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吴 大 昕
(东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朝鲜己亥东征与明朝望海埚之役
——15世纪初东亚秩序形成期的“明朝征日”因素
吴 大 昕
(东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明永乐十七年(1419)六月,在辽东半岛与对马岛,明与朝鲜对活动于黄海、渤海地区的倭寇,分别进行了望海埚之役与己亥东征两次的军事行动。经过明、朝这两次战役,14世纪末严重的倭寇问题得到了暂时的平息。两场战役看似独立发生,实则是明、日、朝三国之间围绕政治、外交与贸易问题不断冲突与交涉的结果。从两场战役之前的明朝对朝鲜、日本的外交活动,可以见到在15世纪东亚区域秩序的建立过程中,明、日、朝三国所扮演的各自角色与各自目的。明代朝贡体系并非只基于明朝中心或华夷秩序,也必须适应东亚各国当时的现实状况与各国利益。
望海埚之役;对马岛;己亥东征;东亚关系
明永乐十七年(1419)六月十五日,辽东总兵官中军都督刘江(后改名荣)于辽东半岛望海埚大破倭寇,*本文中的“倭寇”一词的定义为:13到17世纪侵扰中国、朝鲜,来自海洋的武装盗匪集团。至于“真倭(日本倭寇)”的比例多寡,并非是否称之为“倭寇”的标准。俘虏百三十人,斩首千余级。此一大捷从明中叶(特别是嘉靖大倭寇发生后)开始,就被视之为平息明代(前期)倭寇的重要事件,*学界一般将明代倭寇分为前后两期,前期倭寇指的是自13世纪中叶到15世纪中叶(嘉靖前)侵扰中国、朝鲜的日本倭寇;后期则嘉靖以后的倭寇,参见郑梁生:《明代中日关系研究——以明史日本传所见的几个问题为中心》(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5年)。至于前后期确切的分界并未有定论,大多以嘉靖二年(1523)宁波事件,以及嘉靖三十二年倭寇攻陷浙江台州府黄岩县,明朝复设浙闽巡视官两大事件为分期点。笔者采用三期分界,是以倭寇活动的性质作区分,以黄岩县事件的发生及隆庆开海作为分界,分为前中后三期。为明朝获得了百余年海疆的安定时期。望海埚之役的相关研究很多,大多将之视为明朝对前期倭寇最大的胜利;*有关望海埚之役,见郑梁生,《明代中日关系研究——以明史日本传所见几个问题为中心》,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5年,第327—329页。或者将其视为明代中日朝贡关系中,足利幕府四代将军足利义持的停贡期的重大事件。
在望海埚之役发生四天后,六月十九日,朝鲜出动了船只227艘,兵员1万7千余,对日本对马岛的宗氏发动了己亥东征(日本称为“応永の外寇”)。*参见田中建夫:《倭寇——海の历史》,東京:教育社,1982年,第72—77頁。这是李氏朝鲜时期朝鲜对日本的唯一一次大规模的出征,朝日贸易虽然因此次出征而中断一时,但在一年之后,随着朝鲜派遣日本通信使宋希璟(1376—1446)出使日本,朝日关系逐步重建,对马也获得了对朝鲜的贸易权利。1443年吉嘉条约的签订后,日朝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朝鲜历史中的前期倭寇问题至此基本获得解决。*关于己亥东征后日朝关系,参见朱莉丽:《围绕“己亥东征”的朝日交涉及其背后的明朝因素》,《韩国研究论丛》 2015年第2期。姜在彦:《“応永の外寇”と博多の人びと》,《韩国文化》 2003年第283期。
而除明朝与朝鲜,在日本方面,除了对马直接受到朝鲜的攻击外,对马倭寇侵扰中国遭到大败,以及朝鲜东征初期的胜利,在日本国内也引发了恐慌,日人认为明朝已经与朝鲜联合,会如140年前元与高丽联合再度入侵日本一般,将这两个似乎独立的事件视为“元寇再来”。原本已经陷入低潮的明日朝贡关系至此完全停顿。一直到六代将军足利义教之时,才在1433年重新恢复。
永乐十七年六月所发生的这两起事件,可以说是15世纪明、朝、日三国关系重整中重要的分界点。然而这两起事件,却一直被分列于明日与朝日关系。在东亚朝贡体系之下,围绕着日本与前期倭寇的两个重要事件,真的会是没有任何关联性吗?
