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刘斌 王敏 张金若 张超
【摘 要】 电力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特性并遵循监管会计准则(RAP),近年来开始自愿披露非公认会计准则(Non-GAAP)盈余指标。在管制环境不断变化的背景下,采用不同会计准则造成的盈余差异值得关注。文章通过梳理监管演变历程和回顾相关文献,详细阐述了Non-GAAP盈余指标的理论发展和应用形式,并以S&P 500上市电力公司为研究对象,从指标类型、应用频率、Non-GAAP与GAAP收入的区别以及Non-GAAP调整项目等方面着手,就2006—2019年间美国电力行业对Non-GAAP与GAAP盈余指标的应用情况进行了详实的动态分析。
【关键词】 非公认会计准则; Non-GAAP盈余指标; 电力行业
【中图分类号】 F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1)12-0111-07
一、引言
美国上市公司有义务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报告公司财务信息。但某些公司还会披露超出公认会计准则范围的财务指标,即非公认会计准则(Non-GAAP)指标。条例G(Regulation G)对非公认会计准则(Non-GAAP)指標做了如下定义:Non-GAAP指标是GAAP指标涵盖范围外或从GAAP指标中剔除的那一部分,它通过调整GAAP报表中最直接可比的项目来衡量公司财务绩效、财务状况或现金流量。大部分公司在收益公告、年度报告和SEC文件中都披露了Non-GAAP指标。例如,2020年2月20日,美国电力(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AEP)通过收益公告宣布公司2019年GAAP收入为19.12亿美元或每股3.89美元,而营业收益(Operating Earnings)为20.95亿美元或每股4.24美元。美国电力将营业收益定义为一种Non-GAAP指标,不包括资产处置、法律及投资等特殊项目的GAAP收入。
经济学家认为电力公司是自然垄断企业,为了减少电力垄断造成的无谓社会福利损失,其以规定的价格向消费者提供一揽子服务。美国政府对电力行业的监控经历了放任自由、严格监管、放宽管制再到重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等多个阶段。美国先后通过了1935年《公共事业控股公司法案》(PUHCA),1978年《公共事业机构管制政策法案》(PURPA)以及1992年《能源政策法案》(EPACT)等;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分别在1996年、1999年和2007年提出一系列规定,与成立独立系统运营商(ISO)、完成美国电力市场的标准市场设计(SMD)、实行公开透明的电网规划和规范实时平衡市场费用有关。同时,美国于1937年正式实施公用电业统一会计制度(The Uniform System of Accounts for Electric Utilities),成为最早建立电力业管制会计准则(RAP)的国家。RAP在会计核算规则及财务报告格式与内容方面对美国电力业进行了详细规定。
Non-GAAP指标在美国电力业公司中得到了普遍应用。据本文统计,2019年约有85%的美国电力业上市公司在收益公告中披露Non-GAAP指标。但关于Non-GAAP披露的研究目前还主要停留在整个市场上,行业研究多是一笔带过。自然垄断属性以及数十年的市场化改革赋予了专门研究美国电力行业的重要意义。美国电力行业偏好何种形式的Non-GAAP财务指标?Non-GAAP指标的应用达到何种程度?对不同管制环境作何反应?对Non-GAAP指标有何特殊调整?本文将一一讨论。
目前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性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发布的准则甚至是直接参考国际准则制定的[1]。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吸收借鉴各国会计准则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是大势所趋。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深入,传统财务会计制度已不能满足监管需求[2],有必要建立管制会计制度。本文详细地介绍了美国电力行业对非公认会计准则的应用情况,对中国未来诸如电力、石油、金融等管制行业的会计准则变革有指导意义。
