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冯 茜 陈 妍 吴 夷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陕西西安 710018)
《中国税制》课程的内容相对枯燥,知识点繁杂,其课程特点可以用“多散难变”来概括。“多”主要表现为各税种相关规定多;“散”主要表现为各税种具体法规形式多样,来源分散;“变”主要表现在税收法规,特别是具体执行细则的不断更新;“难”则是“多、散、变”的自然结果。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面对教材中繁杂的规定、条例、计算公式等,学生在心理上容易感到畏惧。然而,传统的单一线下授课方式与该课程“多散难变”的特点存在矛盾,无法满足该课程教学的需求[1]。
2020年6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纲要》明确,今后要在所有高校、所有学科专业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其建设成效将纳入“双一流”成效评价、学科评估等。与此同时,大部分课程主讲教师对于“课程思政”的内涵了解不透彻、在授课时思政方法生硬、表面,有待进一步提升[2]。
不同学生的特点、偏好及优势存在较大差异,而传统课程评价方式只注重对学习最终结果的考量,忽略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且该评价方式也无法体现学生的个体差异及个性发展价值,更不能全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个人素质、学习习惯等多维度指标。
随着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于应用型税收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然而,传统的课堂教学主要侧重理论教学,缺乏与之相匹配的仿真实训课程,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普遍较弱。
2018年11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吴岩在第十一届“中国大学教学论坛”上提出了“两性一度”的金课标准,即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然而,传统的税收制度教学过于侧重对法律条文的解读,难以满足金课建设“两性一度”的要求。
首先,线上教学平台具有丰富的教学资源、碎片化的知识点讲授方式、多维度的传播手段以及高频次的内容更新等特征,能够契合《中国税制》“多散难变”的特点,从而明显提升教学效果。
其次,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可以将“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变成一个开放的、动态的互动过程。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记录,及其在课堂讨论区的实时反馈,动态调整课程内容;学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资源,并向教师提出更加明确的授课请求。这种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方式可以充分提高学生“学”的积极性与教师“教”的针对性,更符合“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3]。
最后,利用超星学习通、MOOC、QUIZIZZ、微课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一步提高课程的趣味性与互动性,不断探索智能教育新形态。
(1)制定课程思政总体目标
为了更加系统、完整的在课程中融入思政元素,我系《中国税制》课程组分三个层次制定了课程思政的总体目标,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中国税制》课程思政总体目标
根据本课程思政总体目标,结合课程具体内容,将每一章节中隐含的课程思政元素写入课程教学大纲中,并定期进行调整及更新,不断提高授课教师的“隐性思政”能力。
(2)强化“税史溯源”,突出中国特色
我系《中国税制》课程组在讲授该课程时,注重对我国税收发展史的讲授,以及对我国税收制度区别于西方税收制度的“中国特色”进行挖掘,帮助学生在了解我国税收发展史的同时,发挥课程铸魂育人,启智润心的作用,坚定“四个自信”。
《中国税制》课程组成员设计了“智慧教学评价体系”,并将其纳入《中国税制》的课程考核中,力求提高该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完整性及立体度。此问题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4]。
(1)教学评价体系相关研究
通过对现有研究和文献梳理,笔者发现,目前国内外学者提出并付诸实践的主流线上学习评价体系有三种类型。
①“结果导向”线上学习评价体系
该评价体系依据课程目标确定学习评价标准,通过“网络评价系统”对学生学习成效做出价值判断的一种结果性评价。此类评价模式强调对学习结果的判断,认为评价应该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主张按照课程目标对学习者进行内容测试或项目考核,以此判断学生针对课程目标的达成度,给出评价结果。从研究实践结果来看,此类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评价的实效性。但由于过于强调评价结果,缺少对学习过程的监管与干预,其评价的有效性不高[5]。
