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纳日碧力戈 陶染春
(复旦大学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上海 200433)
汉字六书包括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是汉字的构造法,根据许慎《说文解字·叙》: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象形、形声描摹物象,指事、会意传通比类,转注、假借寓意俗成,可进一步归纳成为根据皮尔士指号三元[1]推演变通而出的“汉字三翼”,即物象、传通、寓意。物象翼、传通翼、寓意翼等“汉字三翼”反映了古代中国的指号三元思想,与皮尔士的指号学理论存在某种古今交融、中西互通的重叠,虽然不存在继承与借鉴的关系,更谈不上分析方法上的巧合,却足以呈现人类心理的一致性。“汉字三翼”交互重叠,关联递进,浑然一体,成就了源远流长、根深蒂固的中国汉字文化,而底蕴深厚的汉字文化也为中华文化打牢了根基。
英文、法文、德文等印欧文字属于拼音文字,汉字属于“拼形”文字[2]。汉字的象形方面重视觉,描摹形状,“画成其物”,如“日”,如“月”。日圆月缺,圆圈中间画一笔为“日”,半圆形为“月”。古人“观物取象”,“由人及物”“亦人亦物”“由物及人”[3],这种“观物取象”传统,早已沉淀在《易经》之中“易者,象也”,乾坤兑离震巽坎艮,八卦取象寓意,汉字的系统思维方式与之同源。《易经》八卦以阳爻━和阴爻--为初始指号,以乾卦、坤卦、震卦、巽卦、坎卦、离卦、艮卦、兑卦为基本卦,两两相配之后,形成64卦,称复卦。阳爻和阴爻要兼和相配,━+--符合道教二生三、三生无限的哲理。象形表意是最古老的文字功能,以简单的线条描摹事物的外形,让物象的轮廓呈现出来,以象指物,类似于某人的速写或漫画,抓住外形,捕捉特征,一目了然。例如,甲骨文的“人”字,表现了人的侧面形象;甲骨文的“耳”就是耳朵的形状;甲骨文的“鸟”是一个生动的鸟形;金文的“目”是眼睛的象形;金文的“手”描绘手有五个指头[4]。贡布里希在《象征的图像》一书中,区分两种象征传统,二者“都没有把象征作为程式代码来对待”:一个是借助隐喻的亚里士多德传统,另一个是新柏拉图主义传统——“在这个传统中,一个指号的意义并不产生于约定俗成,它早已隐藏着,等待那些知道怎样寻求的人来发现它。”[5]贡布里希引用圣托马斯说:
任何真理都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显示:通过事物和言词。言词能表示事物,一件事物也可以表示另一件事物……因此说,圣经包含着双重真理:一层隐含于使用的言词所表达的事物——这是字面意思,另一层则存在于把一些事情变成另一些事情的形象之中,在这种方式中包含着精神的意义[5]。
因事指事,因象指象,这符合汉字三翼的第一、二翼,尤其是第一翼。“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这也符合汉字三翼中第一翼和第二翼:描摹物象、传通比类。当然,我们已经说过,汉字三翼互为条件,互不分离,鳞次叠瓦,顶针续麻,不可能有“孤独”一翼。第一翼中已经包含第二翼、第三翼的“势能”,蓄势待发;第二翼也隐喻了第一翼、第三翼的“同在”;第三翼里潜藏着第一翼、第二翼。例如汉字的“月”,其第一翼仍然有较明显的呈现,留有图像性质的描摹形状,但现在也指向“月老”“月季”“月光族”等次生的含义。
在民间文化中,汉字象形表意的特点被神化,服务于辟鬼祛邪、逢凶化吉之事,如巫师把特殊的“文字”加工成为符箓图形,“据说巫师在其中注入了神力……符箓被道教利用后,它的适用范围被扩大到各个方面,成为道士的一个法宝”[6]。汉字三翼中的第一翼还有一项重要的内容,那就是书法,它已经进入中国文化的底蕴之中,从纸墨笔砚到篆隶楷行,从张旭狂草到怀素自叙,从王羲之鹅池接旨到公孙大娘舞剑,汉字书法艺术反映了中国社会的价值观。汉字艺术不独为士绅阶层所拥有,它也早已融入民间,成为民俗的重要部分,例如字谶、测字、符箓、秘字、回文、吉祥文字,等等[7]。中华文化书画合称是有根据的,“画”字除了画画、绘画的意思,还有“用笔或类似笔的东西做出线或作为标记的文字”的意思,如果拿甲骨文、金文甚至篆书、符文说事,那不就是“绘画”吗?“写”字除了我们通常所说的“写小说”“写论文”“写字”以外,也有“速写”“写生”“描摹”“画人物的形象”的意思。
