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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审计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基于WGEA《生物多样性审计指南》

时间:2024-09-03

王 丽, 庄尚文, 王维维

(1.南京审计大学 政府审计学院, 江苏 南京 211815; 2.南京审计大学 经济学院, 江苏 南京 211815)

地球上的生命依赖于大自然。人类需要大自然的多样性来为其提供重要资源和服务。近几十年来,生物多样性正以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速度丧失,而人类活动是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主要原因。《2011-202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和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 MA)确认了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五大直接威胁:栖息地变化(损失和破碎化),外来入侵物种(生物入侵),过度开采、污染和养分负荷以及气候变化和全球变暖,其他威胁还来自生物技术、农业方式、荒漠化、生物剽窃和物种非法贸易等方面。此外,政府的政策框架中未将生物多样性及其执行措施列为主要内容也被认为是对生物多样性的间接威胁。根据《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我国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的现状主要是由于部分生态系统功能不断退化、物种濒危程度加剧、遗传资源不断丧失和流失。

中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最早的缔约方之一,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努力。首先,制订了一系列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从法律层面规范了人类的活动,有效约束了各种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行为;其次,根据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政策文件,如《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行动计划》《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等,明确了不同时期的保护目标和优先事项,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确定了总体方向;最后,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具体执行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通过采取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措施、开展专门的科学研究等方式对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尽管如此,我国的生物多样性情况还是不容乐观,甚至在某些地区生物多样性受到了严重威胁。因此,开展生物多样性审计,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生物多样性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保护资金的有效利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有利于构建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监督作用,从而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

“生物多样化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生物多样化管理政策、生物多样化管理系统以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督、鉴证和评价,使之达到管理有效、控制得当,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并保持生态平衡的审计活动。”[1]生物多样性审计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生物多样性审计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最高审计机关的重视。2005年,我国环境审计的主题就是水与生物多样性[2]。我国的生物多样性审计起步较晚,涉及领域也比较有限,国际上很多国家在生物多样性审计领域取得了丰富的经验,这些审计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很好的借鉴和帮助。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 of Supreme Audit Institutions,简称INTOSAI)环境审计工作组(Working Group on Environmental Auditing,简称WGEA)在2007年首次组织编写了《生物多样性审计指南》,并于2019年对其进行了修订(该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南”)[3]。该指南指出,任何涉及生态系统、流域、森林、农业实践、海洋环境和其他类似主题的审计都可以被视为对生物多样性的审计。根据WGEA数据库,自2007至2015年,最高审计机构在生物多样性领域完成了约133次审计报告,这些审计工作由世界各地的最高审计机构进行,表明这一专题对各国政府的重要性。

该指南介绍了十个生物多样性审计主题,在每一个生物多样性审计主题下面,介绍了不同国家的68个典型审计案例。本文拟从这十个主题以及涉及的案例出发,分析世界各国在生物多样性审计领域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探讨这些审计实践为我国开展生物多样性审计带来的启示。

一、 生物多样性审计的十大主题

生物多样性本身包罗万象,因此生物多样性审计涵盖的内容也非常广泛。本文仅对指南中的十个生物多样性审计主题进行简单介绍,然后对涉及的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 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

为了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92年推动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公约中明确要求各签署国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国的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截至2008年5月,公约的签署国已达190个。我国于1992年6月签署该公约,是最早的签署国之一。

为了解政府在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方面的制定情况和执行效果,指南中介绍了哥斯达黎加、斐济、加拿大、冰岛、波兰和挪威等国的最高审计机构陆续开展的一系列相关审计工作。通过分析这些国家开展的审计工作可知,在对生物多样性的国家战略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各个国家普遍关注了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为履行本国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中所做的承诺、执行情况和实施相关活动的有效性。此外,哥斯达黎加、斐济、波兰等国家的审计机关还对本国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国家立法、战略文件和条例的制定以及执行情况等开展了相应的审计工作。

(二) 保护区

保护区对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资源至关重要,不仅对于减缓生态系统和物种的持续丧失具有关键性作用,还可以为周围地区的人们提供收入来源和就业机会。《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会议强调,发展和维持国家保护区系统是其实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核心内容。近年来,大多数国家都已建立保护区制度,并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管理,政府部门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保护区作用的发挥,因此保护区审计已经成为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共同的审计主题。

指南中介绍了厄瓜多尔、巴西、俄罗斯等13个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对本国保护区管理情况开展的多种类型的审计,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在2004年对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进行的审计案例。通过对这些国家开展的审计工作的分析可知,当前各国审计机关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对于本国现有保护区的管理情况,重点关注相关部门是否制定了有效的管理计划以及监管机制以促进保护区的有效运作;二是对各国保护区当前的实际自然状况进行了审查,分析了各保护区建立之初确定的各项保护目标的实现情况。此外,俄罗斯和捷克的最高审计机关将财政资金作为主要切入点,审查了本国保护区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合理性和效果。

