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邓军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新时代中,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业,应通过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克服融资供需信息不对称、社会机构利用不足、解决融资难方法不多、多元融资渠道利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以转型升级、新兴、科技和高成长性企业为服务重点,逐步形成以破解企业融资难为中心,金融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融资渠道更加畅通、政府服务更加贴近企业的工作体系,为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质量更高的金融服务。
——建立“银政企保”紧密合作的融资担保体系,提升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能力。鼓励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尝试设立支持投资、信贷、保险、担保、保理联动的投贷保联动引导基金。以政融担保中心为核心,组织优质融资担保机构建立融资担保服务体系,通过开展直保、再担保、分保、联保和代出保函等多种业务,明显提升担保增信服务能力。推动建立由银行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的商业化银担合作新模式,创新担保业务,探索产业链、供应链担保以及投保联动业务。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大中城市要建立完善的投贷联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等保障机制作用,满足试点政策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参与投贷联动试点。对科技创新企业扩大信贷投放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
——推进银行加大信贷支持,满足有效益、有市场、有竞争力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协调、推动银行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充分利用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合理增长。对有效益、有市场、有竞争力、暂时出现流动性紧张的企业,推动银行机构有针对性地运用收回再贷、续贷展期、债务重组等手段,保持企业融资规模。
——建立应急转贷、风险补偿机制。以政融担保中心为平台,与银行合作建立应急转贷资金池,解决企业过桥资金问题。各省市和重点产业园区要根据自身能力和发展需要,积极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设立风险资金池或专项基金,建立或完善应急转贷和风险补偿机制及相关管理细则。
——推进不良贷款处置。支持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商业银行盘活不良信贷资产,改善银行机构信贷资产质量,提高银行信贷投放能力。推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创新金融产品,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活跃不良资产交易。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现有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能力;吸引民间资本筹建并增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融资,探索发行企业债新品种,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努力完善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合作关系,支持辖区内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建立与中国银行、渣打银行等银行机构的合作关系,组织有意愿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政策辅导、境外路演,帮助企业开展境外发债。
——努力破解融资障碍,提高融资需求的有效性。政府要努力加快新项目的引进与建设,扩大融资增量需求。尽快完善在建项目的相关手续,提高融资的可获得性。定期深入企业一线,在土地、房产、工商、税务等方面,及时解决因行政管理效能不足产生的企业融资障碍。协同当地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分支机构,对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保持或合理增加融资服务。
——搭建网络信息平台,努力破解融资供需信息不对称。依托股权交易中心、票据资产交易中心,探索搭建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将企业金融需求送达各类金融机构。政府要做好需求信息采集整理,提高信息质量,跟踪、改进信息交换的有效性。各省市要结合实际,定期组织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推介说明会和交互式路演,促进供需双方有针对性地开展持续的银企对接。
——开展“群对群”的精准服务。以“金融精准服务企业库”为基础,对不同企业群分类施策,组织贴近、精准的金融服务,努力纾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对市级政府提供的大型重点企业和省政府確定的标杆企业,按照个案解决的方式,组织各类金融机构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对高成长性科技或新兴企业,利用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常态化的交互式路演,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市场化对接。
——建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率先在各省会金融商贸开发区建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为全省科技与新兴企业,提供持续的社会化股权投资服务。在经验积累、方法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具备条件的重点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推广,探索建设覆盖全省、产融结合特点突出的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序列。
——开展“金融机构园区行”活动。按照省、市、金融机构分类组织的原则,组织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定期赴各重点园区、开发区开展专项或综合性“金融机构园区行”活动。国家级高新区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省级高新区、重点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由各市政府负责组织,省内重点金融机构可根据业务拓展安排自行组织。
——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推进融资便利化。协调土地、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公安等部门,制定流程、收费、文本制式和审批期限等统一的服务标准,通过行政服务一体化,实现具有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房产、土地、股权、车辆、设备等抵质押登记业务比照银行机构办理,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周期,促进抵质押便利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便于社会化服务实现的政府职能,委托金融、类金融机构以社会化方式实现,提升公共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增强信贷服务有效性。推动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引导信贷资金更多的投向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重点支持领域,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推动银行机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改善资金需求时间错配;推动银行机构对市场前景较好,但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推广循环贷款、展期续贷、年审制贷款等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推动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促进融资工具的综合运用。争取各金融机构总部支持,以主要分支机构为主体,统筹协调本机构各类分支机构,综合运用债权、股权、租赁、资管等金融工具,开展组合式金融服务。鼓励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利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等业务规模。探索在股权交易中心建立权益抵质押登记平台。鼓励银行机构在科创企业集聚区设立分支机构,在客户评价、业务模式、风险缓释方式、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还款方式、抵质押品、担保方式等方面开展创新,提高科创企业信贷获得能力。依托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对科创企业贷款进行合理定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增强银行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量效益。全面推动银行业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改进业务流程,积极利用新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模式。着力解决去通道、减费用、降成本问题。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准确把握贷款投向,推动兼并重组,完善供应链融资模式,打通上下游配套企业融资瓶颈。建立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落实尽职免责政策。对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显著的银行机构,在网点设立、业务拓展和监管评级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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