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丛晓波, 颜宏赫, 张向葵
(东北师范大学 a.马克思主义学部;b.教育学部,吉林长春 130024)
自我和谐:从自尊本质看幸福感的提升
丛晓波a, 颜宏赫a, 张向葵b
(东北师范大学 a.马克思主义学部;b.教育学部,吉林长春 130024)
摘要:幸福是个体内在的主观体验,社会生活中每个人对于幸福的理解不尽相同,获取幸福的途径也不相同。个体自尊的实现过程是获得幸福体验的必要途径。在实践中,通过自我努力与成长获得自我价值的实现,并在社会价值的体认过程中,完成自我与社会的和谐互动。作为自我人格中核心要素的自尊,则在更根本的深层决定着个体的幸福状态。
关键词:自我和谐;自尊;幸福
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在追求幸福。然而每个人对于幸福又都有不同的的理解,幸福是个体内在的主观体验。从个体角度,积极品质即美德不仅仅会使我们获得成功,更会支撑我们超越失败和挫折,让我们获得持续的成功和持久的幸福。而基于关系世界的和谐的自尊追求是积极品质的核心,也是获得幸福体验的必要途径。社会进化在经历农业化、工业化时代之后,具有信息化特征的当今世界主题词是“幸福”[1]。从社会学、经济学的角度,幸福是一种关注整体和谐与全面发展的社会终极追求。关乎经济、环境、文化、社会秩序等在内的平衡发展诉求,成为世界各国建构未来的新标准。然而,幸福问题的讨论也直接指向了个体对自我的反思。幸福感,尤其以科学方式探究幸福感是心理学的命题。根据社会联想理论及建构主义主张,个体自我对自己及世界的加工过程总是带有鲜明的主观性,个体主观的解释、评价与建构诱发人们不同的情绪反应,进而影响着人的幸福感。从人格角度,心理学强调幸福获得与个体气质类型相关联,然而作为自我人格中的核心要素的自尊,则在更根本的深层决定着个体的幸福状态。
本文从关系世界的和谐视角解读个体内在积极品质的实质,探讨积极品质与个体实现自我和谐及持续幸福的内在逻辑,进而诠释作为自我人格最核心要素,并决定个体生存状态的自尊对于积极品质养成、自我和谐与幸福感提升的重要性。
主观性:幸福感的来源
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在追求幸福。然而每个人对于幸福又都有不同的理解,“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也把它说成不同的东西:在生病的时候说它是健康;在贫穷的时候说它是财富;在感到了自己的无知时,又对那些提出他无法理解的宏论的人无比崇拜”(亚里士多德,2013)[2]。虽然一些研究结果显示,幸福与一定的物质环境及收入相关,然而,即使是有着相同的物质水平,并生活在同一社会环境下的人,对幸福的感受也不尽相同。幸福仿佛有时遥不可及,有时又近在咫尺而转瞬即逝,归根结底,幸福是个体内在的主观体验。所以人们通常认为,幸福是个体依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总体性评价,是个体从整体上对生活感到满意的心理状态,是衡量个体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由此有时也被称为主观幸福感,即Subjective Well-being,简称SWB) (Eunkook Suh,Ed Diener,Shigehiro Oishi,and
Harry C Triandis,1998)[3]。然而什么样的人才能获得幸福,为什么在同样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人们的幸福感受会不尽相同,明明看上去衣食无缺却并不觉得幸福,究竟什么样的人更能够获得幸福,人怎样才能觉得幸福,怎样能提高我们幸福的感受?在客观的社会幸福指数之外,从个体内在人格建构和完善的视角探讨幸福感问题有利于提高转型期人们的生活质量。
幸福感的主观性是说,我们幸福或者不幸福,我们幸福的程度是由个体自己通过自己产生,并由自己感受的特性。对于个体而言,生活在哪个国家,什么样的环境以及什么样的年代,这些外在的和客观的条件几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个体无法改变的;同时,物质的占有和成功的追求并没有标准也没有边界,所能决定的只有通过自己实现和感受自我的价值与和谐。沙哈尔博士在《幸福的方法》中总结了5个提高幸福感的方法*一是面对实际,接受我们作为人类的缺陷和痛苦情绪;二是运动和定期的体育锻炼;三是感恩,即基于对自我的尊重而形成的对自我的关系环境的依恋与共荣;四是珍惜和经营自己的亲密关系,多与爱人、朋友一起共度时光;五是自我暗示,即有时需要自己假装自己很幸福。,而“增加幸福感最好的方法就是尝试、汲取经验,同时关注内在的体验”(沙哈尔,2014)[4]。而在中国文化中,无论是“倡导人们在世俗生活中追求幸福,兼备世俗之乐和世雅之乐,同时又推崇理性之乐”的儒家,“倡导抛弃俗世生活,顺应自然,追求精神快乐”的道家,还是“强调内在的修持,及帮助他人同登极乐的积极努力”的释家(曾红 郭斯萍,2012)[5],都体现出以乐为魂灵和境界的人生理想。社会学和社会经济学视角(丘海雄 李敢,2012)[6]的幸福研究虽然从社会整体出发关注社会经济、环境及文化等对社会发展的意义,但“不丹模式”的提出及广泛应用显然使个体的自我修养与意义追寻成为人们增加幸福感的基本原则。
