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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市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措施

时间:2024-09-03

李品娜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山东 烟台 265701)

农业体系的完善和社会、经济发展有着紧密联系,必须要重视新型农业体系建设。当前农业发展中普遍存在农民学历水平低、经营规模小以及市场竞争能力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为了能够解决这些问题,龙口市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以此扩大经营规模,促使农业向着现代化方向发展。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可以提高生产活动的专业化水平,开发农业潜在的经济潜力,满足农业发展需求,逐渐改善粗放式生产的局限性。

一、推进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建设现状

为了大幅度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速度,强化农民对其认知水平,应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使农民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的经济效益,提高农民的参与度[1]。政府应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发展,积极推行备案管理模式,培养一批基础条件好、经营管理好、生产效益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为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顺利发展,政府需提供适当的政策扶持,采取动态化管理,监测示范社的评选活动,以确保示范社评选活动的真实性,发挥其带动作用。

为了不断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积极性,相关部门每年以评选龙口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为抓手,大力挖掘、逐级筛选新兴、有影响力的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培育指导,进行授牌表彰,并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2019 年出台了奖励政策,新获得烟台市级、省级、国家级认证的农民示范社分别奖补1 万、2 万、3 万元。

截至2019 年底,龙口市共有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1400 多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园24 个,全市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经营面积10 万亩,占种植业总面积的20%以上。截至2020 年6 月,龙口市种植合作社规模扩大,培育了30 个党支部领办苹果产业合作社以及樱桃、葡萄、花椒、草莓等产业合作社,其中七甲镇有3 个苹果产业合作社,百亩以上镇级示范园3 个;石良镇有10 个村领办花椒产业合作社。

二、政府部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

政府部门可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积极引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带领农民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其规范化水平,完善合作社组织机构体系。

政府部门可以对党支部引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将其作为优先推荐示范社,调动农民与党支部工作人员的参与积极性,从而加快现代化农业体系的建设速度。

龙口市已经把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纳入“三农”重点工作一体谋划和推进,牵头做好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业务指导。2019 年培植“党支部领办合作社”120 个,打造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社30 个。

三、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业发展中,家庭经营是最为基础的经营模式之一,不仅满足传统农业发展形势,还可以适用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是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基础[2]。由此可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家庭经营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需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融入到现代化大生产中,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因此,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才能促进家庭经营模式的创新,为家庭经营模式提供社会化指导。

1、加强专业人才培训

政府部门应重视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和相关负责人员的主体意识,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意义,为龙口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目前龙口市每年培训农经管理人员30 多人次,新型职业农民300 多人次,培育出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针对乡镇农经人员、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以及骨干社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合作社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培训时重点讲解管理理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理论以及乡村振兴等知识,使其明确自身在农村地区发展中承担的责任。结合合作社发展合理制定管理措施,落实乡村振兴要求,提高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对农民进行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对于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的认知度,主动发展家庭农场,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信息服务

政府部门应搭建信息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等,向家庭经营主体提供当地农业发展信息,包括农业政策、市场需求、优秀企业、优秀示范社等,促使其对自身经营模式进行改进。

3、提供金融服务

农村地区的发展中缺少资金支持,必须重视优质金融服务,解决家庭经营模式存在的资金少、规模小问题,抓住发展机遇。

四、鼓励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开发新产业

1、重点开发新产业

开发新型产业才能够满足农业发展需求,同时充分发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提高农产品或农业生产活动经济效益。政府应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粮大户对农产品进行初次加工,提高产品的经济价值。或者改变传统销售方式,以直供直销的方式提高农产品销售量。农产品电商是当前新型农业产业的重要表现形式,互联网成为农产品新的销售平台,为农村发展提供新的动力[3]。

2、龙口市新产业开发成效

龙口市每年组织200 多位新型职业农民、经营主体参加中国大樱桃产销研大会、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班、农村发展带头人培训班等展示培训,培育了大批电商人才。在天猫、京东平台开设农产品旗舰店10 余家,作强果业梦,旗舰店获得“烟台市十佳苹果销售电商企业”称号,全市农产品线上销售每天达8 万斤以上。龙口市先后培育了“山村福润”绿色蔬菜、“兆美乐”绿色苹果等20 多个地域农产品品牌,“三品一标”认证136 个,当地农业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五、重点培育龙头企业

1、发挥龙头企业优势

重点发展现代食品加工产业,引导各类龙头企业参与到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中。当前,农业开始向着产业化方向迈进,要想适应时代发展趋势,必须改变传统思维模式,用工业化理念推进产业化发展,重点培养龙头企业。合理利用龙头企业内部技术、资金以及人才资源,提高农产品流通率。

2、龙口市龙头企业培育成效

龙口市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打造供应链、延伸产业链,形成农业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当前,龙口市共有农产品加工企业300 余家,示范企业6 家,上市企业2 家,带动规模种植6 万亩以上,有效提高了农产品销售量,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深入研究了农产品加工模式。

六、结语

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当前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符合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的现状,可解决劳动力短缺问题,对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积极开展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为农民展示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效果。同时,农业农村部门需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调动创业创新动力,发展新型产业。此外,还需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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