陈宗明引王国维观点,认为汉字的自然形式是“第一形式”,书法艺术之美与雅为“第二形式”[2]。汉字书法讲究笔法、章法、法度、意蕴,甚至和人格修养联系在一起,“见字如面”“以字取人”。此外,汉字的书写需要有硬件条件,“即汉字赖以表现的物质手段”,其中包括以下几类。
书写工具:如铅笔、钢笔、毛笔、粉笔、打字机、计算机、计算机键盘等。
书写表面:如甲骨、竹帛、石碑、纸张、黑板、屏幕等。
书写材料:如墨水、墨汁、油墨、墨盒等。
书写手段:如手工方式(刻、凿、写)、机器方式(印刷、打字)、声录方式等[8]。
德里达试图借助汉字模式打破西方罗各斯中心主义在学术上的一统天下,解构“西方零度文字观”[9]。汉字概念在欧州人那里成为幻觉,更多地表现为误解,形成了“汉字偏见”[9],德里达把这种汉字结构形态作为自己的解构理论的标本。
其实,与其说汉字有助于解构,不如说汉字有助于“复构”,即回到原初的指号状态。我们知道,最初的指号概念来源于古希腊医者对疾病症状的观察,希波克拉底建立了专门研究疾病症状的“符象学”,成为医学分支。在古希腊语中,“符象”的意思是“异己”他指的标记或指号[10]。到了后来,来自拉丁词源的指号成为专门的学问,不仅成为“基督之学”,还超越了自然与文化的区隔,直到成为当今的指号学。指号学从古希腊、罗马时代兴起到中世纪“冷藏”,再到近现代复兴、异军突起,带来哲学的“后现代革命”,有三位人物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奥古斯丁为指号学播种,普安索为它松土[11],皮尔士让它生长出来,开花结果。其实,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并不把“外物”和“内音”截然分开,而是把它们看作是一个前后连贯的因果整体。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文字和言语的作用不同,从指号角度把文字与言语区分开来;另一方面,认为人类语音是“灵感”的指号,系由外物触及“灵魂”所致,类似于中国古人说的人心感物、音由心生,而文字是语音的标记。字母因族而殊,声音因人而异,但以“粗朴之力”扑面而来的“灵感”“心印”所反映的事物不会因人而异。这种原初的心物一体论、交融论,至今在物象、传通、寓意合为一体的汉字文化中留下深深的印迹。
指号的特性是物物相指、象象相指、事事相指,可作为行走之“德”、路途之“道”的隐喻。上面已经提到汉字第二翼的传通功能,即因事指事,因象指象,由此衍生出比类统合的功能。陈其光先生说,以形画字不仅费时间,也不容易画得像,“哪怕是画一个简单的轮廓也很不容易”,有些意义也不容易以单纯用画表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们另辟蹊径,“例如画一棵树,在它的根部加一点,这就是‘本’字;在它的梢部加一点,就是‘末’字”;“画一支戈放在人的脖子上,这就是‘伐’字;‘13’,画三辆车在一起,表示群车之声,这就是‘轰’字”。表意字就这样形成了[12]。
汉字以形表意,以声指形,形声传通,比类统合。“在象形文字中引入声符,这自然是汉字编码方式上的重要变革。”[2]殷代甲骨文有20%的形声字,在《说文解字》 中,“形声字已占到80%了”[2]。形声字的大量增加,要归功于比类统合带来的能产性,陈宗明引唐兰《中国文字学》举例说,“象形字‘羊’,古人就造出了从羊声的‘洋’,从女羊声的‘姜’,从虫羊声的‘蛘’。”[2]汉字重形,以音辅助,有重视觉的取向,与重听觉的拼音文字系统“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对于弥补索绪尔声音中心主义的语言观,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双重意义。同时,需要指出,汉字语音语调当然也很重要,尤其是声调,对于区分语义十分关键。由于方言差别,从普通话的4个声调到广州话的9个声调,让说这两种方言的人交流起来困难较大,幸而有视觉指号即汉字的帮助,以形辅音,以形“正”音,可以做到“语不通文通”,例如,在“黄”“王”不分的方言区,可以用“草头黄”或“大肚黄”和“三横王”来区分,形声相济,音像互助。自秦而下,“书同文”的意义实在重大,其中比类统合的形声字更是功不可没。
