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陈 洪
(江苏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要离是春秋末与专诸、聂政等齐名的刺客之一,但其人其事之虚实有无,向为史学界、文学界所疑惑。要离之成名以刺杀吴国王子庆忌而著,但先秦史著《国语》《左传》等却无明文记载,直到战国末,才有《吕氏春秋》《战国策》等书陆续载录该故事。至两汉,《韩诗外传》《越绝书》《吴越春秋》等文献才将该故事丰满起来。因此,笔者将要离之故事看作是一种层累性的传说。
李白诗云:“要离杀庆忌,壮夫素所轻。”(《东海有勇妇》)要离之成名以刺杀吴国王子庆忌而著,但春秋史著并无记载。庆忌是吴国历史上的一个真实人物。《国语》无载,《左传》哀公二十年(前475年)记载:
吴公子庆忌骤谏吴子,曰:“不改,必亡。”弗听。出居于艾,遂适楚。闻越将伐吴,冬,请归平越,遂归。欲除不忠者以说于越,吴人杀之。(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M].北京:中华书局,1990,第1715-1716页。
庆忌因多次劝谏吴王而被逼出居并流亡。吴越相争时,庆忌返国欲杀不忠于吴者以与越国讲和,却反被吴人杀害。旧注均未明言“吴人”指何人,可能至战国时史家已茫然,再后的注家更是茫然了,故都语焉不详,但此点正为后世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吴人杀之”四字是要离传说发生的“酵母”。
比如,从阖闾(前514-前495在位)、夫差(前495-前473在位)二位吴王在位时间考虑,公子庆忌被杀事件应发生在夫差下世的前两年(前475),但在要离传说发展的后期,由于伍子胥(?-前484)被牵扯了进来,故这个“吴人”所指,又有阖闾之臣或夫差之臣二说。是历史记载有误?还是民间传说有误?
至战国末,《吕氏春秋·忠廉》首次较完整地记载了要离刺杀庆忌的传说,文本如下:
①吴王欲杀王子庆忌而莫之能杀,吴王患之。要离曰:“臣能之。”吴王曰:“汝恶能乎?吾尝以六马逐之江上矣,而不能及;射之矢,左右满把,而不能中。今汝拔剑则不能举臂,上车则不能登轼,汝恶能?”要离曰:“士患不勇耳,奚患于不能?王诚能助,臣请必能。”吴王曰:“诺。”明旦加要离罪焉,挚执妻子,焚之而扬其灰。②要离走,往见王子庆忌于卫。王子庆忌喜曰:“吴王之无道也,子之所见也,诸侯之所知也,今子得免而去之亦善矣。”要离与王子庆忌居有间,谓王子庆忌曰:“吴之无道也愈甚,请与王子往夺之国。”王子庆忌曰:“善。”乃与要离俱涉于江。中江,拔剑以刺王子庆忌。王子庆忌捽之,投之于江,浮则又取而投之,如此者三。其卒曰:“汝天下之国士也,幸汝以成而名。”③要离得不死,归于吴。吴王大说,请与分国。要离曰:“不可。臣请必死!”吴王止之,要离曰:“夫杀妻子,焚之而扬其灰,以便事也,臣以为不仁。夫为故主杀新主,臣以为不义。夫捽而浮乎江,三入三出,特王子庆忌为之赐而不杀耳,臣已为辱矣。夫不仁不义,又且已辱,不可以生。”吴王不能止,果伏剑而死。(2)陈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594-595页。
这里可以分作三段看。一是说要离以勇承当刺客。先述庆忌之剽悍,对比要离之细弱,再述要离之计谋:伪加要离罪,焚其妻儿、扬其灰!二是说要离刺杀经过。先叙骗取庆忌信任,后叙刺杀中的细节:中江,拔剑以刺;侥幸脱身。三是说要离虽活着回到吴国,但自以为不仁不义,伏剑而死。