在有关幸福的文化比较中(陆洛,2007)[7],普遍总结出了西方人主要由个人负责,以个人成就来定义幸福感,对积极情绪的直接的以及最大化体验构成幸福感的基本内容;而在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化中,则主要以人际关系和角色责任来定义幸福感,幸福往往是对积极和消极情绪的平衡,为了实现角色责任和平衡与他人关系,自我的幸福体验是含蓄的、有时是不重要的,因而中国人的幸福感是社会取向(高良,2010)[8]。不过这并不能说明中国人的幸福感源于他人(而不是源于自己),事实上更准确地,毋宁说中国人的幸福感是来源于具有社会取向的自我。所以即使是在别人看来,某人拥有令人羡慕的一切并应该是非常幸福的,但他自己并不一定真的觉得幸福。在相互依存的集体主义文化里,虽然个体依存于社会他人,幸福感依旧具有主观性,来源于个体的内在感受。
积极品质:幸福感提升的自我前提
齐美尔认为,社会制度塑造的人的个性将影响到主观幸福感的形成,幸福感与个性紧密相连,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个性的张扬,幸福是一种相对目标,人类需要充分发展个性以获得幸福(吴淑凤,2004)[9]。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践活动。显然,幸福不是自然萌生或“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它也不会完全由天生和遗传决定。幸福与美德相联系,是美德的实践及结果。个体自我实践的过程即自尊实现过程才是获得幸福体验的必要途径,在实践中,通过自我的努力与成长,获得自我价值的逐步实现,并在社会价值体认的过程中,完成自我与社会和谐互动的过程。正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幸福“是学得的而不是靠运气获得的。一个人不依靠自己的努力,就不可能获得幸福。因为幸福在于整个灵魂,尤其是灵魂的欲望部分的合德性的活动。”“而且,幸福不在于一时一事的合乎德性,而在于一生中的合德性的活动”(亚里士多德,2013)[10],虽然在经验的现实生活中,价值经常与成就相连系,因为我们所具有的社会性,我们经常直接地看中我们是否获得某种社会认可,比如,与社会地位相关的我们的成就或成功。然而,对于社会而言,只有实现具有价值性的自我内在的品质,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美德,即“人们对于人的出色的实现活动的称赞”,是“使得一个事物状态好并使得其实现活动完成得好的品质”(亚里士多德,2013)[10]更具有真实性和永恒性。因为,它不仅仅会使我们获得成功,更会支撑我们超越失败和挫折,让我们获得持续的成功和持久的幸福。在美德支撑下的个体的成功,才真正会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社会持续的发展,因而是被普遍和永久认可的。所以,我们才更珍惜我们的善良、正直,更看重通过我们自己踏实的努力、真实的积累去实现成长和进步,我们才不会仅仅为了一时的成功去弄虚作假和投机专营。而关于这种“好的品质”和美德,在研究了整个世界横跨3000年历史的各种不同文化后,被塞利格曼诠释为“智慧与知识、勇气、仁爱、正义、节制以及精神卓越”六种品质(塞利格曼,2013)[11]。
那么,这六种积极品质是否为相互独立并完全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它们是否可能被同时兼备,是否应该把它们作为整体,来看待它们与个体人格之间的关系?事实上,我们可以从人的关系世界来看待这六种被称为是幸福获得的人格品质。从关系角度,我们可以把人的世界划分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他人的关系,人与自我的关系以及人与终极信仰(或神)的关系(张向葵 丛晓波,2003)[12]。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人用什么样的方式与自然发生能量交换,同时包括以实现这种能量交换为基础而形成的关系状态。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让我们获得幸福的积极品质是勇气与节制。与勇气相联系的形容词是勇敢,勇气是名词,是勇敢的气质和气势。勇敢对于个体而言,首先是面对未知自然境遇甚至是灾难的不退缩和坚持。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将勇敢放在节制和公正之前。