陈宗明在《汉字符号学:一种特殊的文字编码》 中提到“汉字的修辞式推理”,这个“修辞式推理”与本文的汉字第二翼“传通比类”有关,推理要对路,否则不能传通比类。《汉字符号学:一种特殊的文字编码》的作者将汉字修辞式推理分为“字隐”和“字谜”两类。“字隐”指“用隐晦难解的语言来暗示用以所在”,例如,根据陈宗明引《世说新语·捷悟》 记载,曹操和杨修路过曹娥碑,碑阴有8字铭文:“黄绢幼妇,外孙齑臼”。
曹操问杨修:“解不?”答曰:“解。”曹操说:“卿未可言,待我思之。”行三十里,曹操说:“吾已得。”令修别记所得。杨修的解释是:“黄绢,色丝也,于字为绝;幼妇,少女也,于字为妙;外孙,女(之) 子也,于字为好;齑臼,受辛(之器) 也,于字为辞(受辛)”所谓‘绝妙好辞’也。”曹操所记与修同。曹操叹曰:“我才不及卿,乃觉三十里。”[2]
字谜是隐语的发展,是雅俗共赏、人们喜闻乐见的一种文化娱乐方式,包括化形法,如“半放红梅”为“繁”;象形法,如“大于、小于、等于”为“互”,“儿女相逢泪双行”为“姚”;排除法,如“‘目’字加两点,不作‘貝’字猜”为“賀”,“‘貝’字欠两点,不作‘目’字猜”为“資”[2]。“化形”“拆形”“隐形”“象形”,这些都是“汉字的修辞式推理”的主要手段。
《文化语言学导论》引用报纸记载,失恋的日本少女会把男朋友的名字写在手腕上,上面贴橡皮膏,希望对方回心转意;广州生意人在大门口上贴“门口土地财神”的红纸,用香烛供奉[6]。汉字第二翼不仅能够以形表意,还能够以音表意。民俗中由汉字谐音产生吉祥字和吉祥物,如蝙蝠的“蝠”谐音“福”,梅花鹿的“鹿”谐音“禄”,“鱼”谐音“余”,“枣、栗子”谐音“早立子”,“深圳到九龙快车往返票价分别为138元和168元”,在当地方言中谐音“一生发”“一路发”[6]。以此形指他形,以此音指他音,以此事指他事,这些都属于汉字第二翼的传通比类的功能,对应于皮尔士指号理论中的对象/标指,具有事物相指的作用。
由烟知火、由云知雨的传通比类相当于皮尔士的“标指”,亦即事物相指,在语言人类学、指号人类学中运用最广。举例来说,西尔沃斯坦、帕门蒂尔等语言人类学家/指号人类学家,多用“标指”做文章, 因为“标指”位于“象似”和“释象”之间,左联“象似”,右联“释象”,有无限的能产力和解释力,类似于在汉字中占绝大多数的形声字,具有比形、比音、触类旁通的强大功能。
汉字第三翼是寓意俗成,包含了较多的任意性。例如,“兵”本义“武器”,转为“士卒”;“去”本义“离开”,转为“前往”;“闻”本义“耳朵听”,转为“鼻子嗅”;“树”本义“种植”,转为“树木”[2]。从表形字到表意字,扩大了字库,扩大了想象,方便了交往交流,也方便了生产生活。但是表形字+表意字虽然已经很好了,但是还不能充分满足不断发展的生产生活需要,尤其“一些抽象的概念用表意的方法也很难造出新字来”,于是人们又用同音假借的办法扩大词汇量。同音假借,就是为了表达汉语里的某个抽象意义,也不必专为它造字,而用一个读音相同却表示其他意义的字来代替。例如,“其”字原本是用具的名称,却被借用来表示一个与它同音的语气词“其”;“自”原本表示鼻子,“语言里有一个代词与它同音,就借这个本来表示鼻子的‘自’来表示‘自己’这个意思。”[12]许慎《说文解字》“以形符系联,以义类相从”,收字达9000多,但他也借助“声系会通”,即声符之间存在某种程度的对应[3]。尤其是六书中的“假借”,“本无其字,因声托事”,声音的作用就显现出来,形与声结合,成为形声字,声让形“如虎添翼”,有了扩展空间,如前所述,形声字占去汉字的80%。
假借字不是字母,而是现成的汉字,用来充当音符,例如形声字的声旁(声符) 就是音符。
