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乔东阳(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杭州 310013)
近年来,随着国家发展进入“新常态”,为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大力推广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 19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更是明确提出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行业的融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先进管理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总承包企业。随着国家的鼓励政策陆续出台,国内建筑行业 EPC 总承包模式迎来一波高速发展的热潮。
EPC 模式下,业主把整体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等交给总承包单位,业主只负责项目的使用需求、设计原则的、项目实施目标等整体性控制,业主给予EPC总承包单位单位充分的权利,发挥总承包单位设计、项目组织管理等方面优势,调动总承包单位的积极性。强调发挥总承包单位的设计和项目管理优势,通过优化设计和精细化管理为项目创造最大效益。但是如何保证业主的对建筑的功能需求、品质要求等方面的把控,确保项目建设目标,就需要通过高效、有力的设计管理来实现。
EPC 工程总承包是指业主将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全部委托给一家具有设计、采购、施工资质和实施能力的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单位来实施,并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负总责,最终向业主移交一个满足使用需求和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
(1)EPC 模式下,业主给予总承包单位充分的权利,不过多的干涉总承包单位的工作,充分发挥总承包单位设计、项目组织管理等方面方面优势,调动总承包单位的积极性,最大限度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的可实施性。同时,业主在设计方面的管理工作主要是总包招标前的功能需求、设计方案等方案性的设计条件的确定,EPC 总承包招标后主要是对总承包单位的设计文件的审批和确认工作,将业主从琐碎的日常项目管理工作中解放出来,从而有更多的精力去关注关注和研究项目定位、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后期运营管理等工作。
(2)在工期管理方面相对来说 EPC 模式下更有利于赶工项目,因为此模式下,业主只需对前期使用需求、设计条件前期确定好即可开展 EPC 总承包招标,能够使得总承包单位在项目较前期阶段即开始谋划整个项目的进度管理,有利于发挥总承包单位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自身优势,对整个项目进行进度规划。
(3)投资管理方面。EPC 模式下由于业主通过合同将原本应由业主方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总承包单位,EPC 总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阶段须考虑此部分风险费用,所以对于业主来说,采用 EPC 模式较传统施工总承包所需要付给承包商的费用更多;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业主通过合同将风险转移给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实施阶段因非业主方原因的变更等可能引起投资增加的风险转由总承包单位来承担,所以说 EPC 模式下不一定能够给业主节省投资,但是却是能够大大减轻业主投资控制的风险和压力。
(4)风险管理。EPC 模式下风险管理最大的特点就是业主通过合同将风险转移给总承包单位,所以总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过程应对项目风险予以综合考虑。
设计作为工程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也是 EPC 总承包模式下最重要的一环,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最重要目的就是要利用总承包单位的设计优势和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EPC 模式下,将项目设计工作交由总承包单位,发挥总承包单位的能动性和设计优势,优化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从而达到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运营的最佳平衡点,实现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
目前国内采用 EPC 模式的项目发包阶段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方案设计完成后以投资估算为控制价发包;二是在初步设计完成后,以设计概算为控制价发包。
方案设计后发包的特点是业主方在方案确定后,已可研估算为依据招总承包单位,能够使得 EPC 总承包单位在项目早期即介入项目设计工作,能够充分发挥总承包单位的设计、施工经验丰富的优势,有利于项目设计、施工高度契合。但是方案设计后发包的缺点也是非常明显的,让总承包单位过早介入设计工作,由于总承包单位的设计优化均是以追求其效益最大化为导向,在初步设计阶段涉及到技术工艺选择、材料设备选型以及其他一些技术经济参数选择过程,总承包单位可能会以追求企业利润为导向,可能作出对项目不是最优的选择,造成浪费或者品质降低的风险。
初步设计完成后发包模式,由于在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业主对于技术工艺、材料设备选型以及其他技术经济参数的档次或指标已基本确定,总承包单位在业主设定的范围内,发挥其本身设计、施工结合的优势,通过设计优化,既保证了业主方的需求得到充分的满足,又发挥了总承包单位的技术优势和主管能动性,使得项目效益最大化。