本文将以《明实录》与《朝鲜实录》中对此事件的相关记载,梳理两事件之间关联性的有无,以及三国之间隐约存在的明、朝两国联合征日的想象,来讨论两事件对15世纪东亚海域秩序的影响。
提到明代的日本,大多数人都想到倭寇。而所谓的这个倭寇,其实指的是被称为明代两大“外患”“南倭北虏”中的“嘉靖大倭寇”。嘉靖大倭寇,指的是自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倭寇攻陷浙江台州府黄岩县,明廷复设浙闽巡视官后长达十余年的沿海骚动。一般又称壬子之变、嘉隆(嘉靖、隆庆间)倭寇。长期以来,嘉靖大倭寇便是倭寇史研究的重心,从上世纪30年代中日关系紧张后,不论日本和中国的倭寇史研究都集中于此,互相塑造“倭寇”的定义,以配合两方民族与政策。倭寇问题因而复杂化。又加之对资本主义萌芽问题与农民战争问题的研究,使倭寇又与明朝海禁政策的“不合理性”产生关联,倭寇活动与海禁是一体的两面,即“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郑若曾:《筹海图编》,收录于四库全书珍本五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1935年,卷11,《经略一》,《叙寇原》,第4b—5a页。海禁越严则倭寇活动越炽。
明代的倭寇问题,自明初到明末一直存在,而嘉靖大倭寇仅仅只是其中的十五年(1552—1567),在嘉靖大倭寇发生以前,大多数的时间中,倭寇在明朝眼中,都只是明日之间的外交问题,只要稳定了明日关系,倭寇问题便可以得到控制。可以说,明朝以通过外交手段以及执行海禁政策,实际上成功地维持了沿海地区百余年的稳定。小规模突发的寇略活动当然自始至终并没有停止,但并未对中国沿海造成巨大的破坏。
明朝对海上活动的控制,是由严格的海禁制度及朝贡贸易体制所构成,明朝的海禁政策是有多方面的考虑的。海禁—朝贡政策的主要目的,简单地说,对外在确立明朝所认可的全新国际秩序,对内则在维持海防的安全与经济秩序。
明朝建国后,在国防上有两个重要的课题:即北方的蒙古可能的入侵与在沿海残存之反明势力的反扑。前者在明军不断的派遣军队进攻蒙古下大致稳定。而沿海的情况则较为复杂,整个沿海仍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海上势力。包括持续在朝鲜、辽东、山东进行寇略的日本倭寇;以及在浙江沿海活动的张士诚、方国珍残党。由于对日本的认识不清,日本虽被列在十五个不征之国中,但明朝仍然一直存有一强大的日本将联合诸海上势力反明的疑虑。明代有关勾结外国图谋不轨的案件中,勾结日本一直与勾结蒙古并列前茅,如胡惟庸案的罪名,就是勾结蒙古与日本。
倭寇一词,据前人的研究,首见于《高丽史》高宗十年(1223)五月条所纪“倭寇金州”。*郑梁生:《明代中日关系研究—以明史日本传所见的几个问题为中心》,第275页。其中“倭”字用来称呼日本人,而寇则作动词用,意即日本海盗寇掠金州之意。之后逐渐演变,到明初时,《明太祖实录》上已有“先是,倭寇出没海岛中”*《明太祖实录》,卷41,第824页,洪武二年四月庚午朔条。的纪录,将倭寇两字作一专有名词使用,但仍常见以“倭人入寇”或“倭夷寇山东”等使用情况。到了嘉靖年间,则完全以“倭寇”一词专指海盗。“寇”已不再作为动词了。
明初对日本的认识并不深,留下的资料相当少,现存明代记述日本(或倭寇)的传记中,大部分都是在万历年间成书,其中对日本的认知与想法,大致上都是在“嘉靖大倭寇”发生后形成的。主要的内容来自于嘉靖末年成书的《筹海图编》,而此书对日本的认知则来自于嘉靖初的《日本考略》与嘉靖年间蒋洲、陈可愿使日招抚王直的见闻。由于这些见闻都是来自私下访得或仅接触日本部分地域,因而充满了错误。甚至在《明实录》传抄民间之前,明代人大多也不清楚明初与日本的来往情况。将《明史·日本传》与《汉书》、《唐史》、《宋史》比较,可以看出从元代到明中叶之间,日本就好像在中国历史中消失了一般。这可能是因为蒙古征日所带来的交通断绝所致。明末经过与日本在经济上及军事冲突的交流后,才对于和日本的交通线、地理环境与语言文字、生活方式有了较深刻的认识,但对日本的历史与政治情况依然不清楚。明末尚且如此,也无怪明太祖的使臣在宣谕日本时遭到重重问题。
