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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制度供给研究:以重庆S乡农村“三变”改革为例

时间:2024-09-03

徐亚东,张应良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重庆400715)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全国农村工作重心由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中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前提与物质基础,而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动力和制度保障[1],二者时空交错、相辅相成。在此背景下,探讨如何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并挖掘有效衔接的内容和制度安排,具有很强的现实价值和政策意义①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同时,今年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二者的有效衔接不仅有助于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还有助于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和城乡深度融合[2]。顺利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除了需要明确的理论支撑外,还需要有效的制度供给。现有研究中,关于二者有效衔接的理论讨论较为丰富,而关于二者有效衔接的制度供给讨论较为缺乏。农村“三变”改革②农村“三变”改革的制度安排引起国家高层的关注,2017 年、2018 年和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鼓励地方开展和推动农村“三变”改革。作为当前深化农村改革和农村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制度供给[3],能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而现有研究鲜有关注。

学者们的研究聚焦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背景、理论内涵、内在逻辑、衔接内容和推进机制五个方面。关于有效衔接的现实背景研究,冯丹萌[1]认为,基于国际发展的经验,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乡村持续发展的必然路径,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是现阶段中国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伴随脱贫攻坚目标逐步完成,中国从脱贫攻坚时代转向后脱贫攻坚时代,呈现新形势:“两无人口”数量较大、相对贫困问题凸显、农民返贫风险较大等[4]。卢黎歌等[5]进一步阐释在后脱贫攻坚时代二者有效衔接的必然性和基本原则,包括无缝对接原则、统筹推进原则和梯度升级原则。同时,城乡发展不平衡也是重要的现实背景[6]。关于有效衔接的理论内涵研究,郭远智等[7]指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之间具有明确的顺承性,前者是后者的关键和基本前提,而后者是前者的深化和制度保障;当前中国农村脱贫攻坚的过程,也可以认为是乡村逐渐振兴的过程。除承顺性外,朱启铭[8]认为还有继起性,二者在时序上错位以及相互作用,具有差异性。高静等[9]指出,二者有效衔接的科学内涵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根本遵循一致、目标互通互融和内容方法互通。二者作为不同阶段的战略任务,各有侧重:脱贫攻坚改善了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发展能力和发展环境,而乡村振兴则有利于扶贫产业的提质、均衡化发展和持续脱贫[10]。乡村振兴为脱贫攻坚提供政策支持和人才环境[11];而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的基层经验,包括产业奠基、人才储备、文化引领、生态修复和组织平移五个方面[12]。关于有效衔接的内在逻辑研究,章文光[13]从任务逻辑、范畴逻辑和时间逻辑上论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逻辑关系;并指出乡村振兴战略侧重于顶层设计,属于宏观层面;而脱贫攻坚侧重于微观政策,属于微观层面。两者的逻辑关系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为连续性,具体表现在时间安排、战略思想和战略安排;另一方面为继起性,具体表现在实施时间、战略目标和战略地位[8]。郭远智等[7]认为,精准脱贫具有精准识别、帮扶、管理和考核形成完善的脱贫政策体系,通过组织重建、产业重塑和空间重构,激活农村人、地、权、业等生产要素,推进五大振兴,从而实现乡村振兴。关于有效衔接的内容安排研究,二者衔接涉及体制机制、政策落实等多维度、全方面的有效衔接,包括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体制机制、基层治理、医疗保障和教育保障等方面[14]。陈小燕[15]认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之间是多元耦合,包括人才、产业、治理、环境和脱贫五个方面;冯丹萌[1]基于发展目标和实施标准,讨论产业基础、环境改善、文化挖掘、人才加强、治理长效五个方面;郭远智等[7]基于精准扶贫实践和地方资源禀赋,分析产业发展、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生态保育和组织建设五个方面;高强[16]认为,除了上述提出的内容外,还包括基础设施改善、移民搬迁和体制机制构建等方面。实现二者的有效衔接,需要统筹谋划,做好规划统筹、政策统筹、监管统筹和工作统筹四个方面。左停等[10]进一步明确二者有效衔接的对策,总结并推广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提供高质量金融供给、提高农村“三治”能力,以及深化脱贫攻坚的思想认识。朱海波等[17]基于产业发展的视角讨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路径,研究指出扶贫产业发展即需要有为政府,也需要有限政府;扶贫产业发展因地制宜,依据地方特色打造品牌化农产品;培育并加大扶贫产业发展的市场化主体,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关于其他方面的研究,边慧敏等[18]、郭远智等[7]、朱海波等[17]则分别讨论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地区、深度贫困地区两者的协同发展问题;胡钰等[19]进一步讨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学者则讨论乡村振兴背景下脱贫攻坚存在的现实问题[20]。

