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文/刘艳
究竟是谁毁了ICO?
文/刘艳
刘 艳•••
放眼全球,今年最具魔性的金融热点毫无疑问是属于ICO的。仅2017年上半年,美国的ICO融资总额即已达10亿美元,是去年全年的10倍。在中国,自今年6月以来,每月通过ICO融资的金额就已经超过当月所有互联网企业通过天使轮和种子轮融资的总额。而魔性的同时也带来了邪性,最终引来了监管层最为及时的“团灭”式叫停,并且将其定性为了非法。纵观金融创新发展史,几乎没有一个新事物是一帆风顺发展的,但是几乎每一次创新行为都带着一种对传统的质疑与颠覆,这样也难免会成为别样的傲慢。当来自传统金融的傲慢遇见了来自新贵大咖的傲慢之时,自然会发生一些摩擦甚至是火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类似于ICO这样的新生金融事物就一定能站到正义的一边,更何况当ICO们选择了毫无底线地触碰社会金融系统安全线之时,招致强监管便成为了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社会诉求的必需。
既然ICO如此占据今年的财经头条,那么ICO究竟是什么来头?亦正亦邪的形象让ICO变得更加神秘,但如果说到IPO大家一定不会陌生,后者发行的是大家熟悉的证券,而前者发行的则是大部分人尚不熟悉的数字虚拟货币,最后都会用于项目融资。对于中心化监管的IPO来讲,所有交易行为和信息都是可知可控的,而缺乏事前监管的ICO发行可利用所谓区块链技术让数字虚拟货币的交易流向失去可知可控的实际意义,其所导致的最大危害莫过于出现洗钱等潜在风险。
所谓ICO,简单理解就是区块链技术公司的众筹集资。参与ICO的投资者购买基于区块链技术上发行的有限的虚拟代币(virtual tokens),或称加密货币(crypto currency),以期未来这些虚拟代币或加密币升值。ICO最早出现于2014年,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国内风行。国内融资额最大的ICO项目是今年3月发行的量子币,其从全球区块链极客群体里换取到了价值1500万的比特币和以太币。与IPO不同,ICO既没有保荐人、承销商、托管行、审核流程,也没有国界、政府监管、法律条例等。ICO具有流动性高、变现能力强、融资流程简单、融资效率高等特点。有的ICO项目在短短数天甚至一个小时内就可完成融资的预期目标。区块链技术就像是“一台创造信任的机器”,得益于这一技术,所有需要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交易,买卖双方都可无须任何中介及担保而直接在互联网上进行,就是这个技术奠定了虚拟货币的巨大潜力。因此,区块链确实是一位“好好先生”,自然不应该去背ICO传销式圈钱的黑锅。通过ICO,投资人与创业企业之间数以亿计的交易可在数小时到数日内完成。ICO确实创立了募资新方式,吸引了众多投资者。ICO最终要落实到具体的投资项目实体,而不是社会金融系统内部的空转,即使是数字货币世界,这种资金空转也要被严格抵制。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日益成熟和广泛应用,在可预见的未来,或甚至将有更多的企业选择ICO而非IPO。
根据上述ICO定义内涵,这一轮疯狂的中国式ICO显然是个冒牌货——以金融创新为名,行传销诈骗之实。背黑锅的不应当是区块链技术,也不是各路数字虚拟货币本身,毕竟用菜刀杀人,有罪的不应是菜刀。要说谁能毁了ICO,只能是人的贪婪和极不成熟的投资环境。更值得关注的是,在当今这样的泛金融时代,违规、叫停、规范、鼓励这四个看似矛盾的导向词汇经常会被同时用在同一个投资新事物上,痛并快乐着将成为未来几年金融产品投资的新常态。
暂时全面封杀是给ICO监管赢得更宝贵的时间,借着喘口气的机会,无论是企业还是投资者个人都有必要深入了解一下这个新生事物,毕竟全球各大银行和大型金融机构都开始花大价钱投入到对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场景的应用研究方面,由区块链技术带动下的金融创新趋势已逐渐显现。而中国也在积极拥抱数字加密货币,2017年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正式挂牌标志着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的概念正式启动,其涉及到了7个研究领域,包括区块链和金融科技领域。在今年5月,央行也宣布成立金融科技委员会,旨在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与统筹协调。与此同时,一系列关于数字货币的研究也已经展开。
金融是一个有经营风险的行业,在创新与变革的过程中,把控风险已成为了行业发展的首要考虑因素。过去,光有个比特币还只是行业现象,而如今,包括莱特币、以太币、量子链等新的加密货币已经出现,甚至一些企业和私人也在推数字货币,这就要求监管层必须对其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监管。
对于所谓新金融来讲,不管如何叛逆,金融创新的发展最终都得益于社会经济活动的效率与公平,信用与信任始终都是任何金融事物成长的基石,高效的监管才是社会投资秩序的基石,而依靠技术的飞速发展来赶超监管,指望钻法律的漏洞来挣钱,这不是高明的市场投资者,终究只是一个十赌九输的资深赌徒。ICO要想天长日久,就应拥抱监管。当参与到IC0项目的一部分人正在为之狂热甚至已经赚到不可思议的利润时,ICO圈外却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ICO这个名词一头雾水,甚至直到看到“叫停ICO”新闻后才发现还有这么个金融小魔头。这再次说明,金融科技彻彻底底地传承了科技的更新迭代速度,即还没等你犹豫完是否投资某个金融项目时,这个投资形态已经接近游戏的尾声了。这让很多人在为监管叫好的同时,抱着一种吃不着葡萄还嫌葡萄酸的心态,捶胸顿足地咬着牙嘟囔“我怎么当初没早参与,没准也能一夜暴富”。其实,从投资角度看,嫌弃酸葡萄不算什么罪过,但如果完全抱着一种侥幸的心态,在什么也不研究与学习的情况下就一头扎进ICO中,那么这种狂热即将毁灭的就不是某个投资回报,而是整个ICO的健康发展了。
总之,ICO产生于诸如比特币等数字资产被大众接受与认可之后,是区块链技术与比特币等数字资产在众筹领域的最新应用与发展。这种新型融资模式在当前没有任何相关法律的规定,亦无明确对应的监管机构。但是,这并不代表着ICO不需要被监管,区块链的技术圈和数字货币的币圈都表示不会替违规ICO背黑锅,但是显然这一次ICO已经搅动了整个金融圈,谁也不能稳坐钓鱼台。这一轮摧毁ICO的不是强监管,而是歪曲本意的野蛮生长所带来的投机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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