有了勇敢,不管是谁或者哪一个年代,都会创造出奇迹,勇敢使人以最接近理想的方式存在,“一个勇敢的人是能够将恐惧情绪与自己的行为分开的人,他会抗拒要逃跑的冲动,面对恐惧情境,他不去理会主观和生理反应所带来的不适”,“明知站出来会带来不利但仍挺身而出”(塞利格曼,2013)[13]。然而勇气,只能表达人与自然单向度的交往。节制,则实现人与自然的双向互动与共赢,节制使人充满勇气的行动变得适度并显示出人的温和。人与社会他人的关系是指个体在现实生活中与他人及群体组织的互动过程及方式。从人与社会关系的角度,让我们获得幸福的积极品质是仁义与正义。仁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维系社会存在的契约原则,孔子讲“仁者爱人”,孟子讲“人皆有恻隐之心”,源于夏禹“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家族宗法人情已成为(甚至到现在)我们(不曾在本质上改变的)做人和交往的原则。生活中,仁义、仁爱、仁慈,更多强调了人情的感性选择;另一方面,追求独立自我、自由诚信的西方文化则突出着事与事的正义契约原则。生活中,公平公正、民主平等、求真制律等更多强调了人事的理性考量。仁义与正义、合作与独立、秩序与自由的整合越来越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契约理想,也理所当然是完整人格的美好期待。人与自我的关系是指个体对于自我的判断、体验及调控。从人与自我关系的角度,让我们获得幸福的积极品质是对智慧与知识的追求及运用。我们是什么样的人,有着怎样的能力和人际关系,将来会怎样,我们该怎样表现自己等,这些直接关乎我们的存在感和价值感,也直接关乎我们对生活质量的判断和调整是否得当,这些源于我们的智慧和知识。智慧是人类认识和经验的过程,与知识不同,智慧不是实体,“究其本源,在生存的过程中,只会表现于对问题的处理,对危难的应付,对实质的思考以及实验的技巧等”(史宁中,1998)[14],智慧是巧妙思考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方式,智慧具有体悟性、扩充性和抽象性的特点;知识是人类认识和经验的结果,知识具有可传递性、确定性、具体性的特点。智慧和知识都在于个体自身的把握,必须经过自我独立的经验和经历才能获得,并且一旦获得,个体将实现自身的成长和自我世界的改变。人与终极信仰的关系是指个体对于不同于个体“小我”以外的“大我”(种群)及生命意义的态度与行动。终极信仰关乎生和死,虽然孔子说“不知生焉知死”,人们又常说“向死而生”,两者说的其实是一回事。弗兰克尔说,人类最大的动力,来自于对生命意义的追求。终极信仰是活着的根据,决定着一个人对于生命终极价值的诠释。按照塞利格曼的总结,从人与终极信仰关系的角度,使我们获得幸福的积极品质是精神卓越。精神卓越,就是使我们能够面对过去经历、未来期待以及当下感受的良好心态。对于过去,精神卓越是感恩、宽容和坦诚;对于未来,精神卓越是乐观、憧憬和坚持;对于当下,精神卓越是踏实、满意和超越。精神卓越的人才会真正给生以生机和不朽,才是真正自由的人。
西方文化从希腊罗马神话开始,到亚里士多德再到康德,始终保持着对个性的理想性的追求,阿芙洛狄特的妩媚、阿波罗的俊朗、宙斯的威严以及雅典娜的智慧等,对于西方人而言,美德相互独立、各自分明;中国人的美德没那么界限清晰,像“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喜羊羊灰太狼”的动漫一样,智慧与美德是变动不居的,并且“极高明而道中庸”,深刻的美德就含蓄地隐藏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因此积极品质这个外来词,在开始只意味着这些看上去呈现内涵的不同的心理倾向。积极品质的含义,中国老早就有,叫做美德。无论是讲求天人合一还是物我两忘,无论是儒家的君子还是道家的真人,中国人的美德是整合与均衡的。无论基于我们文化的传统还是当今经济全球化过程里的文化融合,如果我们追求的是人关系世界的和谐,那么,这些最为核心的积极品质显然是可以同时存在并兼备为一体的;如果我们更期待这些积极品质的完整性,我们就必然要挖掘作为这些积极品质背后的那个更深、更具有决定性的内在人格力量。
自尊:支撑自我和谐的力量
无论是哪一时代、在何种环境下生活的人,都面临着对生存境遇的适应与改造。而促进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那些优秀的人格和品质始终是人们探讨的话题。美德或者积极品质是形成个体幸福感的内在力量,是人格的外化。很多研究表明,在个体自我内在的人格中存在着一个核心因素,它影响着构成自我的其他因素,支撑自我并决定自我的状态,这个因素就是自尊。自尊并不仅仅是一个学术概念,生活中我们经常提到。比如大人们感慨现在的孩子说不得,稍说几句就伤自尊了;她自尊心特别强,一辈子不甘落后;他自尊到哪去了,哪里还像个人样儿;因为伤到了自尊,他突然变得扭曲和疯狂等。很多时候看上去自尊的涵义并不相同,然而究其实质,自尊源于人的关系性。如果全世界只有一个人,或者个体可以绝对不依存于任何对象而单独存在,那么就无所谓自尊。自尊又源于人自身的生命需要,是人特有的,通过关系对象而实现的自我保护的精神欲求。人与一切生命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维持和延续自我,自尊产生于人的生命欲求,也标志着个体的人最直接的生命意识。精神欲求是人实现生命保护的特有方式,是个人选择自己的自我要求,自己意识到自己并选择自己的判断,对自己生命的意义进行诠释和界说,以实现自我的价值并确证自我(丛晓波,2012)[15]。所以如果像某些西方学者所说,自我是个体一切社会行动的起点(乔纳森,2004)[16],那么自尊就是个体自我意识和自我行动的起点。
