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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农村地区民间融资问题研究——基于西南少数民族的民间融资现状

时间:2024-09-03

徐 静

(通化师范学院,吉林·通化 134000)

一、引言

经济发展需要金融支持。无论从个人还是企业的角度出发,融资行为都普遍存在。从宏观层面看,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国家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常常需要通过吸引投资,运用多种融资方式带动地区发展。从个人层面看,个体资金不足也需要通过融资方式来解决问题,特别对于我国边疆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富差距较大,融资现象较为突出。由于历史原因少数民族地区常常位于自然条件不佳的边疆地区,加之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文化教育落后,使得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较为落后。特别是少数民族聚集的农村地区融资问题尤为显著,这与少数民族的文化风俗、宗教信仰、民族价值观等特点有密切关系。

二、少数民族农村地区民间融资的现状及特点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要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健全金融支农制度,提升金融支农能力,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实现农村金融与农业、农村经济的共同发展。因此农村地区的金融问题以及融资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视角。

(一)少数民族地区民间融资渠道

民间借贷作为正式融资方式的一种补充,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52.5%的人群愿意通过民间融资的方式融资,而银行融资仅占到30%,因此体现出民间融资是少数民族地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

少数民族农村地区民间融资的主要渠道体现在:

1.亲友借贷

亲友直接借贷是民间融资中最为普遍的形式,他主要表现为经济个体直接向他人进行借贷的活动,这也是民间融资中最为初级的形式。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缺乏正规的金融服务机构,除了银行,民间正规的融资机构较少,加之正规融资往往需要抵押担保,并经过严格的审批,较为麻烦。所以当融资数额不大时,常常采用亲友借贷模式。

2.私人钱庄

虽然在各地有不同的称呼,但这类钱庄主要为农村企业提供贷款,一般利率会高于正规借贷但低于其他民间融资方式,相对灵活。而且部分钱庄资金实力较强,能够基本满足企业的需求,同时利息也较合理。

3.合作金融组织

这类组织主要是村民自发组织,包括基金会、金融互助协会等。村民自愿加入组织,并且投入一定数额的资金,并可获得贷款利息,其他成员也可获得借贷的机会。但是通过调查了解,合会在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并不多见,仅福建畲族村寨、西藏、内蒙古、新疆伊犁等地少量存在。

由此可见,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当然,民族地区以家族为单位的聚集特点致使他们非常重视对家族发展方面的投资,例如建盖房屋、宗祠、翻修祖坟,同时对于“婚丧嫁娶”也非常在乎。而这类开销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般会有心理准备,也在计划之中,具有一定的可控性和灵活性,而且所融资金一般不会产生额外的利润。因此该类借贷较多通过亲友借贷实现,一般不会采用手续复杂的银行贷款或者利息较高的其他民间融资方式。

(二)少数民族地区民间融资特点

1.建立在亲缘关系上的直接借贷

根据孔晗对湖北省恩施州的调查研究发现,发生在亲戚朋友间的借贷比例达64.1%,且大多借贷以村落为界限,一般都集中在邻里和亲友之间。由此可见借贷的范围较小,一方面借贷双方彼此信任度较高,另一方面,亲友间的借贷往往由于亲缘关系,借贷容易成功,而且手续较为简单。

2.融资数额较小、较为灵活

由于少数民族聚集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融资一般表现为数额相对较小,频率较高。绝大多数的民间融资都在万元以内,仅少部分超过万元。从融资链条上看,环节较少。从用途上看,融资一般无派生用途,一般用于临时性支出(医疗、交学费等),而且借方一般不会采用拆进或借入的方式,大多为自有资金。另外,融资周期较短,数月的短周期融资较为多见,三年以上大额融资较少。

3.融资行为体现出民族文化的特征

与其他融资行为不同,少数民族地区的融资行为受到地区民族风俗、礼仪、宗教等文化的影响,例如宗教中对于积德行善的倡导,促使部分有宗教信仰的居民愿意向他人提供借贷,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还账率。

