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赵风云 田勇利
发展阻碍
对外贸易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利用电子商务这个工具,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加优惠的价格和更为完善的服务,从而赢得客户的支持与信任。
然而,中国对外贸易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层次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主要是因为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一是传统商务方式的使用“惯性”影响。从主观上来看,传统商务方式大家都已经非常熟练,使用起来得心应手,所以形成了对它的依赖“惯性”。很多企业虽然已经清楚这种新兴的商务模式能给企业带来好处,但仍缺乏紧迫感。而且需要消化、磨合,有时候需要微调。有些被调查企业认为,电子商务对于有形商品的贸易是合适的,是一种比传统交易方式效率更高的交易手段,但对于对外贸易来说不合适。对外贸易是无形的,成型化、标准化很难,要通过网络来交易可操作性差。还有些被调查企业甚至认为,目前的问题不是说对外贸易应用电子商务到了一个什么程度,而是有没有必要立即采用电子商务模式,有没有必要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问题。
二是企业存在着内外双重困难。对内而言,存在资金投入方面的困难。应用电子商务必须增加软硬件成本、学习成本和维护成本等方面的投入。而网络的虚拟特征使电子商务形成了新的风险和安全成本。此外,还存在着确立网上交易纠纷的司法权限、法律的适用性、安全认证管理和网上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的保护等隐性成本。很多外贸企业受资金的约束,信息化投入不足。对外而言,对外贸易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尚未形成良好的应用环境,需要政府尽快完善相应的外部基础和条件,需要银行、信用卡公司、海关、商检、保险、税务、运输等中介部门同时实现电脑网络化。此外,电子商务对社会商业诚信的要求更高,社会诚信的缺乏也影响着电子商务的应用环境。
三是受到网络和贸易产品自身特性的限制。网络的特点决定了只有那些可数字化的产品容易在网上进行交易,如软件、书籍、金融产品等,并非所有企业都能通过电子商务获取较好的效果。对外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安全性、保密性是交易双方都很关注的焦点。如何保证对外交易的商业秘密不被窃取、维持数据库的保密性、防止商业欺诈以及如何判定交易双方的身份、电子签名的真伪等等,这些都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对交易的安全性的顾虑也造成对外贸易电子商务在这方面的应用远远落后于有形商品。
四是可能会遇到新的交易风险。电子商务的开展,需要世界各国具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础和一定的电子商务运用能力,但许多发展中国家尚不具备这些条件。网络安全、市场准入、“本土化”和信息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仍然是横亘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各种现实障碍。如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有待确定、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签字的认证也难于进行,电子商务的“零关税”问题也存在争论。
五是缺少大量既懂贸易规则又懂电子商务的人才。网络贸易是网络对外、信息现代化与商务活动的有机结合,而中国对外贸易企业在这一领域刚刚起步,企业过去长期立足于国内市场的开拓,忽略了对外向型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加之多数企业用人制度还不健全,缺乏相应的管理和激励机制,致使许多优秀员工流失,这已成为企业跨国经营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
两点对策
对外贸易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应用电子商务,将成为改变交易环境、构造交易机会、融合内贸和外贸的现实平台。在这样一个环境中,政府和企业如果能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在电子商务化、信息化上采取积极措施,强化自己的既有优势,那么就有可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在贸易中获取更大利益。要改变当前中国对外贸易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较低的现状,应从以下两个大的方面着手:
首先,政府应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发挥更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直以来,中国政府在推动对外贸易企业的电子商务发展方面起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其中“金”字工程已经取得了良好成效。中国政府应继续加大信息化投入,通过对外贸易信息化沟通世界市场。但目光不应仅局限在国内的基础建设上,还应积极参与全球电子商务规则的制定,从而为中国对外贸易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赢得主动。
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的法规保障,确定企业和企业间、政府和企业间、企业和消费者间、政府和政府间进行电子商务时所必须明确和遵守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以规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的市场秩序。
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安全对外的研究和应用,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和对外条件。
推广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政府或通过行业组织来宣传这种新型商务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对外贸易企业来说必须纠正认识上的偏差,使国际对外合作在更大范围内得以实现。
其二,企业应充分施展电子商务应用的主力军作用。
电子商务虽然有很大的优势,虽然其发展还无法完全取代传统商务,但它作为一种新的贸易方式,将取代产品竞争,成为未来出口企业的主要竞争手段。未来企业间的竞争不是产品的竞争,而是贸易模式的竞争。而且电子商务作用的发挥也需要传统商务的协助。所以两者应该说是互补的。电子商务表面上只是贸易方式的改变,实际上要求企业在企业结构、组织框架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做出全面的变革。
区别对待不同的对外贸易形式。对外贸易的形式有多种,有纯对外进出口,也有以硬件带软件的进出口,它的某些交易内容或某些交易环节并不能全部通过网络来实现。电子商务在对外贸易中目前应该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也就是说适合于电子商务的交易项目和环节就先走一步,不适合的以后再循序渐进。比如一些软件、成熟的专利、专有对外等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来实现交易,至于一些未标准化的,需要磨合和沟通,或主要依赖于个人经验的对外贸易则还可采用传统方式,沟通性相对较好。在交易环节方面,早期的信息发布、信息搜集,交易对象的选择,商务谈判、合同签订等,完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网络视频等手段来进行。对外故障也完全可以通过建立远程故障排除通道进行处理。
学习与创新相结合。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引导着世界电子商务的发展潮流,他们在管理模式、营销观念等方面确实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去借鉴和学习。但要注意到中国发展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的特殊情况,正视客观环境和条件,发扬创新精神,结合实际的交易需求,从而发展出适合中国对外贸易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式。
采用新型对外贸易手段。首先,在Intemet上吸引客户。如设立专业网页,提供对外信息交流场所;在互联网的电子公告牌上发布相关信息;在经常被访问的网址上安排广告;向客户发送多媒体材料。其次,通过网络传递各种相关信息。这包括:在网络上发送产品外观、品质、价格、折扣和联系人等信息;开设有关售后服务、对外指南和疑难解答的网络地址:建立产品使用者网络俱乐部。再次,进行网络贸易管理。主要内容有:设立电子咨询信箱,及时收集市场的反馈信息;建立贸易与设计、采购、生产、运输、财务等环节沟通的网络渠道;企业通过内部网和外部网进行信息交流、共享信息资源。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审计处,河南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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