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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州中职法律课教学中的案例教学

时间:2024-09-03

龙铁柱

(湖南省吉首市职业中专学校 湖南吉首)

浅谈我州中职法律课教学中的案例教学

龙铁柱

(湖南省吉首市职业中专学校 湖南吉首)

案例教学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本文依据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提出了法律课案例教学的三个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介绍了法律课案例教学的有效方法:选用案例导入新课,利用合作学习,多媒体教学,模拟法庭等,值得借鉴。

湘西州 法律课 案例教学 原则 方法

我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僻处湖南西北边陲,山高路险,地瘠民贫,实属老少边穷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居住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265万人口中,土家族、苗族和汉族大体上各占三分之一。在长期的历史长河中,有分裂、更有融合,形成了小聚居大杂居的现状。在此环境下法律课到底如何教?我州职业中专学校目前使用的德育课课本是《职业道德与法律》,大纲规定职业道德13个学时,法律18个学时。大纲指导我们“尽量采用案例教学法”,课本中几乎每一个章节都选配了相应的案例,供教师学生学习。根据笔者多年的教学实践所得,现就我州中职法律课教学中如何使用案例教学法,谈一些浅见。

一、法律课案例教学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与宪法一致性原则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根本。其他法律不得与其相抵触,否则无效。可见,宪法是我国各族人民需要共同遵守,任何地区,任何民族,都不能例外。作为德育课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宪法知识,使自己教学内容,讲授的法律条款以及所选案例解析必须与宪法保持高度的一致。

2.以纲为纲、以本为本、拜教参为师的原则

我州法律教学资源的开发相对较难,我们在案例教学中必须以教学大纲为纲,以课本为本,拜教学参考书为师。大纲对我们提出的教学目标必须设法达到,指导我们的教学方法,必须采用。课本是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学能人按照大纲要求编写的,是师生学习的主要载体,我们必须以课本为本。教学参考书是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告诉我们如何正确使用教材(课本),达到大纲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拜教参为师。

3.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原则

因地制宜是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合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是指针对不同学生的接受能力、性格、志趣等具体情况实施不同的教育。为遵循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原则,我们在教学中,必须从我州学生实际出发,使自己的教学尽量适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同时考虑到学生的个性特点、个性差异和不同的志趣。

二、法律课案例教学的有效途径

1.选用案例导入新课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在法律课案例教学中,导入新课时,我们首先要创设问题情境,启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质疑。如讲“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时,根据我州个别外出务工的青年对待恋爱婚姻家庭极不严肃的问题,我选用了这样的一个案例导入新课。有一对年轻夫妻,长期不在同一地区打工,长期异地分居,双方决定“互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于是他们拿着公证费来到法律公证处,请求公正以下内容:现在我们年轻,异地分居,要是任何一方有了外遇,另外一方不得干涉;当年老体弱,不能外出打工时,再回家共同生活。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只为法,不为钱,断然拒绝了这一违法要求。大家仅仅感到这样的公证要求是荒唐的和当事人不知道羞耻。但从法律的角度讲到底合法不合法呢?他们为什么拿起钱拿不到公证书呢?今天学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大家就清楚了。这样导入新课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望,活跃了学生的思维,使学生很快进入最佳学习状态,学习的实效性肯定能提高。

2.利用合作学习开展案例教学

由于我州境内的土家族、苗族和汉族处于“大杂居小聚居”的状态,再加上边远落后,交通闭塞。使得不少学生孤僻、内向、排外,不愿主动与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学生交往。因此在法律课教学中,有效开展合作学习十分必要。每当我讲完一定范围的教学内容之后,先择数个典型案例,向学生提出一些问题,让学生一起讨论。为了提高效率,我采用了以下办法:(1)分组。先按民族、按地域分组,习惯这种学习方式后,再混合编组;(2)提前出示讨论题,让学生事先写好发言稿,不敢讲的可以读法言稿;(3)学生发言时可以用土家山歌、苗歌等表达自己对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学完“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一课后的一次利用案例课合作学习时,有一位学生用土家山歌唱到:“根本大法是宪法,治国安邦全靠它,各族人民皆遵守,违法肯定要追查。依法治国方针佳,宪法至上权威大,其他法律和法规,都是宪法具体化。依照国情制宪法,保障我国更发达,如今学法花气力,终身爱国不违法”。就这样同学们用自己擅长的方式,参加讨论,课堂气氛十分热烈。通过合作学习使同学们既掌握了法律知识,也增进了民族团结,还提高了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

3.利用多媒体手段开展法律课案例教学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大纲要求我们“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我州各种中职学校的学生绝大部分来自边远乡镇,他们知法的环境较差,法律知识甚少,法律常识相对缺乏。对于公检法司四家,仅知道公安局是抓坏人的,对于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究竟是干什么的就不知道了。他们连庭审现场都没去过,要开展模拟法庭案例教学存在较大的困难。因此利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案例教学能使他们如临其境,就十分必要了。多媒体教学手段,能够综合利用文字、声音、图像、色彩、动画等视听信息符号,使学生身临其境,感到案例真实可靠,好像案例所反映的法律问题,就发生在自己身边。在此基础上实施人机互动,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和学生与课本互动,必然会丰富他们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4.利用案例开展模拟法庭教学

模拟教学是利用某种教学手段,创设一定的情境,让学生在此情境下反复学习、训练,从而获得知识和技能的一种教学方法。模拟法庭教学,是由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案例材料,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如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原告、被告、证人、辩护人等。按照人民法院开庭的完整程序进行模拟操练,说透了就是让学生演一场法庭审判的戏剧。对于演戏我州学生比较在行,由于我州各族人民处于“大杂居小聚居”的状态,民族之间相互交流融合,使得一些汉族学生也学会了一些民族民间的文体技艺。因此我州中专学生大都能歌善舞,他们从小就学着打拳、耍棍、舞狮子龙笼、跳摆手舞、打猴儿鼓、唱土家山歌、苗歌、演苗剧,有的甚至能学着成人上刀梯,摸油锅、吞火焰。因此他们具有较好的表演技能,一些学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都能成功,因此要他们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扮演审判过程中的各种角色都能得心应手。我通过模拟法庭案例教学使学生进一步掌握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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