讨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文献较为丰富,但主要是理论上探究二者衔接内容,而讨论二者有效衔接制度供给的文献较少,案例研究也较少。农村“三变”改革作为重要的制度供给,能够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本文对此重点阐述。农村“三变”改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路径之一[21]。学者们基于实践案例归纳和总结农村“三变”改革的现实背景[22]、实践困境[23]、改革经验[24]和推进对策[25]①关于农村“三变”改革的文献综述,见张应良、徐亚东.农村“三变”改革与集体经济增长:理论逻辑与实践启示[J].农业经济问题,2019(05):8-18.,并指出农村“三变”改革的核心是有效激活农村大量的沉睡资源,整合国家、社会、集体、农民闲散资金[26-27],改变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使其与农村集体经济增长理论条件②农村集体经济增长需要具备五个理论条件:产权明晰、产权激励、拓宽市场、延长链条和维持特色。相符合[3]。农村“三变”改革是乡村振兴战略实践的可行路径之一[3],阐述并证明该项改革能够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既为推广农村“三变”改革提供理论支撑,也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制度安排。因此,本文在论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逻辑关系基础上,讨论农村“三变”改革能够实现二者有效衔接的理论逻辑,并采用重庆市S乡农村“三变”改革案例验证上述理论逻辑,并围绕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目标提出政策建议。

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逻辑关系

(一)有效衔接的必要性

乡村振兴要解决脱贫攻坚中遗留问题和产生的新问题。脱贫攻坚战是党和国家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而提出的重要战略部署。2015 年1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中国从“扶贫攻坚”时代转变为“脱贫攻坚”时代,文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020 年12 月2 日,国务院扶贫办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全国832 个贫困县已全部脱贫摘帽。脱贫攻坚战历时5 年且任务重大,从现在的成效看,脱贫攻坚战取得瞩目的成绩,实现全面脱贫。但是,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同时,部分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存有遗留。例如,当前中国农村依旧存在脱贫人口返贫问题、扶贫产业发展难以持续问题、乡村发展区域不平衡问题以及相对贫困问题等[4]。脱贫攻坚遗留下来的问题和新产生的问题要在乡村振兴中加以解决。所以,必须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

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积累实践经验和奠定物质基础。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提出七大战略之一[28];通过宏观调控、配置政策、配置资金、配置人才,引导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虽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针对群体不同,前者围绕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后者围绕整个乡村和全体农民,但是二者在内容方法上互通[9],如产业发展既是脱贫攻坚的前提条件,也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由此,二者的有效衔接有助于降低乡村振兴的制度成本,避免国家和社会资源浪费。所以,必须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以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

(二)有效衔接的理论内涵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核心是将宏观层面乡村经济发展、中观层面产业规划布局和微观层面农民个体发展结合起来[29]。通过脱贫攻坚解决农民的基本生存需求,实现农民行为的基本假设由“风险最小化”原则转变为“利润最大化”原则,转变农民的经济诉求和行为选择原则,助推乡村振兴;同时,通过推进乡村振兴激发农村内生动力,摆脱乡村“内卷化”陷阱①“内卷化”陷阱是指乡村社会经济发展高度依赖于外部资源的不断输入,且存在外部资源输入的增加幅度逐步高于乡村产出的增加程度的现象。,由“依赖外部资源的不断输入”的发展方式转变为依赖“内部资本的不断累积和发展”的发展方式[30],增强“造血”功能,并助推脱贫攻坚。

