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公共利益系心间

时间:2024-09-03

淮北市相山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出台决定、开展调研等方式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维护公共利益,保障人民权益。

淮北市相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公益诉讼情况。

“截至今年6月,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摸排、筛查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5件、立案51件,其中生态环境污染类案件35件、资源保护类案件2件,经审查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6月12日,淮北市相山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区检察院负责人汇报了2019年以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公益诉讼是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新的司法职能、重大的监督职责。相山区人大常委会为督促检察机关认真履职行权,于2019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支持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通过开展调研进一步促进公益诉讼工作。

出台《决定》,完善“顶层设计”

2019年10月,在调研该区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赴外地考察学习之后,淮北市相山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支持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这是淮北市首个区县人大专门就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的决定。《决定》明确了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区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了行政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监察、审判、检察、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沟通、配合关系,在全区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检察院主办、部门配合”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

《决定》的出台为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为督促检察机关更好地贯彻落实《决定》,2020年初,相山区人大常委会把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强化监督,推动公益“亮剑”

在调研过程中,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成效赢得调研组成员的赞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区检察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过程中发现,陈某在疫情期间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假口罩)涉嫌刑事犯罪的同时,危及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区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此案已按照法定办案程序提交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区检察院接到线索,辖区内某饭店有大鲵(娃娃鱼)对外销售。大鲵系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该饭店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有关决定也明确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从源头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区检察院依法向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立即对该饭店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将涉案3条大鲵进行妥善安置。该案件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

此外,区检察院开展口腔诊治场所医疗污水排放、婴儿健康微量元素检测等整治专项活动,为相关政府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查处相关问题,赢得人民群众的欢迎。

“区检察院服务大局,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注重办案质效,成功办理了一批社会效果良好的典型案件。”调研组成员对诉讼工作予以肯定。

直面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调研组发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还存在公益诉讼机制不完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宣传力度不够、评估鉴定困难等问题。调研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建言献策,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该区公益诉讼工作质效双提升。

针对发现的公益诉讼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调研组建议,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针对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调研组建议,坚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增加招录经验丰富的专业性人才,充实公益诉讼一线办案力量,保证人员配备、能力素质和业务增长相适应。针对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知晓度较低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建议,采取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大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公益诉讼永远在路上。”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监督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希望检察机关突出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等领域,实现办理一个案件、影响一个领域的警示效果,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