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西藏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多年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坚持科学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提倡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西藏。目前,西藏是世界上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大部分区域仍处于原生状态。
科学研究表明,过去100年,全球气候进入变暖期。由于西藏高原的特殊海拔高度,其所经历的气候变暖过程比周围地区更为强烈。1961年至2007年,西藏高原的平均增温幅度每10年超过了0.3℃ ,是全球平均增温幅度的2倍。随着气候变暖,冰川呈现加速退缩趋势,过去30年来整个青藏高原冰川面积年均减少约131平方公里;高原多年冻土呈现区域性退化,表现为季节冻结深度减小,融化深度增大。
在气候变暖影响下,西藏高原生态系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西藏高原植被的返青期提前、枯黄期推迟,生长季平均延长约10天。植被盖度呈总体微弱上升态势,净初级生产力增加了约11%。由于净初级生产力的显著增加,高寒生态系统碳汇呈增加态势。1980年至2002年,西藏高寒生态系统形成平均每年2300万吨的净碳汇,约占中国陆地植被碳汇增加量的13%,其中高寒草地生态系统形成平均每年1760万吨的碳汇,西藏高原植被生态系统已成为中国重要碳汇地区之一。目前,西藏植被总体变好,但存在区域差异。在降水减少的南部地区生态系统退化,在降水增加的北部地区生态系统改善。随着国家大型生态工程及其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人类活动强烈影响区的生态退化得到了有效遏制,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功能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多年来,在国家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框架内,西藏始终处于重要位置。国务院在1998年和2000年制定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将青藏高原冻融区作为全国八大生态建设区之一,进行专门规划,提出明确的建设任务和建设原则。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有2个位于西藏,分别为“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生态功能区”和“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功能区”,面积分别为97750平方公里和494381平方公里,总面积接近西藏的二分之一。2009年,国务院通过《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争取到2030年基本建成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安全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西藏自治区编制实施了《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一江四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对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同时,还开展了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功能区划、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生态补偿研究、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等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西藏的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不断发展,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以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意见》等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生物多样性与重要生态区得到有效保护。西藏共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其中,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14个、地县级24个。保护区面积达到41.37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3.9%,居全国之首。西藏12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在已建的自然保护区中得到了较好的保护。比如,国际动物研究界认为早已灭绝的西藏马鹿,20世纪90年代被重新发现,种群还在不断扩大。藏羚羊种群数逐年增加,目前已达15万只左右。黑颈鹤数量为7000只左右。西藏建立了22个生态功能保护区(国家级1个)、8个国家森林公园、3个国家湿地公园、4个地质公园(国家级2个)、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美国前总统卡特在为《走进西藏:生物多样性与保护事业》一书所写的序言中这样评价西藏的环境保护事业:“在过去的20年中,世界上还有哪个地方可以将40%的面积划出用于自然保护?要扭转一个濒危物种不断减少的数量又谈何容易?然而勤劳的西藏人做到了。”
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成效显著。严格控制森林的采伐规模。江达、贡觉、芒康3县实施总面积达3.1万平方公里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实施全区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建立了曲水、扎囊、日喀则、狮泉河等治沙试验示范区。在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严重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上游及雅鲁藏布江流域的28个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全区已完成造林面积8.37万公顷,封山育林面积33.87万公顷,退耕还林以每年1.92万公顷的速度递增。西藏森林覆盖率已上升到目前的11.91%。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确保草原生态良性发展。对天然草地开展围栏和水利建设,实施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按照以草定畜的原则,划定轮牧期和禁牧区,建设人工草地,改良退化草地,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截至2012年底,西藏有天然草地面积8511万公顷,其中,可利用天然草地面积6910万公顷。开展公益林补偿和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
