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李玉珍
(中共灌云县委党校江苏连云港222200)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与思考
李玉珍
(中共灌云县委党校江苏连云港222200)
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明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深刻领会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精辟阐述,需要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再深化,实践再思考。[1]
所谓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
生态文明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要求人类摆脱工业文明中为增长而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由单纯追求经济目标向追求“经济——生态”双重目标的转变。并且通过对人类自身的计划、资源的配置、土地的绿化等措施,来达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互动。
1.中华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脉相通
几千年的中华文明的基本精神与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是基本一致的,无论是文化哲学艺术还是政治社会制度都体现了生态文明伦理思想。
一方面,我们中华文明中的文化哲学艺术中一直传承着生态文明思想。中国儒家主张“天人合一”,其本质是“主客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儒家主张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善待天地万物,也是人文精神的体现。
道德经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其中“道法自然”就是要我们尊重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庄子所说的“物中有我,我中有物,物我合一”的“物我”境界,就是一种环境友好意识,这与现代生态伦理学相通。[2]
中国佛教的《涅槃经》中提到:“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如来常住无有变异。”佛家认为众生平等,万物皆有生存的权利,并且将“勿杀生”奉为“五戒”之首,体现的也是善待万物,慈悲向善的生态伦理思想。
另一方面,中国的政治社会制度也闪耀着生态智慧的光芒。中国历朝历代都有生态保护的相关律令。如《逸周书》中记载:“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也就是说,因为春天树木刚刚复苏,所以不能进山砍伐。并对砍伐树木的时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周礼》中记载:“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
除保护生态外,还要避免污染的相关法律。比如《韩非子·内储说上》“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商朝的法律规定:把灰尘废物抛弃在街上就要斩手。虽然刑罚非常残酷,但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的统治者已经非常重视环境保护。
由此可见,我们中华文明传达的精神与生态文明思想是一脉相通的,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融入我们中华文明的生态伦理思想。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生态文明相辅相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体现了生态文明理念。十八大报告重申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字内涵。前八个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彰显的是一种物态文明,“自由,平等,公正,法制”是体制文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心态文明,分别处理人和周围物、事、人的生态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生态文明从客观世界的自身要求出发提高人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过来又必将推进全社会生态文明的水平。
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生态文明相互融合
我们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当中的两大目标: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49年建国一百周年的时候建成富强、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里面都需要生态文明的渗入。
未来小康社会的测度指标不再只有GDP的总量和增量指标,还包括自然生态的健康、环境五大生态因素、生态过程的健康状态和生态资产的积累等指标。也就是说水质、土质、空气质量、生物、矿物资源等都成为社会发展的测度指标。同时,测度指标中还会加入生态服务,生态品质,生态足迹和生态安全等内容,将生态文明建设量化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当中。
作为世界经济总量第二的强国,我们国家和一些后工业化国家的最大差距就是生态文明的差距。因此,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总体布局战略高度,并且渗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当中,必能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提升国民生态文明素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3]
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据,克服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
进行生态文明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强调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与自然生态的保护相协调,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要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即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要顺应自然的客观发展规律,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科学发展观并不是要求我们简单的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安全,而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社会与生态、经济与环境的平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抓好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2.建立文明的可持续发展方式
进行生态文明建设要建立文明的可持续发展方式,要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低碳绿色、节能降耗”的新路径,来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增长。传统的生产方式对能源和材料的利用是粗放式的,是“资源—产品—废物—排放”单向度的线性发展模式,通过把资源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的增长,这是一种“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的生产方式。因此,与新型工业化道路相契合的生产方式应该是“原料和能源低投入、产品高产出、环境低污染”的新型生产方式,物质资源在生产过程中反复高效利用,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流动,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我们必须发展循环经济,这也符合我们国家当前的基本国情。
2.1三大产业有机耦合,实现产业生产循环经济
