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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产和利润再看农户适度规模经营:来自东北、华北农户粮食生产的实证分析

时间:2024-09-03

丁吉萍,黄季焜,盛 誉*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杨凌712100;2.北京大学现代农学院/中国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北京100087)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要求支持农业和农村的优先发展。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分配受到初始资源禀赋、产权和分配制度等因素影响,小规模家庭经营成为我国农业经营主体,这使得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要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民收入需要全面提升农业生产力,“小农分散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则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目前从政策角度讲,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速土地流转而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统筹兼顾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形成规模经营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新思路之一。

我国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有助于提高农村土地整合实现规模经营,现有文献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农户经营规模与生产力之间存在的关系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关于土地流转、经营规模与农户生产效率的理论关系研究。有些学者认为,在其他要素市场不完全竞争的情况下,发展土地流转市场能促进农业生产中资源的有效分配[1]。农户通过转入相邻的地块可解决土地细碎化、实现规模经济[2]。在劳动力市场不完全竞争的条件下,通过土地流转实现的土地整合能够提高由于土地细碎化导致的低劳动生产率[3]。同时,土地流转所带来经营规模扩大也会促进机械化技术的应用,并在不断提高劳动力成本条件下,通过规模经济弥补劳动力供给不足所带来的效率损失[4]。其次,关于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与单产关系之间关系的研究。虽然理论上经营规模与单产应该存在正向关系,但许多国内外文献均发现在发展中国家农户经营规模与土地生产率(或单产)之间存在反向关系[5-7]。学者们用委托-代理理论[8-9],小规模经营生产要素可达到更有效整合,土地质量、测量误差等因素来解释这种反向关系[10-11]。经营规模与单产之间存在正向关系主要被发现存在于新大陆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以及一些拉美国家[12-14]。目前关于我国农户经营规模与土地生产率之间关系的研究略显不足,而且研究结论同样不一致[15-19]。再次,关于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利润之间的关系研究。多数学者认为经营规模扩大,可以降低总成本提高成本收益率,这在印度、卢旺达等国家进行了一些实证检验[20-21]。另外一些学者持不同观点,他们发现扣除土地、资本和劳动对利润的贡献后,经营土地规模大小对单位利润的影响并不显著[22-23]。

虽然国内外学术界对农村土地流转、农户经营规模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已开展了大量有益的研究和探索,但已有文献在论证相关内容时仍存在缺陷:首先,多数使用微观数据作为素材的研究,往往仅局限于对单一作物的探讨和剖析,遗憾的是,缺乏多种作物的稳健性检验证据。其次,相当大一部分研究讨论到生产效率时仅仅涉及土地效率或土地生产率,或从粮食安全和增产的角度刻画经营规模扩大的效果,而对规模扩大后可能产生的农民增收效果未给予充分关注,因而难以反映规模经营后的效果全貌。

鉴于此,本文利用2013年我国东北和华北地区六省玉米、小麦和水稻农户地块层面调查数据,详细阐述土地流转和土地整合背景下生产经营规模的演变特征和现状,通过构建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和超越对数(Translog)两种生产函数科学评估土地经营规模对粮食单产和农户经营利润的影响,并提出科学启示。

二、数据来源、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3 年北京大学中国农业政策研究中心(PKU-CCAP)在中国东北和华北开展的农户调查。调查问卷主要包含调查当年农户经营主要粮食作物的详细投入产出、农户个人和家庭情况、村基本信息以及过去10年间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包含经营规模、作物、经营方式等)的历史变化等内容。东北和华北是我国粮食主产区,主要以玉米、小麦和水稻生产为主。该调研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详细抽样方案如下。样本省:共6 个省①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3年这6个省的粮食总产量占国家粮食总产量的42%[24]。,在东北抽取黑龙江、吉林和辽宁3 个省,在华北抽取河北、河南和山东3 个省;样本县:从黑龙江、吉林和辽宁3 个省份分别在玉米种植县与水稻种植县各随机抽取2个县;河北、河南和山东在同有小麦与玉米轮作的县中随机抽取3个县;样本乡镇:按照土地流转程度将样本县内乡镇划分为高于或低于平均土地流转水平两组,每组分别随机抽取1 个乡镇;样本村:按照以上相同方法,按照土地流转程度将样本乡镇内村划分为高于或低于平均土地流转水平两组,每组分别随机抽取1个村;样本农户:每个样本村随机抽10个农户,其中包含3个大户其余均为小户,若大户样本不足用小户递补②在中国华北地区户均经营面积超过3.33公顷被定义为大户,在东北地区需要超过6.67公顷被定义为大户(辽宁省参照华北地区大户标准)。;样本地块:针对每个备选农户在主产作物所有地块中随机抽取两个地块(若不足2块地则抽取1块),并调查每个地块分生产环节的投入和产出。最终,样本数据包含529个玉米户和994个地块;358个小麦户和653个地块;212个水稻户和402个地块。

