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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语境下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媒介呈现的现状与反思——基于湖南湘西和贵州黔东南地区的调研

时间:2024-09-03

孙立青

(吉首大学 党委宣传部,湖南 吉首 416000)

一、问题缘由

伴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与运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简称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拥有了更多的媒介展示与传播的机会。在传统媒体时代,少数民族非遗媒介呈现的机会较少,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少数民族地区的传媒产业较薄弱。2012年,笔者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腊尔山区少数民族村寨调研中发现,当地找人基本是直接吆喝或通过大喇叭广播,大喇叭和电视机是当地主要的传播媒介,随着近几年智能手机的使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这一状况才有所改善。二是大众传媒产业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关注相对不足。一般而言,大众传媒受到传播定位、能力、理念、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其关注重心往往集中于国内外大事和城市生活[1]。相较而言,大众传媒业对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关注较少,即使是具有较大文化价值和时代意义的少数民族非遗也很少有呈现于大众媒体的机会。但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上述境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以移动互联网作为依托的新媒体以其开放性、互动性、体验性和低成本进一步突破了时空的限制,快速在少数民族地区得以普及,并在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承和传播中发挥了巨大的优势。

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少数民族非遗得以传承和展示的主要承担者,探究其新媒体技术运用,对活态传承少数民族非遗、留住民族文化精髓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在新媒体技术的加持下,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凭借智能手机为主的智能设备,利用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进行少数民族非遗内容及其自身生产生活的展演。在媒介呈现的过程当中,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获得了所在社区同胞的尊重、心理上的慰藉、文化上的自信,并凭借从中获得的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毫无疑问,这对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承与保护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与此同时,因自身媒介素养、媒介呈现设备条件、跨文化的传播和理解的理念、非遗保护原真性原则等方面的限制,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媒介呈现还存在很多亟须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对提升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媒介呈现质量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二、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媒介呈现的特点

作为少数民族非遗的操持者,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承、保护、延续过程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少数民族非遗的媒体呈现过程中,非遗传承人也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一)非遗传承人主动参与展示

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主动参与展示,是新媒体语境下少数民族非遗媒介呈现的主要模式。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其所属非遗项目的集大成者,熟练掌握非遗的技能,深刻理解非遗历史渊源、文化内容、社会功能、文化价值等,这是其获评传承人的基本标准,也是展演好非遗的基本要求。2016年以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土家族哭嫁歌代表性传承人、酉水船工号子传承人、辰河高腔代表性传承人和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龙山三棒鼓代表性传承人与原创音乐摇滚团队素乐团合作,遵循“摇滚+非遗+新媒体”的模式,打造了《子》《乡下人上北京》《绿肥红瘦》《莫骂娘》等饱含非遗元素的音乐。这些作品将摇滚乐和少数民族传统非遗的音乐元素相结合,在新媒体平台进行宣发,获得较好的市场反响。当前,“摇滚+非遗+新媒体”的生产模式也成为地方政府音乐类非遗保护的路径,得到湖南卫视《午间新闻》《湖南新闻联播》等媒体平台的报道。

实现少数民族非遗的活态传承是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责任,也是非遗传承制度对非遗传承人的要求,如果无法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可能会被取消传承人称号。2019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非遗管理部门便从传艺、项目实践和资料收集、整理、保存、研究,参与宣传和交流等维度,对所属地区的非遗传承人进行考核,其中有2名传承人考核结果不合格,被取消了州级非遗传承人的资格。

作为民族文化的瑰宝,少数民族非遗蕴含了丰富的历史信息和当代价值。例如,被列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苗族古歌,是以创世为主体内容的诗体神话,包含了宇宙诞生、万物起源、民族迁徙、社会变迁等内容,具有重要的价值。如果没有深刻理解其历史渊源、文化内容、社会功能、文化价值的传承人参与,苗族古歌的展演极可能流于形式,不利于苗族古歌的完整诠释。为此,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要参与到非遗的媒介呈现过程当中。