水土保持与地质灾害防治不断加强。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近年来,先后实施聂拉木县樟木镇滑坡治理、琼结县县城滑坡泥石流治理、林芝地区八一电厂二级电站后山滑坡泥石流灾害治理、拉萨市流沙河泥石流治理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工作进展顺利。从2010年开始在全区 7地 (市 )、74县 (市、区 )的4761个行政村开展人居环境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2012年底,已经安排2500个村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通过推广利用清洁能源,减少了天然植被的樵采,有效保护了农牧区的生态环境。实施了沼气、太阳能及小型风力发电等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完成21万户沼气池建设,推广太阳灶39.5万台,推广太阳能户用系统1万余套,太阳能集中供暖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风光互补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20千瓦。
城镇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完成了全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调查,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档案,设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全面开展生态西藏创建。西藏自治区政府提出了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西藏、美丽西藏的目标。拉萨市开展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林芝地区开展了生态林芝建设,山南、那曲地区分别提出了建设“生态美好模范区”和“生态草原地区”的构想。拉萨、那曲、林芝、山南等四个地(市)先后在97个乡镇和221个行政村开展了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截至2012年底,已命名22个自治区级生态村。
当前,西藏高原是除南极和北极之外,地球上最洁净的环境本底区,大气环境干净透明,各类污染物质的含量与北极地区相当,污染物种类较少,浓度较低。西藏大气重金属元素含量接近于全球大气元素浓度的背景值,拉萨大气重金属含量也远低于人口聚集区和工业化地区。西藏非城市地区大气中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拉萨市大气中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为14.58微克/立方米,远小于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35微克/立方米的规定,较人类活动密集区低十几倍。西藏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状况保持良好,达到了我国规定的水体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其重金属含量处于世界河流-湖泊生态系统的背景水平,没有受到人类活动的污染。西藏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继承了其成土母质的特点,1979年到2009年的30年间土壤重金属含量没有发生明显的改变。
在过去的60多年时间里,西藏走完了人类社会需要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才能走完的历程,书写了人类历史上壮丽的篇章。今天的西藏,经济发展,政治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生活幸福安康,一个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的新西藏正呈现在世人面前。回顾西藏走过的不平凡历程,留下了许多宝贵而深刻的启示。
——西藏的发展进步离不开选择一条正确的发展道路。60多年来,正是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怀抱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西藏各族人民才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西藏才实现了由贫穷落后到富裕文明的转变。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和保障西藏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未来的岁月里,西藏的发展进步依然离不开这条道路。
——西藏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中央政府的支持和全国人民的帮助。中国国家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为西藏的发展进步提供了强大动力。中央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西藏的发展,十分关心西藏各族人民的福祉,举全国之力支援西藏,以优惠的政策和强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推动西藏的发展进步。1952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对西藏安排各项补助达4543.4亿元,占西藏地方财政成立以来累计支出的96%。2011年至2015年,中央政府围绕改善民生、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共规划建设226个重大项目,5年计划完成投资1931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投资占71.5%。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中央政府按照省市财政收入的千分之一核定了17个援藏省市的援助资金量,并建立了稳定增长机制。
——西藏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西藏的发展进步,追根究底源自人民的创造。在西藏历史发展的各阶段,各族人民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主人翁精神,破旧立新,改天换地,创造一个又一个新鲜事物,推动历史不断向前。
——西藏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对外开放合作。封闭曾经是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延续数百年的重要条件,也是西藏发展进步需要破除的障碍。60多年来,西藏向全国和世界敞开胸襟,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和世界各国的交流交往交融,吸收来自外部的先进文明成果,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
西藏的发展进步有目共睹,任何不持偏见立场的人都为之惊叹不已,任何真正关心西藏的人都为之欢欣鼓舞。但是,也有少数人不仅对西藏的发展进步视而不见,反而大肆攻击,否定西藏的发展道路和西藏各族人民为之奋斗的现代化事业。
长期流亡海外的十四世达赖集团,一直从事分裂祖国和破坏西藏发展稳定的活动。在1959年武装叛乱失败后,又对中国边境地区进行多年武装袭扰。这些年,又鼓吹“大藏区”、“高度自治”,这些主张完全违背中国国情,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实际上是想推翻西藏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动摇给西藏带来发展进步的制度基础。
在国际上,还有一些人,出于意识形态偏见和自私自利的扭曲心态,刻意歪曲西藏的昨天和今天。他们凭空杜撰了一个“香格里拉”神话,希望西藏永远处于原始落后状态。西藏60多年发展进步的事实证明,西藏人民与世界人民一样,有权享受现代文明发展成果,有权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当前,西藏各族人民与全国人民一道,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西藏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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