(三) 濒危物种

濒危物种通常是指由于物种自身原因或受到人类活动或自然灾害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所有生物种类[4]。人类社会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以及非法野生生物贸易的开展,使得世界各地物种的灭绝速度不断加快。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对野生物种的永续利用,各国政府都开始着手执行对濒危物种的保护和恢复计划。由于各国受威胁物种的种类和濒危状况存在差异,所以各国政府结合本国物种实际情况开展的保护工作也往往不尽相同。

指南中介绍了澳大利亚、哥斯达黎加等十个国家的最高审计机构对濒危物种的保护情况开展的审计工作。通过对这些国家开展的审计工作的总结和分析可知,当前大部分国家开展的濒危物种审计工作的共同审计内容是:审查本国负责濒危物种保护的部门为实现对受威胁物种的有效保护制定的相关管理计划和方案的合理性,以及采取的多种控制和管理措施的有效性。此外,哥斯达黎加和波兰的最高审计机关在分析了相关部门管理活动有效性的基础上,还重点关注了这些活动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规定的要求与义务的匹配程度。

(四) 入侵物种

入侵物种是指通过人类活动有意或无意地引进到其自然分布区之外的植物、动物或微生物。全球化加强了各国之间经济、社会、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但运输、贸易以及旅游的发展也为外来物种的入侵提供了新的途径。各国原有生态系统是长期进化的产物,外来物种引入不仅会破坏原有的生态平衡,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破坏,还会对经济造成负面且直接的影响。指南明确指出入侵物种是生物多样性丧失的第二大原因,可能导致当地物种灭绝。当前外来入侵物种已经上升为一个全球性问题,许多国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预防和控制,并采取了风险评估方式对入侵的可能性以及产生的经济代价进行估计。

指南中介绍了加拿大、美国和英国的最高审计机关开展的有关入侵物种管理的审计工作。通过对这些国家开展的审计工作的分析可知,当前入侵物种审计的重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审查相关部门为防止入侵物种侵害而采取的预防和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二是审查国家拨付的用于入侵物种的研究、监测等活动的资金使用情况。此外,审计部门也关注了各相关部门之间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

(五) 淡水生境及其资源

淡水生境是由湖泊、河流、池塘、地下水、沼泽、湿地等组成的水生生态系统的总称。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使得淡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所以不仅导致了水流改变以及水质下降,而且使得生存在淡水中的鱼类等生物受到了威胁。由于淡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因此改善水生态管理、维持淡水水域的生物多样性已经成为各国面临的最紧迫的任务之一。

指南中介绍了印度、菲律宾、赞比亚等五个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对本国的淡水生境及其资源开展的审计工作。通过对这些国家开展的审计工作的分析可知,当前各国对淡水生境及其资源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政府相关部门为了实现对淡水生境及资源的有效保护开展的相关活动和采取措施的有效性;二是专门用于保护淡水生境及资源的计划和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其是否取得了理想的保护效果。

(六) 湿地

根据国际《湿地公约》给出的定义,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的、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咸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水域。湿地也被称为“自然之肾”,在过滤和提供水分、保留沉积物和营养物质、稳定海岸线和缓解洪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湿地属于过渡生态环境,不可避免地与人类活动环境有大量重叠,因此湿地保护始终受到经济发展、生活和工业污染、农业活动等方面的影响。湿地的状况取决于对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保护情况。截止至 2019 年 3 月,《湿地公约》共有缔约方170个,已认定的国际重要湿地达2341处[5]。所以,湿地审计的对象也包括自然湿地、保护区、公园和湖泊等。

指南中介绍了哥斯达黎加、葡萄牙、印度等六个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对本国湿地开展的审计工作。通过对这些国家的审计项目的分析可知,由于湿地的形式多样、面积广阔,因此湿地审计具有审计周期长、审计范围广的特点。当前各国湿地审计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各国对《湿地公约》执行情况的审计;二是政府在衡量湿地保护情况时对相关指标的设定。

(七) 海洋生境及其资源

海洋覆盖了地球表面面积的70%。海洋和沿海地区包含多样化的生物环境(如红树林、珊瑚礁、海草、藻类、远洋或开阔海洋群落以及深海群落),这些生物环境供养了丰富的生命。人类活动对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的影响可分为五大类:化学污染和富营养化、商业渔业、全球气候变化、生态栖息地的变化和外来物种入侵。许多海域和沿海地区已经退化到无法挽救的地步。世界上的鱼类资源及其渔业正面临消失的危险。其他资源如红树林、珊瑚礁以及需要进行生物勘探的物种也被过度开发。人类活动和全球变暖正在使世界各地的珊瑚礁遭到破坏并退化。

