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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完工收尾项目问题研究

时间:2024-04-24

闫玉龙

【摘 要】 随着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资,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完工收尾项目也在逐渐增多。但在主体工程克服种种困难完工之后,作为相关管理重要环节的项目收尾工作却并不能及时销号并账,给企业带来极大困扰。一方面,由于完工收尾项目对上结算周期长,大都面临债权不能及时收回的情况;另一方面,企业为了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还要向银行等债权人举债,为支付大额融资成本而侵蚀利润。文章就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如何及时清理完工收尾项目,促进债权及时回收,加快资金周转,提升资产质量,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的问题,从制度、人才等方面提出应对措施,以期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收尾项目管理工作。

【关键词】 完工收尾项目; 清欠管理; 两金清理

【中图分类号】 F23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9)17-0055-03

近年来,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建筑施工行业的市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建筑施工企业应收款项、存货等“两金”占用比例不断增加[1],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和融资成本支出不断增大,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运行质量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影响到企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减缓了我国大型建筑企业市场化、全球化的步伐。而收尾项目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盈利十分重要,只有加强完工收尾工程项目的管理,尽早确认债权并收回,坚决落实“提质增效、清收降债”,才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经济效益。

一、完工收尾项目的现状

项目完工收尾阶段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阶段,是闭合管理流程的“收官”环节,工程保证金是否及时收回,对于项目最终效益的锁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然而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在收尾阶段往往存在多方原因导致最终效益无法得到及时、有效锁定,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设方

通常情况下,建设方会把一项工程进行分割发包,因此结算时点会由于建设方整体的主体工程完成程度、统一进行的竣工验收、需要接受审计等各种原因而延长。建设主体工程时间一般为一到两年,但完工收尾时间常常是主体工程施工期的数倍。

建设方一般都是临时组建的机构,如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中心等。因此,建设方和建筑企业一样,也存在人员流动性强等特点;个别建设方还存在不作为,故意拖延等问题,给项目的完工收尾结算带来巨大阻力,造成结算进度缓慢的现象。

(二)施工方法人

因为绩效考核兑现机制的原因,施工方法人层面一般更重视每年的承揽任务、完成产值、在手任务储备等指标,对于完工收尾项目的清理和回款重视程度一般,因此往往不会对完工项目进行考核,导致完工项目管理存在阶段性盲区。例如笔者曾负责的一个收尾项目,合同工期是20×0年2月至20×3年2月,项目于20×3年11月已经完工通车,直到20×8年才开始进行概算梳理工作,且公司仅对在建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对于完工项目无明确的考核及评价标准,更无明确的回款、结算期限。

(三)施工方项目

进入完工收尾阶段的项目部一般都会搬离现场驻地,临时租住距离建设方较近的地方进行收尾工作。项目进入收尾阶段时项目部的大部分人员都已调离,剩余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效率低下,而项目部又没有注意此方面的管理,导致项目完工收尾时间延长。

随着项目主体工程的结束,项目部人员一般都会调往新的项目,导致关键岗位人员缺失,或产生一名员工同时负责几个项目、接手人员没有完工收尾经验等情况,造成对上结算错失良机,结果以完工收尾项目效益的流失为惨痛代价。

二、完工收尾项目现状给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带来的困局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从开工到彻底销号时间长,债权收回周期长,已经成为困扰企业的一个难题。一般情况下,项目从开工到销号少则三五年,多则十多年,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了企业管理难度,增大了财务风险,导致企业效益流失,给企业造成长远的不利影响。

(一)加大了企业融资成本的支出

一方面,由于完工收尾项目众多,汇总到企业法人层面应收回的债权数额巨大,这些巨额债权无法得到及时收回,使得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债权货币化压力巨大,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资金投入项目后不能形成闭环,资金只能沉淀在项目的中间环节,企业不得不依靠外部输血维持经营。因此,身为低附加值行业的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债权、债务双高,每年需要支付大额的银行贷款利息或者其他融资成本,将本就微薄的利润割让给银行等债权人。

以某集团公司20×8年年底的财务报表数据为例:该公司年收入430亿元,实现净利润3.3亿元,应收款项100.76亿元,银行贷款110亿元,贷款利息4.5亿元。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由于完工收尾项目数量庞大,导致大量债权无法收回,企业举债付出大量融资成本,严重侵蚀了企业的利润。

另外,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为顺应国家和上级单位“降杠杆、减负债”[3],控制资产负债率的要求,运用“明股实债”等权益方式进行融资,更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二)加大了企业管理成本和管理难度

1.企业管理成本方面

由于完工收尾项目收尾阶段的战线拖得太长,加之收尾项目数量多,导致企业在项目完工收尾阶段不能及時销号并账,而且还要分散性地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项目的后期收尾工作,管理费用也会由于工期数倍的延长而不断增加[4]。

2.企业管理难度方面

以某集团工程公司为例,20×8年四季度末,在其财务核算平台和报表系统共有核算单位108家,其中非项目核算单位2家,项目核算单位是106家,这106家项目核算单位中完工收尾项目72家,占项目总数的67.92%。

由于完工收尾项目分散、人员配置不齐等原因,导致企业对完工收尾项目的管理难度增加很多,有鞭长莫及的感觉。

(三)给企业带来不可预测的财务风险

由于完工收尾项目债权周期过长,其间建设方发生经营不善、倒闭等各种情况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给企业埋下了大额债权无法收回的风险[5]。

