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胡恒松
【摘 要】 融资难、融资贵是束缚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主要根源于资金供给不能满足资金需求的矛盾。银行信贷作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首选,在银企间金融资源供需失衡、市场失灵的情况下,需要强有力的信贷政策加以调控和引导。文章梳理了监管部门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政策,通过分析政策特点、评价政策效果,从强化政策落实、破除信用隐忧、实施信贷分类、成立专职金融机构、出台无还本续贷细则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以期达到提高获贷能力、缓解首贷难、提高融资可得性、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痼疾。
【关键词】 小微企业; 融资; 信贷政策; 政策效用
【中图分类号】 F8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9)18-0115-06
一、引言
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洗礼,小微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就业、创新、GDP、税收等方面为国民经济做出巨大贡献。2018年,小微企业GDP总量、城镇就业、税收分别占全国总量的60%、80%、50%(如图1所示),承担了国民经济过半数据。但由于我国的金融组织体系、资本市场发育、货币信贷政策、金融监管考核、信用体系建设、经济运行周期、中小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等多方面原因,小微企业一直备受融资难、融资贵的困扰,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其所获得的金融支持不匹配。
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到,“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1 ]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核心,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着力点,为了支持实体企业健康发展,十九大报告从国家宏观战略角度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性。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应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重点和突破口,而让资金顺利流到民营企业中是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最为重要的一点,可利用政策调控来弥补金融资源的供需失衡。为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2019年监管层面出台了系列文件给予政策支持,央行前后启动三次定向降准,五部委上调支小支农再贷款额度同时降低利率,银保监会推动银行健全内部激励机制、改善小微考核办法、加大信贷投放激励。2019年5月6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央行公告称,针对中小银行,建立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央行公开数据显示,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一系列支持政策的落实,小微企业融资状况已得到明显改善。2019年4月25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提到,截至2019年3月末,我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万亿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19.1%,2 281万户小微企业获得资金支持[ 2 ]。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切实使中小微企业融资紧张状况有明显改善,综合融资成本必须有明显降低”的目标。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多层次资本市场,但从整体上看仍以间接融资为主,小微企业获得融资的渠道有限。理论上小微企业可以从多个渠道中获得融资,但银行信贷由于其稳定性、便捷性和其独特的价格优势始终是小微企业的融资首选。另外,由于多种原因,小微企业本身风险系数偏高,信贷风险不确定性大,银行投向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较低。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银行业监管部门从机制体制、降利减费、信息整合等多种途径鼓励商业银行改善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从根本上化解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
二、小微企业融资相关理论及国外经验借鉴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指参与交易各方对信息的掌握程度不同,双方掌握的信息具有不对称性,有一方掌握另外一方无法掌握的信息,掌握信息多的一方因此获取交易优势,或者说掌握信息少的那一方为了获取交易优势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比如卖二手车的比买二手车的拥有更多的信息,买保险的比卖保险的拥有更多的信息,拥有更多信息的那一方在交易中往往具有优势。
在银行信贷过程中,银行和小微企业各自所掌握的风险信息不尽相同。小微企业更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现金流状况、企业规模、市场地位等,在一定程度上是信息优势方。在这种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作为资金供给方的银行会面临一定的道德风险,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贷款的安全性和不确定性会使银行提高贷款利率以弥补可能产生的信贷风险。所以,信息不对称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原因。