4.融资利率相对较低

由于少数民族大多有较强的民族认同感,村落、家族的概念明晰,融资以“血缘、亲缘、地缘”为纽带,所以无利率和低利率融资较多。根据孔晗对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农村融资的调查发现,50.8%的融资为零利率,具有高利贷特征的比例只有1.6%。当然,这只是部分地区的情况,在湖南常德土家族村落、广西壮族村落、云南哈尼族自治州的调查,仍然发现较多商业性民间融资不得不依靠高利贷进行。另外,家用式融资中融资额较小,一般依靠亲缘信任无需利息和担保,甚至都没有凭证。

三、影响少数民族农村地区融资的因素

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的融资存在较多的独特性,必然出现不同的融资行为偏好,我们从以下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1.性别结构

少数民族地区的融资一般以个体融资较为突出。个体融资中,融资信用及融资成功率在性别方面也存在差异。例如,伊斯兰教中,女性的社会地位低于男性,因此在穆斯林聚集地区,融资中女性的地位不被重视。根据调查,作为贷方,一般由家中男主人决定是否贷款,同时,作为借方,女性一般也不会较多参与融资的决策。而云南纳西族是母系氏族,家中女性的地位较高,重大的融资决策都由女性决定,由此,不同性别对于融资行为存在一定的影响。而男性与女性在融资中的理性程度、价值取向是不同的,加之民族地区教育文化观念对其长期的改变,对融资效果有一定的影响。

2.受教育程度

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普遍存在教育程度低的情况。而从性别结构上看,女性受教育程度低于男性,尤其在西部回族、维族聚集地区,穆斯林文化中对于女性地位的不重视,使得这些地区的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男性,致使家庭经济负担较重,遭遇突发情况时则会增加融资的可能性。

另外,教育水平较低,在融资中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民间融资中,由于借贷双方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在融资过程中没有签订合理的契约,据调查,大量的民间融资纠纷都来源于无契约或契约签订不合理。有部分居民由于文盲的原因,无法看懂契约条款,或者由于语言不通,产生误会。第二,文化程度较低,往往会使得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融资会出现不公平现象,垄断与欺骗行为导致的利率升高,会扰乱民间融资的正常秩序。

3.民族文化

少数民族地区的行为大多与民族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包括宗教信仰、民俗、民族价值观等。例如,宗教方面,穆斯林崇尚《古兰经》,该书中描述借贷不能收取利息,存款不应放到银行里等,这些带有宗教性质的信条无不影响着穆斯林地区的融资行为,因此,在这些地区,零利率借贷较为常见。另外,在融资需求方面,一般用于商业性投资的民间融资较为困难,因为个体家庭自有资金实力普遍比较薄弱。

4.融资利率

少数民族农村地区选择民间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正规融资机构的利率。前文论述过,《古兰经》中提出存款不进银行,这导致个人资金进入民间融资市场,而银行由于缺乏存款,从而影响其贷款业务,不得不提高贷款利率以保证自身利润。当民间融资和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利率相当时,融资方会选择更加便捷的民间融资,这就体现出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将影响融资者的融资选择。当然民间融资在制定融资利率时也需要对不同人群的利率偏好进行合理的调研。

四、民族文化影响下的西南少数民族民间融资现状特点分析

西南地区是少数民族最多的地区,仅云南就有25个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构成复杂,民族文化丰富。民族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成为西南地区较为显著的特征,这对少数民族群体的消费理念、消费价值观、财富观、融资理念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下面我们探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民间融资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1.村社关系促使民间融资建立在亲缘和地缘基础上

在西南地区普遍存在着较多村社,这些村社的形成大多是由于地形导致。从民族源流上看,少数民族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强大的家族文化,家支、家族、村寨组织成为其价值观的依赖主体。因此在西南地区很多少数民族村寨中都有集体至上的观念。

在云南的德宏德昂族村寨中,我们发现,大家把寨子中每一户的红白事都看作是自己的事,村寨中的大小事务大家都齐心协力去完成。因此,在民间融资中以地缘为核心的融资较为普遍,而且融资的目的都用于建房或操办红白事。这类融资金额不大,但是涉及的人数较多,呈现出“量少面广”的情形。当出现融资行为时,融资主体倾向于选择本村的亲友进行借贷,少数或由德高望重的族长或者民族首领担保借贷。