当明初中国正在重建统一的帝国时,日本正陷入因先前蒙古征日而引发的一连串内乱。当明太祖派遣的使臣到达日本九州岛时,日本正处于天皇和新兴武士集团足利氏的战乱中。许多的日本武士在生计与冒险心的刺激下,到西方的朝鲜与中国从事海盗,倭寇问题自此而来。前期倭寇,在江南与浙江地方志的记录上,找不到嘉靖前有关的记录,大部分的记录来自于《明实录》和《朝鲜实录》中。前期倭寇活动于朝鲜、辽东、山东。倭寇活动主要在抢夺粮食及掳掠人口,目标是沿海的渔村与农村,见不到进行贸易的活动的记录。*有关前期倭寇的活动,参见小叶田淳:《中世日支交流贸易史研究》,东京:刀江书院,1941年;田中健夫:《中世对外关系史》,东京:东京大学,1975年;秋山谦藏:《日、明勘合贸易と密贸易》,《历史学研究》6卷8期,1936年。后来又与张士诚、方国珍残党结合,逐渐开始寇掠浙江宁波、台州、温州三府,偶尔寇掠福建。
洪武年间,高丽名将李成桂平定朝鲜沿海的倭寇,最后乘着高丽王发兵抗明的同时,发动政变,从而建立李氏朝鲜(1392)。由于李成桂善用武力与外交手段对抗倭寇,倭寇遂转而劫掠辽东、山东地区寇掠。永乐十七年(1419),明军于辽东半岛望海埚大败倭寇,此后倭寇不再入侵辽东、山东沿海,倭寇活动大抵平息。浙江则成为主要的活动区,但百余年之间,只维持散发的、小规模的入寇,使明朝获得百余年海疆平定期。望海埚之役因此被称为明代对倭寇的第一大捷。
永乐十六年十二月,朝鲜获得了倭船三百余只准备入寇中国的消息,十七年一月,“庆尙道观察使报:倭贼所掳逃回汉人金得观等二名到晋阳言:倭贼造战舰,要于三月,作耗中国沿海之地。”*《朝鲜世宗实录》卷3,永乐11年1月戊午条。朝鲜太宗李芳远(1367—1422,此时已退位为上王)“命驿召得观”等。消息审实后,“礼曹判书许稠启:金得观供状已到,宜先报辽东,转奏预防。若不先报,令得观入奏,而倭寇或先作耗,则似为不可。上然之。朴信曰:得观若还,则朝廷必知我国与倭岛地近交通,不如留之。上王召左议政朴訔(1370—1422)议之。訔曰:先报供状不可,留得观亦不可,当以急传,遣得观入奏。从之。”*《朝鲜世宗实录》卷3,永乐11年1月庚申条。
金得观在一月二十四日出发往辽东,据《明太宗实录》载:
勑捕倭都指挥谷祥、张翥、浙江福建缘海卫所曰:今朝鲜送回倭贼掠去军士二人,言贼欲来滨海为寇。又海宁、乍浦千户所了见赭山西南海洋等处有倭船十余艘望东南行,尔等宜严备之。*《明太宗实录》卷209,永乐17年2月辛卯条。
记载中的“军士二人”应该就是《朝鲜世宗实录》中的金得观等二人。成祖的敕书在二月中发出,意即仅一个多月,北京就收到了倭寇将大举入寇中国的消息。不过经明朝的分析,认为倭寇的入侵方向应是浙江与福建沿海地区,而非山东或辽东,因此警报往东南。一个月后,朝鲜贺千秋使成揜赴北京时,再度警告了倭寇即将入侵渤海地区的可能性,*《朝鲜世宗实录》卷5,永乐17年9月戊申条。明成祖遂敕书辽东总兵官都督刘江:“今朝鲜报:倭寇饥困已极,欲寇边,宜令缘海诸卫,严谨备之,如有机可乘,即尽力剿捕,无遗民患。”*《明太宗实录》卷211,永乐17年4月丙戌条。
就在明朝警备海疆之时,五月,倭船突然大量出现在朝鲜西南方海域。五月初五,倭船50余艘突至朝鲜全罗道庇仁县之都豆音串,包围并焚烧了朝鲜兵船。此次行动的目的据倭寇所言,并非为寇略朝鲜,而是因“(对马)岛中饥馑,以船数十艘,欲掠浙江等处,只缘乏粮,侵突庇仁,遂至海州,窥欲行劫。”十一日,该批倭寇又寇海州,声言“我等非为朝鲜来,本欲向中国,因绝粮而至此,若给我粮,我当退去矣。”*《朝鲜世宗实录》卷4,永乐17年5月辛亥条。庇仁县(现韩国忠清南道舒川郡)虽在朝鲜西南,却不在对马岛至浙江、福建的航线上,而在对马岛往辽东、山东的航路上。我们可以确认,这批倭寇便是在六月入侵辽东半岛的同一批倭寇。
两次的寇略引起了朝鲜的极度重视,王月十三日“两上*两上:指本年刚刚继位的朝鲜世宗李祹(1397—1450),以及已退位为上王的朝鲜太宗李芳远(1367—1422)。甚忧之……召见朴訔、李原及赵末生、李明德于内,密议乘虚殄歼对马,退邀贼还之策,夜分乃罢。”十七日“两上命召柳廷显、朴訔、李原、许稠等,议乘虚征对马便否。佥曰:不可乘虚,当待贼还而攻之。赵末生独曰:可乘虚击之。上王曰:今日之议,异于前日之策,若不扫除,而每被侵扰,则可异于汉之见辱于凶(匈)奴乎?不如乘虚伐之,取其妻孥,退师巨济,待贼还邀击之,夺其船而焚之,为商贩而来者及留船者,并皆拘留。苟有逆命者,则剪除之,其九州岛倭人,毋令拘留惊动。且曰:不可示弱也,后日之患,庸有极乎?”*《朝鲜世宗实录》卷4,永乐17年5月丁巳条。至此基本确定了征伐对马的方案。*《朝鲜世宗实录》卷4,永乐17年5月戊午条。