(二)信贷配给理论
信贷配给理论是指在现有条件下有一部分资金需求方的贷款获得银行审批,而另外一部分即使愿意付出更高的成本银行也不愿意贷款,或者说贷款主体只获批部分信贷额度,没有足额获取贷款。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产生信贷配给理论的根本原因,银行作为信贷批复机构和资金提供机构,风险偏好较低,在贷款审批过程中优先考虑风险因素,做好信贷风險控制是银行业务发展的前提。
通过调整贷款利率,银行将从两个方面影响贷款风险,一是资金需求方的风险程度,二是贷款后需求方的行为。根据信贷配给理论,贷款理论不是银行发放信贷优先考虑的内容,关注风险、研究风险、控制风险是银行的工作重心,基于中国小微企业的现状,即使监管层再出利好政策,在没有解决小微企业“风险问题”的情况下,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仍然很难得到满足。因此,信贷配给理论对研究小微企业信贷融资具有重要意义。
(三)小微企业融资国外经验借鉴[ 3 ]
通过研究发现,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一套支持小微企业获得融资的办法,这些发达国家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是国家通过立法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设立专职机构统筹小微企业融资事宜,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和补贴,如美国和德国的财政和税收政策很好地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综合成本。
二是健全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夯实小微企业贷款后盾。美国和德国的信用担保模式各异,美国的信用担保模式表现为“国家—区域—社区”的立体保障体系,德国的担保体系则是以担保银行为基础,同时具有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中小企业顺利获得银行信贷,完善的担保体系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是多元化融资渠道,发挥好政府的关键引导作用。在美国,中小企业除了通过传统的银行信贷渠道融资外,还可以借助风险投资体系或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德国方面,各政策性银行、合作银行、储蓄银行和一般商业银行都积极参与中小企业融资,并创新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同时,政府也会通过设立各项基金和资金支持计划对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三、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及特点
作为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银监会通过指标约束、细则规范、优惠政策等多项措施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信贷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05年起,银监会出台了多项专门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办法,在放宽申贷条件、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降低贷款成本等方面给出明确的规定和指导(详见表1)。
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特点可总结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考核趋严趋细。监管指标从“一个不低于”到“两个不低于”“三個不低于”,再到“两增两控”,考核体系逐步完善,考核范围逐渐扩大,考核内容越加详实精准。二是服务对象愈加清晰。对小企业或小微企业的概念规定根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调整而变化,其涵盖范围从小企业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再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服务对象逐渐立体清晰化。三是优惠政策愈加全面。通过小微企业占用授信余额不参与存贷比考核、提高小微企业不良率容忍度、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减费让利、应收款项贷款、无还本续贷、保本微利等内容不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范围,优惠力度逐渐加大。四是政策重点逐步由政策制定转变为政策落实。十几年来,银监会通过多项优惠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扶持,尽管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难以满足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这让监管部门意识到政策落实的重要性[ 4 ]。因此,自2018年起,信贷政策更加注重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强调通过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如配合人行的货币政策、财政部门的减税政策等,增强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效果。
四、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效用分析
在监管部门的政策指导和鼓励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量呈逐年增长趋势。截至2018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33.49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3.82%,同比增速8.9%。截至2018年11月末,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为1 644万户,比年初增加了376万户,呈逐年增加趋势。不论是“一个不低于”“两个不低于”还是“三个不低于”监管指标,历年均全部完成,贷款利率也逐步下调趋于合理。可见,小微企业信贷监管政策实施成效总体显著。但在不同类型商业银行政策效果仍存差异,且贷款难的问题依然突出,如获贷能力依然偏弱、首贷难度依然突出、续贷难仍需进一步缓解等[ 5 ]。
