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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部控制 夯实银行经营管理基础

时间:2024-04-24

霍耀炜

内部控制作为银行控制风险和经营管理的基础,对于银行达到既定目标和维持良好的财务状况至关重要,但我国目前银行的内控建设仍存在许多问题,如何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以及基层行在内部控制建设中应注意哪些问题,这是银行改革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目前银行内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运行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包括内控建设在内的体制改革并未到位,约束机制不健全,传统的经营意识和行为方式还有较大的惯性,在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冒险违规经营而视风险控制为羁绊的想法和做法依然存在。

2.内控系统的建立和执行都需要成本,所以在宏观考虑体系建设和具体内控制度的设计上必然要考虑其适当的度,要兼顾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当内控建设还没有完全达到这个要求时,容易被以强调业务发展为名,使一些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

3.部分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行的从业人员,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知识结构陈旧,对内部控制认识不清晰,意识淡薄,在推动内控建设的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但是也应该看到,通过各类风险的暴露和一系列金融案件的发生,商业银行的各级管理层对加强内部控制已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加强了这方面的研究,并形成了相关理论基础,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同时国外商业银行经过长期积累而形成的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以及内控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成为我们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教训。特别是近年来,各级金融机构在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管理水平的实践中也已积累了一定的宝贵经验,这些因素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建设提供了有利的现实条件。

二、完善银行内控管理的措施

1.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内部控制要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变,突出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要在各级人员当中牢固树立起防患于未然的内部控制意识,抓内控、防风险、保安全不仅在领导而且要在全体职工中经常灌输。当发现端倪时就要敲警钟,使所有人员始终绷紧风险这根弦,同时要把内部控制的建设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基层的检查和考核,防止出现上、下级对内控重视程度不对称,下级执行上级指示时发生敷衍了事、走形式的现象。

2.重视制度设计和体系建设。内部控制系统主要包括设计、执行、评价、改进四个环节,制度设计作为这个循环系统中的起点和基础,有着重要的作用,要使内部控制落实在各项业务制度之中,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商业银行应对内控制度进行充分研究,建立起全面的内控制度体系。通常情况下,一个完整的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框架至少应该涵盖以下系统,如授权管理系统、人事监察系统、安全保卫系统、财会核算系统、授信管理系统、资金计划系统、清算风险系统、中间业务系统、柜员操作服务系统、计算机风险系统等,同时在对内控制度的制定、评价、修改都要在程序上予以明确,要规范程序,明确权限,以增强制度的严肃性与统一性。基层行在建立自己的内控制度体系时,应充分考虑统一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既要与上级行的制度建设协调一致又要结合自己的特点制定出具体的业务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实现岗位、工序间的制约。较好的办法是在对上级制定的制度进行归纳和整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特点进行补充和完善,从而形成符合自身需要的、操作性强的内控制度体系。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增强组织控制力度。商业银行应建立起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决策层、管理层、经营层、监督层、保障层的组织机构。通过良好治理机制的建立,从运行体制上保障内部控制的健康实施。组织机构设置上应减少管理层次,缩短管理半径,完善一级法人制度,强化一级分行的调控职能,明确二级分行的经营主导地位。要制定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健全法人授权体系,各级经营机构应在各自职责和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建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机制和处罚机制,强化稽核部门在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基层行应该按照扁平化管理的要求,通过民主决策、合理设置内部机构、调整内部机构的职责范围等手段,以达到充分发挥各部门的配合协调和互相制约作用。

4.健全和完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稽核监督部门在组织体系上应当具有独立性,在处理与被稽核监督对象的关系上具有超脱性,在稽核查处工作上具有权威性,能够有通畅的渠道让其真实反映发现的问题,起到监督制衡作用。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内部稽核监察工作的范围、内容和权限,紧紧围绕怎样提高金融资产质量,防范金融风险等问题开展绩效稽核,稽核监察的内容要由单一的合规性稽核监督,扩大为风险稽核、效益稽核、人事稽核、制度稽核。

5.加大技术手段在内部控制中的应用。技术手段是一种量化的、科学的模型和公式,它能有效地避免由于人为因素而造成对风险识别和判断上的失误。充分和正确地运用技术手段,对诸如财会风险、授信风险、资金风险等业务性风险的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对人事监察、安全保卫等管理性风险的识别判断也有一定的辅助作用。国际先进的银行,创造了很多先进的风险预警技术手段,我们应博取众家之长,创造符合我国特点的模式并加以运用,使之成为我国银行的内部控制建设中标准明确的刚性手段,尽量减少人为控制引发的不确定性。

6.理性地处理好内部控制和发展的关系。业务没有发展,盲目的控制风险,那才是最大的风险,内部控制的最终目标是使风险转变为效益。内控和发展是对立的统一,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必将有利于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当然要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还需要我们观念的转变、理论的创新、制度的创新、管理的创新以及人员素质的提高,这对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和建设中国和谐社会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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