于是朝鲜集结了军船227艘,兵力17285人,携带了65天的军粮,在六月十九日出发,二十日攻入对马岛,并一直于对马驻军至七月三日,这也就是己亥东征。关于己亥东征,已有相当多研究成果,在此不再详论述。值得注意的,朝鲜军原定的方案,是趁对马倭寇大举入寇中国之时,乘虚攻击对马,等待入寇倭船回航时,再加以打击。而且,在计划之时,显然有长期占领对马的企图。计划中包括了长期占领对马所需的兵力、物资、船只,朝鲜君臣甚至出现包括了是否尽杀对马岛民,或是将岛民移置朝鲜本土等等争论。*《朝鲜世宗实录》卷4,永乐17年5月戊午条;《朝鲜世宗实录》卷4,永乐17年6月己亥条;《朝鲜世宗实录》卷4,永乐17年6月丙戊条;《朝鲜世宗实录》卷4,永乐17年6月癸巳条;《朝鲜世宗实录》卷4,永乐17年6月戊戌条;《朝鲜世宗实录》卷4,永乐17年7月戊申条;《朝鲜世宗实录》卷4,永乐17年7月己亥条。同时出兵的理由也出现了“对马岛与我国,一水相望,在我抚育之内。”显示了此次朝鲜出兵对马,并非单纯只为打击倭寇,也许也有将对马岛收为自己领土的企图。*己亥东征后,朝鲜虽然放弃了占领对马的计划,但仍存有对马是朝鲜领土的认知,永乐十八年,对马使节朝贡朝鲜时,朝鲜礼曹官员便以“且对马岛隶于庆尙道,凡有启禀之事,必须呈报本道观察使,传报施行,毋得直呈本曹”为由拒绝接受。《朝鲜世宗实录》卷2,永乐18年1月壬辰条。因此虽然朝鲜最终并没有占领对马,却开始出现对马是朝鲜领土或是朝鲜属国的认识。然而,就在七月倭船陆续回航,朝鲜大臣开始建议再征对马,也再次集结军船军队之时,七月十二日,李芳远正式下令罢对马再征之举。《朝鲜世宗实录》载:
千秋使通事金听回自北京启……倭贼寇金州卫。都督刘江设伏以诱之,水陆夹攻,生擒百十余人,斩七百余级,夺贼船十余艘。以车五两载首级,五十两载俘,悉送于京,听于路上目见而来。上王乃遣知印李好信,宣旨于柳廷显,罢再征对马之举。*《朝鲜世宗实录》卷4,永乐17年7月乙卯条。
金听所报告之事即著名的望海埚大捷。对马倭寇遭此一战,精锐损失殆尽,而其本土又遭朝鲜军的攻击,对马倭寇的力量自然是一蹶不振。在这种情势大好的情况下,为何朝鲜要放弃原本再征对马与占领对马的计划呢?过去的学者认为,因为朝鲜军在对马也遭到相当的损失,无力再进行对对马的征伐,这个理由的主要的依据是朝鲜右议政李原所说:“士卒锐气旣衰,舟揖机械又弊,加以天渐风高,远涉不测之险”。*《朝鲜世宗实录》卷4,永乐17年7月乙卯条。但据《朝鲜实录》的记载,李原建言之时,李芳远并未因此而放弃原订计划,仍持续动员军队、兵船与兵粮。
笔者认为,促使朝鲜放弃再征对马的原因,是望海埚之役中明军的大胜,望海埚之役实际上并非朝鲜所能预料的突发事件。虽然《朝鲜实录》中记载了刘江的大捷是因永乐十七年三月:“千秋使成揜赴京时,就报辽东以贼变,刘江得预备之,故贼败没。”*《朝鲜世宗实录》卷4,永乐17年7月壬子条。而《明太宗实录》中也记载了四月明朝收到了这个通知,*《明太宗实录》,卷211,永乐十七年四月己亥朔条。两相对照,看起来似乎是一次两国打击倭寇成功合作的例子。然而当时朝鲜飞报明朝倭寇军情的行为,仅是善尽属国的责任,并没有要与明军联合剿倭,甚至没有预料到会促成了刘江的大捷。而明朝在望海埚的胜利,却导致了朝鲜长期以来忧虑显现。也就是说,导致朝鲜停止再征对马,转以外交方式解决对马问题的主因,是朝鲜君臣长久以来对“明朝征日”的想象。
13世纪末,元朝强行发动入侵日本的战争,两次的入侵因为种种因素,都以失败告终。然而两次侵日对中日韩三国带来了重大影响,除了元朝军队大量的损失以及高丽国内的凋敝,也使得日本镰仓幕府财政崩溃。元朝侵日对中日韩而言都是一次重大的事件。在此一百年后,元朝、高丽与镰仓幕府都被新的明朝、朝鲜与室町幕府所取代,然而元寇的记忆却始终在东北亚海域流传。
1402年,通过四年靖难,朱棣登上皇位,积极对外扩张。1406年征服安南,1410年亲征蒙古。这些状况,使得朝鲜出现了强烈的不安全感。