推敲起来,该传说中有两个细节似乎没有交代清楚。其一,要离为何“拔剑则不能举臂,上车则不能登轼”?其二,柔弱的要离是如何能杀死剽悍的庆忌并全身而退的?关于前者容下文再谈,此先略说后者。由于细节不详,甚至导致了注家的某些误解。陈奇猷校注认为,“捽之,投之于江”前的主词应当是要离,“王子庆忌”四字当是误重,如《文选》郭璞《江赋》李善注引,正不重复(3)见《吕氏春秋新校释》第600页。《文选》卷十二李善注引《吕氏春秋》略云:“王子庆忌与要离俱涉于江,拔剑以刺王子庆忌。捽而投之于江,浮出,又取而投之于江,如此者三。”。其实,根据上下文看,主词应当是庆忌。上文要离既“拔剑则不能举臂”,又何来力气再三“捽之,投之于江”?捽,是“持头发也”。下文说“捽而浮乎江,三入三出,特王子庆忌为之赐而不杀耳”,是要离被捽、被赐,故要离感到了受辱。又古代注书、类书之引文,向来好节略,已是学界共识。
这两个语焉不详之细节出现的原因,正是该传说最后几句的“画外音”所造成的。其语云:“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而忘其辱。”(4)陈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595页。上述故事既足以完成对要离“忠廉”行为的评价了,故吕氏没有必要再详尽交代其中的细节了。这是子家小说的笔法,重心在论议而不在故事。若参观后来《越绝书》佚文、《吴越春秋》的相关记载,则两个细节的疑问立可冰释。当然,这是后话。
稍前或此后,要离已成与专诸、聂政齐名的刺客。《战国策·魏四》记载唐且与秦王论“士之怒”曰:
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5)范祥雍.战国策笺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第1468页.范按:《类聚》卷九十一引“仓”作“苍”。《说苑》作“苍隼击于台上”。氏著第1470页。
廖文远认为,唐且说秦王“此策流传甚广,几于家喻户晓,然细按之,实辩士之寓言也”。唐且至说秦王时至少已九十开外了(6)廖文远.战国策考辨[M].北京:中华书局,1984,第256页。。此策虽有拟托之嫌,涉及要离的又只是片言只语的用典,但它足以表明,要离之传说在战国时期已成策士口谈了,《吕氏春秋》所载必有其传说之依据。
两汉时期,要离传说的热度有增无减,但汉人对之关注的焦点却发生了转移。西汉《淮南子·齐俗训》曰:“豫让、要离,非不知乐家室、安妻子以偷生也,然而乐推诚行,必以死主,故不留也。”此从人性的角度推原,豫让、要离乐于忠诚的行为,不过是“趋舍相非,嗜欲相反”的可笑行为(7)刘文典撰,冯逸、乔华点校.淮南鸿烈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9,第373页。。东汉初杨雄则指责要离火妻灭子的不义行为:“或问:‘要离非义者与?不以家辞国。’曰:‘离也,火妻灭子,以求反于庆忌,实蛛蝥之劘也。焉可谓之义也?’”(8)汪荣宝撰,陈仲夫点校.法言义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7,第437页。司马迁似乎不相信要离故事的真实性,在《史记》中几乎没有提到要离(9)《史记》卷八十二《鲁仲连邹阳列传》中邹阳上书中有“然则荆轲湛七族,要离燔妻子,岂足为大王道哉”一句,其它篇章未见。,《十二诸侯年表》也没有记载吴公子庆忌被杀事件。在这种思想背景下,要离传说必然会呈现与以往不同的面貌。
两汉时期记载要离传说的文献不少,主要展现出“分枝”和“增生”两种生成趋向。所谓分枝,主要是指在要离刺庆忌主干之外,又分蘖出要离折辱勇士菑丘之枝杈。西汉《韩诗外传》首载其内容,文本如下:
显然,该记载传说的意味更强。开头一段叙饮马杀蛟龙,颇有神话色彩。中间一段叙要离故意折辱菑丘。最后一段是说要离以三辞得不死。当然,结尾也少不了传说的“画外音”:“《传》曰:公子目夷以辞得国,今要离以辞得身。言不可不文,犹若此乎?《诗》曰:‘辞之怿矣,民之莫矣。’”(11)许维遹.韩诗外传校释[M]. 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43页。