(一)小微企业贷款价格有所下降且相对合理
银行信贷成为小微企业融资首选的重要原因是信贷价格相对合理。2018年,央行三次降准释放1万多亿元资金支持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领域,精准施策有效降低了贷款利率。商务部2014年数据显示,小微企业银行贷款的平均年利率和费用率为8.3%,2018年央行数据显示,7月份新增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年利率为6.41%,贷款利率降幅明显,而且相比民间融资,银行信贷成本更加合理。据所调查的企业反映,民间融资的成本大约是银行贷款的3~4倍,甚至更高。一家美的、华莱士产业链上游的科创企业,受贸易战影响订单锐减80%,更新产品需要资金支持,尽管捉襟见肘,依然不考虑民间融资,其认为如果不寻求民间融资,可能还能熬过“寒冬”,而一旦举借民间资本,则会因高息加速破产,很多小微企业最后都是被民间融资拖垮的。可见,拓展银行信贷支持小微企业的广度和深度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至关重要[ 6 ]。
(二)各类商业银行在落实政策效果上存在差异
从贷款存量占比变化趋势来看(图2),在所有商业银行中,国有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居于首位,但近三年呈连续下降趋势。农村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呈上升趋势,其中农村商业银行上升幅度最大,到2018年第一季度,占比已接近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后来居上,2016年超过股份制银行位列第三。外资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近三年相对稳定。按照现有发展趋势,农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有逆袭国有商业银行位居首位的可能,这既与农村商业银行支农支小定位有关,同时也离不开监管政策的鼓励支持,而小微企业信贷监管政策在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中则不够显著。
截至2018年末,大型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71 022亿元,较上季度末减少1 317亿元,是2018年连续第三个季度下降,累计下降3 203亿元,降幅为4.3%;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45 652亿元;城市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62 622亿元,较上季度末增加2 401亿元,全年累计增加8 687亿元,增长16.1%;农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69 619亿元;外资银行2 562亿元。
(三)小微企业获贷能力依然偏弱
银保监会的数据显示,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稳步提升,2017年末达到95.27%,较上年同期高1.67个百分点,户均贷款从200万元左右提升到400多万元。从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的小微企业申获率来看,确实呈现不断提升的态势,但从全国小微企业贷款获得率来看,贷款难问题仍然显著。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2018年6月29日的全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到,我国现有小微企业法人2 000多万户,个体工商户6 000多万户。按小微企业8 000万户计算,2018年6月末我国小微企业在银行获得贷款的户数为1 699.05万户,较上年同期增加281.82万户,占总户数的21.24%,占比偏低。根据人行统计数据,小微企业获得银行首笔贷款的平均寿命为4年4个月,而小微企业的平均寿命是3年,且只有1/3的小微企业能活过3年。按8 000万户小微企业总数计算,平均寿命3年以上的企业约2 667万户,以有贷款余额的小微企业户数计算,小微企业贷款获得率为58%。可见,不管以总体小微企业户数为基数,还是以寿命3年以上小微企业为基数,小微企业的贷款获得率均有待提高。
(四)小微企业首贷难问题依然突出
首贷难是小微企业贷款难的突出问题。调研中发现,已经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的小微企业,只要正常还本付息,基本上都会继续合作,难点就在于如何获得第一笔贷款,因此解决首贷難问题是促进银企合作的关键。政策规定,企业至少经营3年才能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持续经营1年以上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尽管为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贷款申请难问题,多家银行放宽了对小微企业经营时间的限制,但总体上保留了长期经营且经营规范的规定,这种名松实紧的政策对缓解首贷难问题作用并不明显。另外,由于各类贷款的基本条件较为苛刻,增加了小微企业首次贷款申请难度。首先,对银行信贷而言,第一还款来源真实、足值、易变现是贷款获批的关键因素,小微企业固定资产少,抵押物不足,无形资产难以变现,加大了抵质押贷款申请难度;其次,财务不规范,增加了银行信息搜集成本,银行很难去关注企业的成长性,对第二还款来源信任度不足,加大了企业信用贷款申请难度;最后,小微企业多处于大企业的上下游,企业联保困难,很难申请到保证担保贷款。
(五)小微企业续贷难仍需进一步缓解
贷款到期后银行会综合考虑多项因素来决定是否为小微企业续贷。为降低贷款到期后的“过桥”成本,监管部门于2014年提出无还本续贷政策,2018年又再一次被广泛关注,但出于风险考量无还本续贷政策推进难度较大。无还本续贷与借新还旧之间的界限模糊,可以说无还本续贷本质上就是借新还旧,只是不包含重组贷款的部分;借新还旧属于银行禁区,银行很可能以无还本续贷之名行借新还旧之实。而且无还本续贷很可能成为银行掩盖当期不良贷款、转移贷款即期风险的工具,增加经营风险。在实际监管中,因无还本续贷与借新还旧较难区分,索性一律规定续贷只能还旧借新,不仅封死了银行无还本续贷之路,而且提高了小微企业的倒贷成本。本课题组调研的多家企业均反映没有享受到无还本续贷政策,贷款到期后基本上都是借民间资本进行“过桥”,也有小微企业在“过桥”期间因政策变化遭到银行断贷而破产。
