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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材出版租型制度:过去、现在与未来*

时间:2024-09-03

□文│张大伟 刘 轶

我们一直在面对如何评价一项制度的难题。因为一种制度在一种社会语境中被普遍认为是合理的,并爆发出蓬勃的生命力;而在另外一种社会语境中则可能被标上“落后”“垄断”等负面标签。在中国的教材出版领域,就存在这样一项制度。众所周知,教育出版一直是出版业的重心所在。从教育出版的经济和社会意义来讲,教育出版不仅关乎各出版社的生存,也关乎一个国家想培养何种民族观、历史观、价值观的核心意识形态问题。在中国教育出版管理体制中,有一项制度被业界和管理者所珍视,但却在国内学界很少引起重视;国外学者也因为资料缺乏和习惯性的制度偏见,从未有人提及。该制度就是保障中国基础教育顺利发展、义务教务顺利开展的“教材租型制度”。教材租型制度,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构建了完整而通畅的教材发行网络,在困难时代确保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历史任务,完成了培养几代人民族观、历史观、价值观的政治任务,同时这也是一项符合利益平衡和利益共享原则的现代版权制度安排,在新的历史环境中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本文就从教材租型制度产生的历史缘起、在市场竞争环境中的发展以及对中国教材出版未来发展的启示,来论述教材租型制度与现代出版精神之间的深刻联系。

一、教材出版租型制度的历史缘起:特殊历史时代政治使命的完成

人民教育出版社是教材出版租型制度得以贯彻的实施主体,中国教材出版租型制度的发展历程,事实上是人民教育出版社内部体制沿袭和创新的过程。1949年,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之相应的是党必须建立一套与其意识形态和执政理念相适应的教材体系。

1950年12月1日,人民教育出版社成立,这是新中国政权最早组建的出版社。[1]毛泽东主席亲自题写社名,并从全国调集专家学者和优秀教师组成教材建设队伍,由原出版总署副署长、教育部副部长叶圣陶担任社长。从人民教育出版社产生的历史背景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程度来看,其显然承担着普及教育、提高民族素养、传播意识形态的重要职责。建社66年来,人民教育出版社在教育部的领导下,主持或参与拟定了2000年以前历次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根据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先后研究、编写、出版了10套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累计出版各类出版物4万余种,发行量逾600亿册。[2]也就是说,人民教育出版社不仅是教材编辑、出版、发行的主体,也是国家教育政策的执行者、课纲的制定者和教材的编写者。

教材租型代理制度1952年开始实行,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委托各省(区、市)出版单位(改制后是出版集团)组织本地印刷厂印制,由各省新华书店在本地发行。在中国经济极端困难的20世纪50年代,教材租型代理制度的优点体现在:一是可以组织优秀人才编写高质量的教材,事实上人教版教材的编辑很多是本学科专家;二是在纸张不足等直接影响图书出版的困境下,确保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册”政治任务的完成;三是消弭了因交通原因造成的发行成本差异,构建了“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的出版发行网络”,确保了“同书、同质、同价”;四是全国使用同一种教材,有利于党的意识形态的传播和执政理念的执行。事实上,在20世纪50—80年代,在有限的人力资源与经济资源背景下,这是可以采取的最为有效的一种中小学教材管理和流通制度。

二、教材出版租型制度的拓展:市场竞争中的租型制度与版权共享理念

2001年,在语文教材改革论争之后,中国的中小学教材进入“一纲多本”的竞争格局。所谓“一纲多本”是指由教育部组织专家制定课纲,各出版社(出版集团)可以自行组织专家依据课纲编撰教材,经过层层的审定,最终获得进入市场的准许权。“一纲多本”肯定了在教材领域的自由竞争。从原则上讲,各省甚至各省内部都可以使用不同的教材,一些“教育大省”(如江苏、上海等)和编撰人才积累较多的北京,纷纷加入组织编写高水平教材的行列。

尽管实行“一纲多本”竞争激烈,但人民教育出版社依然是中国中小学教育的中流砥柱,其综合市场占有率达60%(其余市场由其他80多家出版社共同占有)”。之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龙头”地位,一方面得益于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的高质量,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其对教材租型制度的坚守。

人才优势是教材高质量的保障。人民教育出版社从其产生就具有人才优势,这种优势并没有因为市场的竞争而丢失。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人民教育出版社现有员工1500多人,其中主要从事研究、编写和编辑中小学教材任务的社本部有370多人。在社本部,共有博士44人(其中博士后4人)、硕士及同等学历者233人。在教材编写人员中,169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与此同时,人民教育出版社十分重视教师队伍的培训,在一线教师中享有较高口碑。仅2016年,人民教育出版社“面对面培训各省、市教研员2100多名、骨干教师22万名,通过网络培训了近400万名教师,实现了一线教师的全员培训”。[4]