这种偏离主干的分枝故事在其后并没有获得充分的发展。《外传》已降,其它文献记载的零碎表明了这一点。东汉《论衡·龙虚篇》曰:“东海之上,有蔷丘,勇而有力,出过神渊,使御者饮马,马饮因没。怒拔剑,入渊追马,见两蛟方食其马,手剑击杀两蛟。”(12)黄晖.论衡校释[M]. 北京:中华书局,1990,第283页。西晋《博物志》载:“东阿王勇士有蕃丘,过神渊,使饮马。马沈,朝服拔剑,[入水]二日一夜,杀二蛟一龙而出,雷随击之,七日夜,眇其左目。”(13)范宁.博物志校证[M]. 北京:中华书局,1980,第85页。范宁按:蕃是菑之误。至于唐人《独异志》佚文,则与《外传》文字几乎相同:“周世,东海之上,有勇士甾丘以勇闻于天下。过神泉,令饮马。其仆曰:‘饮马于此者,马必死。’丘曰:‘以丘之言饮之。’其马果死。丘乃去衣拔剑而入,三日三夜,杀二蛟一龙而出。雷神随而击之,十日十夜,眇其左目。”(14)张永钦、侯志明.独异志·补佚[M]. 北京:中华书局,1983,第84页。个中只有细枝末节的差异,并且主要集中于杀蛟龙的部分(即④)。
汉代要离传说发展的另一个趋向是“增生”。所谓增生是指在原有传说(故事)枝干上丰富性的增长。在现存文本中,以《越绝书》和《吴越春秋》的相关部分为代表。
有论者已注意到《外传》与《吴越春秋》中要离传说的关系,从文本分析、叙事情节和叙事情境三方面讨论,认为这两种文本上有着明显的前后继承痕迹。也有论者认为,在这种前后继承关系的讨论中,鉴于《越绝书》佚文与《吴越春秋》要离折辱椒丘的故事在主体框架、具体细节上都有极大的相似性,应当高度重视《越绝书》佚文的过渡性作用(15)分别见于淑娟《韩诗外传〉与《吴越春秋》中要离传奇的文本考察[J](东疆学刊,2005(4),第42-546页),贾海建《越绝书》佚文与《吴越春秋》中要离故事的关系考察[J](中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5),第88-92页)。。这样的局部讨论当然是必要的,但还需要从要离传说的主干上去整体把握各个文本的彼此关系。
先看《越绝书》佚文。
细读《越绝书》佚文,可以发现它与上引《外传》文本在故事主要情节上颇为相似,但在叙事视角上、叙事细节上又有若干不同。比如故事开头说:
⑦阖闾恶王子庆忌,问于伍子胥。子胥曰:臣有所厚于国,其人细小也,曰要离。臣尝见其辱壮士菑丘,()东海上人也。为齐王使于吴,过淮津,欲饮马。水神出取,菑丘大怒,偏袒操剑,入水与战,杀两蛟一龙。连日乃出,眇其左目。(16)(宋)李昉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60影印本,第2011页。李步嘉《越绝书校释》也引钱培民辑佚文本,但文字有所不同(中华书局,2013,第409-410页)。
与《外传》文本④对读,视角上,一个是从经学家需要出发,直接截取要离折辱壮士菑丘故事;一个是史家视角,从吴王欲杀王子历史事件入手,再从伍子胥口中说出要离羞辱壮士菑丘故事。细节上,有“过神渊”与“过淮津”,“着朝服”与“为齐王使者”,“十日十夜眇其左目”与“眇其左目”等差异。与《吕氏春秋》文本①对比,“阖闾恶王子庆忌”与“吴王欲杀王子庆忌”相对应,但增出了伍子胥新角色;“其人细小”与“拔剑则不能举臂,上车则不能登轼”相关联,但缺少了王子庆忌的骁勇。