图1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理论内涵

二者有效衔接的理论内涵(图1)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政策安排上的互补。在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第八部分是脱贫攻坚的内容;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关于脱贫攻坚的内容占了第十章整章篇幅;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其他“三农”文件中,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继体现,互为补充。第二,时间安排上的交互。脱贫攻坚提出于2015 年年底,持续到2020 年年底,是短期的目标任务;而乡村振兴提出于2017 年年底,是长期的战略规划。2017—2020 年是二者的交互期,既要实现脱贫攻坚任务,又要做好乡村振兴规划。同时,2020 年脱贫攻坚战完成后,中国扶贫问题由“绝对贫困”转变为“相对贫困”;“相对贫困”问题于2020 年转变为主要矛盾,时间上与乡村振兴重叠。第三,内容安排上的递进。脱贫攻坚的要求是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②“两不愁,三保障”是指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解决贫困人口基本的生存问题和发展问题;而乡村振兴的总要求③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是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实现乡村的全面发展,除了贫困人口外,还包括非贫困人口;除了医疗、教育和住房外,还包括其他各方面内容;除了乡村产业发展外,还包括乡村生态环境、文化传承等。由此二者在内容是递进的,乡村振兴包含脱贫攻坚的战略内容。第四,组织安排上的重合。无论是攻坚脱贫还是乡村振兴,都是党和国家重大的政策制度和战略举措,需要体制的保障。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而这一机制可有效用于乡村振兴中;经历脱贫攻坚的干部,必然对当地乡村有所了解,有助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同时,脱贫攻坚考核监督评估机制可以为建立乡村振兴考核监督机制提供经验。

(三)有效衔接的科学目标

通过“五个一批”①“五个一批”是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而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之一,也是乡村振兴的根本。由此,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科学目标是持续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在脱贫攻坚期间,确保贫困人口的顺利脱贫;在乡村振兴期间,避免该部分人口返贫,并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实现小康生活;同时,站在乡村振兴的高度布局乡村扶贫产业发展,避免短期发展思路,避免扶贫产业的无规划布局限制乡村持续发展;在实现贫困人口顺利脱贫的基础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

具体而言,在脱贫攻坚阶段,乡村扶贫是重点,基于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扶贫扶志和党组织构建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而在乡村振兴阶段,乡村发展是重点,基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实现全体农民生活富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科学目标(图2)有两个层面:个体层面和乡村层面。个体层面的科学目标由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向全体农民“生活富裕”转变;乡村层面的科学目标有四个,分别是由“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生态扶贫”向“生态宜居”转变、“扶贫扶志”向“乡风文明”转变、“党组织构建”向“治理有效”转变。

图2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科学目标

三、有效衔接的制度供给:重庆S 乡农村“三变”改革的案例实践

农村“三变”改革能够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其制度措施与二者有效衔接的理论内涵是匹配的。基于重庆市S 乡农村“三变”改革的案例实践,验证农村“三变”改革能够有效衔接二者的理论逻辑。

(一)农村“三变”改革的基本内涵

农村“三变”改革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为了解决当前“分”的彻底、“统”的不够问题,“三变”的关键分别是让“死资源”变成“活资产”,让“零散资金”变成“增值资本”,以及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渠道[3]。农村“三变”改革的基本措施包括清产核资、界定成员、股权设置与股份量化、股权管理、成员权实现和政社分离六个方面[31];核心内涵是有效盘活和激活农村大量的闲置资源和权利资源①盘活农村闲置的自然环境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和村社存量资产,激活农村居民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整合闲散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三变”改革通过基本措施改变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使其与农村发展的理论条件相吻合,从而实现促进乡村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目标。

