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文/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净水器性能研究与测试中心 王统帅 鲁建国
饮用水处理装置及内芯安全、性能解读
文/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净水器性能研究与测试中心 王统帅 鲁建国
为了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饮用水处理装置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了GB/T 30306-2013《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和GB/T 30307-2013《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国家标准,这些标准于2014年9月1日开始实施。标准对饮用水处理装置及饮用水处理内芯的水处理功能、卫生安全、结构安全、电器安全以及性能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文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饮用水处理装置及饮用水处理内芯进行解读,并指导消费进行选购。
1 饮用水处理装置分类
饮用水处理装置是指由一个或若干个饮水用水处理内芯组成的能改善水质的系统。饮用水处理装置按主要水处理功能分为:
(1)净水机(器):以改善饮水水质、去除水中某些有害物质为目的的饮用水处理装置,包括活性炭、粗滤、微滤、超滤、纳滤净水机等;(2)软水机(器):以离子交换为软化方法、能够提供软水的饮用水处理装置;(3)纯水机(器):能够提供饮用纯净水的饮用水处理装置;(4)矿化水机(器):以改善饮水水质、增加水中某种对人体有益成分为目的的饮用水处理装置;(5)其他净水机(器):除上述种类之外的饮用水处理装置。
2 饮用水处理内芯分类
按水处理原理可分为:
(1)粗滤内芯(CX):具备粗滤功能的内芯,包括石英砂、无烟煤、天然锰砂、陶瓷、PP棉等为滤料的内芯;(2)膜内芯(MX):以膜元件为核心构成的内芯,包括微滤(MF)内芯、超滤(UF)内芯、纳滤(NF)内芯、反渗透(RO)内芯等;(3)吸附内芯(XX):具备吸附功能的内芯,包括以颗粒活性炭(GAC)、活性炭棒(SAC)、活性炭纤维(FAC)、吸附树脂、陶瓷颗粒等为滤料的内芯;(4)矿化内芯(KX):具备矿化功能的内芯,主要包括以矿化球(MB)、麦饭石(MS)等为滤料的内芯;(5)离子交换内芯(LX):具备和水中离子进行可逆性交换能力的内芯,包括以阴离子交换树脂、阳离子交换树脂等为滤料的内芯;(6)复合内芯(FX):具备两种或两种功能以上的内芯。
对饮用水处理装置及内芯的安全评价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卫生安全、结构安全和电器安全。
1 卫生安全
饮用水处理装置及内芯中化学处理剂应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的要求;饮用水处理装置及内芯中与水接触材料及部件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的要求;饮用水处理装置的整机卫生安全应符合国家卫生管理部门有关法规要求,即饮用水处理装置(一般水质处理器)的整机卫生安全应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的要求;饮用水处理装置(纯水机)的整机卫生安全应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的要求;饮用水处理装置(其他类)的整机卫生安全应符合《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2001)的要求。而饮用水处理内芯的整体卫生安全应符合《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2001)的要求。
只有饮用水处理装置及装置中化学处理剂、与水接触材料及部件和饮用水处理装置及内芯整体的卫生安全都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要求,才能说饮用水处理装置及内芯的卫生安全是安全的。
2 结构安全
实际生活中供水管道压力会因楼层、时段等因素产生变化。对饮用水处理装置结构安全的评价,实质上是对饮用水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及部件质量(力学方面)的综合评价,主要体现在静水压力、循环压力和破裂压力三个方面。饮用水处理装置只有通过静水压力、循环压力和破裂压力的测试,才能确保饮用水处理装置能经受住供水管道的压力变化。
3 电器安全
大部分饮用水处理装置需通电才能工作。电器安全从防止触电危险安、烫伤、火灾危险、机械危险,以及毒性和辐射危险等5个方面,共26个项目进行考核。只有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测试,才能确保饮用水处理装置不会给消费者人身和周围环境带来伤害。
1 饮用水处理装置性能评价
对饮用水处理装置性能的评价主要基于出水水质、去除试验和回收率(纯水机和纳滤机)三个方面。
(1)出水水质
饮用水处理装置的净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2006 要求。对于饮用水处理装置(一般水质处理器),其净水水质还应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的要求;对于饮用水处理装置(纯水机),其净水水质还应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的要求;对于饮用水处理装置(矿化水器),其净水水质还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矿化水器》(2001)的要求。只有饮用水处理装置的净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其净化后的水方可饮用。
(2)加标试验
饮用水处理装置是指由一个或若干个饮水用水处理内芯组成的能改善水质的系统。饮用水处理装置如何改善水质,是通过对污染物的去除进行评价的。对于饮用水处理装置(一般水质处理器),其加标试验应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的要求;对于饮用水处理装置(纯水机),其加标试验应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的要求。只有饮用水处理装置能对污染物具有一定的去除能力,才可说饮用水处理装置能改善水质。
(3)回收率
由于工作原理的不同,纯水机在改善水质的同时,会产生一部分废水。回收率是指经净化后,净水占总进水量的比率。我国是应用水资源贫乏的国家,因而如何提高纯水机的回收率显得至关重要。目前,在行业内,纯水机的回收率可达到30%,更有甚者可以达到50%。
2 饮用水处理滤芯性能评价
对饮用水处理滤芯性能的评价主要基于出水水质和特殊要求两个方面。
(1)出水水质
饮用水处理内芯的出水水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相关法规及GB 5749的要求。纳滤内芯的出水水质还需符合CJ 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反渗透内芯的出水水质还需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的要求。
(2)特殊要求
a)粗滤内芯要求
粗滤内芯所用的石英砂滤料应符合CJ/T 43-2005的要求;粗滤内芯所用无烟煤滤料应符合CJ/T 44-1999的要求,天然锰砂滤料应符合CJ/T 3041-1995要求。
b)微滤内芯要求
微滤内芯的纯水通量和截留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c)超滤内芯要求
超滤内芯的纯水通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截留率应≥90%。
d)纳滤内芯要求
纳滤内芯的最低通量应不低于制造商标称值。二价离子的去除率不小于90%。
e)反渗透内芯要求
反渗透内芯的最低通量应不低于制造商标称值,脱盐率应不低于90%。
f)活性炭吸附内芯要求
活性炭吸附内芯应符合CJ 3023-1993的要求。进水耗氧量(高锰酸钾指数) CODMn为4.0mg/L,溶解性有机碳DOC为6.0mg/L时,在相对产水率的条件下运行的净水器的净水效率应符合表1要求。
g)矿化内芯要求
矿化内芯的矿化界限指标和限量指标应符合GB 8537的要求。
h)离子交换内芯要求
阳离子交换内芯或混合离子交换内芯对水总硬度的软化效率应不低于50%。
表1 净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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