②“目标导向”线上学习评价体系
与前者相对,部分学者认为对学习者每一阶段学习的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比单纯进行最终结果考核的评价体系更为完整和科学,目前关于此类型评价体系的研究较多。该评价体系依据知识技能目标设计评价模型,将评价模型嵌入到学习活动之中,通过在线学习与在线评价的交互进行,判断每一阶段学习者对学习目标达成度,进而给出综合性的评价结果。从实施效果来看,“学习过程” 和“评价过程”的交替进行,能够使教师及时了解学习者的学习现状,提供精准的学习指导。但是部分学者在设计评价体系时,将在线评价模型简化为对知识技能要点的评价,导致评价结果不够全面。
③“过程监控”线上学习评价体系
随着技术的进步,近年来有一些学者在研究评价体系时更加注重应用“技术工具”对学习者整个学习过程进行监控及分析。他们主张借助在线平台和外部智能设备自动采集、存储、分析和呈现学习者在线行为数据,以此判断学习者的学习状况。这类评价体系非常关注“技术工具”的应用,注重研究相关评价工具的数据采集分析功能。从教学实践来看,它充分发挥了技术工具的优势,提高了数据在评价中的指导作用,在实践中应用效果较好。但是,评价过程中部分学者忽视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过于强调技术工具的功能特征,容易造成评价目标和评价内容脱节的问题。
笔者认为,在以上三种评价体系中,基于“过程监控”评价体系更为完整和科学,也符合当前“科技赋能教学”的理念。但此类型评价体系目前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已有研究成果尚未形成完整体系;在实践中存在数据更新频率低、连续性差以及评价目标和评价内容脱节等问题[6]。
(2)智慧教学评价的概念
智慧教学评价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关于其概念,目前学术界尚未形成较为统一的观点。部分学者认为,智慧教学评价一般属于教学评价的范畴,但由于其独特的特点,智慧教学评价的发展不同于其他教学评价。此外,也有学者提出,与传统教学相比,智慧教学有其特殊性,主要是因为它具有教育资源和技术产品的属性。评价方面的框架必须考虑到智慧教学的内容及其生产技术的范围。部分学者提出,评价指标体系是指具有内部结构的一个有机整体,由多个指标组成,代表评价对象的特征及其相互关系。评价指标是评价目标的进一步分解,是评价目部分的具体描述。综上所述,智慧教学评价指标是影响智慧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与相关评价指标的有机结合。
本课题组认为,智慧教学评价体系是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注重在教学主体间进行交流的基础上,专注于教学过程的评价体系。智慧教学评价体系的设计应从教学目的、教学方法、课程特点、学生特点等方面入手,注重对教学过程的考察。本课题组认为,结合当前的高等教育背景,该体系在设计时,还应纳入与课程内容相结合的“课程思政”元素。
(3)教学评价体系现状分析
传统的对学生的学习评价模式已经与新型教学模式脱节,非但不能满足学生全面发展诉求,更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目前,线上线下教学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评价内容:重知识,轻能力
现有教学评价体系侧重对学生知识掌握水平和记忆程度的评价,忽视对学生的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和培养,无法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②评价方法:重定量,轻定性
目前,分阶段考试是教学评价的主要方法。该方法虽简单高效,但难以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学习水平。
③评价群体:重主体,轻客体
现有教学评价体系评价的主体主要包括:学校负责学生工作的相关部门、学院有关负责学生的工作人员,直接与学生接触的专业课教师等,但并未给予在学生互评以及学生的自我评价等方面足够的重视。
⑷智慧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
在借鉴前人的研究文献并结合传统教学评价体系存在不足,我系《中国税制》课程组构建了“智慧教学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将教学评价内容划分为目标、能力、效果及态度四个层次,并分设置不同教学评价层次的评价工具及评价方式,如图1所示。
图1 智慧过程考核评价工具与评价内容的对应关系
(1)以“1+X”智能财税证书能力要求为基础,优化配套实训课程
2019年7月教育部公布了第二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标准,其中“1+X” 智能财税职业技能证书的能力要求能够较好地匹配财政专业的核心教学内容,其考核内容反映了社会及企业对涉税服务人才的需求。因此,本课程组以“1+X”智能财税证书考核内容为基础,设计配套实训课程,并将其纳入财政专业的培养方案当中。
(2)推进协同育人,凝聚育人合力