朝鲜的不安全感一部分来自于其外交政策:对明朝采取了事大政策,积极提供明朝有关倭寇的情资,对明朝不断示弱;对日则与对马宗氏以及九州岛的大友、少贰氏及本州岛大内氏建立关系。对明与对日的政策有极大的不同。对明政策基本上遵守明朝的海禁与追捕倭寇政策,并对明朝提供有关倭寇准备寇略中国的情资,另一方面,朝鲜太宗朝的对日政策,在此之前一直已分化倭人与外交折冲为主。朝鲜基本上将倭人分类为投效倭人、兴利倭人与使送倭人三类,前者为自愿成为朝鲜居民的日人,中者为来朝进行贸易的日人,最后是日本各地诸侯与其臣子。朝鲜对此三类倭人进行不同方式的管理政策,给予不同的待遇,以及不同程度贸易的权利。在身份最高的使送倭人,又特别重视大内、少贰、宗氏三家。特别是对马宗氏。
对马岛位于日本九州岛西北,距韩国釜山约五十公里,距九州岛约一百公里。岛上山多田少,粮食不足自给,岛民以煮盐、渔业与贸易维生,但岛上的物产也不足支撑对外贸易,因而主要是作为中、朝、日三角贸易转运港的地位。明朝建国后,逐步推行海禁—朝贡政策,对马的三角贸易无法开展,遂转为寇略活动,侵扰中国与朝鲜。高丽朝后期(1389),李成桂派军征伐对马,又利用日本国内纷争,成功地使对马宗氏与朝鲜维持了稳定的和平关系。宗氏在宗贞茂当主时期(1398—1418),朝鲜政府给予宗氏极大的优待,而宗氏则遵守不寇略朝鲜,并协助朝鲜打击其他倭寇。朝鲜因而获得了20余年海疆的稳定,能够腾出手来解决北方边境的问题。然而宗氏不寇略朝鲜的承诺,并非指放弃海盗活动,而是将寇略的目标转向中国。于是朝鲜出现了极为畸形的外交与贸易关系。一方面进行事大政策,亲近中国;一方面倭寇寇略中国后,将大量的寇略所得带至与朝鲜进行贸易,以换取米、布等生活物资。*张金奎:《明初倭寇海上三角“贸易”略论》,《求是月刊》 2014年第1期。因此当永乐十七年对马倭寇再度大规模的骚扰朝鲜沿海,朝鲜便认为对马宗氏在宗贞盛去世后,改变对朝鲜的交好政策。也显示朝鲜多年的对日政策出现了破绽。朝鲜对马倭寇似乎再度失去了影响力。
永乐七年(1409),倭船两只至庆尚道贸易。朝鲜官兵查验时,发现“船中所载,皆是中国之物。且有大明靖海卫印信”,显见两船乃是以寇略中国后所得之物与朝鲜进行贸易。朝鲜太宗李芳远想以两船所得兵器送回明朝。但因大臣认为:“中国若曰:倭奴,亦尔所恶也。我遣舟师以攻之,汝其助之,则其将何以?”事遂不行。*《朝鲜太宗实录》卷17,永乐7年3月己未条。
从这件事的记载中可知,朝鲜君臣最为担心的,并非取缔倭寇不利,也不是对日贸易无法进行,而是明朝是否有征日的企图。13世纪元朝征日对高丽的破坏对朝鲜君臣都是无法忘记的,因此如何避免明朝征日,或给予明朝经朝鲜征日的借口,是最大的目标。永乐七年的事件并非单一事件。四年之后,这样的想象似乎进一步成为事实,当时明成祖谕朝鲜贺正使林密,表示由于日本国王(即足利义持)不再朝贡中国,且“不禁草窃,侵扰我疆”,因而“欲发船万艘讨之,尔朝鲜宜预知之。”李芳远对此事高度重视,认为:“帝岂戏语?若兵船向日本,则我国亦宜警备,卿等熟虑之。”朝鲜议政府建议:“皇帝亲谕我国使臣,而我国别遣使上表,以达喜庆之意如何?”李芳远却认为:“上国必以我国与倭通好,今又恝然,必以我国为诈也。况倭人实我国之雠,今若诛之,国之幸也,但道经我疆,是不可不虑也。”*《朝鲜太宗实录》卷25,永乐11年3月己亥条。也就是说,朝鲜关心的并不是明朝是否能击败日本,而是担心明朝征日的行动必定会“道经我疆”。一旦如此,朝鲜在明朝征日之时,必然得须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个代价,可能远比倭寇入侵朝鲜还不能承受。
永乐十一年的这一事件,震动了朝鲜,朝鲜政府甚至认为“征倭之举,必在五六月”,*《朝鲜太宗实录》卷25,永乐11年3月己亥条。因此开始种种因应的准备,如停止全罗道当年的漕运,以备征倭粮饷,又令拘捕在朝倭人,防止明朝征倭的情报流入日本,此外还有点检兵器兵船与练甲兵等措施。在朝鲜不清楚明朝征日的详细情况之时,归顺于朝鲜的倭人首领平道全*有关平道权的记载,参见田村洋幸:《中世日朝贸易の问题点特に平道全を中心記として》,《经济经营论丛》13卷3期,1978年;有井智德:《朝鲜初期向化倭人考》,《村上四男博士和歌山大学退官记念朝鲜史论文集》,京都:开明书院,1987年;松尾弘毅:《朝鲜王朝の日本人官吏·平道全》,《中世の对马—ヒト·モノ·文化の描き出す日朝交流史》,東京:勉成出版,2014年。面见左相河仑(1348—1416),表示“吾闻上国,欲讨吾国,吾欲往救,烦为申达。”*《朝鲜太宗实录》卷25,永乐11年3月己亥条。此事虽遭朝鲜君臣拒绝,但是清楚的表示,明朝征日的消息已传开。虽然五六月并没有发生明朝征倭一事,但七月时由北京回国的朝鲜使臣却又带回明朝“造战舰三千,将攻日本”*《朝鲜太宗实录》卷26,永乐11年7月乙未条。的消息,导致朝鲜更加坚信明朝征日势在必行,因而持续备战状态。然而,在明朝的文字记载之中,至今并未发现关于所谓永乐十一年欲征日本的记载。实际上也没有发生征日的相关准备或计划,更别说是真的征日。