(二)个体层面的科学目标实现:农民变股东

个体层面的科学目标由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向全体农民“生活富裕”转变。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连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②源于: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摘要).光明日报(03),2020年05月23日。。“农民变股东”包含四个方面内容举措,有助于贫困农民脱贫并迈向富裕。第一,贫困农民拥有的自然资源入股到市场经营主体中,并持股分红。例如,贫困农民拥有的土地资源,在乡村发展产业,土地资源是必须的投入要素。第二,贫困农民拥有的固定资产入股到市场经营主体中,并持股分红。例如,贫困农民所属的平房,乡村产业发展涉及旅游业,以农村平房为主体的民宿经济是旅游业的重点。第三,贫困农民特有的扶贫资金入股到市场经营主体中,并持股分红。扶贫资金源于党和国家的财政拨款,这部分资金必须用于支持贫困农民的扶贫产业发展。贫困农民个体发展产业较难,从而导致扶贫资金的利用效率较低。第四,贫困农民作为村集体成员入股到市场经营主体中,并持股分红。贫困农民是村集体的成员,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景下,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人,贫困农民拥有部分股份。当然,农村“三变”改革举措针对的不仅仅是贫困农民,还包括非贫困农民,其与贫困农民的差别在于前者没有扶贫资金,而后者没有个体资金和技术。除了股金分红带来的收益外,还包括租用贫困农民林地、宅基地支付租金,以及乡村产业规划、落实和发展时提供务工岗位带来的工资性收入。

案例措施:在构建分配机制上,推进“股权量化与分配”。农民、村集体和企业之间按照“三三四”比例持股投资分红,即农户以土地收益入股比例为30%,村集体以国家投入的项目资金入股比例为30%(其中,村集体分配10%、建卡贫困户等“四类人群”分配10%、所有户籍人口分配10%),企业以投入管护费用比例为40%③具体而言,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折价的资金,共计4 320万元,作为农民持股投资比例为30%,村集体成员以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为依据获得股份;村集体全程社会化管护试点等产业和基础社会实践配套等9 个项目投入资金工4 501.4万元入股,持股比例为30%;企业投资6 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同时,由各专业合作社牵头负责对1 200 公顷扶贫产业项目实施量化确权,按照产业类别和面积作价折算股权配置到户,并由专业合作社统一填发《股权证》。S 乡通过“保底收益+分红”模式保证入股农户利益——入股土地前三年按3 600 元/公顷(参照退耕还林补助)保底,第4~5 年按4 500 元/公顷保底,5 年后按照6 000 元/公顷保底。通过保底收益、租金收入、工资收入和分红收入,提高贫困农户和非贫困农户的收入。农村“三变”改革中,所有土地入股专业合作社,按照每年3 600 元/公顷的标准保底分红,年均收入432 万元,户均增收1 200 元。按每人60~80 元/天计算,每年在家群众务工收入900 余万元,人均可增收1.5 万元以上。例如,Y 村3 组廖某某,今年78 岁,在2019 年1—3 月参与产业项目务工,获得收入4 500 元;C 村2 组谢某某,今年48 岁,2018 年10 月—2019 年11 月参与产业项目务工,获得收入1.8 万元。

在案例中,贫困农民在乡村产业发展的前期可以获得租金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财政资金的分红收入。农村“三变”改革举措提高贫困农民的收入水平,实现精准对象的精准脱贫④在乡村内部,家庭基本财务信息是公开的。农村集体可以以最低成本了解贫困农民的基本信息,在农村“三变”改革制度下,租用贫困农民的资产和劳动力,并将其所属的资源、资金入股,以最低成本实现精准对象的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在乡村产业发展的中、后期,除了上述收入外,还包括其他的分红收入。农村“三变”改革举措大幅度增加脱贫农民财产性收入,改善脱贫农民的投资结构、就业结构和收入结构,脱贫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并迈向富裕(图3)。