佚文的这个开头也初步解开了上述讨论中两个疑问,即要离何以柔弱,菑丘为何着朝服。这两个问题的实质意义是,《越绝书》该段佚文第一次明确地把《吕氏春秋》的要离杀庆忌传说与《外传》的要离折辱菑丘故事两条线索紧密地联系了起来,虽然前一条线索非常细弱。这种做法对于要离传说的推动作用是很重要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说,《越绝书》佚文“增生”出著名人物伍子胥,并借这位名角的口说出要离折辱菑丘故事,这样就巧妙地把这个故事变成了要离刺杀庆忌传说的一个组成部分。若从史学的角度看,《越绝书》佚文这种“增生”就显得拙笨了。若要让伍子胥登场,就不能让吴王阖闾亦同时登场。因为如上论,《左传》明确记载:“吴人杀之”事件发生在夫差在位期间的公元前475年,此时阖闾已谢位(前495)二十年,子胥也已谢世(前484)九年。如果不是《左传》误记,那么子胥与阖闾的出现就显得十分滑稽了。有趣的是,这种滑稽可能始于《吕氏春秋》,又延续到了《吴越春秋》(17)《文选》卷三十九邹阳《狱中上书自明》,李善注:“《吕氏春秋》曰:吴王阖闾欲杀王子庆忌,要离曰:王诚助臣,请必能。吴王曰:诺。明旦加罪焉,执其妻子,燔而扬其灰。”中华书局,1977影印本,第549页。今本《吕氏春秋·忠廉篇》无“阖闾”二字。高诱注:“吴王阖闾也。”或许是高注羼入正文造成的(《吕氏春秋新校释》第559页)。。
次看《吴越春秋》。
真正将要离传说中两大线索连结并完整呈现出来的是《吴越春秋》。今本《吴越春秋卷第四阖闾内传》记载该传说长达到一千六百六十余字(含标点,下同),其中写要离杀庆忌部分约一千字,写要离折辱菑丘部分约六百六十字,在情节和细节上都比以往文本增生很多,终于使要离传说完整、生动、丰满了起来。
这应当是该传说之文本历经一千二百多年演化的结果。据周生春先生研究,《吴越春秋》始作源于东汉赵晔,编定于元代徐天祜,原本早已散佚,今存本是汇集元代以前多种文本的产物。因此,《吴越春秋》有关要离传说是在《吕氏春秋》《外传》和《越绝书》等文本基础上形成的,故其异文亦较为丰富,多达九种(18)详见周生春著《吴越春秋辑校汇考》之《吴越春秋佚文》、附录四《今本吴越春秋作者成书新探》两部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第204-207页,第308-330页)。。如要离初见吴王一节:
⑧子胥乃见要离曰:“吴王闻子高义,惟一临之。”乃与子胥见吴王。王曰:‘子何为者?”要离曰:“臣国东千里之人,臣细小无力,迎风则僵,负风则伏。大王有命,臣敢不尽力?”吴王心非子胥进此人,良久默然不言。要离即进曰:“大王患庆忌乎?臣能杀之。”王曰:“庆忌之勇,世所闻也。筋骨果劲,万人莫当。走追奔兽,手接飞鸟,骨腾肉飞,拊膝数百里。吾尝追之于江,驷马驰不及;射之闇接,矢不可中。今子之力不如也。”要离曰:“王有意焉,臣能杀之。”王曰:“庆忌明智之人,归穷于诸侯,不下诸侯之士。”要离曰:“臣闻:‘安其妻子之乐,不尽事君之义,非忠也;怀家室之爱,而不除君之患者,非义也。’臣诈以负罪出奔,愿王戮臣妻子,断臣右手,庆忌必信臣矣。”王曰:“诺。”要离乃诈得罪出奔,吴王乃取其妻子,焚弃于市。要离乃奔诸侯而行怨言,以无罪闻于天下。(19)周生春.吴越春秋辑校汇考[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第50页。
这段洋洋洒洒的计三百五十余字,与之对应的《吕氏春秋》文本①近一百五十字,《越绝书》佚文⑦才三十五字。其中言吴王之心理,要离之细小,庆忌之勇劲,要离之忠义,莫不栩栩生动,增饰以往文本之所无。与之相关的异文显示,这段文本至少在唐代以前即已存在。如《春秋左传正义》唐人孔颖达疏:“《吴越春秋》称要离谓吴王夫差曰:‘臣迎风则偃,背风则仆。’”(20)(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M].阮元.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第2142页。