(二)传承人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文化自信指在理解民族间文化差异的基础上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肯定与坚守,是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豪感。文化自觉指的是对本民族文化传统的诉求与坚持[2]。自觉是自信的前提,自信是自觉的结果。近年来,借助新媒体技术的运用,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逐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在传统社会,少数民族非遗是少数民族同胞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耦合产生的特定文化事实,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维系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方式[3]。例如,流传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黎平县等地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侗族大歌,其在维护村寨内部团结和推动侗族村寨间有序竞争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从江县、黎平县等地的侗族村寨里,侗族儿童按照不同的年龄阶层分为男、女歌队,这些儿童跟随侗族歌师学习和展演侗族大歌。在长期的学习和展演过程中,歌队成员形成了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对增进寨内团结、维持村寨有序发展具有一定的作用。在村寨之间,歌队进行侗族大歌的对唱是一种寨际竞争,优胜者为个体谋得较高的社会地位,这也就激发了村寨的良性竞争,有利于侗族文化的整体性延续与发展。

21世纪以来,非遗保护事业蓬勃发展,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主动参与非遗项目的媒介呈现,如传统技艺、医药类的非遗项目传承人,通过直播的方式介绍、售卖产品以及直播间的打赏,获得可观的经济收入。在这一过程中,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逐步增强文化自信,更加积极地进行非遗的活态传承。

(三)尝试从文化展示中获取经济利益

依托移动互联网进行少数民族非遗文化展演成为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获取经济收益的重要路径,收益来源主要有两种。

一是利用新媒体平台从事非遗产品售卖活动或通过文化展演的打赏获取直接的经济收益,这是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获取经济利益的主要方式。例如,抖音账号“闻叔的伞”通过展示传统制伞工艺,进而售卖传统纸伞,上线不到8个月,便有60万粉丝,获赞556万,实现单条视频最高6万元的销售额;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十八洞村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湘西苗绣代表性传承人通过抖音、快手平台的直播,售卖十八洞苗绣化妆镜等苗绣相关产品,为十八洞村村民赚取经济收益。

二是利用新媒体文化展演提高个人社会声誉,间接获取经济利益。例如,曾获新浪网承办的“第二届山歌王争霸赛”歌王称号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湘西苗族民歌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吴廷翠通过新媒体展示湘西苗族民歌、苗族服饰、湘西小背篓,吸引了大量粉丝关注,成为湖南省知名度较高的非遗“网红”,获得不少线下演出的邀请。马颈坳钢火烧龙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是流传于马颈坳镇等地的土家族、苗族、汉族的元宵庆祝活动。这项非遗项目的传承人成立湘西钢火烧龙文化传媒公司,制作了相关影视作品,进行互联网传播。2021年3月,马颈坳钢火烧龙成为中国首创室内实景互动演艺、大型民俗篝火狂欢体验秀《凤凰样子》的常驻展演项目,即将入驻“乾州古城·湘西秘境”这一文化旅游项目。

三、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媒介呈现存在的问题

在运用新媒体技术传承和传播少数民族非遗的过程当中,少数民族非遗及其传承人获得更为广阔的展示和发展空间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亟须化解的难题。

(一)传承人驾驭新媒体技术的能力不足

新媒体技术带来的不仅是技术的变革,更是传播观念的变革。在使用新媒体技术的过程当中,更新传播观念尤为重要。为此,新媒体技术在为少数民族非遗赋能的同时,也对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媒介素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但目前来看,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对新媒体技术的运用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年龄普遍较大,不熟悉新媒体技术。以湘西州为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湘西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3人(其中9人已去世)。在世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60岁以下的仅有3位,80岁以上的有13位。这些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多数都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不了解新媒体传播技术。二是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新媒体素养不足,在视频录制、视频剪辑、粉丝互动、盈利产生、内容生产等方面的能力不足,难以赢得观众的青睐。