图3 农村“三变”改革与个体层面科学目标实现

(三)乡村层面的科学目标实现I:资源变资产

中国农村资源较多,且类型丰富——有自然型资源、历史型资源①历史型资源指位于农村地域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资源,如古建筑、古文物、传统习俗等。、资产型资源和权利型资源。但是,农村资源存在种类数量不清、产权边界不明、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25],多为“死资源”,对农民收入的贡献较低[32]②陈雪原(2015)的研究指出,中国农村资源性、经营性资产存量巨大,但是长期缺乏转化为资本的机制,资产的财产性功能发挥不足,长期以来财产性收入对农民收入的贡献不到4%。。“资源变资产”制度安排有助于让“死资源”变成“活资产”,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案例中,农村“三变”改革通过“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和“股权量化和收益分配”举措实现农村产权明晰和产权激励,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通过“培育和引进市场经营主体”和“构建市场交易平台”举措选择有市场潜力的特色产业,推动乡村产业发展。“资源变资产”暗含资源的资本化——即乡村产业的健康发展。在脱贫攻坚阶段,通过扶贫产业发展增加贫困农民的收入;而在乡村振兴阶段,通过产业持续发展增加全体农民的收入。“资源变资产”能够激活农村整体“死资源”,既包括贫困农民的资源,也包括非贫困农民的资源。由此,通过“资源变资产”有效实现由扶贫产业发展到产业持续发展,即由“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

张应良等[3]的研究指出,维持农村集体经济增长的核心是维持特色,即在产品和服务市场上形成市场势力;这一结论也适用于乡村产业持续发展。结合乡村“生态”“文化”概念的产品和服务具有独有性,即具有市场势力。所以,将独有的“生态资源”“文化资源”品牌化,赋予乡村产品和服务额外价值,有助于促进乡村产业持续发展。从另一个角度看,乡村产业持续发展必须保护乡村美丽的生态环境和传承良好的传统文化。在脱贫攻坚阶段,通过生态扶贫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和增加贫困农民收入双目标;而在乡村振兴阶段,通过将“生态资源”市场化和资本化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和增加全体农民收入的双目标。同时,相对于城镇给人的体验,乡村的特色是舒适和休闲,故生态宜居是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根本。由此,通过“资源变资产”有效实现“生态扶贫”向“生态宜居”转变。

案例措施:S 乡引进知名企业,激活农村优质资源,使“闲置资源”变“优质资产”。S 乡通过引入县农发集团、重庆汉业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贵州花红集团等企业成功把S 乡的闲置资源变成优质资产。首先是“清产核资”工作,包括以下资源:其一,土地资源。S 乡有效整合土地1 200 公顷,并流转入股到各村(居)专业合作社,并按照二轮土地承包剩余期限,以每公顷3 600 元/年折价,折算土地入股,占股30%。其二,闲置农房。绿坝村有大量土家风格的民居旧房,早已闲置待修,借助农村“三变”改革,贫困农民将民房以适当的价格租赁给贵州花红集团,打造英式花园民宿经济。其三,生态资源。S 乡的生态环境优美,有一条溪流贯穿整个乡镇,同时周边还有四个AAAA 风景区,这些均有利于吸引游客和打造品牌化产品。例如,冷水鱼养殖就充分利用了贯穿整个乡镇的河流。如此,通过农村“三变”改革全面激活S 乡的资源、资金、资产,包括难以作价的,也容易被忽略的生态资源、旅游资源、水系资源等无形资源。通过上述措施,优化S 乡的产业结构。8 个村(社区)全部纳入农村“三变”改革范围,流转入股专业合作社土地1 200 公顷,已栽种笋竹513.33 公顷、青脆李231.33 公顷、柠檬100 公顷、油茶93.33 公顷、白茶33.67 公顷、蟠桃60 公顷、苗圃基地23.33 公顷,巩固发展猪腰枣53.33公顷、花椒53.33 公顷、板栗33.33 公顷。同步打造生态鱼养殖、苗木苗圃等5 个基地,新建竹海休闲园等6 个示范园,规划油菜、竹笋、油菜、优质水稻等4 个精深加工项目,并搭建交易平台。粮经比由2017 年以前的9∶1 调整为2.2∶7.8,优化了产业结构。通过生态产业的发展,培育与引进市场主体,推进生态资本深化,有效衔接生态环境与产业发展。丰都县建轩农业开发股份合作社投资1 000 万元在红旗寨村种植柠檬100 公顷;重庆汉业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投资1 400 万元在蔡森坝打造生态鱼养殖基地3.33 公顷;贵州合生花境园艺有限公司投资3 000 万元打造绿春坝生态修复产业园;重庆安之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 亿元打造双鹰坝通天大峡谷景区和白茶基地66.67 公顷。这些产业与当地生态环境高度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改善S 乡的生态环境,并提供优质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如娱乐休闲、供水供电、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已处于周边领先水平。