自尊的起点是个体的独立性,个体必须自己意识到自己存在及存在的独立性,由自我能力的践行及由此产生的价值感构成并通过个体内在体验使个体自尊得以实现。实践是体现个体独立性的标志。个体能独立地面对生存境遇,并且可以脱离不假借于其它事物就无法生存的境遇,以自己的双脚立地,凭借自我的行动存在,又依靠自己的行动改变自我和自我的世界,在这种改变的实践中获得自我能力的形成和提升。这种表现为自我努力的自尊方式,始终使生命获得积极延续和创造的最普遍的美德,因而无论是在哪一种文化形式中,它都毫无例外地受到尊重。自我的能力既是自我发展,也是自我体验,以及为自我的生存建构意义的能力。个体通过自我成长与发展以及内在的自我体验实现自尊,正是获得幸福的人格前提。
自尊的核心是个体的价值性,个体通过对自我合理性的证明确定自身存在的意义,自我存在的意义不是来源于孤立的自我,而是自我与关系世界的互动,是个体在实践中实现的对于某种关系的促进,不仅仅从自己出发,而是从对象与自我的和谐改变中获得自我的合理性。有时候甚至是经常地,我们以为我们的价值由自我全权认定,在人类行为的历史里我们可以随时发现这样的自我意识。而从关系世界的角度,责任是体现个体价值性的标志。我们的价值源于我们对自己负责,同时也对对象负责,我们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也为因为自己的行为使对方受到某种改变而负责。为所当为,责任总是相对于他人或关系而言,由自己在社会中所承担的角色所规定,是自己对自己的态度,它使人将自我价值与关系世界相契合,并明确地知道自己应做的事。
自尊的境界是个体关系世界的和谐性。自尊在关系中产生、通过关系表现出来,同时也维系着个体关系世界的平衡,所以自尊的实现可以表现为对自然的探索,也可以通过他人和人际证明,可以表现为一种自我修养,也可以通过信仰获得。自尊既决定个体的自我意识,自尊的状态也决定了个体不同的生命意识,虽然并不是所有的自尊都具有成长自我的功能,然而自尊是积极品质及自我和谐的源泉,调控是体现个体和谐性的标志。从个体关系世界的和谐、尤其从生活质量而不是生活水平的角度,自尊是一个需要逐步完善的过程。总的来说,在儿童阶段常常表现为具有原始的和本能的自我中心主义色彩的自尊,在青少年时期,随着自我意识的逐渐觉醒,则更多地表现为努力和固执(有时候是偏执)的自尊,在经历自然朴素、自为为我的扬弃后会形成和谐自由的自尊。它是一种相对稳定,开放的人生态度,孔子讲四十不惑,说的是个体与生活世界生态性互动中的人格特征。并不是人到了40岁就能够看明白一切,没有疑难困惑,而是说,到了40岁,人生经历已经足够丰富,个体具备了在任何情境下都能够调整自我的能力,面对失败、挫折或者痛苦,个体可以有平稳应对的资源和资历,现实的生活世界可以因为这种调整而和谐。虽然个体不可能从出生一开始就实现与自然、社会他人、自我及终极信仰的和谐,这种和谐需要在成长中建构与体验,但是通过日益增强的调控,自我世界的诸关系可以达到涨消合宜,和合共荣的状态。
幸福问题被各学科再次关注,其实发端于对生活质量的思考。很显然,生活质量不同于生活水平,除了自身之外,它还明显地包含着个体对生活的主体建构和主观感受,同时,也包含基于自尊的个体的生活实践及在实践中的自我和谐。在当下我国,无论是理论引导还是实际践行,通过自尊的人格养育实现大多数人关系世界的自我和谐,虽然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确是值得期待的。
参考文献:
[1]苗元江,朱晓红,龚继峰. 转型与建构:积极心理学历史沿革[J].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9,(1):7-11.
[2]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9.
[3] Eunkook Suh,Ed Diener,Shigehiro Oishi,and Harry C Triandis.The Shifting Basis of Life Satisfaction Judgment Across Cultures: Emotion Versus Norm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1998,(2):482-493.