将循环经济融入到产业生产当中,就是要将传统的三大产业的相互分离,转化为三大产业的有机耦合。传统的产业链条,通过太阳能的光合作用,动物的转化作用以及人的加工、物流和消费,最终变成废弃物回到自然生态系统中去。这个过程中资源利用效率低,有的资源变成废弃物污染环境,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大。产业生态文明就是要把种植业、加工业、物流业一直到最后的消费和废弃物再生以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形成一个循环系统,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经营和管理,使其生态经济效率最大化,环境污染最小化。
比如,未来的农田保健产业,通过企业牵头,将化肥厂、农药厂和农民、农业、农村结合成一个复合生态经营体。由规模化龙头企业组织建立经济联合体,农民以土地入股享受资产收益,同时作为农业工人拿取工资。企业投入资金和技术支持,管理大面积的农田,测土施肥、对症下药,把垃圾、秸秆与适量无机肥结合制成有机肥料,减少环境污染。同时与化肥厂、农药厂合作,进行订单生产,解决化肥农药的销路问题。这样企业、厂商获得利润,农民也获得了实惠,并将环境污染降到最低。[4]
2.2注重城市神态建设,实现城市建设循环经济
将生态学的循环再生机制应用到城市生态建设中,也可实现循环经济。我们现在的城市建设,过多地注重楼房、街道、公园等形态建设,而忽视了包括城市内在的生态品质、生态健康和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城市神态建设,使得现代化城市存在很多问题:大量湿地被占用,使得湿地肾功能衰竭;绿化率太低,使得绿地肺功能退化;地表被柏油水泥硬化,使得地表皮呼吸功能失调;污染物排放口循环再生能力弱,使得肠胃消化不良;摊大饼格局,道路设计不合理造成交通阻塞,使得血脉经络不畅。
如果将生态学的循环再生机制融入到城市生态建设当中去,就能产生循环经济。比如传统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只能将垃圾清运到郊外去,污水排放到区域水体去。如果将末端污染防治、企业清洁生产、产业生态园区规划、政区生态管理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多途径结合起来,就能真正解决这些问题。
在我们的产业生产和城市生态建设当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就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协调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同时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这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现实需要。
3.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
3.1制定建设生态文明的中长期规划
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要从长远利益出发,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体系当中,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与经济建设规划、政治建设规划、社会建设规划和文化建设规划有机协同、相得益彰。
3.2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建立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核算考评制度;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评价体系,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各级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当中去;建立并认真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的节能减排的责任制和问责制。
3.3深化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和税费改革
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将市场资源的稀缺性与价格联系起来,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像锡矿等稀缺资源,本身具有稀缺性,但是由于现在的开采量仍然能低价消费和出口。而低价必然会造成大的需求量,从而使得资源分配不合理,利用率低。所以应该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利用政府这一看得见的手来提高稀缺的资源价格,以实现资源的重新分配,合理利用。
3.4实施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补偿机制
给污染物和生态产品赋予产权和价格,付费污染,是避免公地悲剧的有效措施。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在十八大报告当中也是一个亮点。将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通过政府定价,企业或个人通过购买污染权和资源的使用权,就可以进行污染和废水废气排放。
由于企业生产具有负外部性,即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对当地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这些企业都没有进行补偿。所以排污权等进行交易的价格要定得比较高,一方面,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也要减少排放;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排污权交易得到的收入,可以用以治理环境,并补偿当地居民的损失。
3.5强化生态文明的法制建设
一方面,要根据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修订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切实解决法律法规的空白、失当、乏力、自相矛盾、操作性差等方面的问题,做到建设生态文明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力,做到建设生态文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也就是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生态文明的路径必须实现历史性转变,即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合力协同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4.加强全民的生态文明教育
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教育先导,从小事抓起,从身边之事抓起,从现在抓起,从娃娃抓起,通过生态文明教育进书本、进课堂、进网络、进头脑,不断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理念。
重新认识和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三个转变”,即:由人对自然的统治关系变为伙伴关系、共存关系;由单纯的索取变为在索取的同时给予自然补偿;由人类支配自然的权利和对自然应尽的义务相分离变为二者的统一。其核心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塑,使人们认识到人既可利用自然,又必须尊重善待自然,增强对自然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我们要转变以往旧的道德观,打破狭隘的视野局限,树立崭新的生态意识。为此,必须有计划地加强公民的生态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的资源意识、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使人们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高度树立正确的自然观、环境价值观和资源容量观。建立和完善生态教育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化的宣传工具,广泛而持久地宣传绿色产业、生态城市、生态人居环境等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普知识,将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在全社会真正树立起崇尚自然、保护环境的道德情操,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1]牛文浩.中国传统文化视域中的生态文明思想研究[J].创新,2013(1)
[2]吕锡琛.中国古代的环境保护法规及思想[J].环境保护.1994(1)
[3]谷树忠,胡咏君,周洪.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内涵与基本路径[J].资源科学.2013,35(1):2-13
[4]周应军.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镇化全过程[N].甘肃日报.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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