(二)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因变量即地块的单产和利润,分别采用“该地块单位面积产量(千克/公顷)”以及“该地块单位面积利润额(元/公顷)”来衡量。核心自变量经营耕地面积采用“该作物的总播种面积(公顷)”测度。除核心变量外,其他变量包括:

1.生产要素 生产要素投入控制变量包括经营该地块单位面积上的劳动力、化肥、机械和其他投入。其中劳动力投入采用劳动力投入量(日/公顷)来测度;化肥投入采用化肥成分中氮、磷和钾肥的折纯量之和(千克/公顷)来测度;机械投入采用机械(包括自有机械和外雇机械)费用投入(元/公顷)来测度;其他投入采用其他物质(种子、农药、地膜、灌溉等)费用投入(元/公顷)来测度;一般来说,生产要素投入越多,单产越高。

2.自然条件 自然条件变量分别采用“该地块在作物生长季内是否受灾”与“土地质量为高”“土地质量为中”,以“土地质量为低”作为基础组、“该地块在作物生长季内的灌溉总次数(次)”进行测度;如果作物在生长季内受灾可能减产;土地质量越高,灌溉次数越多,在其他条件都保持相同的条件下趋于高产和高利润的可能性越大。

3.农户、家庭和村基本特征 农户及家庭特征变量包括户主年龄、教育程度以及家庭人均资产。户主年龄越大,可能种粮经验越丰富,受教育程度越高,应用先进生产技术的可能性越大,从而可能对单产和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家庭资产越多可能对生产技术采用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村特征采用“社会化服务”来衡量。这里的社会化服务用全村内耕地和收获环节购买机械作业服务面积占作物总播面的比例来定义,以反映由于外部社会化服务水平可能对作物单产和利润产生的影响。虽然近年来土地托管作为一种新的经营模式对农户投入和产出关系产生很大影响,但在2013 年(即样本期)并未在东北、华北主粮作物生产中大面积开展,因此没有在回归中加入该变量。所有相关变量的统计性描述如表1 所示。

三、理论分析与模型选择

(一)理论分析

假设在一个标准的农户生产函数中产出是由生产技术和各种生产要素投入所决定。于是,有生产函数:

式(1)中,Y 代表农户的产出,A 代表农户生产所使用的技术,N,L,K 和M 分别代表农户生产所需要的土地、劳动、资本和中间投入。若在式(1)左右两边同时除以土地经营规模(N),可得到:

式(2)显示了产出与土地经营规模和其他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在上述生产函数假设基础上,农户的单产与经营面积之间的关系至少会受到三方面因素的制约。第一,与土地利用相关的因素,例如土壤质量、气候条件、遭受灾害等。如果不同经营规模农户使用的土地和面对的气候条件存在显著差异,那么单产与农户经营规模之间的表面相关性与真实的关系就会存在差异。第二,农户从事农业生产所采用的技术,这部分通常隐藏在实际生产的各个环节中无法被观测到。如果农户改变其经营规模的同时,也改变其所使用的生产技术,那么单产与农户经营规模之间的关系也会受到影响。第三,农户对除土地以外其他生产要素的选择,例如资本、劳动和中间投入等。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若农户在单位面积土地上增加资本和劳动的投入,即使土地的边际生产力会随着土地规模的扩大而不断下降,其总产出仍会提高。

表1 变量设置与描述性统计

(二)模型选择

根据研究目标,本文设定两个计量经济模型,分别探讨农户经营规模与作物单产和农户利润之间的关系。

1.作物单产与经营规模之间的关系模型 在现有的实证分析中,多数研究作物单产与规模关系的模型使用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产函数作为分析问题的基础。此函数的不足之处在于观测不到投入要素之间的替代关系,而实际生产中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存在替代或者互补关系。为此,本文采用超越对数(Translog)生产函数来分析农户单产和经营规模之间的关系,此模型设定采用不同于已有文献的形式,同时控制了更多变量,有效减弱了内生性问题,所设定的模型如下:

式(3)中,下角标pcjihk分别表示第p个省第c个县第j个乡第i个村第h个农户以及第k个地块,其中k=1,2。因变量 Ypcjihk代表作物单产,模型中所用连续变量都采用对数形式。通过式(3)可考察农户播种面积与单产之间的相互关系。

比较式(2)和式(3),在式(3)中分别加入播种面积的一次项Areapcjih和二次项Area2pcjih,参数αa1和αa2分别度量了农户h 的作物播种面积与单产的关系,这里考虑了农户经营规模对作物单产的可能非线性影响,通过式(3)可充分考察经营规模与单产之间的相互关系。