2.宗教文化对于融资规则产生一定影响

宗教是少数民族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文化对于少数民族群体的价值观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样对于其民间融资也存在着间接和直接的影响。

首先,间接影响体现在由宗教习俗和节庆引发的一系列宗教活动不断改变着少数民族群体的消费理念,从而引发了宗教消费方面的融资。很多地方的佛教徒佛事用品的消费占到家庭消费的大半,部分家庭不富裕的情况下,往往采取借贷和赊销的方式满足需求。

其次,宗教中的一些论著观点直接影响信徒的融资观念。例如伊斯兰教中《古兰经》就对利息有过这样的描述:“信道的人们!你们不要吃重复加倍的利息……”而且其规定借贷必须要有字据并且按期归还。事实上,伊斯兰教义中是禁止穆斯林的高利贷行为,而不是获利问题,所以在西南地区的回族聚集地,民间融资中的高利贷现象并不常见,而且个人借贷中也鲜有收取利息的情况。这在民间融资中是一种较为独特的现象,这种宗教教义中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信徒的决策,对于其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都有一定的影响。

3.少数民族消费观念的特殊性影响融资决策

根据学者们的研究,西南少数民族群体的消费观念体现在:首先,自给自足。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相似的是,西南少数民族群体的消费依然显现出满足家庭基本需要为主,消费和融资都表现出尽量不依赖于外界组织,家庭满足优先,其次是亲友和村寨。如果都无法满足才求助于其他组织,因此其融资体现出一定的范围局限性。再次,消费观念上较为复杂。有的主张先积累再消费,有的主张高消费,在经济条件一定的情况下,高消费可能会诱发民间融资行为。

五、对少数民族民间融资的建议

民间融资作为正规融资的补充,其方式灵活、手续简单,可以直接借贷,也可通过合会、民间金融组织等进行融资,渠道便利。对于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的民间融资,有如下建议。

1.完善正规金融体系,有效规范民间融资

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缺乏正规的金融机构,部分地区金融机构的融资效率低下、手续繁杂,使得不同文化背景、教育背景下的少数民族群体存在较强的不适应性。民间融资由于融资方式灵活,交易成本低、双方信息对称,并且具有一定的信任基础,能够很好地弥补正规金融机构的不足。地方和国家应该加大建立适合少数民族地区的正规金融机构,这些机构能够更加有保障地提供借贷,同时资金实力也较为雄厚,利率符合国家规范。而目前民间融资由于监管力度不足,没有成熟的法律体系约束,很多民间融资充斥着高利贷、非法融资等犯罪活动,极大地伤害了农户。因此国家应该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出台专项法律界定正规的民间融资,规范民间融资的方式和渠道。

2.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投入,降低民间融资风险

少数民族教育水平的提高可以帮助普及国家金融相关法规,规范民间融资,打击非法融资行为,切实保护少数民族群体的利益。同时,群体文化程度的提高,有助于提升融资过程中的契约意识,帮助借贷双方通过合理的契约形式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另外,教育水平的提高能够增加家庭成员的就业能力,使其能有更多的职业选择,减轻外部融资的压力。

3.综合考虑民族文化,推行差别化融资政策

在不同的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着不同的民族文化,地区间的融资心理和融资方式都有不同,因此,民间融资政策应该因地制宜。特别在利率方面,一方面要尽量控制和规范民间借贷利率,防止利率居高不下影响民间融资的效果;另一方面,积极推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融资政策,增强融资的导向性。对于较为保守的民族,可以采取其他形式鼓励其运用民间融资方式融资,不断创新融资工具,同时鼓励民间合会、基金会、合法钱庄提供合理有效的融资。这也顺应了不少民族依赖于“血缘、亲缘、地缘”的融资习惯,将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宗教文化和民族价值观与民间融资相结合,真正发挥民间融资的作用。

4.推进融资项目,激活民间资本

根据民族地区的优势资源,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促进民族地区项目的发展,吸引大量民间资本参与到项目建设中。同时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民营企业的发展,放宽融资政策,建立健全担保机制,促使民族地区民营资本成为推动地区发展的主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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