近年,由于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市场不景气,价格波动较大,导致应收钢铁企业工程款项难以收回甚至完全成为坏账。某集团工程公司承担某市钢铁集团施工项目,累计欠款高达3亿元,而该钢铁集团因长期亏损,20×8年底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导致公司工程款项难以收回,不得不计提坏账。

(四)对下结算没有及时扎紧造成效益流失

个别进入完工收尾阶段的项目,对上结算收益通过对下结算的形式造成效益流失。个别完工收尾项目对上结算不但拿不回来收益,对下结算还由于内控监管松懈导致风险增加。收尾项目计划、财务人员往往仅留一名人员,财务章、公章、人名章等印章都保管在一人手中,个别业务由一人经办,所以完工收尾阶段项目在法人监管、清理、审计、销号等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容易造成效益流失。

三、完工收尾项目管理的应对措施

企业对于完工收尾阶段项目的管理工作主要是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并回收债权,使效益货币化,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升企业资产质量,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该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艰巨性的任务,需要做好以下七项应对措施。

(一)建章立制,是清理完工收尾项目的基础

2015年以来,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建筑企业盘活资金的措施,但由于完工收尾项目众多,情况复杂,除了各种因未到期不能收取或已到期被相关单位借口拖延扣押的押金外,仅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回收就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完工收尾项目在清收清欠方面的压力巨大,所以需要认清形势,强力作为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有效运行的关键,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管理制度需不断完善。对于清收清欠、完工收尾项目的清理等具体工作,上级部门需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如制定《清收清欠实施细则》《完工收尾项目实施细则》等文件,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并落实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建立收尾工程项目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明确收尾工程项目的界定、清理移交、债权债务管理等事项,为清理完工收尾项目提供制度保障[6]。

(二)选好用好人,是清理完工收尾项目的关键

随着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管理实行责任终身制的实施,收尾项目需要一并实行“并账不并责”,项目管理的关键在于人才的选用。首先,是否做到选好用好项目经理,是一个项目管理成败的关键。一个好的项目经理就是企业管理现场的坚强堡垒,同时还能带出一个优秀的团队;相反,如果选人用人不当,堡垒从内部瓦解,不但项目经理失职渎职、贪赃枉法,同时也会带出一大批自私自利的企业硕鼠。项目收尾阶段更是考验项目经理及其团队的意志力、道德底线、原则意识的一个重要时期。另外,项目人员在调离之前,一定要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明确哪些是移交给接手人的事项,哪些还要负责到底或继续配合的事项。

(三)强化法人监管,是清理完工收尾项目的抓手

随着法人监管项目各项措施的实施,对于完工收尾阶段,企业法人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力度。此外,法人各业务部门对完工收尾项目要分工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定专门部门、人员对完工项目负责清理,倒逼责任落地;同时,按月定期召开会议,按照年度划分清理和销号的级次,即重难点、一般、非重点等,进行全方位监管和考核。

(四)练好内功,是清理完工收尾项目的根本

项目扎实的基础工作是进行完工收尾项目验收、结算、迎审、销户的根本,也是完工收尾项目最基本的工作职责。项目收尾首要工作是确定债务单位欠款数额,其次要及时完善内部管理资料,整理隐蔽工程和争议工程记录、设计变更、质量检查及验收、会议纪要等原始资料,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批复结算资料,对原始资料定期整理归类,办理应收款项签认手续,保证欠款依据合法有效。

(五)沟通协调,是清理完工收尾项目的渠道

大型国有建筑企业,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企业发展的越好,在各种合同谈判中的话语权会越多,主动性越强,在合同条款中的质保金比例、返还时间、延期完工决算支付违约金等条款制定会更有利。2016年7月4日,***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提出:“理直气壮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大型央企指明了改革发展的方向。

建筑企业在项目施工中处于一个承上啟下的环节,这个过程中要与建设方、监理、设计、地方政府等打交道。因此,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和配合贯穿于包括完工收尾阶段的各个阶段,是清理完工收尾阶段必须要认真面对的问题。这条渠道畅通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最终的效益。

(六)转变方式,是清理完工收尾项目的契机

近年来,《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相继出台,对建设工程缺陷责任期、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等做了明确规定,为建筑施工企业各种保证金尤其是完工收尾阶段项目债权的清收提供了制度来源。建筑企业要以此为契机,通过保函替换、打折收款等多种方式收回债权,跳出被长期拖欠各种债权的泥潭。

(七)法律追责,是清理完工收尾项目的惩罚

为保证各项完工收尾项目最终经济效益的实现,对于不履行职责、私分侵吞等行为造成项目亏损的,法人层面纪委等相关部门要介入调查,对责任人进行严厉追责处理,以儆效尤[7]。同时,由于建设方经营不善、倒闭、恶意拖欠等原因,给企业埋下了大额债权无法收回的风险时,为维护企业合法的利益,企业法律部门应及时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 语

充分利用好国家层面出台的政策,做好“两金”清理、质保金清理、对上开源对下扎紧、完工收尾项目清理,需要法人和基层项目单位尤其是完工收尾项目负责人做大量、详实、扎实的工作,付出艰辛的努力,以脚踏实的态度,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实干兴企的精神,打赢完工收尾项目“提质增效、清收降债”这场持久战,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开展两金占用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A].2015-06-10.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A].2016-06-23.

[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的通知[A].2016-07-15.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A].2017-06-20.

[5] 吴晓丽.施工项目收尾阶段成本控制措施研究[J].河北企业,2012(10):22-23.

[6] 史向东.工程现场管理制度的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7):239.

[7] 区嘉健.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策略探析[J].知识经济,2013(12):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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