虽然永乐十一年征日事件并未发生,但是朝鲜似乎认定明朝必会征日,只是时间未定而已。永乐十三年七月:
戊午,通事姜庾卿回自辽东启曰:七月初四日,倭贼入旅顺口,尽收天妃娘娘殿宝物,杀伤二万余人,掳掠一百五十余人,尽焚登州战舰而归。上命崔闲传敎承政院曰:倭寇中国数矣,而今也为甚。帝若怒而欲征之,则必有助征之命,将若之何?且我国交通日本,倭使络绎,帝若知之,则必归咎我国,亦将如之何?柳思讷对曰:诚可虑也。*《朝鲜太宗实录》卷30,永乐13年7月戊午条。
在此一记载中,出现了明朝征日,朝鲜助征等等记述,再次显示了朝鲜对明朝征日的阴影挥之不去。此后一直到永乐十六年,朝鲜的对日政策开始了大幅度的变化。永乐十四年九月:
乙未,命礼曹,倭使所进,若非其国所产,勿受。谓是必盗窃上国之物也。礼曹又启:日本客人及兴利倭人所卖中国物色,勿许贸易。从之。于是,庆尚道水军都节制使郑干寓书于承政院曰:倭使本以中国盗物,卖诸我国,以资衣食。曾降敎旨,令倭使所盗中国之物,不得卖诸中外。今倭使发怒,势将生变。议政府、六曹、台谏上言曰:倭性本狠恶,喜怒无常,今不得衣食于我国,则必怀叛逆,侵窃边境,杀害民命矣。乞殿下似若不知,许令买卖于外方,但禁买卖国中何如?上传旨曰:称臣于上国,而许纳中国之物可乎?朴訔启曰:殿下是言至矣。然接中国之盗与买中国之物,何择焉?殿下优接倭使无他,为沿海民也。旣接中国之盗,许买中国之物于外方,何害?从之。*《朝鲜太宗实录》卷 32,永乐14年9月乙未条。
李芳远与群臣的讨论,显示了在此之前,朝鲜并不禁止在朝鲜国内贩卖“中国盗物”,一直都是“接中国之盗,买中国之物”。而永乐十四年开始,朝鲜开始考虑对存在已久的朝日贸易采取新的管理方式,禁止中国货物流入国中,实际上就是考虑到明朝与朝鲜的关系。
永乐十五年,唐人押送官偰耐回自北京:报告了明朝对漂流民倪观、倪音保等人的询问,倪观、倪音保供说:“倭人造船八十余艘,欲侵中国。”又说:倭船中“一船载鱼盐,一船唐木绵,换租与米。”以及“彼倭等皆藏兵器,若到无船之地,则侵夺。有兵器处,则乞为兴利。又奏于帝曰:倭岛如蓼叶小,若唐船与朝鲜船共伐,则犹运手也。皇帝有征倭之志。”*《朝鲜太宗实录》卷 33,永乐15年5月甲子条。这次事件,又证明了朝鲜并非杞人忧天,明朝征倭的危机似乎没有消失。同年底:
卢龟山、元闵生、韩确、金德章回自北京。……帝曰:日本国王无礼事,汝知之乎?闵生对曰:日本本国事臣不知,贼岛事粗知之。自造行状,到朝鲜地境,防御坚实,则以所持鱼盐,请易民间米谷。无人处及防御虚疎,则乘间入侵,或杀伤或掳掠,本国人数多掳去,住在贼岛。命翰林院锦衣卫官员宣谕:朝鲜亦有如此事。今年倭贼侵宁海卫,海望人先告千户所,千户所饮酒,反谓海望妄告打送。翼日早朝,倭贼登岸,人物杀害掳去。千户所官人等皆杀了。差送行人吕渊赍去日本勑书草,汝看之。其书曰:尔父王某,至诚事大,以朝廷大恩,封王诰命印章厚对。今尔不遵父道,使人边海军民,侵扰掳去,当以朝廷大法,遣善射善战人往讨,今差行人吕渊到尔国,凡朝廷掳去人物,尽数送来。似朝鲜国王某自太祖洪武以后,至诚事大,至今混同一家,岂不美哉?见讫还献。帝因琉球国使臣回还时宣谕:汝国与日本国交亲,后日征日本,则汝国必先引路……上曰:日本勑草、琉球国勑命,何以使陪臣知之?*《朝鲜太宗实录》卷 34,永乐15年12月辛丑条。
在这段记载中,明成祖询问了朝鲜对日本与倭寇问题的态度,并对朝鲜使臣表明日本若仍然不恢复与明朝的关系,则将出征日本,据《明太宗实录》,韩确等人所看到的国书内容,的确是当年明朝发给两国的国书无误,当年便派遣吕渊携此国书出使日本。李芳远不能理解为何成祖将明日、明琉之间重要的外交国书,交给朝鲜使臣观看,那么,是不是明成祖又在对朝鲜暗示着征日的日程已近呢?
