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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基准价定价机制探讨

时间:2024-09-03

王世猛 李志勇 万宝春 冯海波 苏亚南

(1.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石家庄 050037;2.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石家庄 050018)

1.前言

目前,排污权交易已成为国内环保工作机制创新的热点,全国已有二十多个省、市开展了相关工作。积极构建排污权交易市场是深化环境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举措。研究排污权交易市场结构,探析交易基准价定价机制,合理制定基准价对于夯实交易基础、有效指导交易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准价作为一种特殊价格,是指某地区由价格、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是排污权市场交易的价格基础,是协议交易和竞价交易重要的价格参照。从目前各试点省工作进展看,重庆、河北、山西等为数不多的省市制定了交易基准价,对交易基准价做出明确文件规定的则有重庆市和河北省。基准价定价是交易工作相对薄弱的环节,深化排污权交易亟待形成科学合理的基准价定价机制。

2.基准价定价机制探讨

构建合理的工作体系是科学制定基准价的前提。结合河北省排污权交易工作实践,研究认为应将细化政策、实化管理、强化技术等三个方面作为基准价定价工作立足点。

细化政策是先决条件。各地在制定交易政策文件时,应将基准价的基础地位、基本内涵、定价条件、定价内容和执行时间跨度等做出明确规定,突出基准价在交易中重要的基础地位,同时文件中也应将物价、环保部门的工作分工给予明确,并细化部门职责。

实化管理是重要保障。基准价定价时需要物价部门、环保部门依据职能定位明确责任,做好分工加强协调。在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价格部门要根据经济发展形势、社会承受能力等从优化发展上把握基准价定价;环保部门要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状况、区域减排任务等从优化环境上把握基准价定价。

强化技术是定价核心。基准价需要进行测算才能获得相关数据,而基准价技术测算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定价涉及企业、政府、社会公众等多方利益,测算中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市场供求状况、治污技术、成本核算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这就需要一支涵盖金融、经济、环保、物价等多方面专家团队作为技术支撑。

基于以上分析,排污权交易基准价定价机制可细化分解为四个阶段,机制框架图见图1。

图1 排污权交易基准价定价机制框架图

3.基准价定价理论分析

基准价作为交易定价的一种特殊价格,其定价要有科学的定价理论和方法作为支撑,本文对国内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汇总,见表1。

表1 国内外排污权定价研究成果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从不同角度对排污权交易定价进行了研究,分析表明这些理论研究各有侧重,但共同特点是都强调了定价数量关系中市场竞争、供求关系、治理成本和减排效益等因素。从深化交易、促进污染减排的实际工作出发,结合我国环境管理的地域性和流域性特点,研究认为基于治污成本的基准价定价方法最具操作性,这也是我国排污权交易基准价定价研究中被最多采用理论和方法。具体定价可以按照以治污成本核算为基础,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子,进而构建出定价数学模型,最后进行赋值计算的研究思路进行。

4.基准价定价技术难点分析

4.1 基准价定价数学模型的构建

基准价受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环境质量、企业治污成本、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综合描述这些因素对基准价的输入输出响应,可以通过构建数学模型来实现。如何科学构建定价模型,如何合理选取模型影响因子,如何准确对影响因子和模型赋值是制约定价能否成功的关键技术环节。以河北省为例,在COD和氨氮两项水污染物基准价定价中,采用了成本定价法原理,以企业治污总成本核算为模型核心,综合考虑了环境质量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影响因素,构建了基于完全成本法的综合因子定价模型,经过验证,此模型基本符合水污染交易基准价定价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4.2 企业治污总成本数据的调查分析

污染治理成本数据调查分析是基准价定价的基础工作。科学合理的设计调查方案、准确选取调查样本是做好污染治理成本调查的关键。研究认为,企业治污成本数据调查必须紧扣定价模型参数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工作,调查出的数据应具备代表性、统计性、真实性。具体工作中,调查范围的筛选可以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础,筛选出本区域内排放占比大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名单,确保调查数据具有代表性;调查方案的设计应充分征求当地环保部门和部分重点企业意见,合理设计数据调查方案,确保调查数据具备统计性;上报数据的处理应注重数据审核与被调查企业的技术沟通,对于调查中数据明显存在错误或存在较大偏差的数据,进行及时的调查、核实,确保所有调查数据的真实性。

4.3 行业治污成本差异性处理

治污总成本与污染物处理负荷、污染治理工艺以及环保要求密切相关。从实际工作中看,同行业、不同企业的治污总成本相差不大,但不同行业的治污总成本存在较大差异。以河北省为例,其造纸、化工、食品、印染、医药行业的COD和氨氮的治理成本,见表2。

表2 河北省部分行业COD、氨氮治理总成本

结果表明,不同行业污染治理成本存在较大差异,不同行业之间COD污染治理成本最大相差2倍左右,不同行业之间氨氮污染治理成本最大相差则为2.5倍左右。如何综合考虑各行业治污总成本差异对全行业平均治污成本的影响,并最终体现在全行业基准价定价中是个很大的技术难题。从交易工作实际情况上分析,目前各地交易都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工作尚在探索中,宜粗不宜细是现阶段的工作基本原则,因此,现阶段各地交易基准价宜制定全省或市的统一价,便于日常交易的开展与管理。从基准价定价合理性上分析,开展行业基准价定价是科学的,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加强工业节能减排,要实行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0],这一规定为行业间开展排污权交易提供了工作指引,行业交易则需要行业基准价作为交易的工作基础。从今后交易工作的趋势上看,开展行业基准价定价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未来交易定价工作的重要方向。

5.结论与建议

制定科学合理的交易基准价是深化交易工作的重要前提,建立长效的基准价定价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交易基准价定价应突出政策的指导作用,管理的保障作用和技术的支撑作用。基准价定价可将完全成本法作为定价理论基础,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机构、环境质量、企业治污成本、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基础上,通过构建基准价定价数学模型来对基准价进行测算。在交易工作起步阶段,制定交易的基准价应具备广泛的指导性,宜采用全行业污染物交易平均基准价模式,随着交易工作的深化,应启动重点行业基准价定价工作,推行行业基准价定价模式。

[1] Carolyn Fischer,Emissions pricing,spillovers and public investment in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technologies[ J].Energy Economics,2008, (30):487-502.

[2] Springer,Estimating the price of tradable permits for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in 2008[J].Energy Polcy,2004, (32):611-621.

[3] Chao-Ningliao,Average shadow price and equilibrium price:A case study of tradable pollution permitmarkets [J].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2009,(196): 1207-1213.

[4] Ren Carmona,JuriHinz.Risk Neutral Modeling of Emission Al-lowance Prices and Option Valuation[R].Technical report,Princeton University,2009.

[5] 黄桐城.基于治理成本和排污收益的排污权定价模型分析[J].上海管理科学,2004,(6):34-36.

[6] 徐自力.排污权定价策略分析[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3,(5):126-128

[7] 李赤林,陈优金.城市水污染处理的排污权交易策略及定价机理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5,(6):88-89.

[8] 林云华.排污权交易定价机制研究[J].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09,(2):33-36.

[9] 胡庆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污权价格测算[J].水资源保护,2011,(4):79-82.

[10] 国务院.《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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