二、管制环境变化
美国监管机构一直高度关注Non-GAAP。最早可以追溯到1973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第142号会计系列公告,提醒投资者谨慎参考公认会计准则(GAAP)以外的指标。2001年SEC再次就Non-GAAP指标的使用向投资者发出了预警。
2003年,SEC应《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的要求颁布了条例G(Regulation G)。条例G规定上市公司披露Non-GAAP指标时,必须量化核对Non-GAAP指标与最直接可比的指标间的差异。同时,SEC还修订了条例S-K(Regulation S-K)的第10项、条例S-B(Regulation S-B)的第10项和表格20-F(Form 20-F)。在条例S-B(Regulation S-B)第10项的修订中,SEC要求披露Non-GAAP指标时必须说明为何管理层认为公布Non-GAAP指标能为投资者提供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的有用信息。
但SEC担心上市公司很难合理解释为何要从Non-GAAP指标中扣除非经常性项目的损益,同时也担心条例G的严格规定会阻碍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提供关键信息,因此在2010年放宽了相关条件,发布关于Non-GAAP财务计量的合规披露与解释(C&DIs)。修改后的C&DIs明确规定,管理层不能将费用或收益定义为非经常性事项,但仍可以针对该费用或收益进行适当调整。C&DIs的放宽为企业确定Non-GAAP指标具体调整项目提供了有力指导。
出于对Non-GAAP财务计量不可比性和误导性的顾虑,SEC不得不重新审视该合规披露与解释。2016年5月,SEC发布了新的C&DIs,并修改了其他条款。新的合规披露与解释重申了2003年条例的监管内容,并进一步指出可能违反条例G的行为。2018年SEC规定上市公司在报告Non-GAAP指标时必须披露控制措施和程序,以规避数据错误和财务操纵。Non—GAAP管制环境变化见图1。
三、文献回顾
Non-GAAP指标经GAAP指标调整生成,无需审核,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相关指标的计算有很强的主观性,计算方式多种多样,因此不一定能跨行业或公司可比。
关于Non-GAAP指标调整项,Bradshaw[3]认为Non-GAAP指标剔除特殊项目的计算方式一定程度上导致了Non-GAAP与GAAP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Nichols et al.[4]的研究发现,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上市公司为了引导投资者关注可持续收益,通常会排除非经常性项目,例如资产处置损益、并购成本等。其中非经常性费用项目是管理层在调整Non-GAAP指标时的主要关注项目,但这往往导致Non-GAAP收益高于GAAP收益,因此遭到学界和公众质疑。然而Curtis et al.[5]发现,管理层有时也会剔除非经常性收益项目,从而导致Non-GAAP收益比GAAP收益低。Black et al.[6]的研究表明,当前主流研究仍然认为非经常性项目是最常见的Non-GAAP调整形式,其中最常涉及的包括与重组、税收协议和收购相关的费用。除了非经常性项目,经常性项目的调整频率也不容忽视,经常性调整项目主要涉及股票补偿,折旧摊销以及投资损益[7]。除此以外,Barth et al.[8]发现,会计准则的变化也被纳入经常性项目外的调整范围,如SFAS 123R。
Non-GAAP指标的主要形式为调整后的每股收益或调整后的运营每股收益,但上市公司还会报告除基本每股收益外的其他Non-GAAP绩效指标。例如Brown et al.[9]发现,一些上市公司经常报告调整后的EBITDA。条例G中关于Non-GAAP指标的定义表示,调整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等指标也属于Non-GAAP指标范畴。Francis et al.[10]甚至针对不同行业构建了不同的Non-GAAP绩效指标,例如航空行业的每个乘客每英里收入;住宅建筑业的新订单价值和积压订单价值以及零售餐厅的同店销售额。
