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徐道明
(天津市公用公房经营管理处 天津市 300050)
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精细而复杂的工程,施工安全保护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企业员工的个人和家庭幸福,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企业的效益、稳定、形象和发展。如何做好建筑企业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工作,搞好基础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自是必不可少,更重要的是抓好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提升改造,建筑项目不断增加,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不断提高,且呈逐年递增。但有些企业重效益、轻安全、赶工程,在施工中,安全劳动保护方面重视程度不够高,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劳动保护措施薄弱。部分建筑企业没有认清企业的发展前提是安全生产,没有把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安全第一”只是停在口头上讲,落实安全规定不深入,逐条逐项抓落实不严格,没有做到安全管理全覆盖、不漏项,检查督办也不规范、不严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松懈,存有侥幸心理。对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工作重视不够。
按照规定,建筑企业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必须设置安全专项经费,且必须专款专用。但仍有部分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执行落实,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不足,甚至个别使用以次充好的物品,漠视员工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有个别生产岗位劳动保护条件较差,安全环保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老化,更新保护投入不足,很难满足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应引起高度重视。
有部分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劳动技能培训和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制度不落实,安全培训往往流于形式,员工潜在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自保、互保、联保的措施不到位,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上岗安全保护制度未能切实得到贯彻执行。由于个别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新入职员工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规范作业的基本常识,“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安全监理机构对建筑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存在的问题与企业沟通不及时,有时把关不严,没有充分发挥监理职责,个别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员工对安全劳动保护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及时采纳,只能事后监督,工作效果大打折扣。另外,部分企业与监理部门及施工方三者的配合协调不够,沟通欠缺,安全防范优势不能互补,安全劳动保护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生产安全工作。***总书记多次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思想,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筑企业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贯彻落实 “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管理,抓实安全措施,严格安全制度,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工作。
建筑企业明确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风险排查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标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安全风险的能力。对存在的风险点要全面分析产生原因,找准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风险症结所在,摸清底数,建立完整台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其按程序采取措施,根据风险点变化情况,做好动态实时更新。
企业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常识培训,提高安全员安全管理能力,更好地指导劳动保护安全隐患管控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实施跟踪督办,严防死守,不除隐患不收兵。综合运用各种防范手段,建立健全有序高效的防范流程。针对不同类型的安全隐患,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制定预案,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筑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梳理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将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工作巡查的重要内容,列入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形成常态化长效管理,将有效劳动保护措施始终贯穿于施工现场,使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更加文明、有序。
施工前,要有针对性地对施工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及安全教育,检查装备,加强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检测和操作管理,狠抓施工现场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从根本上提高员工安全思想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纪律性,在思想上牢牢筑起安全防线。
建筑企业必须坚持“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高度重视安全劳动保护工作,始终将其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劳动保护制度,在工作中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在日常管理中下工夫,在预防上做文章,结合现场实际狠抓安全预防,建立“分级管理、分片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平时检查与考核的奖惩力度,根据岗位职责认真落实相关安全规定,确保企业持续稳定良好发展。
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将安全责任明确化,细致化,层层分解,层层负责,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劳动保护的监督。在规章制度的落实方面,始终贯彻“拿制度说话、凭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理念,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都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劳动保护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及现场施工安全和劳动保护知识的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
建筑企业应以《劳动法》和各类安全生产法规等文件作为学习培训、教育重点,定期对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常识讲座和应急辅导培训。同时,对特种岗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与教育,定期组织施工及特殊工种人员现场学习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坚持每年对所有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一次教育、培训、考试,促进各施工项目进一步对安全劳动保护措施的完善。结合安全月活动,做到全员参与、氛围浓厚、潜移默化,在施工现场张贴安全宣传画和警示语,教育员工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在施工现场坚持安全防范标准化管理,积极监督劳动保护安全措施落实,既可以确保安全、减少事故,又提高工作效率、施工质量。促使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良性循环。同时,加强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措施的监督,重点落实好施工现场的每天安全巡查制度,能有效防范违规操作和人员伤害。在条件允许下可运用电子设备,加强对施工现场全程动态监控,强化当前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建筑企业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和安全监管职责,明确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机构的责任,加强与监理机构的沟通合作和安全巡查,定期召开现场安全例会,通报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劳动保护风险,做到及时整改和完善。
总之,建筑企业努力把安全劳动保护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归根结底一句话,领导是关键,群众是基础,方法要科学,管理有内容。强化现场劳动保护是企业长期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是提高企业整体综合管理水平和增强企业经济效益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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