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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中对涉价资料的审核要点探析

时间:2024-09-03

辛蕾

摘要:竣工结算审核是一项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大小环节均与最终造价息息相关,这其中涉及的知识面与信息量非常繁杂,而对涉价资料的审核是一个重点环节。本文对于竣工结算中涉价资料的审核要求进行全面探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竣工结算;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审核要点

一、招投标资料的审核与应用

1.招标文件中需关注的重点条款

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真实意思的显示,同时招标文件又决定了投标文件与施工合同的大部分内容,所以要仔细研读,特别是与造价有关的条款,一定要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综合分析,正确指导竣工结算审核的方向并确定部分原则,可以说招标文件是竣工结算审核的导向标。实际审核中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一是注意招标文件内容与招标范围的界定,判断其是否与合同内容范围、竣工结算申报范围一致;二是注意招标文件中对材料价格风险的描述与界定,一定注意风险的范围与内容;三是注意招标文件中对合同主要条款的描述,如招标文件中甲方供材与乙方自购材料的说明、招标文件中对措施费、规费及税金的要求等相关内容;四是根据相关的国家及军队相关规范要求,比如报价方式、材料价格,分析招标文件是否响应,分析招标文件是否代表了建设单位制定的标准与方法。

2.招标控制价的使用及对结算价格的影响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方根据国家、军队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若无特殊说明,决定了它与合同价无关,因为只有低于控制价才能中标,才有可能取得合同资格,它只是一个评标与清标的依据。但招标控制价的高低与水平如何,特别是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又影响或决定着合同价的合理性,也就决定着我们竣工结算的造价,如果评标与清标规范的话,不仅合同价不会高于招标控制价,重要单价也不会高于招标控制价,在确定中标价前,应当有个中标价的修正过程。

3.研读投标文件中应当注意的几个要点

一是要重点分析商务标报价、中标价格、合同价格的关系(在实际操作中,商务标价格>中标价格>合同价,若是不是这个大小顺序,需要引起重视),明确是否包括的工作内容一致,是否有让利,是否在评标过程中有澄清,是否商务标中有纠偏与修正等;二是分析商务标的管理费、利润与措施费,并与合同约定相比对,找出施工单位的让利点与让利思路,有些施工单位让利的部分是建设单位要专业分包的项目,综合利用不平衡报价与不平衡让利获取最大利润,只要这种不平衡是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原则之上,这种利润的获得是受法律保护的;三是分析商务标的综合单价部分,明确是否有投标策略的存在,重点关注超额利润项、低于成本项及工程量超大项,同时还要兼顾考虑分析商务标的规费、税金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及符合国家军队相关法律法规。

二、施工合同的审核与应用

施工合同是结算审核的基础,也是解决一切争议的基本依据,所以,在审核一个工程结算前,一定要细致认真地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梳理各项合同的法律关系

涉及法律关系的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合同。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应首先确定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是否有相应的资质,没有相應资质的认定为实际施工人,管理费、利润及规费上要有所下浮。其次准确确定总包管理费,在招标文件中,有时会要求总包单位投报此费率及相应的管理内容,有时会是建设单位、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协商,但这一费用只有建设单位专业分包的工程才能支付给总包单位,若是总包自己专业分包,这部分费用不应计取。最后,若确实有转包合同的存在,要确定转包与总包之间的造价差,若是转包单位确实向建设单位交付了合格的建筑产品,可按转包合同计价,但总包的价差部分不予以认可。

2.注意合同文件组成的优先顺序

合同是一组合同文件的总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应按照一定的优先顺序进行,如合同协议书优于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优于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优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等,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此外,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3.不同合同模式下的结算审核重点

在我们的竣工结算实务中,经常遇到的合同基本上包含三大类: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与按实结算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在审核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原合同总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与实际的工作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有扣减项目,比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期、资金等原因,降低工程标准等,此部分合同价格相应扣减;理清原合同总价中包含的暂估价与暂列金额,根据实际发生及合同约定进行扣减调整;仔细分析合同约定中的风险范围与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合理确定调整原则与计算方法,比如有些约定?%的风险,一定要清楚是超?%后是按实调整还是只计算超过部分;对比原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原确定合同价格的图纸分析措施费的内容,施工单位措施费的不合理增加,比如一些建设项目的共享空间,高度远远大于6米,甚至有些工程大堂高度大于15米,原投标文件中应当已考虑此部分脚手架的超高及降效,但有些工程施工过程中又出现了此部分措施项目的签证,这种情况应当不予认可;此外总价合同中的索赔事宜最多,也最复杂,应当慎重对待。