随着明朝征日的压力一天天增强,朝鲜过去的对日政策必须有所改变,加以永乐十六年,对朝态度恭顺的宗贞盛去世,对马倭人的活动开始不受控制,寇略朝鲜之事频繁发生,朝鲜一方面为了平息再次活跃的倭寇,一方面向明朝证明朝鲜有独自控制倭寇的能力,朝鲜开始了征伐对马的准备,己亥东征就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
当望海埚之役的消息传至朝鲜之时,若朝鲜独自对日本发动东征的消息被明所得知,那么会导致怎样的结果?东征之时,朝鲜俘获大批人员,包括许多被倭寇掳至对马的中国军民。对于这些目击朝鲜攻打对马的中国人,从朝鲜处置这些人的态度,我们可以了解朝鲜君臣的思路:
左议政朴訔启:左军节制使朴实对马岛败军时所获汉人宋官童等十一名,备知我师见败之状,不可解送中国,以见我国之弱。右议政李原及卞季良、许稠等皆曰:宜解送,以全事大之礼。上遣通事,往见官童等于中路,探问其所见。*《朝鲜世宗实录》卷4,永乐17年7月乙丑条。
汉人解至后:
通事崔云、宣存义就见宋官童等十二人于中路,问其所见闻。官童等曰:对马为岛,长可三百余里, 广可六十余里。今战死者,倭人二十余名,朝鲜人百余名也。云等还,具以启。上王问云等曰:官童等其并解辽东乎?其特留之乎?云等对曰:以中国之兵征达达,而被杀尙过其半,百余人之死,何足耻哉?上王曰:吾意本如是也。乃命解赴辽东。*《朝鲜世宗实录》卷5,永乐17年8月丁丑条。
显见汉人宋官童等人对朝鲜东征的整个过程,以及当时对马的情况都有相当的了解,其中所谓的朝鲜见败,指的是朝鲜军在六月二十三日于对马中部与日本九州岛少贰氏所派援军交战不利之事,此役的详细状况不明,双方共计有百余人的损失,朝鲜军损失较日军为多。
那么李芳远又为何愿意冒着朝鲜败兵的消息被明朝知晓的可能性,仍同意让宋官童等人回到中国呢?这个疑问,我们可以理解为朝鲜企图以此事向明朝示弱。在明朝征日的想象下,当明、朝两军突然地获得相当战果之时,朝鲜几乎可以想见接下来可能会发生是明朝要求两国联合乘胜发动对日本的征伐,这正是朝鲜君臣最担忧的结果。示弱虽然会让朝鲜颜面无光,但或许可以让明朝放弃联合朝鲜征伐日本。
朝鲜在1419年发动的己亥东征,主要是希望以自己的力量解决对马倭寇问题。在明日朝贡关系停止,明日两国关系紧张之下,朝鲜陷入了明朝征日的想象之中。这种想象其来有自,明朝有意无意的提及与预告征日,造成朝鲜坚信征日一事是存在的。几乎在同一时期,有关明、朝联合入侵日本的消息也在日本国内流传。永乐十五年,明成祖派遣行人吕渊携国书出使日本,这封国书便是在前文提到的日本敕草的正式版本,《明太宗实录》与《朝鲜实录》中虽然没有此封国书中有明、朝联军征日的相关内容,但日方在1420年与宋希璟交涉时,便提到此国书中有“将遣将同朝鲜行兵汝国”的内容,*宋希璟著,村井章介校注:《老松堂日本行录—朝鲜使节の见た中世日本》,東京:岩波書店,1987年,第211頁。显见明朝在对日外交中,也将与朝鲜联军征伐日本的压力施予日本,因而最晚从永乐十五年开始,日本方面也出现了明、朝将联兵征日的意识。当倭寇被刘江败于望海埚,而对马又遭朝鲜入侵之时,日本自然形成了明、朝联军已经开始行动的认知,日本各地从五月到七月,出现了大量神异灾变,以及各地军队已经与“蒙古朝鲜大军”交战的记载,*田中建夫:《倭寇—海の历史》,第77—79頁。其他还有九州岛少贰氏报告幕府,入侵对马的军队是由“江南兵舩一千、朝鲜兵舩三百”所组成。*宋希璟著,村井章介校注:《老松堂日本行录—朝鲜使节の见た中世日本》,第211頁。显见这一年的两次战役,在日本也引发了巨大的恐慌。在日本国内所流传的消息,来源究竟与明朝、朝鲜是否有关,并不清楚。但朝鲜因来自国内外的消息与压力,最终进行了朝鲜史上唯一的一次外征。然而这一外征,也因为同样的想象,最终没有得到完全的成果,朝鲜似乎也想以示弱来阻止明朝对东征的参与。