例如,“胡”“湖”“糊”“瑚”“葫”“蝴”“猢”“煳”“醐”九个汉字都有一个标音符号“胡”,而“胡”本来就是一个读作“hú”的汉字。形声字的声旁是音符,但音符并不只是形声字的声旁。例如“人”的初文是人的象形符号,表示人的意义,但它同时告诉使用者,这个字读“rén”。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也是音符。假借字舍弃了原字的意义,只利用原字的读音,所以是音符[2]。
随着时代发展,尤其是对外开放,一来文字本身要“与时俱进”,二来国外的名词术语要随着物流、人流、符号流、思想流等等,传入汉字世界,而汉字使用者在意译“舶来品”的同时,也有不少音译。当然有的音译也有意译成分,例如“可口可乐”“拖拉机”等等,这些都让汉字增加了“约定俗成”的比重。对外交流,尤其是和拼音文字的“声音中心主义”世界的交流,让汉字也受到一些影响,例如OK、Bye-Bye之类的外来音译词,也开始变得相当普遍。
明朝末年,随着对外交流的发展,受到西语影响,用字母拼音改良原有反切、甚至代替汉字的思潮出现了。清朝末年,卢赣章提出的“中国第一快切音新字”正式拉开了持续百年的汉语拼音化运动[13]。从1891—1910年的20年间,先后有30 种拼音方案出炉,“或仿照拉丁字母笔形,或采用速记符号,或仿照日文假名、采用汉字笔画,制定出多种音标用以注音切字。”[8]1918年,北洋政府进一步颁布“注音字母”,有40个字母;1928年,国民政府大学院公布“国语罗马字”,“采用拉丁字母,以北京音位标准音”;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颁布《汉语拼音方案》,“是字母注音的最好办法”[2]。不过,这属于“以音辅形”,不是“以音代形”。
应该说汉字拼音化运动的初衷是代替汉字,采用拼音文字,这也是不少文改运动者的心愿。但是,经过几十年实践的摸索,人们逐渐认识到:与汉字相比较,在跨越时间障碍,沟通方言隔阂,体现民族审美经验等方面,拼音文字也有自身的缺点;采用拼音文字,固然有书写方便、快捷、简单易学、适合交际等好处;但拼音文字无法解决传世的大量古代文献的传承问题,对于有着悠久历史,有非常重视文化传统的中华民族来说,割断历史的办法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到目前为止,政府采用以拼音辅助汉字而不是取代汉字的政策,这是比较明智的做法[8]。
由此推论,以索绪尔符号论为代表的现代西方语言学尚不足以用拼音来“改造”汉字,而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而皮尔士的指号理论却可以很好地阐释汉字“形气神”兼备的合理性,发展成为“兼和相济”的形、音、义平衡体系,不必将早已“特化”为中华文化核心部分的汉字系统,全部改造成为拼音系统。
汉字“以形系联”有局限性,还需要“声系会通”,更需要“取类”贯通,不能只看象形不看指事、会意,也不能只看形声不看转注、假借,其各种构成和用法必须“协同合作”才能充分显露特色、发挥作用,“由此而使整部《说文解字》构成为一个包蕴万有、气象万千的有机整体。”[8]
皮尔士指号理论与汉字上体现的这种系统思维相合。皮氏理论强调像似(例如模拟、象声等等)、标指(例如云雨、烟火之间的关联)、象征(例如红色代表革命、“man”指“成年男子、男人”等约定俗成的事项)[14],具有像似、标指、象征三元交融、关联互构、交互对转的活态特点,因此他用“指号活动”来表达开放性系统的本质特征,而不是拘泥于静态的结构和不变的功能。汉字系统思维同样强调物象、传通、寓意三元交融,它们之间也存在互构关系,虽然交互对转不似皮氏指号那般活跃——因为汉字已经“特化”成为比较稳定的形音义体系,以词典、文献、语言文字法、规范用字等形式加以“固定”。当然,这种稳定性并不妨碍其与时俱进的能产性,随着时代发展、环境变化,新词、新意、新音,甚至新语法,都会不断出现,恰恰是这样的“活态传承”,保障了汉字系统和汉字文化旺盛的生命力。
