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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在青岛召开第三次全国商务法律工作会议

时间:2024-04-24

本刊特别报道

2009年8月25日,商务部第三次全国商务法律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商务部部长助理崇泉出席会议并讲话。

崇泉介绍,全国商务法律立法工作扎实开展,商务部起草的《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出台:向国务院报送了7部行政法规草案,其中4部已经出台;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部门规章26件。各地方也积极出台了一批商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中国对外新签订了10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3个全面自由贸易协定和2个服务贸易协定。商务领域依法行政稳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和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大大增强,多双边商务法律交流与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崇泉指出,去年9月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大幅衰退,中国经济和外贸发展也经历了严峻的考验,但在中国政府果断实施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作用下,中国经济不断向好的方向运行,积极因素不断增多,总体形势企稳。但当前形势下商务工作仍然面临许多问题:消费快速增长的难度加大、外需严重萎缩,国际贸易融资困难、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吸引外资难度加大、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服务的商务流通与外经贸管理体制机制亟需完善等。

祟泉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要求,以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和保持外贸稳定增长为重点,围绕“促流通、扩消费”、“一稳两保”外贸发展目标、稳定外资规模,提高外资水平开展商务法律工作:配合“走出去”战略实施,加快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援助的法制化进程;积极利用并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谈判制定,为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经贸环境:全方位进一步完善商务法律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及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1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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