(二)少数民族非遗内容呈现的整体性不够

在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新媒体技术下的非遗展演过程当中,呈现出碎片化、表层化、元素化和物化的趋势[4]。从传播途径而言,碎片化剪辑符合当下短视频平台的传播需要。从文化传播角度来看,选择并凸显非遗项目内核的文化符号,可提升传播内容的穿透力,解决信息过载带来的传播难题。但少数民族非遗碎片化的呈现方式难以实现非遗内容的整体呈现,容易破坏非遗的完整性。在非遗保护的过程中,整体性保护、完整性保护都是绕不过去的重要保护原则[5]。保持与非遗产生、演变密切相关的文化和生态背景的展示,全面展示非遗的具体表征,才能更好地凸显非遗的社会价值。

(三)部分传承人较难获取经济利益

在新媒体语境下,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利用新媒体进行文化展示获得流量变现是普遍存在的难题,经济上是否盈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能否长期、稳定地产出新媒体内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岜扒侗寨是国家级代表性非遗项目侗族刺绣的流传区域之一。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当地侗族村民尝试在直播的过程中销售侗族刺绣产品,但产品盈利较少。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刺绣产品价格偏贵。岜扒侗寨善于制作侗族刺绣的妇女较少,人工制作刺绣产品耗时较长,产品定价偏高,购买的人少。二是产品与游客日常生活场景相距甚远。岜扒侗寨刺绣产品多为侗族服装、侗族鸟包、侗族鞋帽等传统产品和少数现代日常生活的消费品,这些产品的设计没有贴近消费者日常生活场景,受众范围较小,无法赢得广阔的市场。

(四)跨文化传播和理解上存在困难

跨文化传播指在不同文化背景间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的问题[6]。在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新媒体展示过程当中,跨文化传播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化展演中存在族际之间文化的理解、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间的理解两方面问题。

首先,从族际之间的文化理解来看,我国各少数民族文化在语言、风俗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色,不同民族的人对其他民族的文化理解在某些时候存在一定难度。例如,被誉为土家族长篇史诗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土家族梯玛歌,不了解土家族历史文化的人,就无法深刻理解其蕴含的文化事实。在新媒体传播活动当中,富含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事实、精神文化特质的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其受众早已不限于本族同胞,在跨民族传播中,少数民族非遗叙事需要实现跨文化理解。其次,从传统和现代文化的理解来看,少数民族非遗是各少数民族千百年来与自然环境、毗邻民族耦合产生的文化事实,与现代流行文化具有显著的文化差异。面对年轻一代,优秀传统文化如何被深受现代流行文化影响的年轻受众更好地理解和接受,这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获得现代年轻受众的理解,少数民族非遗才有新的传承群体,才能获得活态存续和创新性发展。这一点可以从最近几年的“汉服热”获得启示。可以说,少数民族非遗获得年轻群体的青睐有利于其发展与延续。

四、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媒介呈现的反思

在少数民族非遗活态传承与新媒体技术深度耦合的客观背景下,解决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新媒体语境下媒介呈现存在的问题,对推动非遗活态传承与保护工作的开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要解决媒介呈现存在的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提升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媒介素养

提升媒介素养是解决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媒介呈现问题的重要策略之一。霍布斯将媒介素养定义为使用、批判性分析媒介信息和运用媒介工具创造信息的过程,目的在于提升媒介使用者的自主权[7]。公民媒介素养的提升对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解决社会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可惜的是,我国公民的媒介素养教育比较滞后[8]。在少数民族地区,这种滞后和缺失更为显著。

对于上述问题,各级政府、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可通过举办非遗新媒体宣传培训班等形式对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培训。这种培训形式在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展,如2021年4月,甘肃省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培训中心便联合举办了2021年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新媒体宣传培训班,该培训班直指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媒介素养问题,旨在增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驾驭新媒体技术的能力。此外,还应提高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对新媒体传播范式、跨文化传播的理解。