我系财政专业与陕西省西安市多家财税服务类公司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并聘请企业中的高级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授,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分享税收前沿动态和实践经验,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3)以竞赛驱动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及创新能力
组织本专业学生参加多项财税类专业学科竞赛,利用赛事主办方提供的仿真操作软件,让学生充分了解不同涉税岗位的业务流程。这些竞赛对参赛学生创新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参赛过程亦可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及创新能力。
(1)科研反哺教学,培育创新人才
在课堂教学中引入学科前沿知识,提高课程内容的前沿性及时代性,充分发挥课程“科研育人”的作用。本专业于2018年成立专业社团——“财税学会”,每周开展举办读书会,每两周组织一次与税收相关的专题研讨会,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2)教研反哺教学,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课程组每两周开展一次专题教研会,分析总结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深挖课堂教学痛点,为教师撰写教改论文打开思路。
(3)建设涉税专业课程群,完善财政专业核心课程体系
我系财政专业开设包括《中国税制》在内的4门涉税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改革前,以上课程缺乏有效的组织监督和统筹运行机制,没有形成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的教学体系,不同涉税课程教学内容重叠的现象时有发生。基于此,本专业成立了以《中国税制》为核心,涵盖4门涉税专业核心课的涉税课程群,强化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度,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1)课程满意度高
学生对该门课程的满意度高,近三年的评教平均分数94+(满分95),通过问卷调查发现98%的学生认为对该课程知识的“获得感”很高。
(2)考试成绩显著提高
自2019年实行教学改革并注重过程性考核之后,学生的期末成绩有了显著提高。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比例由2016年的12.86%,提升至2021年的52.74%,不及格率也呈明显下降趋势。
(3)课程思政效果好
通过课堂反馈及专项问卷调查,授课班级中100%的学生明确了依法纳税的理念,97.3%的学生树立了正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观,94.5%的学生能够充分理解国家发展与公民纳税之间的关系,93%的学生曾向周围的亲朋好友传播“纳税光荣”的理念。
(4)竞赛成绩优异
实施教改之前,2017年税收相关竞赛的参与率较低,仅为43.3%。随着竞赛驱动教学理念的不断深入,竞赛参与率逐年提高,2021年竞赛参与率达到100%。同时,获奖等级也显著提高。
⑸科研能力提升
团队教师先后指导学生20余人次参与学术论文撰写,目前发表师生合作论文8篇,1名学生撰写的论文在“挑战杯”比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
(1)教学能力提升
本课程主讲教师在2020及2021年分别获得校级授课竞赛二等奖及一等奖,另一名课程组成员,在2020年获得校级授课竞赛一等奖(2项)及二等奖、省级课堂创新大赛优秀奖。
(2)双研能力提升
①科研成果
本课程组成员近3年来主持各级科研课题8项,发表科研论文10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
②教研成果
本课程组成员近3年主持各级教学改革课题10项(市厅级课题7项);以第一作者发表教研论文9篇;编写教材2本;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一项。
③专业能力提升,服务地方发展
涉税课程群教师中,多人获得“1+X智能财税培训师”证书及“高级税务实训师证书”;5人受邀参加由陕西省税务局举办的“深化征管改革,推进精诚共治”专题论坛,本课程组是唯一受邀参加该论坛的高校团队。
本课程组通过教学实践,化解了《中国税制》课程教学中的五个“矛盾”,并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改革成效。但教学改革创新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它不仅是锦上添花的探索,更是未来课程教学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本课程组还将继续探索教学改革创新路径,力求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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