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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路径思考

时间:2024-09-03

肖新奇杨海平张翠玲

(1.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湖南湘阴414600;2.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检察院,3.湖南泸溪416100;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长沙410001)

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路径思考

肖新奇1杨海平2张翠玲3

(1.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湖南湘阴414600;2.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检察院,3.湖南泸溪416100;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长沙410001)

学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就是要从完善学习制度入手,着力构建促进学习、保障学习的长效机制;从创新学习内容入手,努力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从改进方式方法入手,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注重学习运用,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学习型检察机关;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学习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定力。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不仅能够促进检察干警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坚持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而且能够密切检民关系,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夯实新形势下强化法律监督的思想基础。面对信息化社会时的快速发展,检察机关要引导和教育检察干警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思想,建立学习激励机制、考核制度、约束机制和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案件的能力。

一、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要与加强制度建设有机结合

完善学习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长效机制。实践中,部分检察机关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警学习制度大多处于消极应付、走过场的现象,个别干警认为政治理论学习太空太虚,借口办案工作忙而不参加学习,严重弱化了学习型检察院的建设。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为基础,以考评制度为保障,以奖励制度为动力,以展示推介制度为载体,做到用制度管学习,促学习。一要确立全员学习制度。从各职能部门和检察官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出发,对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业务部门及其它综合部门进行分类,突出职业特点,梳理出各类应知应会基本技能知识和相关法学、政治、经济、科技等必备知识并找出现实差距,激发检察人员的学习热情,使读书学习既是检察机关的组织行为,又是全体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班子成员要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带头撰写读书心得和调研文章,带头落实学习任务,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吸引检察人员投身读书活动之中,通过团队平等学习、启发学习、互动学习,引导干警通过学习将学到的知识转化为提升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方法,针对本部门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力量开展集中调研或专题研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二要完善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检察人员学习考核制度》等,对人员组成、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和学习考勤作出明确规定。规定党组主要领导和内设机构领导抓学习的责任。由党组或支部书记负责确定学习任务,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规定集中学习研讨的时间,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适时组织专题学习,邀请专家或院领导作一场辅导报告,组织集中研讨,形成学习纪要。三要完善个人学习考评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学习机制、述学评学考学机制、激励保障机制、舆论引导机制等,并把学习考核同政绩评价、评奖晋级等结合起来,发挥制度规范学习、促进学习的重要作用。实行领导骨干和检察干警分类学习考评制度,对院领导班子和中心组成员的学习,通过检查学习笔记,重点督促中心学习组规定书目阅读情况,重点考查对党的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法学、检察学理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通过开展检察理论和调研成果的评选,帮助班长成员牢固树立法律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大局思维。要求检察干警全面掌握《检察业务指南》,通过学历教育、续职教育、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知识素养,要求干警每年必须撰写一本读书笔记、一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引导干警在学习与思索中获取知识,不断进步。完善读书学习激励制度。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续职教育和业务技能学习,除报销合理的学习费用外,在取得学历和技能资格后还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要与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有机结合