指南中介绍了加拿大、马耳他等六个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针对本国海洋生态环境开展的审计工作。通过这些审计项目可知,当前各国的海洋审计有三大重点:一是对国际水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情况的审计,二是对渔业活动的规范和限制内容的审计,三是对海洋生物入侵的监测和防范措施的审计。此外,海洋面积广阔,生物多样性情况复杂,对海洋的管理往往涉及公共海域甚至争议海域,因此上述案例中超过一半的审计项目需要与邻国合作。

(八) 遗传资源

遗传资源是农业、化学、医药和许多其他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一个问题就是生物安全问题。各个国家和地区应通过各种措施、政策和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生物技术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的可能风险,最大程度保证生物安全。与遗传资源相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和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这包括适当获得遗传资源和适当转让相关技术,同时需要考虑到与这些资源和技术相关的所有权利。

指南中介绍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和美国等五个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开展的相关审计工作。通过这些审计项目可知,当前各国遗传资源审计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各国对转基因生物和技术的安全管理;二是国际社会能否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和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

(九) 森林资源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经营和管理好森林资源对于保障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森林及其生物多样性可以为人类提供各种物品和服务,包括木材和非木材资源,为全世界数亿人提供生计;同时森林也有助于缓解气候变化。由于森林的迅速砍伐、破碎化和退化,森林及其生物多样性正在丧失,人类活动是森林及其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最重要原因。

指南中介绍了印度、丹麦、约旦等七个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开展的相关审计工作。通过这些审计项目可知,当前各国的森林资源审计包括两个重点:一是森林的生物多样性;二是森林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十) 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将生物多样性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和实践

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国民收入或者降低运行成本而实施的举措可能会损害生物多样性。粮食、农业、贸易、能源、采矿和经济发展等关键经济部门都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减缓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重要途径是鼓励主要经济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以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使公众意识到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因此,有必要将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和实践中。

指南中介绍了哥斯达黎加、美国、新西兰等五个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开展的相关审计工作,这些审计工作涉及了环境服务付费方案的效果评估、半自然栖息地的管理、自然保护部对生物多样性的管理、生态补偿原则的执行、风力发电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等方面。

二、 国际生物多样性审计的成效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这些审计实践涵盖了众多的审计主题和不同的审计类型,阐明了当前各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对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完善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一) 阐明了各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每项审计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各国最高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都以适用的审计标准作为依据,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活动进行了审查,发现了在管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资金的分配与使用、保护工作的开展与执行、人员的配备与素质水平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以保护区为例,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未按规定制定和及时更新保护区管理计划,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效率不高;未对保护区的情况进行定期研究和监测;保护区管理人员数量不足,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不充分;拨付给保护区的预算不足且对预算资金的使用存在违规行为;在保护区内发展旅游业前未进行充分的环境影响评估,造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失衡。

(二) 提出了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应建议

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除了揭露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之外,更重要的是对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在各国开展的审计工作中,各国最高审计机关不仅审查并分析了存在的诸多问题,而且针对发现的问题都一一附上了相应建议,为相关部门的后续整改提供了指导和方向。以秘鲁最高审计机构在2014年对国家管理的自然保护区的参与式管理服务、控制与监测服务进行的绩效审计为例,最高审计机关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提出了多达20条的审计建议,涵盖了保护区管理以及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和监测的各个方面,对相关部门改进保护区的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三) 促进了审计后续整改的落实

审计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主要取决于被审计部门对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以及审计建议的实施情况。在上述介绍的审计案例中,俄罗斯、西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波兰等国的最高审计机关在审计项目结束之后,针对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开展了后续跟进的审计工作,发现了相关部门的后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某些方面的整改仍然不具备有效性,存在一定问题。这些后续跟进的审计工作的开展,有助于督促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的贯彻落实,避免审计整改流于表面以及审计问题屡审屡犯等现象的出现。

三、 启示

科研工作者、生物学家、环保部门和环保人士等会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保护建议。但是,审计部门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更容易引起政府重视,从而使生物多样性得到更好的保护。我国既是物种特别丰富的国家,又是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的国家之一。因此,采取相应策略保护生物多样性刻不容缓。而生物多样性审计作为自然资源与环境审计的新兴领域,必然也将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方式之一。针对以上审计实践,可以得出以下六个方面的启示,期望对我国生物多样性审计工作的全面开展有所助益。

