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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数据建设推进机制研究

时间:2024-09-03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宋 京

1.导语

政府大数据的建设一般可分为政务信息资源数据清查、数据治理和数据维护三个步骤,覆盖政务信息资源的整个生命周期。数据清查是应用大数据的前提,主要完成各部门的业务梳理及对应的信息资源梳理,编制信息资源目录;数据治理是大数据应用的关键,通过将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清洗、整合和集成,形成数据资源库,数据维护是建立长效的数据管理机制,包括建立管理机构、管理流程、安全体系、管理平台及数据共享开放等内容。

2.国内外政府大数据建设背景

2.1 美国政府大数据建设

美国政府先后发布了《大数据研究和发展倡议》、《美国白宫:2014年全球“大数据”白皮书》和《联邦大数据研究与开发战略计划》。通过国家科学基金会,给大学提供研究资助,开设全新的研究型课程,培养下一代的“数据科学家”。美国政府确立了政府数据开放的基本框架,确保以多种方式将数据公开发布,让数据易于被发现、获取和利用,并同时保护个人隐私、确保国家安全。

2.2 英国政府大数据建设

英国在政策上支持大数据在医疗、农业、商业、学术研究等领域的发展。建立了“行政数据研究网络”,用于汇聚政府部门和机构所收集的行政数据,促进发挥政府数据对科学研究、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作用。通过发布《英国数据能力战略》,对高校、研究机构提供资金的扶持以及合作平台的搭建。发布了《开放数据白皮书》,建立了一套对公共部门开放数据程度的评价体系。

2.3 法国政府大数据建设

法国政府发布了《法国政府大数据五项支持计划》,包括引进数据科学家教育项目;设立一个技术中心给予新兴企业各类数据库和网络文档存取权;通过为大数据设立原始扶持资金,促进创新;在交通、医疗卫生等纵向行业领域设立大数据旗舰项目;为大数据应用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如在法国和欧盟层面建立用于交流的各类社会网络等。

2.4 韩国政府大数据建设

韩国“智慧首尔2015”计划提出“利用大数据解决市民小烦恼”,计划认为公共数据已成为具有社会和经济价值的重要国家资产,将努力打造“首尔开放数据广场”,以促进信息技术和公共服务产业的进步和发展。

3.政府大数据推进体系

以数据的采集、共享、开放、应用、管理以及增值为目标,从数据清查、数据治理和大数据维护三个方面,构建政府大数据推进体系。

3.1 政务信息资源数据清查机制

3.1.1 成立政务信息资源清查清理队伍

建立组织实施队伍及机构,将业务部门与服务商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技术人员有效整合在一起,从管理、技术、协调、监督、支撑等方面,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

3.1.2 制定政务信息资源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政务信息资源清查工作的需求,摸清政务信息资源数据清查范围,确定政务信息资源清查的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制定调实施方案、编制调查表、组织调查表的试填及培训等。

3.1.3 制定政务信息资源清查协调措施

政务信息资源清查面临的环境纷繁复杂,清查工作可能牵涉到许多部门的共同参与,这客观上就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有效配合,完善相应的矛盾调处机制尤为重要。

3.1.4 摸索总结高效的政务信息资源清查方法

政务信息资源清查团队可以尝试普通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标准方法,不断摸索总结出更加高效的政务信息资源清查方法。

3.1.5 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标准

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和编码,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分类、存储、传递等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1.6 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

对信息进行组织和管理,实现对共享信息的发现和定位,加强统一管理海量的共享信息,保障数据格式的规范、有效和及时。

3.1.7 推动各部门内部信息资源优先清理整合

增强政府各部门全员信息资源清理整合意识,部门数据内部先整合后提交,促进各部门内部的信息资源数据按照整合的形式进行存储和管理。

3.2 政务信息资源数据治理机制

3.2.1 成立政务信息资源数据治理队伍

将业务部门与服务商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技术人员有效整合在一起,从管理、技术、协调、监督、支撑等方面,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

3.2.2 建立政务信息资源治理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治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规范重大资源治理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提高重大资源治理决策事项的质量。

3.2.3 建立政务信息资源质量评价标准

从信息资源内容、信息资源表达形式、信息资源系统和信息资源效用四个层面建设质量评估标准。

3.2.4 依托重大电子政务工程推动跨部门数据治理

以网上办事大厅、公共信用平台、市场监管系统等重大电子政务工程的数据整合工作为契机,推动跨部门数据治理新体系的逐步形成。

3.2.5 搭建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库群

建设与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息和宏观经济四大基础数据库,同时整合社会保障、医疗健康、文化、旅游、食品药品、公共安全、农口、教育、交通等主题数据库。

3.3 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维护机制

3.3.1 组建各级政务大数据管理维护机构

研究制定政务大数据建设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大数据资源中心的数据管理与维护。

3.3.2 建立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业务管理流程

对数据的存储、处理、共享与运维等实施流程化的管理。

3.3.3 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对数据的采集、共享、使用全过程的身份鉴别、授权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信息安全。

3.3.4 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应用管理平台

提供一系列的基础支撑工具及基础管理系统,支持全省各类大数据应用的接入、部署、管理。

3.3.5 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

推动信息资源在政务部门内部使用,政务部门之间的交流共享,以及通过向社会开放,由企业加工增值后进行商业化运作。

4.结束语

政府大数据建设除了在技术上的突破,更应该在机制上实现创新,针对管理上面临的瓶颈,制定各种政府大数据实施策略,最终真正推动政府数据的共享共用、开放运营和融合应用的落地生根。

[1]张明军,易承志.地方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模式及推进机制研究 [D].华东政法大学,2012.

[2]傅倩.政府大数据平台的建设策略研究[D].南昌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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