固定单价合同在审核中应当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一定要确定原综合单价的清单特征与所计算工程量一致,比如土方部分,均是基础土石方的单价,一定要考虑挖土深度、运距、土质是否一致,特征不一致的应当重新组价,不可盲目套用;二是新增加项目的综合单价的组价要严格按合同约定组价方式组价,要注意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与管理费、利润的确定。

按实结算合同在审核中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几点:一是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要明确,定额计算规则与清单计算规则不可混淆;二是在按实结算中要注意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率及工程类别等的取定,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合同无约定的,按规定,但合同约定高于规定的要认真分析后区别对待;三注意套用定额与组价的准确性;四是注意材料价格的取定,主要材料价格一定要批价,次要材料价格一定要有一个取定的标准。

三、各施工节点签证变更等涉价资料的处理要点

1.基础部分与地基处理部分

这一部分的签证变更应较多,也是施工单位获取利润最多的分部分项,特别是地质条件复杂,需要桩基、锚喷及帷幕降水等地基处理的项目,对此部分资料一定要严格审核,与招投标文件与合同反复核对,同时重点要核查这部分资料的真实性与逻辑性,弄清楚施工的工艺与现场情况,一定会发现不少问题。如某部综合大楼工程,在其申报基础部分共计5300万元的竣工结算中,发现仅降水就有1200万元之多,泥浆外运160万元,从资料的程序与形式来看,全部合乎规定,但经过反复核查,走访专业分包队伍及园林部门的泥浆罐车租赁情况,咨询现场施工工艺,最终确定降水造价只有400万元左右,实际泥浆外运只有10万元左右,在非常有力的证据面前,施工单位也只有认可。

2.主体部分

主体部分的签证变更相对比较简单,也便于理解,大部分是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一些涉价资料,这部分资料一般要重点核查其合理性与必要性,比如,有些施工单位是为了便于施工,要求设计单位加大某部位的尺寸或改变位置,这时我们要分析,此部分变更增加了造价,真正的受益方是谁,如果建设单位功能上没有增加,仅是减少了施工单位的措施费用,这部分的造价我们就不会认可。如某部宿舍楼工程的坡屋面的施工中,屋面本来设计的老虎窗与四坡屋面,且坡度较大,但由于施工难度很大,施工单位要求设计改为两坡屋面,且简化老虎窗的造型,设计与建设单位均已经同意,但施工单位签证了为此浪费的一些模板,对此在审核中应不予以认可,因为变更是施工单位提出,且施工方是受益者(措施費固定,他实际支出减少),对方再申请索赔,肯定不符合公平原则。

3.装饰部分

装饰部分的涉价资料要繁杂一些,因为大部分的工程在装饰装修阶段都体现了一些长官意志,效果不满意经常有之,突发奇想也有之,这就需要施工单位随时变更,而且有些变更是没有经过论证的半成品,变了一部分又换另一个方案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就造成了大部分中间过程的拆除,等我们结算审核时无从考证,这就要求我们造价工程师多方位多角度复核。特别是精装的签证一定要与现场仔细核对,隐蔽工程必要时要破坏性检查,监理人员认可的竣工图、签证、变更等,其可靠性均值得商榷,必须进行重新复核,不仅要复核签证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更要复核其可操作性。在审计实务过程中,曾经施工单位把另一个工程的图纸混到审核工程的图纸中, 监理人员均已经签字盖章,类似这种事件时有发生,在实际审核时一定要把好最后一道资金的出口关。

四、合理确定各类材料结算原则

对于甲供材部分在结算时按照原进原出的方式确认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给施工单位支付采保费不会有大的争议;对于自主报价部分要求施工单位自主报价并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这部分材料价格基本不用调整,直接结算就行,有时要防范施工单位把其报价较低的材料申请变更,再要求建设单位重新询价,这部分工作需要建设单位认真分析对待,审计人员也要心中有数,对建设单位尽一下提示义务;对于招标暂定价部分,建设单位需重新核价,差价只计取规费与税金计入结算,核定的价格应当是材料的预算价,应当包含材料原价运杂费及采保费;对于新增材料部分,原则要求建设单位通过变更比对、分析确定新增材料后,通过询价或招标确定材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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