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王 君
(伊犁师范大学 新疆伊犁 835000)
随着建设法治国家战略的部署,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法治意识也在不断提升,这就注定需要大量的法治人才,以满足人们多元化的法律服务诉求,但是从实际法律人才教育来看,在扩招的背景下,实际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也没有进行合理的优化,导致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往往难以有效地满足社会诉求。为了改变这样的局面,就需要切实的采取措施去进行优化,而建立完善的法律本科生素质评估体系,实现职业生涯规划版块的优化,就成为重要措施之一。
法学本科生在接受本科教育阶段,学校可以设定针对性的素质评估体系,并且引导学生进入到职业规划的状态,可以使得他们提前意识到自身职业素养提升与职业生涯之间的关系,继而在本科教育阶段能够科学合理地进行自我学习行为规划和安排,不断依照素质评估体系来进行自我优化和反思,由此进入到更加理想的职业生涯规划格局和环境。
对于院校,如果在法学本科生素养评估和职业规划方面能够做到科学规划,就可以营造良好的法学本科生人才培养环境和氛围,确保本专业的特色得以塑造,不断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质量,继而使得学校的综合竞争力得以不断提升。从长远角度来看,依靠上述的措施,可以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加多的人力资源,继而确保我国法治朝着更加高质量的方向发展和进步。从微观角度来看,法学本科素质评估与职业生涯规划之间的关系集中体现在:其一,科学有效的法学本科生素质评估工作的开展,可以对于法学本科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估,依照这样的评估结果,去进行职业规划,可以使得职业规划教育朝着针对性的方向进展,可以引导法学本科生以更加正确的视角去审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继而切实的实现本科学习计划的制定,以进入到全面发展的状态;其二,从本质上来讲述,法学本科生素质评估与职业生涯规划属于法学本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构建理想的法学本科教育环境,使得法学本科生能够在更加理想的学习环境中不断成长;其三,从法治中国建设的维度来看,需要大量更加高素质的法学本科人才,他们在求学的过程中有着健全的专业素质评估体系,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机制,可以使得实际法学素养朝着更加理想方向进展,继而为他们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坚力量奠定良好基础。
法学本科生专业素质的评估,需要考量多方面的因素,这样才能够形成更加有效的评估报告,以引导实际的评估朝着更加科学有效的方向进展。详细来讲,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节点有:
评价标准是开展评价工作的基准,这是基础性工程。对于法学本科生而言,此时需要将关注点放在:其一,法学基础理论素养。能够切实依照教育部门诉求,在当前法学核心专业课程架构基础上,结合当前法学从业岗位的素质诉求,合理的实现法学本科理论知识体系的构建。尤其在当前执业环境下,对于法学从业人员理论素养有着更加高的要求,因为后续各项实践都是以理论为基础的。在理论知识学习的中,法律知识认知会不断提升,法律知识体系会得以构建,法律相关条款理解更加深刻,这些对于锻炼法学职业素养,是至关重要的。其二,法律思维能力。对于本科生而言,法律思维能力,是指能够在面对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依照法律逻辑,从法律的取向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去论证问题,并且解释对应可以使用的法律条款。当然,法律思维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其不仅仅包括法律思维,还包括法律质疑,还有法律批判能力,再者就是抽象思维能力和说理能力。如果法学本科生在学习期间,可以塑造正确的法律思维,就可以为未来踏入法律领域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在对于法学本科生专业素质进行评定的时候,必然会将法律思维能力的指标融入进去。其三,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指能够在掌握法学基础知识之后,结合法律实践问题,切实的使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去解决实际问题。比如在司法工作情景中,可以借助自己掌握的司法相关理论知识,在清晰司法程序的基础上,妥善地实现自身行为的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可以有效地发挥自己作为对应角色的效能。当然,除了司法实践之外,还有民事诉讼实践,刑事诉讼实践,还有行政法实践,这些都是需要进行权衡的,自然需要纳入实际专业素养评估范畴;其四,职业精神发展。职业精神是指能够有着正确的价值观,坚持法律信仰,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也就是说在本科法学教育的过程中,学生可以以正确的视角去审视公平和正义,认为这是法律人应该追求的目标,要有基本法律理念和素养,在对应法律问题认知上,也能够坚定不移的依照法治的精神来权衡,不会被世俗情感所困扰。再者在对应岗位任职的过程中,可以依照廉洁自律和敬业奉献为基准来进行。很明显在对于法学本科生进行素质评估的时候,自然需要对于其职业精神发展进行考量。
