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文/金志诚
休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职行权,强化使命担当,创新方式方法,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休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自觉锻造成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积极探索创新代表依法履职途径,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是完善代表工作制度。休宁县人大常委会为更好地开展代表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人大代表联组、小组活动办法》《关于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增强代表履职实效的办法》《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办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接待选民日和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以制度化促进代表履职常态化,确保代表履职有组织、有内容、有经费、有反馈、有评估、有成效。
二是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休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践行为民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主题活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县人大代表工作站,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创建“四最”营商环境,采取各代表小组轮值方式,通过接待群众、走访企业、监督政务服务、约见部门负责人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和服务。截至目前,已接待群众90 余人次、走访企业20 多家,协调解决158 件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在各乡镇建立人大代表活动室和群众联系点,面对面了解群众的诉求,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已通过代表活动室和联系点征求到意见建议100 多条,一些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群众有了获得感,代表有了成就感。
三是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在休宁县新闻媒体上开设“代表风采”栏目,集中报道代表履职活动,展现代表履职成果,大力宣传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的履职故事和典型做法。设立“休宁人大”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代表小组履职动态和代表的履职成效,提供相互学习借鉴的平台。开展“两优”(优秀人大代表和代表优秀建议)争创活动,在县人代会上表彰奖励“两优”代表,提升代表履职的荣誉感。通过媒体报道、公开宣传和表彰奖励等形式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形成代表小组之间、代表之间“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休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与时俱进,根据新时代的特点,结合人大工作职能,在运用传统方式依法进行各项监督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事项,开展工作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成效。
一是运用网络技术开展财经监督。改变以往财政预、决算仅靠听取报告和纸上审查监督的模式,建立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实行定期听取报告,进行纸质审查和运用平台数据适时审查、日常监督相结合,线上线下双审查。在县人代会期间,将触控查寻一体机放置会场入口处,方便人大代表随时查询预算执行情况,为代表审议报告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增加预警指标信息,及时发现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预算执行监督的及时性和精细化。
二是运用大数据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制定出台《休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和《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到县数据资源中心调阅大数据,对政府性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和国有资产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论证,特别是对通过城投运营的项目和管理的国有资产进行重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预警,防止政府投资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双提升”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助推工作落实。近几年来,因涉法涉诉问题到人大机关信访的人员不断增加,为此,休宁县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大力宣传群众普遍关注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法律,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群众法律意识。每年“12·4 法制宣传日”,休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直机关在县城中心状元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21个乡镇也同步举行宣传活动,乡镇司法所还会同公安派出所一道送法上门,到田间地头为群众解析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开展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和矛盾纠纷联调联处工作专题调研,对与之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监督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涉法涉诉人员通过法律方式解决问题。
休宁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县域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把保护和改善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确保“一江清水出新安”作为重大责任来落实。
一是推动立法保护。在休宁县境内的齐云山位于新安江上游,是集山岳自然风光和摩崖石刻、道教文化于一体的风景名胜区。为保护管理好这座“天开神秀”的名山,县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人大代表进行深入调研,向市人大提出立法建议,推动《齐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成功颁布实施,成为休宁县首部地方性法规,齐云山生态状况、景区环境和旅游秩序明显改善。
二是积极参与保护。休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每人都分工牵头联系环保整改项目,监督指导工作落实。在牵头推进县城过境段横江(新安江发源地之一)综合保护利用项目中,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执行指挥长,组成工作专班,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对项目进行整体谋划、策划,对涉及到生态环境事项逐一进行论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全程跟踪监督,推动项目有序开展。
三是助力价值转换。茶产业是休宁农业农村主导产业之一,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休宁县人大常委会把推动茶产业有机化作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促进生态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对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引导茶农用“黄板”防虫、用人工除草,减少茶叶的农药残留和土壤的面源污染,有机茶鲜叶价格从几元攀升到几十元甚至上百元,既改善了生态环境,又促进了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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