目前Non-GAAP指标得到了广泛讨论,但评价褒贬不一。一方面,信息丰富观点认为Non-GAAP指标在财务沟通策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投资者也依赖各种Non-GAAP指标来评估经营绩效。Non-GAAP指标比GAAP指标更具有持续性[11],同时Black et al.[12]认为,在当前的管制环境下,Non-GAAP可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Non-GAAP收益与股票价格密切相关,一些学者非常重视其价值相关性[11]。Marquardt[13]发现,为了弥补GAAP报告过低的信息质量,那些GAAP收益较低的上市公司会自愿披露Non-GAAP收益。Huang et al.[14]和Andreas et al.[15]的文章表明,Non-GAAP披露甚至对减少信息不对称有积极作用。而另一方面,机会主义观点认为,Non-GAAP披露的主要目的是误导报表使用者,因为与GAAP相比,Non-GAAP下的绩效表现更好[16]。管理层可能通过披露Non-GAAP指标来粉饰亏损报表,报告正收益,以达到或超过分析师的预期,并以此提高投资者对收益报告的信任度[8,12]。
一系列监管法规的颁布也在影响着市场对Non-GAAP披露的反应。总体而言,对Non-GAAP指标实施过多管制会阻碍信息披露,尤其是在管制刚开始实施时。Marques[16]的研究表明,条例G颁布后不久,Non-GAAP盈余披露减少。Nichols et al.[4]发现,随着SEC对Non-GAAP指标的审查加强,采用预估收益指标的公司数量总体下降。Heflin et al.[17]也认为条例G的颁布降低了上市公司披露Non-GAAP收益的意愿。该条例实施后,调整特殊项目和其他项目的概率略有降低,并且调整幅度也有所减小。与此同时,Campbel et al.[18]研究發现,G法规实施后,披露非GAAP指标的公司比例并未大幅下降,但最常见调整项目类别发生了变化。Black et al.[12]认为,颁布条例G对Non-GAAP收益报告的减少只是暂时的。Henry et al.[19]认为,2010年SEC通过CD&I放松管制,降低了上市公司严格解释非经常调整项目的要求,因此更多的公司将披露Non-GAAP收益。2016年SEC的新CD&I发布后,很多公司不再披露某些类型的Non-GAAP指标或更改披露方式,公布Non-GAAP指标的公司数量大幅下降[20]。
Non-GAAP指标的相关研究中,大多数都分析了所有行业的样本,但仅简单统计了各行业披露Non-GAAP的公司所占比例,并没有对特定行业进行详细描述。例如Zhang et al.[21]发现,披露Non-GAAP指标的样本中,高科技公司占了近60%。也有少数文章着眼于某一特定行业,例如Baik et al.[22]研究了房地产投资基金行业,但是文中的Non-GAAP指标是不涉及收益的运营资金。美国电力业遵循的监管会计准则(RAP)具有很强的行业特性,该准则规定了电力设备以及电力经营成本核算规范。张超等[23]解释,监管会计下监审电力成本和定价需要大量的非货币信息做支撑,如投资审批证明材料、投资经济性支撑材料、资产类型等,因此需要从货币计量假设外的角度进行表外披露。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超出了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范围,但目前还没有对电力行业的Non-GAAP披露进行专门研究。
四、美国电力行业的描述性证据
依据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本文选择S&P 500中归属于电力公用事业的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2006—2019年季度和年度收益公告的方式搜集相关的数据。本文一共阅读了952份有效公告,其中821个观测值披露了Non-GAAP指标。本文就样本数据做了以下分析。
(一)核心盈利指标为Non-GAAP首选指标,重要法规的颁布短期内会导致指标偏好波动
常见的Non-GAAP指标主要分为核心盈利、EBIT(EBITDA)以及自由现金流三种,其中核心盈利指标包括调整后收益或净收益,和以调整后损益数据为基础计算的相关指标。本文计算分析了每年各类Non-GAAP指标使用占比,核心盈利指标是最常用的Non-GAAP指标,核心盈利指标使用占比达到约80%。在2006—2019年间,核心盈利、EBIT/EBITDA和自由现金流指标的使用占比基本稳定,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合规披露与解释以及2016年新的合规披露与解释发布后,各指标都出现了短暂波动的情况。说明监管机构发布重要法规后的一段时间,一些电力公司会重新选择Non-GAAP指标的表现形式。详见图2。
