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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思考

时间:2024-04-24

唐 艾

摘要: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应该结合本国的国情,广泛吸取各国公务员制度的先进经验,通过增强制度活力,加强民主监督; 严格准入制度,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公务员; 加大公务员的岗位培训力度,注重专才和实际技能等一系列措施来完善和发展, 从而使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和完善。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优化;政府职能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原因和历程

上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展,我国政治、经济、文化飞速发展,传统的人事制度已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1984年初,中央书记处两度召开会议,要求全国人大以传统的认识制度为基础,借鉴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 结合我国国情起草一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同年4月,将国家审计署,海关总署等部门作为试点,开始进行推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该条例于 1993年全面进入推行阶段,1997年正式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这标志着我国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全面推行。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取得的成绩:

十几年来,在不断的修订和实践中,我国公务员制度得到逐步完善,并取得了以下成绩:

1.公务员考录制度、激励机制建立

在全国31个省,区,市政府机构录用公务员普遍实行了公开招考,基本上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分配, 任命等方式;实行竞争上岗制度,便于加强民主监督;对公务员“德,能,勤,纪”进行考察,将考核结果同奖励、工资、职务升降、辞退等环节挂钩,使政府机关的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2.轮岗、回避制度已初见成效

公务员进行有计划的岗位轮替,为公务员创造了更多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对领导岗位和“热点”职位轮岗制,便于加强民主监督;对公务员任职和执行公务时实行回避制度,既改善了公务员工作环境,又大大提高了执法公正性。

3.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已步入正轨

对公务员进行培训,使之工作、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4.公务员权利得到保障

建立申诉控告制度,使不公正的人事处理得到了纠正,维护了公务员应有的合法权益。

三、我国公务员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仍需我们逐步完善和改进。

虽然确立了考试录用制度,但仍然有依靠关系,金钱等不正当途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现象存在;某些地方在公务员招考时,还有一些不公平的地方政策,这些问题使公务员在选拔过程中无法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公务员制度虽然建立了一套全面的培训制度, 但从内容上看,针对性不强,这不仅使培训工作流于形式,收效不大,浪费行政资源,对于提升个人业务能力的帮助并不明显。

公务员队伍在现阶段过于庞大。我国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公务员队伍, 总人数达600多万, 公务员与公务员之间,机构与机构之间,职能与职责往往重叠,没有比较明确和详细的责任分工,造成效率低下,交叉管理,造成了极大的行政资源浪费。

公务员队伍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制度落实不够彻底,一些地方存在领导说了算的现象,领导干部讲资历、讲出身、搞一言堂,一些重要的决策和工作,下级和机构外部无法对公务员及其机构的运作形成良好的监督和制约。

四、优化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措施和建议

1.严格准入制度,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公务员

除了少数有关政治选举,机密等不能够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大多数部门都向社会公开,对录用的公务员在资格和年龄上放宽,对即将录用的人员实行公开评议制度,接受政府内部,群众等的质询和否决,对群众有异议的人员在核实确认的基础上坚决不予录用。从而可以在根本上杜绝依靠裙带关系,或其他途径挤进公务员队伍的现象。

2.增强制度活力,加强民主监督

把职务晋升的人选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实行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完善工资制度,把福利待遇与业绩挂钩,从而形成行之有效的激励制度; 要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公务员对部门领导的行为及决策的质疑监督和制度和机构,使公务员能对上级决策和行为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增强决策科学性和透明性,也可以增强普通公务员的参与积极性。

3.加强公务员的培训,注重专才和使用技能

要将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把培训与公务员的职务晋升相挂钩, 公务员在提升之前, 必须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 且在培训后要进行相应的考核, 不合格者暂缓提升;在公务员队伍中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迫使公务员自觉重视学习, 从而提高整个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及时更新公务员的知识结构,推进公务员的专门业务培训,从整体上促进我国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提高。

4.裁并机构, 加快服务的社会化,积极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严格控制公务员编制,相应缩小公共企业和公共部门的规模,将一些公共部门提供的服务私有化,或以合同的形式承包给非赢利组织或私人或其他非政府组织,或者实行授权经营或出让经营权或政府资助等形式,实现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使政府部门或公务员从市场竞争中退出来,仅仅充当“裁判员”的角色,;政府要从以管制、审批等行政手段为主的政府转变为主要是健全法制、提供服务的政府,从主要是为国营企业服务转变为整个国民经济成员服务的政府;要规范秩序,政府活动首先应简单快捷,减少中间环节,其次应公开透明,降低运行成本,最后应规范严谨,纳入法制轨道;另一方面,政府发挥职能及方式的改变,还应体现在最大限度的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这样可以回避一些直接矛盾,不但削减了公共预算,而且也提高了办事效率。

5.厉行法制、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对公务员的管理要建立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规定之上,使各项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公务员的行为和权力严格约束在法律的范围内, 使公务员的行为和整个国家公务员机构严格运行在以法律为依据的基础上。一些公务员在权力的掩护下,脱离了普通民众的监督,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要根除这种情况,必须要加强私权的建设, 加大对公务员的监督。

6.转变公务员的考核重点,使公务员的考核触及实质工作

把对公务员考核的重点,从一些考核结果容易主观化,考核内容与实际工作并没有关系的抽象的方面转向围绕公务员工作的关键内容展开,并相应制定一些“客观标准”;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制定出细化标准,直接触到每个公务员的实际工作;考核标准要合适,要尽量具体化、数量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公务员都有明确的职务、责任、权力和应有的利益,做到“德、能、勤、绩”有机统一,为公务员考核提供科学依据,以利于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

五、优化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展望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而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改革和发展的过程,它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大环境和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紧密相连。公务员制度完善的发展,需要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等方面的改进和完善,需要我国政府职能的积极转换。未来我国公务员制度应加强绩效考核, 加强监督, 加强与外界的交流, 多学习世界各国的优点, 克服自身的不足。虽然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和发展面临诸多的困难,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对外开放和交流的日益增多,加上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未来我国一定会建立起一个科学、合理的、符合我国自身国情的公务员体系与一个优秀的公务员团队,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和国民,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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