五、提高小微企业信贷政策质效的对策
(一)注重政策落实和监督,强化政策传导
监管部门针对银行业支持小微企业的信贷政策已经相对微观具体,但却未能很好地达到预期效果。审时度势制定相关政策是监管和调控的重要手段,但政策的落实才是核心,必须强化政策传导,注重政策的落实和监督[ 7 ]。目前监管部门政策传导链条较长,从银保监会到省银保监局到各地市分局甚至还要到县里的银保监办事处,最后才能传递到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影响政策时效性。此外,各级监管部门在接到上级文件通知后,并没有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只是换了抬头后向下转发,使政策落实效果大打折扣。监管部门应政策制定和监督落实两手抓,从银行和企业双方督查政策落实情况,不能只听银行的“一面之词”,停留在“自查报告”或“回头看”等形式上,而是要深入小微企业调研座谈,真正监督政策落实情况。
(二)破除小微企业融资信用隐忧,提高获贷能力
一是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报告制度。小微企业信息相对分散,价值密度低,收集难度较大,政府主导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势在必行。结合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应用,对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的信息进行整合,建立覆盖全国中小企业的信息共享体系,定期披露失信企业。加快制定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大力发展为小微企业服务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成本。二是大力发展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根据美国和德国的经验,政府信贷支持担保体系可以通过信贷增级、信贷共享和风险分担,帮助中小企业更有效地获得贷款。
成立贷款担保机构是解决小微企业信贷难的重要方式,通过降低担保成本、降低担保要求、提高担保效率等举措,服务小微企业,促进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此外,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也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方式,通过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进行相应补偿,减少银行信贷的不确定性,降低金融机构信贷投放风险[ 8 ]。
(三)实施小微企业信贷分类,缓解首贷难
李克强总理强调,货币政策不能“大水漫灌”,要精准发力,小微企业信贷扶持政策亦如此。小微企业涵盖一、二、三产业的所有行业门类,是一个庞大、分散、复杂的群体,每个行业的小微企业都有不同的特征,如涉农企业较强的季节性,科创企业的轻资产特性,绿色环保企业的高成长性,制造业的前期高投入性,电商企业的信息获取便利性等。针对不同行业小微企业的特点,信贷扶持政策应重心下沉,针对不同类别小微企业制定专项扶持政策,精准施行[ 9 ]。诸如针对科创企业可以支持采用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电商企业可用订单信用贷款,制造业、零售业等可用应收款项贷款等。抵质押或担保、信用等贷款品种都是老生常谈,创新应在于开发针对某类企业的特色产品和担保方式,改变凡贷款必抵押的观念,提高小微企业首贷获得率,并通过制定风险防控细则,防范金融风险。
(四)成立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提高融资可得性
基于我国现有商业银行的属性,较难将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图落到实处,综合国外小微企业发展经验,大多发达国家政府成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方面服务。我国虽有组建如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但现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跟境外的不大一样,其主要面向政府投资拉动的项目,服务于国家开发项目,是为了满足国家发展。我国面向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还没有设立,为了给小微企业提供更大的金融支持,亟需探索建立这样的金融机构。对于专职服务于小微企业的银行,政府应为其提供积极的政策支持和引导,推动其发挥资源禀赋优势,为小微企业融资做好服务[ 10 ]。例如,可以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成立专门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另外在设立专门政策性银行后,要围绕中小微企业融资特点和融资需求,制定符合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专项支持政策。
(五)出台无还本续贷实施细则,降低融资成本
“无还本续贷”能够打破期限错配,实现信贷资金供需的无缝对接,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过,可能存在延迟风险暴露以及掩盖不良贷款问题。无还本续贷政策的实施虽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但的确是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的重要途径之一。建议监管部门出台无还本续贷实施细则,严格区分无还本续贷与借新还旧,明确规定无还本续贷的范围、条件、流程、所需资料、监管措施等,并配套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提振银行无还本续贷的积极性。针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监管部门应事前充分考虑,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调查,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消除金融机构的顾虑,引导资金流入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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