(一) 提高生物多样性审计主题的覆盖率

国际最高审计机关对生物多样性的审计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生物多样性的国家战略、保护区、濒危物种、入侵物种等十项审计主题。我国的生物多样性审计起步较晚,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审计一般都是合并在其他审计项目中,专门针对生物多样性的审计项目较少。目前已知的只有审计署于2004年针对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状况开展的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只涉及了保护区和入侵物种两大审计主题。因此,在我国生物多样性审计的后续发展过程中,审计机关可以采取专项审计调查的方式对生物多样性的各个审计主题开展定期审计,不断提高审计主题的覆盖率,扩大审计范围,将生物多样性审计作为资源环境审计的一个新领域,给予更多的关注和研究。此外,应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水资源审计等多种审计类型的开展过程中,将生物多样性状况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予以考察。这样有助于在节约审计资源的前提下,提高生物多样性审计主题的覆盖率。

(二) 增加绩效审计的力度

吴勋和郭娟娟分析了国外政府环境审计的发展现状,发现环境审计以财务审计、合规审计和绩效审计为主要范畴[6]。在《生物多样性审计指南》中涉及的68个审计案例中,绩效审计、合规审计和财务审计分别占73.5%、20.6%和5.9%,由此可以看出,国外生物多样性审计多以绩效审计为主,合规审计次之,财务审计最少。国外在开展生物多样性审计时,重点关注的是开展的具体项目和活动效果以及政府下属部门采取的管理措施是否有效。我国政府目前的环境审计实践主要以财务审计和合规审计为主,主要审核环保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行为的合规性。吴勋和郭娟娟依据2010-2018年我国审计署与省级审计机关环境审计公告,认为财务和合规审计仍然是我国常规环境审计实践的主要类型,环境绩效审计相对弱化[6]。虽然近年来审计机关也逐渐加大了绩效审计的力度,但这些绩效审计大多数仍然是以资金的使用为主线,主要关注相关资金的使用效益,而对于实施项目的效益分析很少,其本质上仍然是建立在财务审计基础上的绩效审计。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加快环境审计从财务审计、合规审计向绩效审计过渡[7]。生物多样性审计作为资源与环境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应当加大绩效审计的比重,尝试跳出财务审计的范畴,重点关注实施的项目和政府采取的相关措施的效率和效果。此外,一套有效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绩效审计得以发展的基础,审计机关应当在借鉴他国已有的较为成熟的绩效评价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国的具体国情,尽快制定出一套完善、规范的绩效评价体系,促进绩效审计更好地开展。

(三) 加强生物多样性审计的国际协作

生物多样性问题是一项全球性、跨国性的问题。为了有效解决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问题,中国于1992年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公约明确约定发达国家应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补充资金和转让技术的方式为保护生物资源提供便利。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生物多样性审计发展较早,具备较为成熟的审计经验,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审计经验和技术方法,并与其他缔约国之间协作开展研究,以期更好地开展本国的生物多样性审计。此外,外来入侵物种是造成我国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主要原因之一。截至2018年底,入侵我国的外来物种有近800种[8]。物种入侵与国家之间的贸易、运输、旅游等直接相关,要想有效解决入侵物种对我国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威胁,除了本国应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外,还需要加强与周边各个国家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并加强管理与合作。

(四) 强化审计整改的后续跟踪检查

国际最高审计机关在开展生物多样性审计时,不仅注重审查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而且开展了后续跟踪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我国的环境审计开展过程中,审计人员的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发现审计问题层面,对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和后续审计整改情况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出现了审计建议采纳率不高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屡审屡犯的现象。在我国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中,79.86%的审计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但仅有17.63%的审计报告独立披露了审计整改的反馈情况[5]。因此,在生物多样性审计的后续发展过程中,审计机关应当加大对审计整改情况的后续审计力度,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和审计问题的后续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审计跟踪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发现存在整改不力的情状,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此外,审计机关也可以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合力促进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 树立风险导向的审计思维

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造成了极大破坏。为了有效减轻人类活动对我国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危害,审计人员在开展生物多样性审计工作时,必须树立风险导向意识,在各个环节都应当对生物多样性减少或丧失的风险进行考虑。首先,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人员应当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有效识别相关部门在生物多样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其次,对于已经识别出的各种风险,审计人员应当在考虑其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充分结合自身的职业判断,挑选出较为重要的风险,为其分配更多的审计资源。在后续的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针对评估出的风险执行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在内的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及时发现可能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的各种问题。

(六) 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养

作为一个新兴的审计领域,生物多样性审计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审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财务和审计知识,还需对环境学、生物学、生态学等领域的知识有所涉猎。然而我国当前的政府审计机关人员大多是财务和审计专业出身,少部分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计算机背景,而具备生物研究背景的人才较为匮乏,这就使得他们在开展生物多样性审计时往往力不从心。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在人员招聘过程中,审计机关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拔具备生物资源环境背景的复合型人才。针对现有审计人员,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定期开展与生物多样性知识相关的培训、专题讲座,增加他们对生物学相关知识的了解。在审计过程中,遇到较为复杂的生物学专业问题时,可以聘请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生物学专家担任顾问,提供相关审计指导。此外,对于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典型案例,可在各个审计机关之间进行分享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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