在评价指标生成之后,接着就需要选择有效的评价方式来完成评价工作,在此过程中需要将关注点放在:其一,采取自我评测的方式。就是学生在正确理解对应评价体系的基础上,能够对于自己优势、劣势、个性有着更加正确的认知,并且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果。在此过程中可以使用SWOT分析方法或者MBTI职业性格测试来进行,依靠这样的方法可以使得测评朝着更加科学的方向发展,无论是理论素养,还是实践素养,都可以很好的依靠这样的测评来反馈。从微观角度来看,自我评测的实现路径可以归结为:参加法学专业竞赛,比如可以模拟法庭辩论赛,或者学术科技作品设计比赛的方式来进行,这些比赛往往会对于学生法律知识掌握和应用能力进行考察。对于学业成绩,可以闭卷考试或者开卷考试的方式来进行,可以合理地对于学生分析能力和信息归结能力进行考察。其二,外界评估。在大学本科法学教育中,一些高年级的学生往往需要参与到实习中去,在实习中,教师会对于学生实践能力发展提出建议,设定任务情境,在此过程中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技能发展情况,交际能力锻炼情况,工作态度成长情况,都可以很好的反馈进去,因此可以邀请教师或者同学作为实际的评估主体,继而进入到对应的专业素质评估的格局。
在评估标准和评估主体界定之后,接下来就需要依照评估的规律,建立健全的评估程序,确保对应的评估工作能够朝着有序的方向进展。详细来讲述,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节点有:其一,结合法学本科生专业素质发展诉求,设定本科生专业素质评估方案,对于评估时间、评估对象、评估方式、评估标准、评估共识等进行界定,然后将其进行公示,确保相关评估人员可以清楚自己在评估中的职责内容,继而为后续评估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其二,严格依照评估程序,派遣专业的监督管理团队,对于评估程序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在此过程中各方的评估主体可以切实的融入进去,生成责任意识,这样才能够架构更加理想的专业素质评估环境[1]。
从理论上来看,素质评估工作的开展,可以对于学生专业素质如何进行界定,这样的结果,应该纳入学生后续学习活动中去,有不足,就需要迅速地进行改善和调整,这样才能够确保与职业规划保持吻合,才能够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夯实的基础。也就是说,素质评估结果应该成为开展职业规划教育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两者之间存在这样的关联,这就要求能够在实际高校本科法学人才培养的时候,切实的依照素质评估结果为基准,在此基础上进入更加有效的职业规划格局。详细来讲述,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做好的工作有:
需要看到的是,对于法学本科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而言,不能仅仅依靠个人单打独斗,在良好的职业生涯规划扶持环境中,他们往往可以更快地进入到职业生涯规划格局。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节点有:其一,学校维度,要切实的采取措施,建立高素质的职业生涯规划教师队伍,积极在辅导员群体中,班主任群体中寻找有法律实践素养和能力的教师,让他们参与到实际法律专业职业生涯规划活动,这样可以针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提出更加针对性的意见,由此设定的职业生涯规划方案才是符合法学学生成长规律的[2]。其二,社会维度,与法律相关的企业或者组织,要正确认识自身在实际法律学生价值观引导,职业素养发展中的效能,积极与学校实现交互,确保在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时候,可以以积极主动的身份融入进去,参与到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或者相关活动中,让学生更加清楚的了解实际的职业环境是如何的,如何去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等,这样可以使得学生能够接触最为前沿的职场信息,由此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制定更加明确自我发展方案[3]。其三,政府维度。需要积极发挥政府效能,结合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诉求,合理的实现法学专业教育改革方案的生成,继而引导高校能够高度重视法学专业教育改革,实现良好职业规划环境的构建。