1420年,朝鲜派通信使宋希璟赴日,主要的目的也在平息日本对明、朝征日的想象,并以此为压力与日本重建外交关系。从宋希璟与日方的交涉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朝鲜希望消除日本对明、朝两国联合征日的怀疑,却也在同时以去年对马“侵犯上国边鄙,杀略人民,盗归兵舩”的罪名来正义化朝鲜的出兵。从前文的讨论中可知,对马倭寇入寇中国,是在朝鲜决定东征之后发生的,朝鲜决定出兵的当时,并不是为了替明朝惩罚日本。然而采用这个理由实质上目的仍然是利用明朝给予日本压力,以便朝鲜能单独的与日本建立和平关系。
虽然朝鲜利用的明朝的压力与日本进行交涉,然而在李芳远去世之前,仍然对对马采取了强硬的要求内属政策,使得对马只能以朝鲜属国的身份与朝鲜进行双边活动,也使得朝鲜与日本正式的外交合约签订一直要到李芳远去世后才能正式展开,朝鲜在世宗朝经过与日本二十多年的交涉,最终在1443年签订了癸亥条约(日称吉嘉条约),确定了两国关系。朝鲜基本上解决了对马倭寇问题,也成功控制了倭寇入寇中国的频率。日本方面,对马宗氏则正式确定了垄断日朝贸易与外交的权力。前期倭寇到此基本上获得控制。可以说,己亥东征的结果对朝日双方都是正面的,虽然是基于一个幻想。
至于不断给予朝鲜压力的明朝,究竟有无得到朝鲜征伐对马岛的情报呢?如前文所述,朝鲜的确派出了使节,送回了朝鲜军在对马救出的中国人,因此理论上明朝应当知道此一事件。但笔者至今除了成祖在永乐四年褒谕足利义满的敕书之外,*《明太宗实录》,卷50,永乐四年正月己酉条。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58—59页,写于永乐二年中,应是永乐二年遣使要求取缔对马、壹岐倭寇,永乐四年已有成效而有此谕。都未见到在万历朝壬辰倭乱发生之前,曾提及对马、津岛或只积马(tusima对马日音的音译)的史料。这个事件即便在16世纪末壬辰倭乱发生,明朝朝野开始积极理解朝鲜日本之时,也未被明人提及。对马岛一直到万历二十三年之前,才被视为日本侵略朝鲜的前线基地被明人所知悉。
然而从永乐20年至24年,朝鲜与明朝的交流似乎一度趋缓,相对的,琉球却在同一时期表现出更活跃的状况。明成祖同时对朝鲜与琉球发动外交手段,究竟想要达到怎样的结果,我们也找不到确切答案。可是,从明朝对己亥东征过于缺乏记载的情况,也许对明成祖而言,朝鲜的东征对马恐怕也是出于他料想之外的事件。
15世纪的东亚秩序是怎样的?在此一事件中我们看到的,是明朝通过朝鲜、琉球不断地向日本释放讯息,敦促日本来朝。但当给予朝鲜的压力,不但没有成功地迫使日本朝贡,反而引发朝鲜己亥东征,造成在没有明朝参与的情况下,朝日借由对马问题更早的单独建立了关系。也许这正是《明实录》中没有朝鲜东征记载的原因。
或许在成祖朝,东亚秩序最终能否完成,日本是否参与仍然是最重要的关键。而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倭寇问题并非明日两国的问题,东亚海域的周边国家都是当事人。而倭寇问题能否解决,除了明日之间的封贡关系外,还是必须依靠东亚海域各国的外交折冲。
(责任编辑:冯 雅)
2016-10-2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东亚史上的‘落差—稳定’结构与区域走向分析”(编号:15ZDB063);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明清时期的周边认知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建构——以东南海疆、东北边疆的统合为中心”(编号:16JJD770008)。
吴大昕(1976-),男,台湾高雄人,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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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6201(2017)01-00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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