其他控制因素解释如下:Upcjihk和Xpcjihk代表在该地块上的常规要素生产投入,具体包括劳动力投入、化肥投入、机械费用和其他物质费用(如种子、农药等);Dpcjihk表示该地块是否遭受自然灾害(洪涝、旱灾等)的虚拟变量;Lpcjihk代表该地块土壤质量变量,共设有高、中、低共3个土地质量虚拟变量,用以控制由于地块质量不同而导致的单产差异;Ipcjihk表示该地块灌溉的总次数;Spcji代表该村耕地和收获机械服务占总工作量的平均比例;Hpcjih代表农户个人或者家庭特征变量,包括户主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均资产,这些变量对同一个农户不同地块取值相同;Qpc表示县虚拟变量。

2.农户利润与经营规模之间的关系模型 不同经营规模差异背后的实质是使用技术、管理模式和生产组织方式等差异,由此造成不同规模农户的成本收益有所差别。除单产外,分析了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与经营利润的关系。在此,沿用式(3)采用新的因变量即经营净利润替代单产,同时剔除模型中Upcjihk和Xpcjihk两个变量,因为进行净利润计算时已扣除所有投入品成本。如式(4)体现了农户经营规模与经营利润之间的关系:

式(4)中,Vpcjihk代表该地块的作物经营净利润。

最后,使用式(3)和式(4),分别利用2013 年玉米、小麦和水稻作物农户地块数据,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验证农户经营规模与作物单产以及利润之间的关系。

四、结果与分析

(一)农地经营规模的变化

通过对调查数据分析发现,过去十几年我国东北和华北户均耕地经营规模不断扩张。从表2可知,2003 年户均经营规模从1.7 公顷增至2008 年的2.2 公顷,增加了近30%。2008—2013 年,平均经营规模更是翻了一番,2013 年底,户均经营规模已达4.5 公顷。需注意,农场规模的扩大并非由于总耕地面积的增加而是来自于如下两大变化。第一,农场数量的下降,2003年农户经营是所有农业经营主体,2003—2013年间农户经营主体逐渐下降至99.85%,其主要由于农业产业涌现了多种新型经营主体,公司、合作社、大户、家庭农场并存;第二,小型农场数量减少及同时期大型农场所占比例增加。2003 年不足1公顷的农场占总经营主体近75%,此后逐渐下降至2013年的60%。与之相对,大规模农户不断增加,到2013年底经营面积在7公顷以上农户已接近总农户数的1%。

表2 东北和华北农户经营规模的结构及面积变化

随着农户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作物单产和利润也随之发生变化;然而,农户经营规模与单产和利润之间并不存在单纯的线性递增或递减关系。单产在玉米、小麦和水稻生产中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表3(A));相似的趋势也表现在农户经营规模与农户利润之间的关系上(表3(B))。

表3 (A)玉米、小麦和水稻的单产 千克/公顷

表3 (B)玉米、小麦和水稻的单位净利润 元/公顷

尽管以上描述性统计提供了一些有关农户经营规模和单产、利润之间的关系,但这些分析不能提供因果关系证明,因此需要进行更加严谨的回归分析。

(二)农地经营规模对单产影响的回归结果

根据以上讨论的模型及变量设定,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对玉米、小麦和水稻农户经营规模对单产的影响进行模型估计,具体的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主要估计结果如下:

以上三种大田粮食作物经营规模与单产之间的倒“U”型关系存在,可能与劳动力投入质量和农场生产管理有关。当农户经营规模较小时,非农收入可能是农户收入的重要来源,非农就业必然与农业生产竞争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兼业化经营导致其对农业生产投入要素不足影响作物产量。然而,当经营规模扩大,农业收入成为主要收入来源,农户会投入更多的自家劳动力以满足生产的需要。此时,农户大部分时间都用来从事农业劳动和精耕细作,经营管理能力、生产手段和物质投入与经营结构相匹配,提高了集约化水平,促进了先进技术的应用,有效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若经营规模继续扩大,自家劳动力供给量不足,需雇佣劳动力补充,这就可能出现经济学家所担心的外雇劳动力道德风险和搭便车现象。农业生产极具特殊性,对外雇劳动力的劳动效果监督和评估难度极大,易出现雇佣劳动力质量参差不齐、精心程度不足,最终导致作物减产。这也表明,实现规模经营后需要切实有效的生产经营方式同步优化和提升,否则从国家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盲目进行土地流转,推进超大规模经营可能对国家粮食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表4 玉米、小麦和水稻经营规模对单产影响的估计结果

