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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可仁一行赴浙江省调研

时间:2024-04-24

为了解外贸企业的现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为外贸企业服务的工作力度,2006年5月15日一21日全国政协外事委副主任、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会长周可仁一行4人赴浙江省进行了调研。

在调研活动中,周会长听取了浙江省外经贸厅领导关于浙江省外贸现状和发展情况的汇报;会见了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7位兼职副会长,参观考察了18家外贸企业,即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邦达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凯喜雅华蒙针织有限公司、浙江凯喜雅华开服装有限公司、浙江德清华丝纺织有限公司、宁波慈溪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合美工艺品有限公司、宁波贝发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新泓食品有限公司、中基宁波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温州金州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瓯海对外贸易公司、东方轻工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新迪国际食品有限公司、佳兰服装公司、温州汇顺达工贸有限公司,湖州王一品笔厂。同时还参观了凯西雅丝绸工业园、慈溪外贸工业园、宁波保税区、温州瓯海工业园、瓯丽斯轻工产品展贸中心等。

在考察中,周会长深入企业的生产现场,仔细询问了每个企业的外贸经营、生产加工、研发检测及出口产品质量的情况,召开了6次座谈会,分别同30多名外贸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了他们对当前及今后外贸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范外贸行业治理,制止无序竞争问题

近年来外贸行业作为国内各类经营主体之间竞争的领域,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规范管理,恶意竞争和无序竞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影响了中国外贸的健康发展。突出表现是:

1、低价竞争。有些出口企业从事初级和粗放经营,几乎没有研发投入,只是靠企业内部超时加班来;中量,所以单位生产成本很低,也没什么附加值可言,形成了不正当的竞争基础,使这些企业占用了市场的一定数量,但获利很少。如:正常的全棉男衬衫的FOB价为4美元/件,义乌一带的企业仅为3美元/件左右,绍兴一带的企业甚至达到2美元/件左右。这些低价出口的衬衫企业,原来的目标市场在中东、南非等配额地区,2005年又转向美国,后因美国配额设限,而欧盟没配额限制,今年重点转向欧盟,使衬衫对欧盟的出口今年1—4月比去年增长了3倍,导致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已提出对衬衫重新设限的动议。

2、越来越多的来自中东、印巴、韩国等“低档客户”来华注册办事处或设点,直接在柯桥、义乌等知名市场从事经营活动。他们雇用临时翻译和雇员,大多没有注册登记,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实际上是在与当地的出口企业争饭碗。更有甚者,他们用现金直接在义乌市场采购,就地找公司代理出口。有的则在当地市场用现金购买原辅材料,然后找工厂加工成品,大大降低了产品价格,对其它诚信经营的企业构成了不公平竞争。

建议:

1、各地行业协会在行业规范治理上应形成合力,制订管理规则,对所属有关企业进行企业自律、价格自律,经常地进行教育和警示。同时,对新参与出口的企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涉外综合素质,以维持中国产品的价格水平。

2、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外国商人的监管。目前众多不法境外商人在经营活动中偷税漏税、随意雇人、劳动纠纷、商务诈骗活动日益增多,在专业市场周围尤为突出。如能依法加强对来华境外商人的管理,使其规范经营,必定会利国利民,同时市场秩序也将大为改观。

3、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在社会责任意识方面的教育。吸取国外业界公认的社会责任标准,加强监督,扶持社会责任意识比较强的企业,处罚一批不负责任的企业,治理价格恶性竞争。

4、海关要加强对东南沿海黑色通关的打击和监管,杜绝漏洞,使所有国内出口企业在同一环境中公平经营,减少不公平竞争。

二、纺织品配额招标问题

2005年中欧、中美纺织品达成协议,商务部也出台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和《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实施细则》,为输欧、输美纺织品贸易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同时对输欧输美纺织品及相关纺织品配额的分配和使用进行了规范管理,但目前在纺织品配额的招标和使用上存在着如下问题:

1、纺织品配额的二次公开招标价格与目前市场价格相背离。所有配额比招标的最低价格还低?0%,而且一些类别的实际清关率太低(只有10—20%)。这些问题既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也绐企业在配额的招标和使用方面带来诸多困惑。目前招标的市场价格还在继续走低,这就给已经中标的企业增加了压力。企业如果放弃中标数量,就将被取消其今后类别的招标资格;同样如果已经交纳30%保证金的企业,放弃使用配额就意味着损失保证金,使企业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现在外贸企业最担心的是欧盟2007年、美国2008年取消配额以后,我国的纺织品出口将如何应对,如何防止出现2005年上半年的那种混乱局面。