(二)美国电力业的Non-GAAP指标披露频率属较高水平,且随法规颁布阶段性变化
Black et al.[24]提供的证据表明,S&P 500的公司中Non-GAAP报告从2004年的53.2%增长到2009年的70.9%。分行业比较,2004—2009年公共事业部门(Utility Sectors)Non-GAAP指标披露频率约从61%涨到了81%,排名第四;医疗保健业排名第一,约从78%涨到了90%。
根据GICS,电力行业属于公共事业部门下的电力事业部门,本文拓展了Black的研究,结果如图3所示。美国电力行业Non-GAAP报告频率从2004年的81.82%稳步增长到了2009年的84.72%(见图3)。横向对比可以看出在所有行业中,美国电力行业Non-GAAP的披露频率较高。
2006—2019年间Non-GAAP披露呈现出分阶段变化的特点,第一阶段是2006—2009年,这一阶段Non-GAAP報告频率整体呈不断下降的趋势,这与2003年SEC开始加强对Non-GAAP指标的监管有关;第二阶段是2010—2015年,这一阶段Non-GAAP报告频率开始逐年上升,SEC也正对Non-GAAP报告放松监管;第三阶段是2016—2019年,这一阶段整体呈现出波动趋势,同时SEC在2016年发布了新的合规披露与解释,再次加强监管。
作为重要公共事业部门,美国电力行业由联邦和州两级监管机构共同管制,具有完善的监管体系。为了保护电力市场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美国相关监管机构对于电力公司信息透明度要求极高,以确保消费者能够享有充分公开的信息市场,Non-GAAP报告频率高也是其信息透明的重要表现。一般的财务会计报表所载信息并不能满足日常监管需要,为了更好地掌握电力成本、电力定价以及其他收益情况,监管机构会要求电力企业提供更多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信息。当Non-GAAP自愿披露条件严格后,电力企业便会选择减少报告Non-GAAP收益以避免违反监管规定;当SEC放宽披露条件后,为了提高信息有用性则会选择增加Non-GAAP报告频率。
(三)SEC加强监管时,Non-GAAP收益报告质量较高;SEC放松管控时,Non-GAAP收益报告质量较低
一方面,虽然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大力引入行业竞争机制,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也逐步放松监管,美国电力行业开始不断尝试市场化,但在美国实施电力改革之前,电力企业的收益仅允许覆盖成本。为了保障居民用电,最大化社会福利,监管机构一直压缩电力企业利润率。因此,电力企业虚增成本,调控利润的情况不可避免。另一方面,作为上市企业,S&P 500的电力企业仍然肩负着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良好的绩效既能吸引更多投资者,也能提升企业形象。
不考虑行业特性,机会主义观点认为Non-GAAP下的公司财务数据比GAAP财务数据更好看。2013年德意志银行分析师David Bianco整理了S&P 500成分股公司1977—2013年GAAP和Non-GAAP的EPS数据后发现,Non-GAAP的EPS往往更高[25]。在监管收紧时,上市公司倾向调整质量较高的项目,因此调整幅度会减小;在监管放松时,Non-GAAP收益调整幅度将会不断增大,Non-GAAP收益报告质量也会随之受到影响[19]。
除了SEC监管外,本文认为美国电力业Non-GAAP与GAAP收益的差异还可能受到监管会计准则(RAP)和行业特性的影响。为了保证电价公平,RAP放宽了谨慎性原则并对发电设备、运营费用的核算与计量做了有别于公认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时设置了发电设备并购调整、未回收设备与监管研究成本的摊销、公用事业投资税贷项调整等特殊账户;而电力行业的收益时常受到天气影响,本文统计发现,炎热的第三季度和寒冷的第一季度是电力企业收益最高的两个时间段,无法预计的台风或海啸等会极大地降低电力企业收益。那么,在多重因素影响下,美国电力业GAAP和Non-GAAP下EPS差异究竟有什么特点呢?