需要看到的是,本科法学专业学生素养的锻炼,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其需要有着科学合理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使用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才能够实现。由此对于当前的法学本科教育而言,需要切实的实现教学内容和方式的优化,此时需要将关注点放在:其一,积极对于当前法学从业环境、从业工作内容、从业工作素养诉求等进行调研,与法学相关企业或者组织进行深度的交互,确保对此有着清晰了解之后,明确法学本科生专业素养的指标,然后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当前法学课程体系,找到其中存在的一些落伍的或者没有必要的课程内容,找到其中需要更新的内容,然后进行课程结构的优化,确保实际教学内容与人才培养诉求之间可以不断吻合,这样才能够进入到更加理想的法学专业教育格局。在此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法学专业职业规划教育版块的优化,将其作为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可以引导职业规划教育朝着更加常态化的方向进展,自然可以使得法学课程体系的综合效益得以全面发挥。其二,高度重视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方法的优化,生成多样化的教育教学手段,结合实际法学人才专业素养发展诉求,合理地将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任务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角色扮演法、小组合作教学法、自主学习教学法、线上教育教学法融入课堂,结合不同的内容和教学目标,对于教学行为进行不断优化,这样自然可以使得实际法学专业课程的质量不断提升,学生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下,自然可以进入到专业素养发展的状态。其三,无论是课程内容的优化,还是课程教学方法的调整,都需要与更加多的教师进行交互,确保可以正确认识职业素养发展、生涯规划与教学之间的关系,确保三者之间可以不断融合,使得此方面的教学创新和改革实践不断进行,学生就可以进入到更加理想的专业素养发展的格局。其四,在进行法学专业课程内容优化的时候,还应该切实的实现教学目标体系的重塑,切实地将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作为重要的教学目标之一,这样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之间的协同机制得以构建,学生也可以因此进入到更加理想的专业素养发展的环境和格局。
需要看到的是,无论是法学学生专业素养的评估,还是职业规划方案的执行,其最终都需要学生能够切实的参与进去,并且将其与自身的学习行为关联起来,这样才能够确保专业素养提升环境和职业规划氛围得以构建。也就是说,需要高度重视学生专业素养提升和职业规划意识的激发,在此过程中需要做好的工作有:其一,能够正确看待专业素养评估的价值,清楚专业素养评估的流程,能够以严谨的态度去面对,在获取专业素养评估报告之后,可以认真地去反思,思考自己在专业素养培育中做得不好的地方,思考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迅速地进行调整,建立针对性的学习计划,确保自身的短板可以被弥补,这样才能够进入到更加理想的专业素养发展格局;其二,正确看待职业生涯规划工作,懂得积极去与教师进行交互,与对应从业人员进行交互,听取他们的意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方案的设定,在求学的过程中,将学习与能力成长,职业素养发展关联起来,自然可以进入到更加理想的职业生涯规划格局和环境;其三,鼓励学生积极主动的去学习职业生涯规划的理论和方法,确保可以以更加正确的视角去审视自己,并且不断地思考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不足,继而采取针对性的方案去进行调整,这样实际的职业生涯规划也会朝着更加个性化的方向进展。
综上所述,法学本科专业素养的培育,不是朝夕之间就可以实现的,需要切实的采取措施去进行评估,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并且依照评估结果去建立职业生涯规划方案,这样可以将学生的学习行为与职业发展诉求关联起来,继而使得法学专业学生的毕业质量不断提升,便于他们以更好的姿态参与到实际的人力资源竞争格局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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