(四)乡村层面的科学目标实现II:资金变股金

上文论证通过“资源变资产”能够有效实现“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以及“生态扶贫”向“生态宜居”转变。下文进一步论证“资金变股金”为什么能实现“扶贫扶志”向“乡风文明”转变,以及“党组织构建”向“治理有效”转变。在脱贫攻坚阶段,除解决农民的基本生存需求外,还要转变贫困农民“等”“靠”“要”思想,以及转变经济诉求和行为选择原则。所以,“扶贫扶志”活动是攻坚脱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振兴阶段,除解决农民的物质需求外,还需要满足农民的精神需求,乡风文明是农民精神需求得到满足的重要体现。“资金变股金”制度安排有助于让“零散资金”变成“增值资本”,将农村集体的“一次性”投入转变为“持续性”增收,形成村集体增收的长效机制。打造乡风文明,提供优良的人文环境,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村集体的持续增收有助于保护传统文化遗产工作和培育良好乡风家风民风,并推进文化养成工作①大力开展文化进基层活动,采取歌曲舞蹈、诗歌朗诵、器乐表演、绘画书法等多样的艺术形式,组织文艺展演、文化演出、文艺培训和送文化下乡、送电影下乡、送图书下乡等文艺服务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乡风文明不仅仅含有转变农民“等”“靠”“要”思想的目标,还有意蕴着满足农民更高层面的精神追求的目标。由此,通过“资金变股金”有助于村集体的持续增收,为乡村文化活动开展提供资金支持,有效实现由“扶贫扶志”向“乡风文明”转变②“资源变资产”有助于优良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脱贫攻坚战初期,贫困地区的基层党组织难以支撑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由此,党组织的构建成为首要任务;而在乡村振兴阶段,除要构建党组织外,还要推进政社分离和“三治”融合,实现治理有效。农村“三变”改革要求界定资产边界,确定成员范围、资产量化确权、股权设置监督、资产经营管理,这一切都需要有强大的领导集体。领导集体权衡众多利益主体,理顺村集体、经营业主与农民之间的权利关系[33],维持稳定的同时推动农村“三变”改革,体现为治理有效。在推动农村“三变”改革的过程中,解决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有利于提升村集体的权威,以及与农村居民之间的相互信任感[34]。由此,推进农村“三变”改革不仅仅需要成立基层党支部,还需要基层的有效治理,有效实现由“党组织构建”向“治理有效”转变。