新型教材租型制度构建符合了市场经济运营规则。在这一体系中,处于原有教材租型制度下游产业链的各省市教材制作、发行单位,有“利益获得感”。说到底,就是构建一套利益均衡的版权分享体系。尽管人民教育出版社是三科教材的被授权方(由教育部授权),但因版权带来的利润却是由产业链上各相关企业进行制度化分配。人民教育出版社对原本在经济困难时期完成政治使命的教材租型制度,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拓展,构建了在市场竞争中各利益方可以接受的版权分享体系,并使得教材租型制度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成为中外出版史上不得不去研讨的一项重要制度。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人民教育出版社采取交由各省出版集团租型代理的方式经营教材,即人教社负责教材编写出版,各省出版集团组织安排教材的印刷并向省新华书店供货,由省新华书店发货到各地市、区县新华书店,地市、区县新华书店再将教材配送至学校。人民教育出版社提供教材的“版型”,各省出版集团利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提供的版型组织印刷、发行,相当于人民教育出版社授权各省出版集团版权,而版权的使用费率低于5%,民族地区甚至低于1.5%。人民教育出版社不仅让相对稳定的低版权使用费成为自身做大做强的制度保障,同时也让与其合作的出版集团享受了“制度红利”。

除此之外,人民教育出版社长期坚持对少数民族语言教材和特殊人群教材的免费授权,这成为教材租型制度的一个重要特色。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教材一方面要培养少数民族正确的民族观、历史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则要提高民族素养,保存和发展民族文化。中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现行文字共有40种。在一些少数民族人口比较集中的省份,各省出版集团都会出版少数民族语言的各科教材。其中的三科教材绝大多数以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材为底本进行翻译。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出版租型制度是新中国建立几十年来不断探索完善、已被证明比较成熟的教材经营模式和管理体系。

三、租型制度的未来:租型制度在中国社会语境中的合理性

2016年,中办和国办联合发出了中央66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和统一中小学教材的管理。2017年4月,由16家各省市出版集团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集体呼吁,把人教版的三科教材作为全国的统发教材。这说明,人教版的教材质量在教学一线和大多数省市的出版集团获得肯定,而教材租型制度因为建构符合现代企业精神的利益分享机制,也获得了全国绝大多数出版企业的欢迎。如果我们从学理上做进一步的分析,不难发现教材租型制度在当代中国出版语境中的制度合理性,这主要表现在意识形态合理性和经济合理性。

1.意识形态合理性

从相关主管部门对教材工作的要求上来看,各教材出版单位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出版规律,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在统一使用中充分实现统编三科教材的育人功能”。在中国,任何一套教材得以发行,都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审查、专题审查和综合审查,有些出版社为了提高教材的质量还广泛征求了全国一线优秀教师意见,开展试教试用。除此之外,在正式发行前,还必须上报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完成修改和复核工作。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道德与法治》而言,2011—2015年,在完成道德与法治、语文学科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及历史初中七~九年级教材编写完成后,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先后集中召开了15次审议会议,经历初审、专题审、学科审、终审等环节,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一线教师的意见,又进行了试教试用,不断修改完善教材。最后经过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两次审议,2016年秋季起,起始年级教材已在部分学校开始使用。要想通过这样严格的评审程序,出版社必须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编辑力量。

地处北京又隶属教育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双重领导,使得人教社拥有制度形成的中小学教育编辑人才优势,保障了其可以比较完美地实现主管部门的意志。因此,人民教育出版社在新一轮教材改革中最终被确定为通用教材提供单位,具有意识形态要求的必然性。

2.经济合理性

对于第一轮的教材改革我们理应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竞争加剧了各出版社之间的紧迫感,也让更多专家得以编辑中小学教材,不同版本之间的教材可以比较学习,同时也促进了中国课程改革研究的发展;另一方面,竞争也造成了教育出版领域的资源浪费。除了发行成本高企之外,各出版社自行组织使用教材范围内的教师培训,因为同一地区教师在不同年份使用不同的教材,因此必须参加不同教材的培训,客观上也增加了培训成本和教师的时间成本。一方面,出版发行教材的社会总成本急剧增加,另一方面因为掩藏在竞争背后的腐败,也需要进行新制度的遏制。2017年教材改革的所谓“统编化过程”事实上也是对这些弊端的一种回应。在教辅市场,为了新三科教材的平稳落地,人民教育出版社也采取了对其他出版社补偿的措施,对32家原出版单位,由人教社对于相应学科按其授权管理办法授权编写同步类教辅,在其原市场区域内出版发行。

四、结语

评价一项制度的先进与否,不能依据其产生的时间序列,而是要看其是否适合本国的需求。就教材租型制度来讲,就是要看其意识形态合理性和经济合理性。教材租型制度,是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经济困难时期为了实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社会要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历经了60多年中国出版制度的变革和教育课程改革,作为教材租型制度的实施主体,人民教育出版社也在不断拓展着租型制度的内涵。除了有可能降低教材出版中的社会总成本,在“一纲多本”阶段的市场竞争中,人民教育出版社以版权为核心在国内已经形成了利益分享的版权运营机制,同时,对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和特殊人群教材的免费授权也形成了一种制度。利益分享与免费授权的并行,使得其租型制度的内涵更加丰富。

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很多出版社均是由原有的民国时期出版社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而成立的

[2]http://www.pep.com.cn/rjgl/rjjj/201112/t20111221_1089877.shtml

[3]http://www.pep.com.cn/rjgl/rjjj/201112/t20111221_1089877.shtml

[4]人民教育出版社内部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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