索绪尔的符号理论属于“声音中心主义”,他的理论不关心形物、描摹和“自然逻辑”,只关心“约定俗成”、语言系统的“内部规律”和普遍性。如果举“汉字三翼”为例,他只关心其第三翼,即“寓意”,而不关心物象和传通,前文所举“汉字的修辞式推理”与他一定很隔膜。索绪尔的符号理论突出能指—所指的二元对立,所指是概念,能指是“心像”或映射在心灵上的声音图像,能指和所指都出于“皮相”内,而非“皮相”外,都属于心理学[15]。心像不是物象,属于心理,不属于物理。汉字的字形属于实实在在的“物象”,它们固然可以转化成为“心像”,但二者毕竟不能相互取代。索绪尔说过,语言是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可以比之于文字、聋哑人的字母、象征仪式、礼节形式、军用信号,等等”[15]。但是他讲的是“比之于”,也就是用语言比拟文字、聋哑人的字母、象征仪式等,把语言研究移植过去,而不是对它们本身直接研究,这样的研究路径对后人产生了深远影响,把社会看成是文本,把仪式看成是话语,把结构看成是语法等,大有用语言学研究代替其他社会人文学科研究的趋势。我们不得不指出,语言是指号的一部分,虽然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但远非全部。在指号学家西比奥克和迪利眼中,指号学范围非常广泛,它的内容有包括语言学在内的人类指号学,有动物指号学,有植物指号学,还有物理指号学。艾柯的指号学范围更加细致繁多,几乎事无巨细,包括动物、嗅觉、味觉、触觉、副语言、医学、运动和动作、音乐符号等[16]。这些指号学都会涉及“形联意”,追求“形感效”,也包含了类似于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扩展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甚至更加开阔的大视野。
我国学者黄亚平、孟华合著《汉字符号学》,陈宗明也著有《汉字符号学》。黄亚平、孟华在研究汉字的时候,除了中国古人的指号观,还涉及了索绪尔、德里达的符号理论。陈宗明提到索绪尔,也提到皮尔士(皮尔斯),认为索绪尔和皮尔士“在理论上虽然有所不同,但大体是一致的,知识侧重点有所不同罢了。”[2]他把索绪尔和皮尔士的指号理论说成是“大体是一致的”,颇值得商榷,索绪尔重“神”不重“形”,皮尔士“形”“气”“神”兼重,二者很不一致。如果说索绪尔的符号理论不大适合研究汉字,那么皮尔士的指号理论就不是不大适合了,而是很适合,因为他的指号理论兼有物感物觉、物物相指、象征意义的内容,而且此三元互动不止,形成指号过程或者符号活动。
何九盈、胡双宝、张猛合编《中国汉字文化》,努力超越仅限于形体的汉字学研究,以充分吸收汉字学研究成果的汉字文化学聚焦“汉字作为一个文化系统与整个汉民族文化制度的关系,通过古代汉字和现代汉字了解汉民族的古今文化模式、习惯行为模式、思维模式”[4]。毋庸置疑,指号学方法可以帮助他们做好这样的研究:物象、传通、寓意的汉字三翼交融一体,一方面具有指号学的普遍意义;另一方面,是理解中国文化哲理根基的一个重要路径。
从仓颉造字到隶书魏碑,从斗拱结构到东西厢房,从君臣父子到上下有别,中国形成了一种绵延不断的传统,刻骨铭心,挥之不去。这种绵延不断、持久稳定的形质,不能说和汉字文化没有关系。汉字文化已经铸入中国人的习惯,早已成为重要的习惯。可以说,在现有的活态文字中,汉字及其代表的汉字文化,以其形、音、义的最佳组合、无限交融的定式,象征着打造出中国传统文化的物感物觉、事物相指、解释意义三合一的中国习惯。一定要统合起来理解汉字三翼,不可割裂开来看,即便本文分出物象、传通、寓意的汉字三翼,也主要是为了研究方便,并非没有其他分类方法。学习汉字就是学习一种习惯,汉字没学好,就是这样的习惯还没有养成。赵元任先生说得好:语言是一组习惯,它和其他习惯一样,是在早期生活中养成的,以后不容易改变,这样就解释了儿童学习母语和外语为什么比成人容易。学习外语有困难的原因,大多是因为没有意识到需要改变自己的习惯[17]。赵先生的这段话和皮尔士的一句名言形成了呼应:“人是一堆习惯”[18]。习惯就是关联,是相对稳定的关联,这个关联在汉字文化里就是物象、传通、寓意之间的关联,在生活世界里就是如出一辙的物感物觉、事物相指、解释意义之间的关联。无论是物象、传通、寓意之间的关联,还是物感物觉、事物相指、解释意义之间的关联,传承于时代,固着于日常,润物于无声,在具身经验中不断获得实效,反过来又让习惯更加被默认、更加毋庸置疑。因此,包括语言学习在内的指号活动必然是“守正创新”的活动,不可能没有过去的习惯、丢掉过去的认知和分类,凭空创造、无中生有——守正创新是“大道”。