除核心经营规模变量外,其他控制变量对单产的影响与预期一致。从表4的玉米、小麦和水稻回归结果中皆可发现:地块受灾可以导致减产;土地质量越高对作物单产的正向作用越大;农户的家庭和人口特征也与作物的单产相关,具体表现为户主年龄越大产量越高,受教育程度年限越长,产量越大;社会化服务比例和灌溉次数越高也会起到增产效果。

可见,大田农作物生产均存在适度经营规模问题,耕地经营规模与粮食单产呈倒“U”型关系。在现有的生产环境、技术、管理和市场条件下,三大粮食作物平均转折点约为2 公顷,作物间存在差别,这个转折点还可能因各村庄的耕地规模、地块平整与连片程度、田间管理水平、社会化服务发展等变化而变化。

(三)农地经营规模对利润影响的回归结果

同样,表5所示,玉米、小麦和水稻三种作物经营规模对农户经营利润影响的估计结果,主要结果如下:玉米、小麦和水稻的经营规模与农户经营利润之间也存在倒“U”型关系,适度规模经营是关键。所有模型的经营面积一次项符号为正二次项符号为负,且大多数变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是统计显著的,这种关系在三种作物间保持稳定。通过将估计方程对经营面积取一阶偏导数后令其为0,得出在玉米、小麦和水稻上使利润最大化的经营规模分别为2.09 公顷、2.82 公顷和2.62 公顷,平均转折点接近2.67 公顷,略高于单产最高的转折点。与单产相似,适度经营规模的转折点也因地因时而异。当经营规模较小时,由于产量偏低因此利润不高。随着规模进一步扩大,各生产要素配置得到优化,出现了规模经济,经济收益有所上升。然而,当经营规模继续扩大超过转折点后,利润开始出现下滑。可能的原因是,当经营规模很大时,高昂的外雇劳动力成本压缩了利润空降,这就需要新的生产方式和要素组合。

这表明,目前培育起来的规模偏大新型经营主体可能正面临巨大挑战,特别是实现规模经营后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需要改进生产经营方式以适应规模生产的需要。从调查中了解到,2008—2013 年,即使在粮食价格年年攀升的情况下,多数规模偏大的新型主体依旧采用传统的生产方式,只有在考虑政府补贴后才有盈余。如果粮价下降,这些新型经营主体多数会出现大幅度的亏损,面临进退两难局面,甚至面临着退出农业生产领域的威胁。

表5 玉米、小麦和水稻经营规模对利润影响的估计结果

五、主要结论与政策启示

利用2013 农户调查数据,系统分析我国东北和华北地区玉米、小麦和水稻生产中农户经营规模对单产和利润的影响。在使用不同生产函数进行模型估计后发现:(1)近年来农业生产规模经营趋势明显,虽然仍以农户经营为最重要的经营主体,但户均生产规模有逐渐扩大的趋势。(2)从经营规模和单产的关系来看,玉米、小麦和水稻的经营规模与单产之间呈现倒“U”型关系,并不是经营规模越大产量越高,平均转折点约在2公顷,盲目追求过大经营规模可能对国家粮食安全产生不利影响。(3)从经营规模与农民收益之间的关系来看,大田作物的经营规模与单位净利润同样呈现倒“U”型关系。特别是,经营规模到达2.67公顷单位面积利润达到最高转折点后开始出现下降,因此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综合来看,这些发现不仅对于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提高小农户的单产和收入具有指导意义,而且对国家粮食安全、主要农产品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农民增收和社会就业等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研究结论,相关启示可归纳为三点:第一,在鼓励大田农作物生产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同时,控制适度规模经营是关键。目前在许多地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目标是扩大生产规模,对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即农业竞争力、广大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不够,应该对适度经营规模的生产主体(特别是农户)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实施相应的引导和政策扶持;同时,适度规模扶持政策要因地制宜、动态调整,以提高农户全要素生产率和农产品竞争力、广大农民的增收为政策扶持目标。第二,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监督和评估。某些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名不副实,甚至一些种植大户为了套取补贴和政策优惠而虚报耕地面积,导致低效的新型经营主体产生。这不但降低了粮食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而且也降低了全国农业增加值,并对广大农民增收和社会就业产生负面影响。第三,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稳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让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决定因素,通过制度创新降低农地流转的市场交易成本和风险,通过政策扶持(如财政、信贷、技术和市场等服务)推进适度经营规模生产主体的发展,提高其在农业生产中的比例。如果全国农地平均经营规模达6.67公顷,全国只需要1 800万家庭农场;如果平均规模达到16.7公顷,只需720万农场。数以亿计的农民如何就业是一个值得考虑的社会问题,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规模经营是个长期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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