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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现状、原因剖析及对策

时间:2024-09-03

张民阔 曹如中

摘要:文章对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了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长株潭地区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原因剖析;对策

1.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现状

目前长株潭区域虽然建立了基于自身文化资源与创意特色上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但由于受到行政管理体制和产业自身发展的等各种历史与现实的局限,各市文化创意产业各成体系,相互之间缺少联系和互动,影响和制约着长株潭地区域资源利用效率和创新能力的整体提高。长株潭在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各市产业发展模式相似,区域内产业定位和结构趋同;区域内产业关联度不够强,区域产业联动效应尚不明显;区域产业管理机制不完善,未能形成良性有效竞合态势;区域产业价值链条不健全,未能形成统一开放的大市场;文化创意人才结构不均衡,经营管理型复合人才相对紧缺;产业资源与要素集聚有限,区域内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等方面,亟待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究和解决。

2.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2.1区域产业政策有待完善,产业资源应进一步整合

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区域产业政策有待完善。一体化进程中缺乏长效合作机制,区域产业资源共享平台欠缺,导致产业资源无法有效整合;区域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政府与市场之间有效沟通相对欠缺;区域内产业协调机制不健全,产业推进过程与政府发展规划并不完全吻合。各项政策仍有待实践的检验,在政策推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值得关注,政策投放的精准度和科学性亟待提高。

2.2区域创意氛围有待培育,文化创意人才结构不合理

长株潭区域内文化创意人才培养模式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实际需求不够配套。模仿型或复制型创意人才较多,文化创意产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产品较少,缺乏核心竞争力。创意产业化和产业创意化的经营型人才并不多,能对整个产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领军人物较少。较多从业人员经常是有知识无技术,有技术却又欠缺认知。在人才评价中,仍沿用重结果轻过程方法,用简单的“投入——产出”模型作为衡量标准,导致区域内各种短期行为盛行,难以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2.3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欠缺,尚未形成交差与互补效应

长株潭较多园区内产业处于相对独立、互不干涉的状态,文化创意产业链条和价值链条亟需完善与整合。园区中产业发展规划有欠合理,产业链条的上、中、下游不完善,空间分布不均衡,产业之间的交叉与错位发展效应较差,部分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聚集了大量同一类型和同一产业的中小型企业,无法形成经济规模,难以发挥互补效应。

2.4区域产业发展结构趋同,产业分工协作体系未形成

区域内存在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产业特色不鲜明。大多创意产业主要聚焦于数字、艺术、服装、工艺品、旅游和体闲等,产业特色不明显,造成文化创意产业难以形成差异化发展趋势。各市之间集聚区之间的产业关联性不强,产业链内部的“互通性、和互补性”不强,不能充分发挥产业集群的协同效应,文化创意企业之间并未通过交易、契约、合作的形式形成固定的网络化组织构架,产业分工协作体系亟需加强。

2.5区域产业园区定位类似,关联与联动效应未体现

产业同质化问题的破解并未有重大突破。以旅游和体闲为例, 同质化倾向较严重, 造成利益主导下重复建设、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的乱象,产业赢利模式并不完整。由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特殊性, 文化创意产业要素一般倾向于在大城市集聚,但也并不是所有城市都具备开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基础条件。个别地方在中心城市建设文化创意园区,县乡一级也出台建设文化创意园区规划,有的地方甚至把文化创意园区作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显性政绩,片面追求园区规模扩张和数量提升。

2.6产权保障制度尚不健全,政策投放精准性有待提高

长株潭在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上出台了不同类型的保障制度,但却缺乏相应的受益人指导细则,也没有建立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创意产品交易市场和专利技术或者版权多种形式的自由交易,导致产业融合发展缺乏制度保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长株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尚不健全,给影视行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也导致产品的独立思考和原创性不够。同时,长株潭产业融资体系环节尚未完全打通,各类融资方式缺乏配套,单个的制度规则无法解决整个产业融资的难题,而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缺乏时空上的合理设计。

3.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对策

3.1政府之间达成共识,共建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环境体系

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跨界融合与协同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沙、株洲、湘潭达成共识,整合各自的资源禀赋与比较优势,把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融入到城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规划中来,使产业发展方向与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功能定位紧密关联,促进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长株潭区域内文化既有同宗和共源性,又有差异和互补性,尽管区域内文化形态多种多样,各有特色,但更多的是有着相似的血缘和基因。因此要进一步推动区域内关联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各市之间需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彼此默契,找出各自己的着力点,并通过政策博弈形成产业发展模式,促进区域内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

3.2成立区域协调机构,建全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政策体系

设立跨区域的文化创意产业协调机构,实现局部性文化创意产业规划与整体性文化创意市场一体化规划有机衔接。一是从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高度编制总体规划,注重文化创意产业的空间布局与整体关联,避开因为地域上的划分带来的管理体制上的分割,将各地方利益与区域整体利益结合起来形成网络关联。二是从产业链的角度,形成集研究开发、物料采购、生产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并制定统一的分类标准,促成文化创意产业的横向拓展与纵向关联,推进产业之间的消弥重组。三是制定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创造力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创造力指数,提升产业政策的决策效率。四是出台统一的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促进区域内文化创意产业的技术创新速度。五是改进区域内营商环境与创意氛围,吸引更多的创意资源向区域内集聚。拓展城市容纳空间,培育创意人才队伍,为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3.3组建资源协调中心,构建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配置体系

构建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配置体系,形成有利于不同产业同生共存的統一开放的大市场,为区域内文化创意组织提供资金、信息、项目、人才等方面的支持,促进不同产业主体开展合作与竞争,通过对文化资源的整合来促进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

3.4打造信息共享平台,构筑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服务体系

构筑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服务体系,加强对区域内信息和文化创意产业市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构建为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跨区域、跨部门、跨产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促成区域内关联信息共享,提升自身智慧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文化创意产业融合提供精准信息服务。

3.5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保障体系

未来长株潭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从政府层面制订文化创意产业跨界融合与一体化协同发展规划,不断推进创新生态系统建设,完善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制度体系。必须整合营利性和非赢利性机构,构建统一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促成文化创意产业的跨界融合与协同发展,不断加速创意资源集聚。同时,建立区域层面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对初创和有发展前景的文创项目予以资助和扶持。在具体管理方式上采取事前预防和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机制,对区域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突出问题,应事先进行制度规范和事后有效控制达到预期成效。

参考文献:

[1]曹如中,胡斌.长三角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研究[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9.10.

[2]周国强.长三角城市群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格局及效应研究[D].宁波:宁波大学, 2017:12-18.

[3]陈颖.文化创意产业化融合的路径、障碍与对策[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35(02):48-52.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长株潭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编号:XSP18YBC347)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张民阔(1974-),男,管理学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文化创意产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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