汉字因为有形声配合的特点,本身具备艺术形式和民俗“操演”、展示的功能,利于形成生命力和传播力都很强的汉字文化和汉字系文字圈。我们说汉字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核心部分,这并不夸张。此外,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具有5000年以上悠久历史的汉字,在古代还被许多少数民族和一些邻国借用,“产生了一些用汉字写的非汉语文献”,其中包括“日本的《万叶集》,朝鲜的《新罗乡歌》,越南的《金云翘传》,蒙古族的《蒙古秘史》,苗族的《开天歌》等”,其借用汉字的方式有三种:形、音、义全部移植,如日文“人”字念dign,意思还是“人”;借汉字的形和音,不借义,例如瑶族借汉字“端”,念ton33,意思是“儿子”;借汉字的字形,不借形和义,按它表示的意义读本族语的音,“例如壮语借了汉字‘酒’,也表示‘酒’的意义,但是却读作lau55”[19]。
古代传承下来的六书,代表了一种原初认知,这种原初认知沉淀在中国人迄今热爱呵护的汉字文化中,历经数千年的覆盖,仍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定式,成为他们给万象万物分类的源头。同时,六书中包含的物象、传通、寓意三要素,确实和皮尔士指号学中的象似、标指、象征或物感物觉、物物相指、象征意义这三个要素遥相呼应。
西方哲学流派很多,但其中指号论比较贴近中国古代思想,适合中国传统思想研究。皮尔士的指号理论以观念实在主义(或译唯心实在主义)为特征,试图把“唯心”和“唯物”合而生三,颇有“一生二、二生三”的感觉(两者当然不是一回事情,但都涉及“三”)。根据皮尔士理论,指号活动离不开物感物觉的像似性、物物相指的标指性和约定俗成的象征性,指号的这三个构成成分,不仅需要交融一体,不断“与时俱进”,形成持续开放的过程,还要根据上下脉络、左右情景灵活调适,临场发挥,动态平衡。汉字系统也需要在继承传统的同时,不断与时俱进,在日常生活中随机应变,回应交流的需要,尽显活态生命力。
习惯成自然,这话很有道理。汉字三翼和其他社会、自然、文化等等多方面的系统要素相结合,互动互构,中和相济,发展出悠久且稳定、动态且中庸的中华文化的“超大习惯”,也许可以这样说:文化就是习惯,民族文化就是民族习惯。
汉字六书的深处隐藏着指号生态学密码,透露出形声相济、音义协和的共生讯息,如果认真挖掘,仔细比较,推敲理论,很可能有助于超越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生成强大隐喻,召唤我们回归原初的指号状态。汉字比形、比音、比类、比义、比借表现的“生态”观,已经融入中华文化的思维定式中,值得挖掘、拓展、弘扬。汉字六书中隐含的“原指号思想”和皮尔士指号学理论多有相合之处,比较适合用他的指号学理论做比较分析和比较研究,探幽古朴,变通发展。毫无疑问,汉字六书中包含了皮尔士指号论的物感物觉(征象/象似)、物物相指(对象/标指)、象征意义(释象/象征) 三元,可以和六书的物象、传通、寓意三翼大致对应,用以丰富和推动人类符号学,甚至可以进一步扩展,延伸到西比奥克、迪利等提出和推动的生物指号学、动物指号学、植物指号学和物理指号学等。汉字三翼中蕴含的心物交融、身心一体、万物相依、互为条件的哲理,既符合社会伦理,也符合自然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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