某项目属于政府安居工程,政府设定安置的节点任务紧,由于项目立项较晚,工期要求高,业主方前期工作管理力量薄弱,所以采用了方案阶段 EPC 发包,大大缓解了项目前期业主力量薄弱及工期紧张的的问题。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总承包单位进场以后开展初步设计阶段,以设计优化和满足建设工程规范名义提出了大量的使用功能完善、设计需求确认及材料的变更请求要求业主确认,而且均为提高项目造价的优化建议,例如以节能计算不通过为理由更换外墙保温材料,结构设计计算理由将原预制管桩改成钻孔灌注桩,诸多设计需求的确认给项目实施阶段业主方设计管理和投资控制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本项目最终因设计调整导致设计周期延长一个月,投资较原可研估算增加近 1 亿元。
当前 EPC 项目总承包合同主要有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合同方式、固定下浮率合同方式等。
(1)固定合同总价方式。EPC 模式下,如果招标文件对项目建造的范围、功能、设计标准、技术及质量要求、工期、竣工验收标准、承包人所承担风险等有清晰描述,则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方式更有利于鼓励 EPC 承包人充分发挥 EPC 模式的优势,加上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予以合理、适度地监管,可一定程度降低合同结算争议的的发生。采用此种模式,业主方设计管理工作相对较容易,对一些主要的使用需求及品质要求做明确要求。
(2)固定单价。对于某项单位工程,若其实际工程量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无法实行总价包干,而其全费用综合单价价格区间相对透明、稳定,则可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模式,如勘察费用、设计费用的计价。
(3)固定下浮率。EPC 招标时通过竞争机制确定中标下浮率(即合同固定下浮率,合同总价为暂定价),结果造成以下风险:① 给设计概算的政府审批带来困难和压力;② 承包人主导实施阶段的设计工作,投资控制风险加大,不利于激励 EPC 承包人主动通过优化设计控制总投资;③ 不能通过招标过程消除预算(或概算)编制误差,无法通过有效竞争降低施工措施性费用;④ 材料设备无法或难以定价,监管存在较大难度和廉政风险。
某项目在 EPC 招标时候采用固定费率下浮的方式,总成包单位投标以下浮 26% 中标,按照常规项目实施经验,其盈利空间几乎没有,甚至亏损。所以,总承包单位在中标后,通过对设计方案和设计任务书漏洞研究,动用各方力量,全面提出对方案的调整建议。由于此项目工期紧张,业主在前期未对项目使用功能和设计条件进行详细策划及匆忙立项招标,导致设计方案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原本是项目采用 EPC 模式,可利用总承包单位的设计力量进行优化完善;但是因为采用了费率合同,总承包单位反而以这些设计方案的不完善作为突破口,将项目投资扩大,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从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做的各项目来看,固定下浮率合同条件下,总承包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必然将“蛋糕”做大,通过过度设计抬高最终合同价,给业主设计管理工作和投资控制带来较大的困难。
(1)做好需求管理工作,业主方应明确建筑功能、项目定位、档次要求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经济指标,做好设计任务书。因为 EPC 模式在项目实施阶段,业主方相对参与程度较低,如果前期需求不明,项目实施阶段,业主方原因导致项目重大变更,将给项目实施带来较大的困难,同时也会引起总承包单位的索赔。
(2)选择适用的合同方式。EPC 模式下项目实施应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合适的合同方式。应尽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避免采用固定下浮率合同方式。国内目前较多EPC项目采用固定下浮率合同方式。此种方式虽在招标阶段有利于降低总承包单位报价,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特别是在设计阶段,总承包单位会以利润为导向开展设计工作,可能会以设计优化和提高品质的名义过度设计或变更,给业主方设计确认和审核工作带来较大的挑战。除此以外,总承包单位的以利润为导向的优化设计,提高了材料费用,提升了设计标准,从而导致项目投资抬高,最终不利于投资控制。
(3)选择合适的 EPC 总承包招标时机。基于业主方使用需求的满足和项目品质的保证,建议在大部分功能需求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定,初步设计完成后,以初步设计成果为依据,开展总承包单位招标,如此以来,不仅能够大幅降低业主方设计管理风险,而且还有利于总承包单位精确报价。
(4)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委托专业咨询单位负责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鉴于当前大部分业主单位技术管理力量的不足,EPC 模式下业主方对项目控制力有限的客观事实,建议业主单位选择具有丰富管理经验、设计管理力量较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从项目立项开始,对项目的定位、功能需求、档次等方面技术经济参数充分研究和分析,对设计方案的技术、工艺、材料、选型综合把控,达到设计管理的方向与细节、宏观和微观的协调一致。同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设计阶段能够充分参与,也将有利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总承包单位的监管,以防总承包单位过分优化而降低项目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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