案例措施:S 乡党委抓住农村“三变”改革的机遇,村党委狠抓机构建设,健全工作体系,并与党员和村民开展了300 多场院坝会、社员代表大会,交流思想,营造产权制度改革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作用,共同为乡域经济发展提供智谋。党委成员狠抓调研,对内深入调研,了解村的实际情况,掌握乡村的可利用资产资源,摸清家底;对外到各省先进地区学习改革发展经验,充分论证改革方案。同时让存在反对意见的村民一同去先进地区学习经验,感受集体经济发展带来得实惠和优点,集中村民思想,获得村民支持,同时也可以缓和干群关系。S 乡8 个村(居)委会建立专业合作社联结全域3 599 户农户,且县农发集团与8 个村(居)专业合作社按照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共同组建8 个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产业化经营管理,实现市场化经营管理。S 乡通过农村“三变”改革举措,即弘扬文明乡风,同时也巩固基础治理。S 乡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使得当地社会风气、人文气象迸发出新的生机活力,为农村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兴动力。每年乡村“两委”干部将村集体收入的20%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弘扬文明乡风。例如,有效解决辖区内生活困难老党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众的生活问题。在传统节日来临之际,举办“文明家风”评选活动。S 乡专门组织“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等赴发达地区考察学习,解放思想,寻求发展思路。同时,S 乡“两委”成员分片召开院坝会进行宣传动员,并上门逐一解答村民的疑虑,并坚持先搞试点,不设贡献股,干部群众同股同权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打消群众的诸多顾虑,争取到村民的信任和支持。同时,红旗寨柠檬产业、蔡森坝生态鱼项目纳入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后,村集体年分红收益31.63 万元;8 个村(社区)集体在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后产业可固定分红10%,均能实现一定的经营性收入,有效巩固了基层治理。图4 刻画了农村“三变”改革与乡村层面科学目标实现之间的关系。

四、结论与讨论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有助于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时,还有助于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和城乡深度融合。现有文献多聚集于二者有效衔接的理论探究,包括有效衔接的现实背景、理论内涵、内在逻辑、衔接内容和推进机制五个方面,关于二者有效衔接的制度供给讨论较为缺乏。农村“三变”改革作为当前中国农村重要制度供给,是否能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现有研究鲜有关注,本文回答了该问题。

无论是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积累实践经验和奠定物质基础,还是乡村振兴要解决脱贫攻坚中遗留问题和产生的新问题,均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出要求。二者有效衔接体现在政策互补、时间交互、内容递进和组织重合,并有两个层面的科学目标:个体层面的科学目标由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向全体农民“生活富裕”转变;乡村层面的科学目标有四个,分别是由“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生态扶贫”向“生态宜居”转变、“扶贫扶志”向“乡风文明”转变、“党组织构建”向“治理有效”转变。

农村“三变”改革通过“农民变股东”制度实现个体层面的科学目标,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制度安排实现乡村层面的科学目标。具体而言,在农村“三变”改革过程中,贫困农民通过出租耕地、林地和民房,获得租金收入;通过在村庄产业规划和落实时提供的部分务工岗位就业,获得相应工资收入;通过党和国家划拨的扶贫财政资金获得分红收入;通过成员权身份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获利中获得盈余利润分红收入。在脱贫攻坚时期,能够有效提高贫困农民的收入水平,实现精准对象的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而在乡村振兴期间,通过未来的租金收入、务工收入和盈利分红收入,较大幅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善农民的投资结构、就业结构和收入结构,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同时依托农村“三变”改革构建现代化微观管理组织、搭建产业平台和挖掘生态、传统文化价值,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重庆市S 乡农村“三变”改革的案例支撑上述观点。由此,农村“三变”改革是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要举措。

根据研究结论,可以得到以下思考:重视、总结并推广农村“三变”改革制度。农村“三变”改革作为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要举措,是当前乡村发展的可选方案之一,特别是在乡村发展较为薄弱的地区。在落实农村“三变”改革过程中,将生态资源资本化,推进生态资本深化,统筹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同时,切实保护脱贫农户的利益。在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过程中,当前依旧是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主要目的。所以,在当前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过程中,要切实保护脱贫农民权益,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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