又如《太平御览》云:“《吴越春秋》曰:子胥与要离见于吴王,要离对曰:‘臣吴国之东阡陌人,细微无力,迎风则偃,背风则仆。大王有命,臣不敢尽死。’”(21)(宋)李昉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60影印本,第1786页。阡陌人、偃,显然比千里之人、僵合理些。更值得注意的是,《吴越春秋》异文将吴王明确为夫差,这样就合理地解决了传说发生的时代问题,使伍子胥的出现变得精彩了。遗憾的是,今本《吴越春秋》要离传说都被系于《阖闾内传》二年中,故这种与《左传》一致的夫差说显然不能成立,除非有一个古本《吴越春秋》存在。
《吴越春秋》关于要离刺杀庆忌并全身而退一节曰:
⑨(要离)遂如卫,求见庆忌。见曰:“阖闾无道,王子所知。今戮吾妻子,焚之于市,无罪见诛。吴国之事,吾知其情,愿因王子之勇,阖闾可得也。何不与我东之于吴?”庆忌信其谋。后三月,拣练士卒,遂之吴。将渡江于中流,要离力微,坐与(于)上风,因风势以矛钩其冠,顺风而刺庆忌,庆忌顾而挥之,三捽其头于水中,乃加于膝上曰:“嘻!天下之勇士也!乃敢加兵刃于我。”左右欲杀之,庆忌止之,曰:“此是天下勇士。岂可一日而杀天下勇士二人哉?” 乃诫左右曰:“可令还吴,以旌其忠。”于是庆忌死。(22)周生春.吴越春秋辑校汇考[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第50页。
该段文字计二百二十五字,与《吕氏春秋》文本②的一百六十五字基本对应,但不见于《外传》及《越绝书》佚文。从细节上说,这里增生的文字虽不多,但讲清楚了要离如何刺杀,又为何能脱身的具体过程。“坐于上风,因风势以矛钩其冠,顺风而刺庆忌”,写活了要离的力微,充满了戏剧性。“顾而挥之,三捽其头于水中,乃加于膝上曰:……止之曰……乃诫左右曰……”,写活了庆忌的义勇,颇有项羽的气概。从情节结构上说,由于文本⑧⑨对应于文本①②,所以可知《吴越春秋》要离刺杀庆忌故事主要是在《吕氏春秋》相关文本上增生而成的,与《越绝书》的关系并不十分密切。
概括而言,要离刺杀庆忌,最初只是一个虚构的传说。《左传》哀公二十年(前475)记载中只有“吴人杀之”一点点史影,但在崇尚气力的战国晚期,终于被传说成与专诸、聂政齐名的著名刺客。《吕氏春秋》虽然首次完整地记载了这个传说,但吕氏更欣赏的是要离的“忠廉”,而不是其铿锵的不仁不义之论。
两汉时期,经学昌盛,史著发达,要离传说在思想家和史家的考量下向不同的方向流变。先是道家淮南子嘲笑要离的“趋舍相非,嗜欲相反”,后是儒家杨雄指斥要离的不义,讥讽其行径不过是蜘蛛之小巧(“实蛛蝥之劘也”)。
经师韩婴在《外传》中虽然完整地记载了要离传说的另一段故事——要离折辱菑丘,但其“画外音”却在赞赏其“以辞得身”的擅言之文,言外之意是并不欣赏要离的刺杀勇气。不过文本④中残留的“朝服”,还是透露出韩婴删除要离刺杀庆忌故事未尽的一丝消息。
杂史《越绝书》关于要离传说的佚文非常重要。仅看文本⑦已可知,它首次明确地把要离刺杀庆忌与要离折辱菑丘两大线索连接了起来,首次把吴王确定为阖闾(23)有文本将吴子看作是夫差,如上引《春秋左传正义》哀公二十年(前475)唐人孔颖达疏。而非夫差,首次把伍子胥推送出来。另一部杂史《吴越春秋》在情节和细节上都比以往文本增生很多,终于使要离传说完整、生动、丰满了起来。杂史在史书通往小说过程中的作用是巨大的。
从《左传》“吴人杀之”为起点,到《吕氏春秋》的要离刺杀庆忌传说,《外传》的要离羞辱菑丘传说,再到《越绝书》的嫁接要离刺杀庆忌主干与要离羞辱菑丘分枝,《吴越春秋》的全面增生,要离故事终于成为一个著名的层累性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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