检察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检察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成效,关系到社会矛盾能否得到有效化解、群众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必然要求检察官掌握全面的法律专业知识、精湛的办案技能和丰富的司法经验,不断提高出庭公诉能力、证据审查判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一要明确学习目的。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首要目的就是准确把握法治建设和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帮助检察人员解惑释疑,不断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带着问题读书作为深化读书学习活动的重要途径,把学习和实践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着眼于提高干警素质、凝聚办案力量、推动科学发展。促使检察干警既要学习法律知识,又要学习政治知识、经济知识、文学知识、科教知识;既要深刻领会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又要准确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既要牢记检察工作职责使命,又要加强检察官的自身修养。促使干警对如何遏制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侵犯人民合法权益等现象,如何把监督制约贯穿于检察权行使的各个环节,寓于各项执法规范中,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何强化监督制约,坚决防止执法不公、不廉问题的发生,如何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以及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依法制约的机制,如何构建科学的检察业务工作考评机制等提出对策建议和自己的见解。二要明确学习重点。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这一主题,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引导检察人员广泛涉猎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外语等通用基础知识和技能。突出抓好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经典著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为重要抓手,定期开展公诉论辩、侦讯模拟、疑案研讨等岗位练兵,搭建网络学习平台,重点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专业知识,强化对侦查业务、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各项业务技能的学习,重点加强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职业伦理教育,以精湛的法律业务知识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指控犯罪,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明确学习方法。实行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引导和鼓励干警少应酬,多学习,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同时,精心组织集中学习,通过专题学习会和研讨班等形式进行集中交流讨论,达到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实行“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帮助检察干警深刻把握世情国情党情民情的变化,深入思考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问题,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每年邀请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或领导干部,与检察干警进行面对面交流。当前有的地方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不太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有的干警对法学理论研究不深不透,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对所学的理论知识存在学用脱节的现象,有的干警在学习上存在实用主义,需要什么才去学什么,认为与工作关系不大的知识内容不学、少学,从而影响了学习型检察院的建设。因此,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向书本学习与向实践学习相结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的内容必须与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既要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又要具有战略眼光,善于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学习和工作方式方法。要求干警多读书、读好书,注重学经典、学原著,广泛涉猎书本知识的同时,把向实践学习作为映证相关知识的重要方式。组织干警分综合类、刑检类、侦查类和技术类进行专项培训,通过“检察论坛”、“学习园地”等学习形式,提升干警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要与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有机结合

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是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重要载体。然而,一些地方片面理解学习型检察机关与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关系,有的对检察文化建设的内涵认识不够,有的认为检察文化建设与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无关紧要,从而导致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形式单一,内容空洞,既很难营造一个机关的浓厚文化氛围,也无法体现一个检察职业团队的崭新精神风貌。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着手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一是陶冶思想情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检察文化制度建设,把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贯穿到日常宣传、主题宣传、评优评先、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营造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递检察正能量的浓厚氛围。坚持学习制度与检察文化建设相结合,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主要领导同志,围绕检察人员普遍关心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层次理论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介绍本部门本行业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为检察人员学习知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供平台,帮助干警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采取问卷调查、干警座谈、设立信箱等方式,围绕检察发展中“干警最关注的问题、最不满意的问题、最希望改进的工作”的突出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金点子、好建议”,促进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让检察人员真正体会到学习的乐趣,认识到学习的价值,自觉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二是增强职业使命感。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要结合各个地域文化特征和检察工作实际,通过组建理论研讨、通讯报道、歌舞曲词、演讲口才、书法摄影、诗歌写作兴趣小组等多元文化载体,开展书画摄影比赛、演讲比赛、练兵比武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为广大干警创建展示才艺的舞台。推进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为核心的检察文化建设,建设好检察陈列室、荣誉室等检史教育场所,在办公楼设置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电子显示屏、公共广播系统,以及荣誉室、健身室、乒乓球室、绿化广场、运动场等休闲场所,在办公场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注重检察干警的思想引导、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检察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传递检察正能量。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和时代主旋律,不断丰富学习活动载体,开设检察文化论坛,邀请高层专家研判、探索、提炼检察文化,适时组织理论骨干积极撰写检察文化建设方面的理论研讨文章,提升检察干警的学术水平和文化品位。通过教育培训、实践养成、行为自觉、文化熏陶等方式,通过舆论宣传“典型人物”、“道德模范”、“模范检察院”等先进事迹或活动,着力解决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行为、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使领导干部、执法一线业务骨干、新进检察人员深切感受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人格魅力和正能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行动自觉。用具有强大影响力的检察文化来引导、凝聚、激励干警,自觉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提升检察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广泛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组织检察人员走基层接地气,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帮助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形成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通过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适时推出检察文化专栏专题,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访谈节目、专题节目和各类出版物等形式传播检察正能量。善于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建设传递检察正能量的网上传播阵地,积极回应网民关切,主动有效进行网上引导,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检察文化形成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打造网上舆论引导合力。

DF832

A

1671-5136(2015)01-0070-03

2015-03-20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基于敏捷学习视角的学习型检察院建设要素体系研究》(XJ2013C23)的阶段性成果。

肖新奇,男,湖南湘阴人,湖南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研究方向:检察制度;杨海平,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科长。研究方向:检察制度;张翠玲,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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