本文借鉴David Bianco的研究,绘制了2006—2019年GAAP和Non-GAAP下EPS的对比图。如图4所示,两者的区别也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6—2009年),Non-GAAP EPS与相比GAAP EPS有高有低,Non-GAAP的调整幅度较小;第二阶段(2010—2015年),Non-GAAP EPS都比GAAP EPS高,且Non-GAAP的调整幅度普遍更大;第三阶段(2016—2019年),重新出现Non-GAAP EPS较GAAP EPS或高或低的情况,但Non-GAAP的调整幅度有所下降。
早期,电力上市公司Non-GAAP收益有高有低,调整幅度也不大,没有明显的机会性选择倾向;随着合规披露与解释的发布,电力公司在公布收益时普遍报告较高的Non-GAAP收益,且调整空间变大;当监管又重新收紧后,这种情况又消失了。说明SEC管制环境变化对电力业GAAP和Non-GAAP盈余指标差异变化影响较大。和其他行业一样,当SEC加强监管时,电力企业的Non-GAAP收益报告质量会提高;当SEC放松管控时,Non-GAAP收益报告质量则会下降。
(四)Non-GAAP調整项波动减少,调整幅度分阶段变化;非经常调整项目为主要影响因素
本文将Non-GAAP调整项目分为非经常调整项目(包括重组、税收决议、并购、资产减值、法律纠纷或诉讼、资产处置、债务清偿和研发税收抵免等事项)、经常性调整项目(包括投资、摊销、股票补偿、养老金、利息和货币等事项)以及罕见调整项目(其他)三项。总调整项目为非经常调整项目和经常性调整项目之和,未包含罕见调整项目以及税收调整项目。
图5描述了各类调整项目的频率变化趋势。美国电力企业每年平均从GAAP指标中剔除2.12项,调整项目数从2006年的2.73下降到了2019年的1.73,整体上呈现出波动减少的趋势。这种变化主要受非经常性调整项目的影响,非经常性调整频率14年间下降了58.26%;而经常性调整频率较为平稳,在0.5项左右波动,罕见调整项目则最少。
图6描述了各类调整项目的幅度变化趋势,为了方便理解,本文将Non-GAAP EPS高于GAAP EPS的部分定义为正调整。可以看到美国电力企业Non-GAAP EPS与GAAP EPS的变化主要由非经常项目调整引起。从总调整项目的幅度趋势可以看到,条例G实施期间,Non-GAAP调整有正有负,且幅度不大,几乎在每股±0.2美元之间,2010年合规披露与解释发布后,这种幅度主要表现为正调整,说明Non-GAAP EPS比GAAP EPS大,调整幅度也有所增加,而2016年后Non-GAAP调整幅度再次出现有正有负的情况,幅度也变得更大,最大时在2018年达到每股-0.57美元。一定程度上,图5与图6的结合可以相互补充。
(五)非经常调整项目中调整频率最高的两项为资产处置和法律,调整幅度最大的两项为资产处置和资产减值
本文进一步将Non-GAAP主要调整因素——非经常调整项目进行分解,统计发现美国电力企业非经常调整项目共涉及重组、税收决议、并购、资产减值、法律纠纷或诉讼、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7项,其中最常见的为资产处置、法律、资产减值以及并购事项,如图7和图8所示。美国电力企业非经常调整项目中调整频率最高的是资产处置,其次是法律;但14年内资产处置和法律的调整频率分别下降了57.14%和40%;调整幅度最大的项目主要是资产处置,其次是资产减值;最大调整幅度分别达到了0.59和-0.12。
五、结论
在美国,Non-GAAP指标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已经相当成熟,但我国关于Non-GAAP的应用和披露机制都还在起步阶段。因此,本文梳理了近半个世纪以来美国对Non-GAAP监管的演变过程,并通过文献整理对Non-GAAP指标进行了详尽的阐述,以期为我国管制行业会计准则变革提供借鉴。本文的特别之处在于,利用2006—2019年间S&P 500中电力业的952份有效收益公告,对美国电力行业应用Non-GAAP的状况进行了详实的研究。研究表明:(1)美国电力业各类Non-GAAP指标的使用频率与管制环境变化相关,核心盈利指标依然是电力业最常用的Non-GAAP指标。(2)当Non-GAAP自愿披露条件严格后,美国电力企业会选择减少报告Non-GAAP收益以避免违反监管规定;当SEC放松披露条件后,为了提高信息质量,会选择增加Non-GAAP报告频率。(3)电力业在SEC加强监管时,Non-GAAP收益报告质量会提高;当SEC放松监管时,Non-GAAP收益报告质量会下降,SEC监管、电力业监管会计准则(RAP)和行业特性都会影响Non-GAAP与GAAP的差异。(4)将Non-GAAP调整项目细分后发现,2006—2019年美国电力行业的调整项目数量逐渐减少,调整幅度随着监管强度不断波动;最主要的调整项目为非经常调整项目,非经常调整项目中资产处置和法律的调整频率更高,资产处置和资产减值的调整幅度更大。本文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Non-GAAP指标中行业研究的空缺,帮助电力监管机构更好地利用Non-GAAP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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