修难问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规划建设一个具有较高水平的渔业船舶修造厂。加快推进海洋与渔业综合实验室建设,建立省市区资源共享的海洋环境综合监测网络,服务和保障黄岛区蓝色经济健康发展。

3.4.2 努力提升海洋执法效能

制定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抓好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以盗采海砂、违法围填海、破坏无居民海岛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坚决遏制近海海洋违法行为猖獗的势头。加强对胶州湾口倾废及排污口的执法监察,改善近海海洋环境。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全面整治非法建造养殖池塘、擅自占海养殖等行为,确保海域使用规范有序。认真落实限额捕捞和伏季休渔制度,联合工商、边防建立海陆一体、多方配合的执法体系,提升渔业资源管理水平,规范近海渔业生产秩序。

3.4.3 着力打造“平安渔业”

强化渔业安全责任制,突出抓好“三无”渔船规范管理,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不留死角。进一步扩大渔业互保积极成果,统筹做好渔船民保险金按比例支付工作,提升渔业安全保障能力。严厉打击苗种生产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规用药行为,建立水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水产品供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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