(二)提高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社会协作能力

在现代传媒产业当中,行业细分已经成为内容生产的特征之一。社会力量参与非遗内容的生产和传播已经成为新媒体语境下非遗传播的重要方式。社会协作有利于少数民族非遗媒介呈现的顺利开展和产业链的高效运行,实现盈利。在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媒介呈现过程中,提升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社会协作能力是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一项难点工作。

少数民族部分非遗项目是以封闭的宗亲式、师徒式的方式进行传承,外人很难进入。这一点在传统医药、传统技艺等类别的非遗上尤为突出。但就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而言,单靠传承人一己之力无法完成,需要进行社会协作。例如,新媒体平台“二更”与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合作发布了常州梳篦制作技艺的微纪录片,影片点击量达到了200多万次。可以说,传承人社会协作的能力提升有利于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媒介呈现。但要注意的是,在协作过程中,要处理好内容生产、质量把关、推广营销、利益分配等环节。

(三)提高少数民族非遗内容展现的全面性

提升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内容展现的全面性是非遗整体性保护的要求。具体来说,就是力争全面、全方位展示非遗的外在表征和内在精神内核。在新媒体传播过程中,受到创作主观性和传播方式的影响,少数民族非遗的内容往往不能得到全面的展示。提高少数民族非遗内容展示的全面性,须从展示理念、展示技巧、展示内容等方面着手。

从展示理念方面来看,要在尊重新媒体展示规律和非遗保护原则间寻求平衡。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非遗展示,是其保护和传承非遗项目的责任,但也要遵循媒体的展示规律;另一方面,在展示过程中,要注意保证少数民族非遗的完整性传递,不完整的展示将失去非遗项目的价值和意义,像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法实现长期的存续。

从展示技巧方面来看,在内容生产上,要注意悬念设置等手段的运用。虽然少数民族非遗带来的文化想象和视觉奇观可以吸引一定受众,但是新媒体语境下非遗影像常以纪录片的形式展现,过于单一。为此,设置合适的悬念有利于激发受众的好奇心,有益于实现非遗作品的推广和传播。

从展示内容方面来看,要注重对少数民族非遗外在表征、精神内核和所处文化生态的展示。其中,少数民族非遗精神内核较难展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旅游广电局打造的《湘西匠人》系列短视频及影像读本,制作团队除了通过影像展示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还以文字形式详细阐述了非遗的精神内核,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打造依托相关的产业链条价值

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展演非遗项目,可获得社会地位或者经济收益。例如,擅长展演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侗族大歌的人,会获得本村寨及临近村寨侗族同胞的尊重,在婚姻等方面具有优势。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很多中老年侗族夫妇大都是因歌声结缘。可惜的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生态的变迁,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无法按以往的经验获得社会地位和经济收益。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少数民族非遗依托相关产业,打造相关的产业链成为可能。具体来说,就是打造少数民族非遗与电竞、旅游等产业相互融合的项目。一是打造少数民族非遗相关的文创产品项目。以凸显少数民族非遗内涵和特色、以满足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作为设计导向,制作手机壳、钥匙链等日常生活特色产品,打造少数民族非遗文创品牌。二是与电竞、旅游产业融合,创造经济价值。例如,手游《雪鹰领主》创作团队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马颈坳钢火烧龙进行研究和再创作,提炼出“火龙”元素,融入游戏互动中。“火龙”元素的创造性融入,实现了电竞企业和少数民族非遗的双赢,既获得一定经济收益,也有助于马颈坳钢火烧龙项目的传承,还增强了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的信心。

结 语

不断发展的新媒体技术已经成为少数民族非遗活态传承与创新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少数民族非遗除了依托政府补贴、社会帮扶等方式获得存续,还可以通过媒介呈现获得传承和创新发展。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媒介呈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实现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承与创新,让少数民族非遗真正地“活”起来,还需要社会各界持续地探索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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