[4][美]泰勒·本·沙哈尔.幸福的方法[M].北京: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43.
[5] 曾红,郭斯萍.“乐”——中国人的主观幸福感与传统文化中的幸福观[J].心理学报,2012,(7):986-994.
[6] 丘海雄,李敢.国外多元视角“幸福”观研析[J].社会学研究,2012,(2):224-241.
[7] 陆洛.华人的幸福观与幸福感[J].心理学应用探索,2007,(1):19-30.
[8] 高良,郑雪,严标兵.幸福感的中西差异:自我建构的视角[J].心理科学进展,2010,(7):1041-1045.
[9] 吴淑凤.多元视野中幸福理论及其对主观生活质量研究的现实意义[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5):588-593.
[10]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25-26.
[11][美]马丁·塞利格曼.真实的幸福[M].沈阳:北方联合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3:138.
[12]张向葵,丛晓波.关于心理健康的哲学思考[J]. 东北师范大学学报,2004,(2):119-126.
[13]马丁·塞利格曼.真实的幸福[M].沈阳:北方联合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3:152.
[14]史宁中.关于教育的哲学[J].教育研究,1998,(10):9-13.
[15]丛晓波.自尊的本质[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30-36.
[16][美]乔纳森·布朗.自我[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3-4.
(责任编辑:刘越)
Self-Harmony: On Well-being Improve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Nature of Self-esteem
CONG Xiao-boa,YAN Hong-hea, ZHANG Xiang-kuib
(1. School of Marxism, 2. School of Education,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024, China)
Abstract:Well-being is the inner and subjective experience for individual. As people have divergent understandings of well-being in social life, they have different approaches of achieving well-being.This paper claims that the process of achieving self-esteem is a necessary step toward well-being experience.In practice, we can gradually fulfill our self-value with diligence and growing-up, and we can establish a harmonious mutual relationship with the society in experiencing social values. As a core component of the personality, self-esteem determines the individual status of well-being at a deep level.
Key words:self-harmony;self-esteem;well-being
中图分类号:B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06(2016)01-0128-05
通讯作者:张向葵,女,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心理学。
作者简介:丛晓波,女,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社会心理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社会转型期大学生主观幸福感提升及健全人格培育研究”(BBA120020)。
收稿日期:2015-05-12
颜宏赫,男,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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