2、今年的纺织品配额招标为什么会出现使用率偏低、量增价跌的状况,其主要原因:一是配额市场投机操作因素较大;二是纺织企业普遍感到全球范围内产业转移的压力,东南亚地区的纺织企业进步速度飞快,以全棉男裤(347类)为例,二次招标价格每打为111.36美元,合每条1.16美元,实际出口价为每条6—12美元。而东南亚国家同类产品价格要低1.2—1.5美元,中国纺织品的成本优势正在逐步丧失;三是非法转口、黑色通关扰乱了正常的出口秩序。

建议:

1、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配额使用的监控和管理,充分发挥配额在纺织品出口上的引导作用。

2、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兼顾国家企业的利益,参照1999年的做法,对企业使用的招标配额适当返还一定的保证金,让企业尽快接到订单,用足用好今年的配额。

3、配额管理制度要兼顾公平和效率。为此应拿出最紧俏类别的30%参与招标,而不是所有类别都参与招标,以提高配额的使用效率。

4、鉴于2008年以后的纺织品政策和即将到来的纺织品反倾销问题,商务部应提早行动,有关政策要提早出台,以便于外贸企业早做准备,采取应对措施。

5、政府主管部门在纺织品配额和纺织品出口管理上,应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特别是2008年配额放开后如何管理,出台的政策上既要有延续性,又要有前瞻性,确保外贸经营秩序和环境的稳定。

三、印度对中国绸缎的反倾销问题

2006年4月27日印度公布了对中国绸缎反倾销初裁结果,平均税率为107.91%,如果此方案一旦实施,今后中国的绸缎就不可能进入印度市场了。印度政府无视绸缎的原料—生丝产品已自由定价这一事实,仅凭中国《入世议

定书》中有为了保护农民利益而保留鲜茧指导价格这一点,否认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这一做法明显违反了WTO《反倾销协定》,这不仅严重影响了中国绸缎出口,对全国的茧丝价格,蚕农的利益甚至新农村的建设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建议:

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加强与印度政府的交涉和谈判,尽快提出中印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办法,以避免出现中国绸缎失去印度市场的局面。

四、茧丝市场和外贸政策稳定性问题

外贸企业代表认为:目前中国外贸政策的核心问题是稳定,只有稳定的外贸政策才能营造稳定的外贸经营环境。如果政策不稳定,变化太快,甚至大起大落,势必给外贸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丢掉多年培育的市场和客户,在经济和信誉等方面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1、目前外贸不稳定突出表现为茧丝市场的不稳定。去年5月份到今年3月初厂丝价格一路飙升,从19—20万元/吨涨到了34—35万元/吨;而从3月初开始,厂丝价格又一路暴跌,从34—35万元/吨跌至现在的22—23万元/吨左右。丝价的暴涨暴跌、大起大落对厂丝、丝绸的出口极为不利。外贸企业代表认为:茧丝市场的稳定对茧丝产品的出口至关重要,从种桑树、养蚕、出丝、加工制成丝织品出口需要三年时间。设想如果茧丝市场不稳定,大批的蚕农将一会儿大量的种蚕,一会儿又大量的砍桑树,这样势必严重影响和损害全国2000~-蚕农、1000万丝绸工人的切身利益,影响和损害中国每年85亿美元的茧丝出口。这是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稳定的重要问题。但是茧丝市场的稳定仅仅靠市场的自身调节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政府适度介入,建立完善的储备制度,储备数量要能够应对市场的非理性行为。

建议:

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一家全国性的非盈利性的中介机构,并吸收具有代表性的生产消费企业参与,共同做好茧丝储备工作。同时,为了确保中国茧丝市场的相对稳定,建议国家拿出一定数额的专项款来平衡茧丝市场。

2、出口信用保险问题,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企业经营面临着困难和压力,长期以来政府给予出口企业信用保险等扶持政策,对于出口企业有效的开发国际市场、扩大出口、控制经营风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变化较大,今年中央政府已经取消了补贴,地方政府也将取消出口信用保险,这对外贸企业控制经营风险是相当不利的。

建议:

为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政府应一如既往地给予出口企业以政策支持,不要完全取消出口信用保险等扶持政策,在适度调整的基础上应继续支持鼓励出口企业开发市场和新的客户,如增加担保应收款的业务等。

五、对出口时装免检问题

有些制作高档时装的出口企业,为了赶交期,经常要加班加点赶货,基本是在货物完成的时候,装运期也就到了,但最后还要接受不必要的商检,给时装出口企业造成损失。这些出口企业认为,对出口高档时装应予免检,其理由是:1、国外客户不承认中国的商检报告;2、客户要求的各项检测标准均经ITS、SGS等第三方检验机构确认,其检测标准也高于国家商检局的标;隹;3、最后的放货报告都是客户的QC通过即可,而且大都分客户是远期付款,因此没有必要对出口时装进行重复检验。

建议:

商检部门应撤销对高档时装出口的商检,为企业出口提供高效便利的条件。

六、调整出口退税基数和出口代理问题

1、中国出口退税基数自2004年以来一直没有调整,随着近两年出口的快速增长,超基数地方分担额已逐年增长,各地退税压力加重。尽管今年地方负担超基数出口退税7.5%,但如果按出口增长20%计算,今年浙江省财政承担出口退税达40多亿元,比上年增长65%以上。同时在现行财政体制下,“谁出口,谁承担”的退税原则和退税地与征税地的不完全一致,导致外贸流通企业生存空间受到影响。

建议:

国家应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政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高地方出口退税基数。对于地方出口退税超出地方退税基数的部分应由中央负担,或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

2、对于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国税发[2006]2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有些企业认为:此通知的各项规定是必要的,但过于繁琐,不便于实际操作。

建议:

将1995年9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税宇[1995]92号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退(免)税”的规定,补充到现行的国税发[2006]24号文件中,实行谁出口,谁退税,这样则更便于规范操作。

七、政府对外贸企业提供信息服务问题

为了应对2008年以后的纺织品政策的变化,一些外贸企业正在考虑走出去的经营方针。为此政府部门为外贸企业提供信息有待加强。商务部网站的信息不够丰富,内容不够详细,政策方面的查找更是颇费周折。商务部网站的公众留言,回复的专业程度和准确性方面不够强,明显有敷衍了事的迹象。

建议:

商务部作为外贸政策的最高制订者,应多从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及时更新最新的政策导向,让信息更为充分透明,使企业做到心里有数,以减少资源的浪费。

八、关于颁布新《劳动法》问题

近日,国家准备颁布新的《劳动法》,已在互联网上广泛征求意见。企业代表认为:中国现行的《劳动法》比起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很先进了,比如:中国规定每周工作日是五天40个小时,而外国甚至香港地区规定的工作日则基本是每周五天半44个小时。相比之下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已经很先进了。现在关键是执行问题,而不是修改问题。

目前在执行现行《劳动法》中的突出问题:一是全国的企业对现行的《劳动法》是否都执行了,有的企业执行了,而有的企业因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没有执行,如果大部分企业没有执行,再搞新的《劳动法》又有何意义呢?二是对劳动者的保护是每个企业的责任,重点是落实三项社会保险,但在实际执行中全国没有实现一盘棋,如:一个工人在一个地方打工,企业给他上了三项保险,而当他到另一个地方打工时,企业却不给他上三项保险了。再如,一个工人在原来的地方上了保险,到了新的地方原来的保险又接不上,因此《劳动法》的执行和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远远没有达到要求。

建议:

政府主管部门对现行《劳动法》的执行情况应进行一次实际调查,全国有多少企业执行了,有多少企业没有执行,如果大部分企业没有执行,其原因何在?怎样解决?如何真正落实《劳动法》。

九、其他问题

由于中小外贸企业很难拿到广交会摊位,只得每年花钱去买摊位,因此希望商务部为中小外贸企业参加广交会创造便利条件。同时能否在境外多组织一些真正专业的国际展览会,借此平台提升中国外贸企业和出口商品的地位和实力。

政府主管部门对中国品牌产品出口统计真实性应引起足够重视,品牌产品出口统计必须以海关统计的数据为依据。对商务部政策扶持的出口品牌产品应专门设制统一编码,这样才能使中国品牌出口的统计,更具有准确性和真实性。

调研结束后,已将调研情况分别报送商务部薄熙来部长及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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